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6991020242802
2024-2025 年度机关等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6991020242802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 | 乙方:上海远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xx(男) | |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 |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0-00 x 00 x 000 x |
邮政编码:200120 | |
电话:00000000000 | 电话:000-00000000 |
联系人:xxx | xx人:xxx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2024-2025 年度机关等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一、物业概况及服务范围
1.物业概况:
类型:政府办公
物业名称:2024-2025 年度机关等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简称“万祥镇政府项目”或“本项目”)
物业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
0.服务范围:
物业服务过程中现场管理及提供相关服务人员。
二、服务模式和期限
1. 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甲乙双方确定为“甲方监管,乙方现场管理及提供相关服务人”的服务合作模式。
2. 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一年。服务期限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若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再承接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则此合同自然终止。
三、乙方委派人员
1. 本项目物业管理所需的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人由乙方委派。
2.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有乙方委派人员离职或更换时,乙方应及时补充合适人员,并通过甲方审核。
3. 乙方委派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且持证上岗,与甲方管理组织签订
“安全责任书”,承担相关应尽的安全义务。
4. 乙方应督促教育其委派人员认真负责地工作,并协助、支持甲方达到管理和质量目标。
5. 除上述相对固定的委派人员外,乙方为满足甲方临时或短期增加人员的要求。临时增派人员的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参考市场指导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6. 乙方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应与其委派人员明确 “委派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劳动纪律和工作质量的考核与分配” 要求,并加强督促教育。甲方对乙方委派人员的管理将充分重视合法用工、劳动安全保护以及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甲方保证乙方委派人员的作业工具、防护用品等服务工作条件。
7. 乙方承担委派人员的雇主责任,劳资纠纷及用工责任由乙方负责具体处理或承担。甲方承担对乙方委派人员合法用工的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8. 乙方有义务负责招聘、调换、补充并持续培训其委派人员使之符合甲方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乙方委派人员离职或更换时,乙方应及时补充合适人员。
9. 乙方现场服务质量需符合甲方及甲方业主的要求,若不不符合,甲方有权要求整改,若不予以整改的,甲方有权予以进行服务款的处罚直至无责解除本合同。
四、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方式
1. 本项目期限内的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2997026 元(人民币大写:贰xx拾玖万柒仟零贰拾xx整 元),费用标准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2. 岗位配置: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3. 日常维修配件、锁具维修、及更换、搬运物资及办公用房新增零星维修及改造等相关费用结算,以业主确认后的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4. 上述服务外包服务费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人员薪酬、各项税金、节假日加班费、意外保险费、高温费、利润、酬金等。除此项服务费外,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 若甲方须增减服务人员或要求增加服务内容的,则乙方应予以配合。双方另行商议服务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结算。
6. 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其中预留合同金额的 10%作为考核经费。每季度(每三个月)服务结束,次季度首月月底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服务费即合同价的 22.5%,最后一个季度,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金额。
五、合同附件
1. 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细化或修改,该书面文件将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全部赔偿。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向客户或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所遭受的行政处罚、可预期利益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诉讼与仲裁费用等。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甲方或业主方就该项目现场有要求时,甲方即向乙方发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或二次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或业
主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依据《考核扣分标准》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按乙方须按实际损失的金额向甲方作出经济赔偿。
3. 如乙方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其服务人员(借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或存在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
4. 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应承担及赔偿的经济损失、扣款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人工借用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其它
1. 本合同对双方均有效并具约束力。但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 任何一方未事先通知对方或无正当理由提前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按人民币 5 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3.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6.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2024-07-19 |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