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ZHSYH-STJC-2019
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及健康评估 (二次)
项目编号:DZHSYH-STJC-2019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江苏省泰州引xx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标准 2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4
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 28
第六章 附件 32
第一章投标邀请(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泰州引xx管理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及健康评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及健康评估项目编号:DZHSYH-STJC-20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项目概况
射阳湖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淮安市淮安区及盐城市建湖县、阜宁县交界处,南北宽约28 km,
东西长约20 km。射阳湖是里下河腹部地区众多湖泊湖荡中保护面积最大的湖泊,湖泊保护范围面积为127.384 km2,分属扬州市宝应县、淮安市淮安区、盐城市建湖县、阜宁县三市四县(区),为浅水型湖泊,具有调蓄洪水、行洪和向下游地区供水、渔业养殖、生态环境、旅游等综合功能。
大纵湖是国家 4A 级景区、江苏省级规划保护的重点湖泊之一,地处里下河地区洼地中心地带。位于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和泰州市中堡镇交界处,南北宽 5.5 km,东西长 6km,总面积 36.67 km2.其中盐都区境内为 19.77 km2,占总面积的 53.9%。大纵湖略呈圆形,湖盆呈浅碟形,岸坡平缓,湖底高程大部分在 0.1~0.3m,相当平坦;湖水较浅,多数地方常年水深为 1 m 左右。出湖河道水深为 2~3 m。大纵湖为过水型湖泊,扬州宝应、泰州兴化诸地客水汇合到湖中,具有调蓄洪水、行洪、渔业养殖、生态环境、旅游等综合功能,是盐城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上游水源。
招标范围
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湖泊水生态监测规范》(DB32T 3202-2017),对大纵湖、射阳湖 2019
年 9 月~2022 年 8 月水生态开展逐月监测,并参照相关的湖泊健康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报告和健康评估报告。具体要求包括:
(1)监测区域
大纵湖、射阳湖蓄水保护范围面积内水域。
(2)水生态监测内容与要求
开展大纵湖、射阳湖水生生物类群监测,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的调查,阐明其群落结构、生物多样性、季节动态和空间分布特征,同时兼顾自由水面率、水深、透明度、氮磷营养盐等理化指标,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湖泊理化因子特征,分析水生生物时空分布特征的规律和关键影响因子,并编制水生态监测报告。
(3)大纵湖、射阳湖健康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参考相关湖泊健康评价指标,提出涵盖水文水资源、自然形态、水体质量、水生态、服务功能
等方面的评估体系,基于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数据,以及大纵湖、射阳湖水文水资源、水质等数据,评估该湖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编制大纵湖、射阳湖健康评估报告。
本项目采购预算:第一期捌拾万元整(RMB800000 元),计划共三期,第二期、第三期参照第一期。(项目执行期 2019 年 9 月-0000 x 0 x,xxx,0000 x 9 月-0000 x 0 xxxxx,0000
x 9 月-0000 x 0 xxxxx,0000 x 9 月-2022 年 8 月为第三期)。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应涵盖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大型水生维管束植物等水生生物指标及水温、透明度、电导率、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叶绿素等理化指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水质监测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投标人业务范围包含相应的水生态、理化指标监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至采购公告发出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在购买招标文件前, 须从 xxxx://xxx.xxxxxx.xxx 下载专区下载“货物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附件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
箱 0000000000@xx.xxx。由授权委托人持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名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等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从 2019 年 8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5 日止,每天 8:30—11:30,14:30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200 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xxxxxxxxxxx 00 x 0 xx 000 x。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00 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30 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xxxxxxxxxxxxxx 00 x 0 xx 0 x第一会议室。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30 整
开标地点:xxxxxxxxxxxxxx 00 x 0 xx 0 x第一会议室。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陆份(壹份正本、伍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x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电汇、网银形式交纳(拒绝其他任何形式交纳)。电汇或网银成功凭证必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无需装订密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款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省泰州引xx管理处
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x xxx 0523-8698882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 00 x 0 xx 0 x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 xx 025-86338294
邮编:210019十、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对采购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投标产品或服务技术性能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2、采购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组织对中标人的投标资料原件、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和实地察看。
3、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服务期限:本合同计划工期为自项目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8 月结束,每期 12 个月,共三期。
5、本次报价为单期报价。
6、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等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1%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进口产品政策
(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4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
3.6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 2 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 3 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 4 分。
二、招标文件构成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标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标的,可以以标为单位投标。
4.3 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6.7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7.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8、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8.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7)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三项中第一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文件;
2)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三项第二条“(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3)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三项“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除上述两条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
(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8)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10)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 9、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4)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0、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0.1 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0.2 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投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0.3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0.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5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中注明。
10.6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0.7 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 11、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1.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办法:交纳金额及交纳账号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必要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2.2 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串通投标的等。 13、投标有效期
13.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签署
14.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5、投标费用
1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如下收费标准执行。(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如
成交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 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5000-10000 | 0.25% |
下表格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举例:成交价 600 万元,则代理服务费为:100*1.5%+(500-100)*1.1%+(600-500)*0.8%=6.7万元。
注:本项目成交价为单期中标价*总期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数要求详见公告,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16.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6.4 投标文件提倡按照 A4 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 A4 幅面折叠成 A4 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
16.5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7、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7.1 逾期送达的;
17.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撤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9、诚实信用
19.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9.2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0.3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0.4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0.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
21、评标
21.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
21.1.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21.1.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1.1.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
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
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3)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 20.6 款执行。
21.2.3 澄清有关问题。
21.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2.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2.3.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2.4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2.5 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1.3.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1.3.3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3 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2.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2.7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23、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六、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在合同签订前或签订合同后 14 天内,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由采购人认可的形式,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5.5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
26、质疑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6.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
(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26.5 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
26.6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6.7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7.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7.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
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7.4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
明材料。
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根据报价得分、单位资质、工作业绩、项目组团队、仪器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标。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
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具体办法和标准进行打分(小数点保留 2 位),总分
值为 100 分。
A、招标项目的总报价(2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2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小数点保留 2 位)
B、技术及综合评价(80 分)
序号 | 赋分项目 | 赋 分 依 据 | 赋分值 |
1 | 单位资质 | 投标人具有取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水质实验室得 3 分,具有通过省级 计量认证的水质实验室得 2 分。(满分 5 分) | 5 |
2 | 工作业绩 | 根据服务单位近年来(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或验收的湖泊水生态监测、河道(湖泊)健康评估、水资源保护规划或综合规划等业绩打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5 分,最高得 25 分。(需提供业绩合同,以 及专家审查(验收)意见,否则不得分)。 | 25 |
3 | 团队实力 (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 1、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一位得 2 分,最多得 5 分;具 有水质监测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每一位得 1分,最高 5 分 。(满分 10 分) (职称需提供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否则不得分;且出具项目组成员社会保 险证明)。 | 10 |
4 | 仪器设备 | 投标人应当配备完成本项工作相应的仪器设备。配备生物显微镜,解剖镜,ICP 等离子光谱仪或原子吸收光谱仪或极谱仪,气质联用仪,流动注射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以上设备全部配备得 5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所列 仪器需提供 2018 年度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证 书,否则不得分)。 | 5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需包含详细的项目拟实施方法,有针对性,能指导具体项目实施: 1.对研究区域现状的了解程度,优秀 12-8 分,良好 8-4 分,一般 4-0; 2.湖泊水生态监测内容、监测布点、监测计划,优秀 12-8 分,良好 8-4 分,一般 4-0; 3.湖泊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优秀 11-8 分,良好 8-4 分,一般 4-0。 | 35 |
*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投标资料中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特殊标注原件的除外),并加盖公章。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 主要研究内容
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湖泊水生态监测规范》(DB32T 3202-2017),对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开展监测,分别编制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报告及健康评估报告。具体要求包括:
(1)水生态监测内容
开展大纵湖、射阳湖水生生物类群监测,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和渔业资源的调查,阐明它们的群落结构、生物多样性、季节动态和空间分布特征,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湖泊理化因子特征,分析水生生物时空分布特征的规律和关键影响因子。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① 浮游植物种类组成、多样性、数量、生物量及时空分布;
② 浮游动物种类组成、多样性、数量、生物量及时空分布;
③ 底栖动物种类组成、多样性、数量、生物量及时空分布;
④ 高等水生植物种类组成、覆盖率、生物量;
⑤ 鱼类主要种类、渔产量产量等情况;
⑥ 自由水面率;
⑦ 水深、透明度、叶绿素 a、氮磷营养盐等理化指标。
(2)大纵湖、射阳湖健康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参考相关湖泊健康评价指标,提出涵盖水文水资源、自然形态、水体质量、水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的评估体系,基于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数据,以及大纵湖、射阳湖水文水资源、水质等数据,评估该湖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编制大纵湖、射阳湖健康评估报告。
二、服务需求
(一)需实现的功能及目标
通过历年监测,探明大纵湖、射阳湖水生生物的群落结构、生物多样性、季节动态和空间分布特征,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湖泊理化因子特征,分析水生生物时空分布特征的规律和关键影响因子。评估大纵湖、射阳湖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并提出大纵湖、射阳湖生态系统保护对策,为大纵湖、射阳湖的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 《湖泊水生态监测规范》(DB32T 3202-2017);
2. 湖泊健康评估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指南等。
(三)技术规格
(1)采样点布设
采样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采样点的布设需考虑湖泊的水文条件、湖盆形状、湖水滞留时间、出入湖河流及外源影响,兼顾湖泊功能区划和行政区划等因素。采样点布设选择主要入湖口、出湖口、围网区、不同环流大小区域、经常受到污染的等水域进行布点,使监测点能反映水质的时空变化特征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样点数量
(2)监测点位和频次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理化指标的监测点位不少于 8 个,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水生植物采用断面调查,在水生植物主要分布区布设断面,每个断面均垂直于岸线,每个断面
布设若干样点,进行定量采样,大纵湖定量采样点不少于 12 个,射阳湖定量采样点不少于 20 个,两个定量样点之间进行定性采样。根据水生植物生长规律,调查频次至少包含春季和夏季。
渔业资源调查,主要通过捕捞季节渔获物的调查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调研访谈,获得主要渔业资源种类、产量以及经济鱼类养殖方式和面积等水产养殖情况。
(3)其他方面
样品的鉴定、计数、分析等按照江苏省标准《湖泊水生态监测规范》(DB32T 3202-2017)执行,大纵湖、射阳湖健康评估报告编制依据水利行业标准《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参考 “太湖健康评估指标体系”执行。
(四)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自项目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每期 12 个月内完成所有野外内容,监测完成后 4-6 个月内提交上年度监测和健康评估报告。项目交付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引xx管理处。
(五)服务标准
1. 中标人需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调查、监测和质量控制工作。
2. 采样质量控制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准备采样工具,准确记录采样点位经纬度、现场情况、样品性状等关键信息,拍照记录采样过程,采样照片应具有较高的清晰度、辨识度,并能较全面的
反映采样信息。
3. 中标人应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对质量控制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自觉接受招标人外部质量监督,包括对样品采集和检测全过程监督等。
4. 中标人需安排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
5.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中标人需认真组织专业团队来开展此项工作,中标人应合理安排研究工作和时间节点,项目组研究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六)验收标准
x项目需提交的成果及考核指标包括:
1、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报告。报告包括大纵湖、射阳湖水生生物的群落结构、生物多样性、季节动态和空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湖泊富营养化情况等。
2、大纵湖、射阳湖健康评估报告。报告包括大纵湖、射阳湖水文水资源、自然形态、水体质量、水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的单项和综合评价结果。
四、报价要求
x项目报投标总价,招标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投标风险。五、其他要求
1.培训要求
中标人需承诺组织对所有参与此项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项目技术培训,确保参与人员能熟悉相关工作技术要求,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
2、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在验收合格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期为一年。
投标人须承诺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数据更新、平台维护、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3、保密要求
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和图纸等提供给第三方。
4、安全要求
投标人在中标后,实施项目的过程中需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并为项目实施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等。保证项目实施的人员、设备等的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报价说明
x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应同时包括:
(1)投标人为实施合同工作所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
(2)投标人为其人员、设备等投保的保险费用;
(3)投标人承担监测服务的费用;
(4)招标代理费等。
(5)安全生产投入、成果质量检验费等;
(6)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说明书(费用报价说明书具体格式由投标人确定)。
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发包人: (简称:甲方)监测人: (简称:乙方 )
(以下简称“甲方”)为实施对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及健康评估,已接受 (以下简称“乙方”)对该项目的投标。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1. 项目名称:
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及健康评估。
2. 工作内容
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湖泊水生态监测规范》(DB32T 3202-2017),对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开展逐月监测,并参照参考相关湖泊健康评价指标,提出涵盖水文水资源、自然形态、水体质量、水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的评估体系,基于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数据,以及大纵湖、射阳湖水文水资源、水质等数据,评估该湖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编制大纵湖、射阳湖水生态监测报告及健
康评估报告。
具体要求包括:
(1)监测区域
大纵湖、射阳湖蓄水保护范围面积内水域。
(2)水生态监测内容与要求
⚫ 内容
开展大纵湖、射阳湖水生生物类群监测,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和渔业资源的调查,阐明它们的群落结构、生物多样性、季节动态和空间分布特征,同时兼顾自由水面率、水深、透明度、氮磷营养盐等理化指标,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湖泊理化因子特征,分析水生生物时空分布特征的规律和关键影响因子并编制水生态监测报告。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① 浮游植物种类组成、多样性、数量、生物量及时空分布;
② 浮游动物种类组成、多样性、数量、生物量及时空分布;
③ 底栖动物种类组成、多样性、数量、生物量及时空分布;
④ 高等水生植物种类组成、覆盖率、生物量;
⑤ 鱼类主要种类、渔产量产量等情况;
⑥ 自由水面率;
⑦ 水深、透明度、叶绿素 a、氮磷营养盐等理化指标。
⚫ 监测点位和频次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的监测点位不少于 8 个,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水生植物采用断面调查,在水生植物主要分布区布设断面,每个断面均垂直于岸线,每个断面布设若干样点,进行定量采样,大纵湖定量样点不少于 12 个,射阳湖定量样点不少于 20 个,两个定量样点之间进行定性采样。根据水生植物生长规律,调查频次至少包含春季和夏季。
渔业资源调查,主要通过捕捞季节渔获物的调查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调研访谈,获得主要渔业资源种类、产量以及经济鱼类养殖方式和面积等水产养殖情况。
自由水面率为一年一次,理化指标为每月一次。
(3)大纵湖、射阳湖健康评估报告编制
参考国内相关湖泊健康评估指标体系,提出涵盖水文水资源、自然形态、水体质量、水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的评估体系,基于水生态监测数据,收集整理水文水资源、水质等数据,评估大纵湖、射阳湖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分别编制大纵湖、射阳湖健康评估报告。
3. 合同文件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期内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协议或备忘录(时间在后者为先);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合同期限
x合同计划工期为自项目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8 月,共三期,每期 12 个月内完成所有
工作内容(第一期为 2019 年 9 月-2000 x 0 x,0000 x 0 月-2000 x 0 xxxxx,0000 x 0 月-2022
年 8 月为第三期),项目交付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引xx管理处。
5. 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为单期总价合同(分三期,监测项目报价书详见附件),签约合同单期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
5.2 在实施过程中,乙方组织监测后,按照甲方确认完成的监测工作量以及乙方投标报价中相应的比例进行计量支付。
6. 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
6.1.1 及时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6.1.2 在专题实施过程中,甲方可指定其他单位或工作组实施过程质量管理;
6.1.3 甲方依据合同按时支付费用。
6.2 乙方
6.2.1 服从甲方指挥和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所有监测成果应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6.2.2 及时向甲方提交中间成果和最后成果,并对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6.2.3 工作过程或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返工、纠正或弥补,并承担费用;
6.2.4 提供的资料中涉及该合同专题的技术问题由乙方负责解释;
6.2.5 按时、全额支付雇员、外租设备的全部工作费用,对外业人员和设备安全负责,承担一切安全生产责任;
6.2.6 承担本项目工作的技术和其他客观环境引起的风险;
6.2.4 照章纳税。
7. 安全与环保
7.1 乙方应建立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
7.2 乙方各项作业应满足环保部门的要求;
7.3 上述费用已经包括在乙方合同费用中,甲方不另外支付;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价款的支付
8.1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向乙方先行拨付第一期合同额的 30%,2019 年 12 月 20 日前提供当年监测成果,经初验合格后支付第一期合同额的 55%,2020 年 11 月底前提交成果资料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后付清第一期尾款。第二期、第三期付款方式参照第一期。
8.2 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交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要求的合法票据;
8.3 由于国家财政资金支付规定引起合同价款支付逾期,乙方表示理解,不追究甲方责任,并不得影响乙方工作。
9.成果
9.1 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审查、验收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全部成果所有权归甲方享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让或挪作他用。
9.3 甲方对监测人提交的成果有疑义时,有权聘请第三方或要求监测人再次进行复测。属于检测人原因造成错误的,第三方或检测人发生的复测费用由监测人承担。
10. 廉政
10.1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水利厅实施细则精神。
10.2 严格执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
10.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0.4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10.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并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应向执纪执法机关举报。
11.附则
11.1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在江苏省履行。
11.2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3 发生争议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1)友好协商解决;
(2)聘请争议评审组调解;
(3)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 本协议书一式 6 份,合同双方各执 3 份。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xx)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
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
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 年 | 月 |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附件三、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 |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 | 备注 | |
投标总价 | 合计 | 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监测成果达到国家、水利部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 求。 |
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时间: ) | ||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填写“是”或“否) | ||
小微型企业产品金额 | 元 |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本项目共 3 期,本次报价为每期报价,不得超过本期预算捌拾万圆整。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下表仅供参考,投标自行编辑完善详细分析报价表。如享受相关政策,
需在报价清单中注明,否则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内容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是否小、微企业产品(货物或服 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合计: | 元(小数点保留两位)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规格 | 投标响应 | 偏离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并将所有偏离的条目列入下表,
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投标人完全接受。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将所有商务条款偏离的条目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
的视作投标人完全接受。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七、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辑,格式自拟
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执业 资格 | 证书号 | 技术职 称 | 相关工 作年限 | 备注 |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九、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项目规模 | 获奖情况 | 签约及服务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十:企业声明函格式(请务必谨慎如实填报,如享受相关评审政策,需 在报价函中详细清单中一一对应,否则不予认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
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xxx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
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十三、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十四、 其他(不限于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全部证明材料及评标办法所需的证明材料):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
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应涵盖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大型水生维管束植物等水生生物指标及水温、透明度、电导率、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叶绿素等理化指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水质监测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投标人业务范围包含相应的水生态、理化指标监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截至采购公告发出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
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