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xxxxxxxxxxxx(xx)研究生入驻协议
甲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点):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 18 号
丙方(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联系电话: 邮箱:
xx(高校导师):
联系电话: 邮箱:
戊方(研究生):学籍号:
所在院系: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住址:
甲方、乙方、丙方、xx和戊方一致同意戊方入驻甲方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为保证联合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框架协议》和《广
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运行管理方案(试行)》以及
《佛山市研究生联合培养扶持管理办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丙、丁、戊五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联合培养期限、工作时间及要求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每年下达的佛山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招生计划,经甲方同意,丙方选派戊方到甲方开展联合培养。戊方入驻甲方联合培养时间为 12 个月,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在此期间,戊方应持有保额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戊方需办理延期联合培养手续的,须征得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后方可续签。
甲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合理安排戊方的工作时间。
联合培养期间,经甲、戊协商同意,可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双方约定服务期、劳资标准及违约责任。
第二条 联合培养岗位
甲方根据联合培养项目 、戊方的特长、所学专业,安排戊方到 部门 岗位进行联合培养。如果戊方不适合甲方安排的联合培养岗位,在征得丙方、xx和戊方的同意下,甲方可进行岗位调整,联合培养岗位调整后戊方仍不能达到联合培养项目要求的,甲方在结清戊方所有联合培养补助后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三条 五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与丙方、xx共同为研究生制定联合培养的实施方案。根据乙方有关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和程序,负责向乙方推荐甲方资深专家担任企业导师,对戊方进行联合培养指导,联合培养期结束后,对戊方在联合培养期间的表现作出联合培养评定。
2.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戊方提供联合培养机会,在征得xx和戊方的同意下,可以根据岗位需要和戊方的工作能力对联合培养内容进行调整。不得安排与联合培养无关的事情,不能无故终止联合培养。对不能达到联合培养项目要求的研究 生,五方协商可劝其终止联合培养工作。
3.联合培养期间戊方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戊方作出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甲方可与戊方协商解除本协议。
4.甲方所安排的工作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戊方的身心健康。甲方应对研究生进行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5.免费提供带空调住宿,保障住宿环境的安全。于 (每/次)月 日前足额发放戊方联合培养期间的补助 元(硕士研究生不低于 800 元/月,博士研究生不低于 1500 元/月),甲方可以根据戊方实际考勤情况发放补助。不任意克扣或延迟发放,若无故克扣、延迟或不支付戊方补助,向戊方双倍支付该月
联合培养补助。拖延或欠发等情况严重的,乙、丙、丁、戊四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关系。
6.联合培养期间,甲方指定联系人,每月及时向乙方反馈戊方考勤与联合培养进展情况以确保联合培养质量,联合培养结束后,甲方应对戊方的联合培养表现做出客观评定。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配备用于联合培养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教学场地及相关保障经费。
2.协调甲方落实戊方入驻培养的各项工作。负责协调甲方与丙方的衔接工作,跟进研究生进入甲方联合培养的相关安排工作,协助甲方、丙方、xx完善研究生各个培养环节(包括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的管理。
3.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研究生参加基地中心统一组织的联合培养活动,包括体育锻炼、素质培养、外语学习等。
4.成立临时党支部,定期组织戊方开展党建主题活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
5.乙方根据戊方提供的入驻协议、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情况及每月提交的企业考勤、工作周志、科研照片的情况,向入驻的研究生发放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按照 款执行,并于 次 月 30日前发放完毕。
A.戊方为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期间,乙方为戊方购置保额
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考核全勤,乙方向戊方每月发放 1500 元生活补助,每人每年发放不超过 10 个月。
B.戊方为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期间,乙方为戊方购置保额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考核全勤,乙方向戊方每月发放 2500 元生活补助,每人每年发放不超过 10 个月。
若研究生联合培养期间中途离开则终止研究生生活补助和导师津贴的发放。
6.根据有关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和程序,负责遴选甲方资深专家担任企业导师并颁发聘书。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联合甲方为研究生制订联合培养的实施方案。完善研究生各个培养环节的管理,对培养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严格把关。
2.根据乙方导师遴选办法和标准,协助遴选甲方推荐的资深专家作为戊方校外导师。
3.落实研究生安全教育问题。协助甲方对研究生进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技术保密教育培训。
4.及时了解并与甲、乙方共同解决戊方在甲方联合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研究生入驻基地后,不能无故中断、终止联合培养,如遇特殊原因要求研究生回校的,需要研究生导师提前 10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和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确需中断或终止联合培养,须
经五方协商,同时丙方须做好研究生联合培养中断或终止后培养后续工作的安排。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丙方学生如未获得甲方的同意而连续请假离岗 10 个工作日或以上者,则视为自动终止联合培养。
6.如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期间出现意外伤亡的,按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属于研究生自身原因造成的,由研究生自行承担。
(四)xx权利与义务
1.xx应履行丙方规定的校内导师责任,与甲方、丙方共同为研究生制定联合培养实施方案,及时与甲方兼职导师联系沟通,共同指导研究生顺利完成联合培养工作。
2.xx享有丙方规定的校内导师权利,享有乙方制订的相关优惠政策。
3.xx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定期听取戊方研究进展汇报,跟踪戊方在企业联合培养情况。
(五)戊方权利与义务
1.戊方有权在协议规定的联合培养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内容参加联合培养项目,并享有联合培养劳动补助和劳动保护的权利。如果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有违法或有损戊方身心健康,戊方有权提前终止在甲方的联合培养。联合培养期间戊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后,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2.戊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指导人员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联合培养任务。戊方应对甲方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予以保密,不得将公司资料泄露。戊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料、技术等条件从事与甲方安排任务无关的活动。
3.联合培养期间,戊方不得随意中断联合培养工作,若因特殊情况须暂时离开联合培养岗位,应提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主管领导批准。甲方同意后应及时结清戊方当月联合培养补助,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甲方可不予支付当月联合培养补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未获得甲方的同意而连续离岗 10 个工作日或以上者,则视为自动终止联合培养,同时若有入住甲方所安排的宿舍者,则自动取消其住宿资格。如被查实企业考勤作假达到二次及以上者,乙方责令强制戊方退出,并向相关高校通报。
4.按照协议规定,戊方应持有保额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戊方在联合培养期间因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产生的医药费、交通费、伙食费、护理费等所有费用,超出戊方持有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额度后,由戊方自行承担。
5.联合培养结束后,戊方应接受乙方组织的联合培养鉴定,鉴定合格等次以上者可正常办理联合培养结束手续,乙方将戊方表现等函送丙方存档。戊方办理联合培养结束手续前应向甲方归还联合培养期间甲方的所属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图书、报刊杂志、项目资料等,不得随意扣押。
6.联合培养期间戊方在厂区外违反治安管理要求,违反甲方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等造成的人身伤害,由戊方自负责任。
7.联合培养期间须依托企业提供的研发项目产出专利成果至少 1 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需取得授权,已受理的发明专利可视为专利成果。
8.戊方与甲方可另外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期间产生的研发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四条 附则
1.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2.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丁、戊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丙、丁、戊等五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五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要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另外四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
5.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五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xx):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xx(签字):
年 月 日
戊方(签字):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 分行 支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