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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人保资本、人保股权签署投资业务统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9〕64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与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及人保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股权”)签署《人保财险与人保资本、人保股权公司投资业务统一关联交易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x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与人保资本、人保股权签署
《人保财险与人保资本、人保股权公司投资业务统一关联交易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以自营资金或人保资本以本公司的委托资金投资于人保资本发行的金融产品,或投资基础资产包含人保资本的资产的金融产品构成的关联交易价款上限分别为:0000 x 000xx,0000 x 330 亿元,2021 年 355 亿元。本公司以自营资
(亿)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当年关联交易发生额上限(xxx、 乙方二合计) | 307 | 355 | 385 |
按具体类型分别设定上限 | |||
债权投资计划(乙方一) | 170 | 200 | 210 |
股权投资计划(xxx) | 10 | 10 | 10 |
保险私募基金(乙方二) | 20 | 25 | 30 |
股权投资基金(乙方一) | 5 | 5 | 5 |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乙方一) | 5 | 5 | 5 |
资产管理产品(乙方一) | 5 | 5 | 5 |
普惠金融专属资管产品(乙方一) | 40 | 50 | 60 |
其它符合监管规定的保险资金可 投资的金融产品(乙方一) | 52 | 55 | 60 |
金或以本公司的委托资金投资于人保股权发行的金融产品,或投资基础资产包含人保股权的资产的金融产品构成的关联交易价款上限分别为:0000 x 00 xx,0000 x 25 亿元, 2021 年 30 亿元;本公司与人保资本、人保股权构成的关联交易价款合计上限分别为:0000 x 000 xx,0000 x 355 亿元,2021 年 385 亿元,同时需符合银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限额的有关规定。按产品类别分,未来三年交易金额上限如下表所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协议项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管 理产品、普惠金融专属资管产品以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及监 管规定的保险资金可投资的金融产品。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人保资本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人保股权是人保资本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人保资本
法人名称: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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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保股权
法人名称:人保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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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如为购买关联方金融产品,应根据金融产品的信用评级确定价格,并考虑同类型同期限产品的发行利率、同类型企业的债券收益率、同期限同资质企业的银行贷款利率等市场因素。如上述类型交易无法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定价或无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供参考,或如为其他投资业务,应按照监管及本公司定价管理要求确定其他交易类型的定价方法。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协议未涉及具体价格。
(二)交易结算方式
协议未涉及具体交易结算方式。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1.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生效时间:自 2019 年 9 月 9 日起生效。
3.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三年。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x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人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投资业务统一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审议方式为现场表决,审议过程为除4名关联董事放弃投票外,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x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资金部反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