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JCDL(2020)-2009-2
江苏省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
项目编号: JCDL(2020)-2009-2
招 标 人: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采购代理人: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二○年六月十日
总目录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委托,就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实施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
(二)招标编号:JCDL(2020)-2009-2
(三)采购需求: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xxxxxxx
(x)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0 万元,本项目设定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供货期:50 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合格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6 月 1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00 时(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153 号御湖国际B 栋 3205 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现金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151-1 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 4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 份,副本_4_份,电子文件 1 份(U 盘或光盘形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四)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要求: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1.5 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转帐支票、电汇。
4、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龙蟠路支行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到指定帐户(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投标保证金”字样)。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投标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答复。
6、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保证金汇缴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收据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财务收据原件移交招标代理机构(用于保证金退还),收据背面需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
(五)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地址:xxxxxxxxx 000 x联系人:石工
电话: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151-1 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 4F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地址:xxxxxxxxx 000 x联系人:石工 电话:000-00000000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151-1 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 4F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
3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JCDL(2020)-2009-2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x项目资金已落实 |
7 | 项目预算 | x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 80 万元,儿童半盔单价限价 80 元。此次投标报价为单只头盔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8 | 项目概况 |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
9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0 | 投标人企业信用信息 | 查询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查询结果处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失信记录的供应商进行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通知,并要求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2 |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提出。 |
13 | 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发出 2 日内。 |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澄清时间 | ||
14 | 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发出 2 日内。 |
15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递交。 |
16 | 盖章要求 |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书面形式投标文件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投标文件采用 Word、Excel 中文版形式 1 份,采用光盘或 U 盘,单独密封。 注:书面形式投标文件必须胶装;电子文档投标文件须与书面形式投标 文件一致。 |
18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 成,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方式抽取。 |
1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0 | 定标方式 | 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
21 | 同一品牌投标 |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低价优先)确定一个投标人获中标人推荐资格。 |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收取标书工本费,详见招标公告。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 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每一项服务。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x项目只接受人民币报价,采用其他币种报价的,一律为无效投标。
12.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2.6.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2.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 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16.1 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6.2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与采购代理人结算完代理费用后退还。
16.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
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不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必要时)、监管代表、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7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 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成交侯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6.投标的澄清
26.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7.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7.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7.5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7.6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7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8.1 无效投标条款
28.1.1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8.1.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3 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28.1.4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5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6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 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8.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1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 废标条款:
28.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4 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8.3.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8 评标方法和标准
28.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8.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
28.3 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9、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9.1 无效投标条款
29.1.1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9.1.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9.1.3 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29.1.4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9.1.5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29.1.6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9.1.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 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9.2 废标条款:
29.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9.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4 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9.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9.3.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 87 号令执行。
六、定标
30、确定中标单位
30.1 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0.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0.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0.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0.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0.4.2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4.3 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0.4.4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0.4.5 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0.4.6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0.4.7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0.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质疑处理
3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1.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2.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31.3 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中联合体各方均需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31.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31.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1.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1.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1.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31.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1.5.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1.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2、中标通知书
32.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2.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3. 签订合同
33.l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4、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4.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 10%。
34.2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减少时,采购价格不做调整。
3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5.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前往采购招标代理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价格扣除 36、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36.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报价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6.2 节能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6.3 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6.4 进口产品政策
(1)除第一章投标邀请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九、相关费用
37、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
37.1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苏价服[2014]383 号文件标准的 70%计取,由中标人承担;专家评审费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费用标准按实计取由中标人承担。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十.联合体
38、根据采购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而定
38.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8.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38.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资质要求的,联合体中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38.4 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参加报名、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投标等手续,其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8.5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38.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7 联合体中标的,必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相应”的工作,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和货物: ,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x合同项下服务和货物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 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乙方负责卸货,卸货费用乙方自理。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九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付款条件: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在此之前中标人需提合同金额 10%的履约担保。
(2)甲方通知发货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60%;
(3)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xxx尾款并退还履约担保。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 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 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 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30%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
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 乙方(供应商):(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日 期: 年 月 日 |
招标人声明:本合同标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二、项目明细: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暂定)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总价 | 备注 |
1 | 福利彩票主题头盔(儿童半盔) | 材质:ABS | 个 | 10000 | 80 | 80 万元 |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三、采购内容:
四、技术要求 1、儿童半盔:
1)外观尺寸:x 27cm*21cm*21cm
★8)产品应符合《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T/SEIA003-2019),
2) 产品尺寸:均码(适合头围 47-55cm) 3)头盔材质:ABS 工程塑料 4)镜片材质:透明 PC 5)EPS:白色,40D,135g。 6)重量:700g±50g 7)颜色:粉色、蓝色、红色、黄色……
投标单位应提供所投型号产品符合规定的相关检测报告。
2、包装:
1)货物的打包要求如下:每箱 20 个;
2)中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将制作的货品按照地址、数量要求发往省福彩中心、13个省辖市及 3 个省管县。
注:本项目采购金额限额 80 万元(采购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确定供货数量,数量增减
风险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单价不因数量变化作调整)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x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序 号 | 评分 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 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 30 |
2 | 技术响应 | 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响应性,满分 20 分。正偏差不扣分,有一项负偏差扣 2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对招标技术参数未作出响应视为负偏差(★条款除外)。 | 20 |
4 | 样品 | 儿童半盔: (1)外观质量,包括材质、外观疵点、美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满分 8 分。 材质好、外观美观无瑕疵得 8 分,材质一般、外观美观有轻微瑕疵得 6 分,材质 差、外观不美观得 4 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2)设计质量,包括整体造型设计、图标设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满分 8 分。 整体造型设计合理、福彩元素xx得 8 分,整体造型设计较合理、福彩元素一般 得 6 分,整体造型设计不太合理、福彩元素不深刻得 4 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3)安全性,包括头盔结构强度、缓冲层、保护范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满分,8 分。结构强度高、缓冲效果好、保护范围合理得 8 分,结构强度较高、缓冲效果一般、保护范围较合理得 6 分,结构强度不高、缓冲效果一般、保护范围 较合理得 4 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4)舒适性,从手感、佩戴装置稳定性、舒适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满分 8 分。手感好、佩戴装置稳定、舒适性好得 8 分,手感一般、佩戴装置较稳定、舒 适性一般得 6 分,手感差、佩戴装置不稳定、舒适性差得 4 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5)视野,从视野开阔、清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满分 8 分,视野开阔、清 晰得 8 分,视野较开阔、清晰得 6 分,视野不开阔、清晰得 4 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说明:投标人提供样品 2 个,男女款各一个(不同颜色),评标委员会出于评标 的需要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测试,投标样品不予退还。 | 40 |
5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头盔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每份有效合同得 5 分,满分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0 |
计分办法:
1.评标小组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响应文件评分。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评标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供应商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供应商的最终评分相同,则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名优先。
5 本次招标将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人。注:说明:
1、对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响应报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
必须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响应报价的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4、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6、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
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
项目编号:JCDL(2020)-2009-2
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 日 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投标书目录
(仅供参考)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
六、项目技术方案………………………………………………………………………
七、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八、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九、施工及检测设备清单………………………………………………………………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六、其他材料…………………………………………………………………………
特别提醒:请供应商按顺序提交上述文件和准确标注投标书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 |
项目编号 | JCDL(2020)-2009-2 |
投标单价 | 1、儿童半盔投标单价:¥ 元/个 |
项目负责人 | |
质量标准 | |
供货期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填写说明:
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单价包括货物价、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税费;
2、开标一览表必须另外单独密封一份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 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投标报价应与标书中分项报价中总价相一致,如有不一致内容按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5、未按规定填报表中内容的,将不予唱标。
二、投 标 函
致:
根据贵方 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肆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需求的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招标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投标单位名称: 地 址: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单价分项报价表
序号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说明:中标后,单价不予调整。最终按经甲方确认并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以甲方最终审核为准。
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由投标人据实提交)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 明 |
1 | 投标函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营业执照 | ||
4 | 投标保证金 | ||
5 | 工期 | ||
6 | 付款条件 | ||
7 | |||
… | … | … | … |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
注:请投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一字不漏照抄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
(由投标人据实提交)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序号 | 型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实际响应 | 符合/正偏离 /负偏离 | 备注 |
注:请投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一字不漏照抄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按照项目需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请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技术方案
(包括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及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和合理化建议、基本工作流程、主要服务内容、质量技术控制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七、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不得低于本项目招标要求,格式自拟)
我公司就“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0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如下: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八、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如有)
序号 | 姓名 | x项目担任的 职务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
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九、施工及检测设备清单
(如果有的填写)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0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购买年度 | 备 注 (请注明品牌、产地、制造商) |
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表
品目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制造商企业类型 (小型、微型) | 单价 (元人民币) | 总价 (元人民币) |
其中,小微企业产品总计: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xx或签字) 日期:
注:(1) 投标供应商使用小、微型企业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必须填写此表。
(2)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承诺使用小、微型企业产品参加投标的真实性,如出现虚假响应,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文件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xxxx: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 明 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0 年度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头盔项目,项目编号:号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附表)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附表)
声 明 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
为未提供);
4、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如有);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
7、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若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记录截图(必须按下示图例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其余部分自行添加)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 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
(xx):日 期:
十六、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