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19-012
台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
目 录
发包人(全称):仙居县白塔镇第一幼儿园
设计人(全称):浙江众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仙居县白塔镇第一幼儿园项目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仙居县白塔镇第一幼儿园项目(设计) 。
2.工程地点: 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下宅村,东临光学路,南临规划路,紧邻白塔二小 。
3.工程规模:本次设计总建筑面积约7362㎡。
4.建筑功能: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绿化等其他配套设施等。
5.投资估算:约3746万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设计总承包,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包括:1)总体规划设计;2)建筑、结构、电气、燃气、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装修(包括二次装修)、幕墙、室外工程等设计;3)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4)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概算设计、专配电设计;5)室外照明专项设计;6)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如有);7)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及咨询;8)委托施工图送审及相关工作;9)协助办理与设计成果相关的报审工作;10)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
2.工程设计阶段:仙居县白塔镇第一幼儿园项目(包括相关配套)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仙居县白塔镇第一幼儿园项目(包括相关配套)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同时也包括编制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招标配合等;并承担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19年月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设计费用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也不作调整;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陆拾伍万伍仟贰佰 元 (¥ 655200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项支蒙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xxxx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仙居县白塔镇第一幼儿园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副本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设计人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发包人: (xx) 设计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285D7N34
地 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康源大楼南楼二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25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577-28878002
传 真: 传 真:0577-28808088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000000000@xx.xxx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账 号: 账 号:201 000 153 988 084
时 间: 2019 年 5 月 22 日 时 间: 2019 年 5 月 22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由设计人提供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及其附录;(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仙居县白塔镇第一幼儿园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支蒙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15888634053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xxxxxxxxxxxxxxx0x000x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xxx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18967775961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000000000@xx.xxx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项支蒙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仙居县白塔镇第一幼儿园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③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④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设计人员更换的权利。⑤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等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5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①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提出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调整。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派主要设计人员处理施工中涉及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②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并有权保留追诉权利。③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人应及时认真修改,直至完全符合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修改要求,如因修改导致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延误的,设计人应按照本合同条款承担迟延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的违约责任。④设计人应加强各专业设计过程中的协调统一工作,避免因设计质量原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xxxx ;
执业资格及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号:023300659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电子信箱:000000000@xx.xxx ;
通信地址:xxxxxxxxxxxxxxx0x000x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履行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责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按人民币10000元计取违约金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5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每拖延一天处罚2000元人民币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人民币5000元计取违约金,在设计费中扣除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由设计人自行支付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无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设计人应将工程投资额控制在2950万元以内(不包括软装部分)。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0年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5个工作日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由于发包人原因,设计进度延误并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15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3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至竣工验收合格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另行协商 。
(3)其他价格形式: /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合同总价款的10%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合同生效后10天内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0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1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于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权属于设计人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发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附件6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发包方有权在支付的设计费中扣除。设计人设计质量、服务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拒付设计费。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本合同附件6中的设计费总额的30% 。
14.2.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负责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损失部分的工程费用,但最多不超过工程设计费总额,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在装修方案审批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装修方案设计估算和详细的设计过程造价控制计划。没有提供估算和造价控制计划,或估算和计划得不到发包人的认可(在接到设计人提供的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的,装修方案阶段的设计无效。设计人应无条件调整建筑方案或造价控制计划,直至满足要求。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由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责任。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并对设计人处以设计总额的20%处罚 。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 罢工、政府禁令 。台州气象台发布的正面袭击台州的11级及以上台风、里氏6级及以上地震、经发包人及监理人认定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8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10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台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仙居县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略)
附件5: 设计进度表(略)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略)
附件8: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版)(略)
附件9: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略)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1、仙居县白塔镇第一幼儿园项目(包括相关配套)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设计服务内容:设计总承包,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包括:1)总体规划设计;2)建筑、结构、电气、燃气、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装修(包括二次装修)、幕墙、室外工程等设计;3)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4)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概算设计、专配电设计;5)室外照明专项设计;6)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如有);7)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及咨询;8)委托施工图送审及相关工作;9)协助办理与设计成果相关的报审工作;10)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
3、同时也包括编制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招标配合等;并承担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项目备案表 |
1 |
方案开始3天前 |
|
2 |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等专业的具体要求) |
1 |
方案开始3天前 |
|
3 |
规划用地范围图 |
1 |
方案开始3天前 |
|
4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 |
1 |
方案开始3天前 |
|
5 |
其他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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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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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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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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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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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附件3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深化的方案设计 |
10 |
天 |
所有项目,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及份数提交 |
2 |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
10 |
天 |
|
3 |
送审施工图 |
4 |
天 |
|
4 |
施工图报建(建筑) |
4 |
天 |
|
5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14 |
天 |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是否保留】保留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5.各阶段文件的提交日期以“附件5”设计进度表中的设计周期为准。
附件4 :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xx和 |
院长 |
工程师 |
|
其他人员 |
|
|
|
|
二、项目组成员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xxx |
xx总工 |
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建筑设计负责人 |
xxx |
|
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结构设计负责人 |
xxx |
结构总工 |
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师 |
|
电气设计负责人 |
xxx |
设备所所长 |
高级工程师 |
|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
方一方 |
主任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暖通设计负责人 |
xxx |
xx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其他投标人拟派的主要人…… |
|
|
|
|
附件5: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65.52万元
二、设计费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
付费额 |
付费基数 (元) |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付费基数 ×10%作为定金 |
合同价×10% |
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付费基数 ×30% |
合同价×30% |
第一阶段设计成果完成,按规定提交全套成果,经消防、防雷、施工图等设计审查合格,且经规划部门批准后10日内 |
第三次付费 |
付费基数 ×40% |
合同价×40% |
第二阶段设计成果完成,按规定提交全套成果,经消防、防雷、施工图等设计审查合格,且经规划部门批准后10日内 |
第四次付费 |
付费基数 ×10% |
合同价×1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 |
第五次付费 |
付费基数 ×10% |
合同价×1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0日内 |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第四阶段付费同时结算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关违约金后结算清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