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330482 001001)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A330482 001001)
(公开招标)
招标人:平湖九龙山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盖章)
2024 年 6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平发改投〔2024〕4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平湖九龙山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36.90万元,工程概算1336.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42.00万元,建设规模:高尔夫污水排放工程,新建 DN315-DN450 污水管道全长约 1.5km;马会俱乐部污水排放工程,新建污水DN315-DN450 污水管道全长约 1.0km;山南 2#泵站重力进水管工程,新建 DN450 污水管道全长约 0.3km;对现状管道中有破损、变形、渗漏、堵塞等功能何结构性缺陷的管段进行修复,无缺陷管道进行疏通,管径为 DN250-DN560,全长约 2.6km;污水泵更换等。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红线范围内。
2.2本次招标范围: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图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74.426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R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30人及以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其他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R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浙江黑名单的〔以浙江省信用中心的信用中国(浙江)平台为准)。②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的规定,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1人。③上述条款3.9-3.12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6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九龙山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 |
地址:xxxxxxxxxxx0x0xx0000-0x |
联系人:戚先生 |
联系人: xxx |
电话:0000-00000000 |
电话:0000-00000000 |
邮箱: / |
邮箱:0000000000@xx.xxx |
2024 年 6月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平湖九龙山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 联系人:戚先生 电话:0000-00000000 邮箱:/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00xxxxxXx0000x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000-00000000 邮箱:0000000000@xx.xxx |
1.1.4 |
工程名称 |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位于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红线范围内 |
1.1.6 |
工程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 180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月 日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 召开地点: / 。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 。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标准预算价及明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4 年 月 日 17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以投标人的 CA 锁登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 易系统(平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并将所提疑问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联系方式:0573-85155719 联系人:xxx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同2.2.1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 ☑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 ; ☑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 ; 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R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R招标标准预算价:1074.4260万元; 2.R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 11 %, 万元 3.R风险警戒值: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 19 %, 万元 4.R风险控制价: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 19 %, 万元 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作为确定入围标准价和评标基准价计算基数。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 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 R(1)交纳要求(转账): 户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采取投标 保证金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嘉兴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 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R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其他: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复制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6.☑授权委托书。 7.投标承诺书。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 9.其他: ①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②提供投标人2024年 月 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
1.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 其他: 投标人在制作过程中若遇问题可与 CA 证书发证单位 (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00-0000-000,服务 QQ:4000878198或xx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00-00000000、000-00000000)联系或与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管理系统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系统维护咨询电话:000-0000-000,18658175505)。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下载)。 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 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8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开标平台: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到达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由公证人员的公证下进行签到并收集资料。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由公证人员收集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 核是否符合要求。 如项目负责人未出席或未按时出席或出席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开标: (1)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概况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公证单位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数量等情况; (3)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各投标人在30分钟内进行标书解密; (4)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偏离系数N、离散度D1值的档位; (5)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解密投标文件; (6)在电子开评标系统中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不具备电子开标条件时按以下程序: (1)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概况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公证单位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数量等情况; (3)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先送达后开启的原则); (4)开启各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由主持人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进行唱标,并记录在案; (5)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偏离系数N、离散度D1值的档位;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下,遵从相关管控规定); (7)开标结束。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更改。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其他: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技术专家2人,商务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
评标办法 |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标(98%)(商务标中商务报价权重占9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权重占5%)、资信标(2分)。 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20分,资信标评分≤3分,商务标评分≥77分。 4.其他 / 。 |
6.3.1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本项目根据《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修订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发改〔2024〕8号)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得分高低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3-15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 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只有1名时,若评标委员会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不再组建定标委员会)。 4、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 标。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其他: / 。 |
7.4 |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招标人应当组织定标会议确定中标人。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投诉受理部门 平湖市住建局 电话 :0000-00000000 平湖市政务数据办 电话:0000-00000000 |
10.1 |
商务标编制 相关规定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
10.2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10.3 |
xxx答辩 |
1.xxx答辩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3.xx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xx和答辩准备); (2)商务标评审评分结束后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xx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xx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3)xxx答辩人应在xx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xx和答辩。 4.xxx答辩地点:/。 5.xx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
10.5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 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初步资格审查内容: ①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②投标人使用的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与登记不符的; ③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④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⑤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显示一致的。 (2)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②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帐户与基本账户不一致的; ③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④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范围含项目属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⑤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若 有); ⑥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⑦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的(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⑧投标人被列入信用浙江黑名单的〔以浙江省信用中心的信用中国 (浙江)平台为准); ⑨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⑪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⑫项目负责人未出席或未按时出席或出席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中的“4.其他”)。 ⑬投标人2024年 月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 (3)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 ②投标报价存在明显算术错误,且不接受投标报价修正价格的; ③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⑤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⑥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⑦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表决认定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4)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主要施工方案不可行的; 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的; ③安全生产措施不可行的; ④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的; ⑤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⑥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⑦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⑧投标人未作出承诺的; 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⑩投标人xx和答辩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5)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xx施工费用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 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③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报价清单未盖投标人编制人员相应专业资格章的(如有);委托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未提供委托编制协议或未加盖编制人员相应专业资格章(如有)或未加盖造价咨询企业公章的; ④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⑤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包括安全xx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xx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和暂估价的; 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 ⑦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标准预算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
10.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当地相关文件执行, 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4.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6.□实施BIM的内容: / 。 7.R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8.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9.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10.其他: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向招标代理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2)招标标准预算价即为计价软件中的招标控制价。 (3)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 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人定标前将核查中标候选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自行增加:“八、其他: 承 诺在投标期间,参与投标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 作否决投标处理。承诺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 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10.7 |
上述条款中□未打钩的,不做要求。 |
|
10.8 |
定标 1、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当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时,成员数量为 5 人;当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时,成员数量为 7 人。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原则上按 2 倍以上的比例从定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定标办法 ☑1.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 2 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 2 名时,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选择一名进行淘汰。 □2.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淘汰一名标候选人,每轮投票时每 人只能淘汰一名中标候选人,通过投票,每轮淘汰 1 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 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选择 一名进行淘汰。 □3.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各成员发表意见后形成书面记 录,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结合各成员意见最终确定中标人。 3、定标要素 (1)定标要素及内容: 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xx报价情况等; ②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④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⑥其他。 (2)投标单位根据定标要素及内容自行编制定标辅助材料(格式及内容自拟): ①投标价格; ②企业实力; ③企业信誉; ④投标方案; 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⑥其他。 以上材料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共同作为定标委员会定标辅助资料。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是否编制定标辅助材料,是否编制均不影响投标、评标及定标的正常进行。 |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偏差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规范;
工程量清单;
图纸及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以下内容为技术标打分制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对于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及技术标通过制,招标人可将下列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
(一)商务标组成:
商务标封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投标报价封面
投标报价扉页
编制说明
投标报价费用表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综合单价计算表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计日工表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主要工日一览表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
(二)技术标组成: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技术标,应当对招标人要求进行书面承诺。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简化编制技术标,文本内容35页以内。
(1)技术标封面;
(2)总体施工部署: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表1.1)、施工目标(表1.2)、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1.3)、临时用地、用电、用水布置(表1.4)、专业工程分包计划(表1.5);
(3)主要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表3.1)、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施工方法;
(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关键工序、复杂环节及预防主要质量通病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的管理措施及执行标准;
(5)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表5.1)、主要构配件及xx材料计划(表5.3)、各阶段劳动力配备计划(表5.4)、保证进度计划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6)安全生产、xx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危大工程清单(表6.1)、安全生产措施、xx施工措施、环境保护、绿色施工措施;
(7)管理人员配备: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表7.1、表7.2、表7.3);
(8)施工设备配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表8.1),测量、试验、检验设备器具配置计划(表8.2)。
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标,文本内容50 页以内。
(1)技术标封面;
(2)总体施工部署: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表1.1)、施工目标(表1.2)、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1.3)、临时用地、用电、用水布置(表1.4)、专业工程分包计划(表1.5);
(3)难点、重点分析:难点、重点分析及实施方案;
(4)主要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表3.1)、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施工方法;
(5)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关键工序、复杂环节及预防主要质量通病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的管理措施及执行标准;
(6)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表5.1)、关键节点进度计划(表5.2)、主要构配件及xx材料计划(表5.3)、各阶段劳动力配备计划(表5.4)、保证进度计划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7)xx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措施:危大工程清单(表6.1)、安全生产措施、xx施工措施、环境保护、绿色施工措施;
(8)管理人员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表7.1、表7.2、表7.3);
(9)施工设备配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表8.1)、测量、试验、检验设备器具配置计划(表8.2)。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资信标组成:
资信标封面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
近年财务状况表(表2);
业绩汇总表(表3);
投标承诺书;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资格审查资料组成:
资格审查资料封面
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投标人须知条款第3.5条款);
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2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
3.5.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3.5.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制件。
3.5.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复制件。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其他见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定标方式
本项目根据《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修订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发改〔2024〕8号)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2.1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按平发改〔2024〕8号《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修订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中标候选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中标候选人、中介单位、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2.2 定标办法
定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组织考察、质询的,定标委员会可结合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辅助。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竞争和择优”原则确定中标人。
7.2.3 定标前考察、质询: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提交定标委员会作为参考,考察报告不应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
7.2.4 定标要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5 召开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的 24 小时内组织定标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内。
如组织考察的,应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顺延定标会时间,但不得超过5日。
定标会议应在开评标的市级交易平台召开,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指派)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可以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
7.2.6 招标人应当在完成定标工作后的3日内,将定标结果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日。
公示的中标人因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实而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定标,如无法重新定标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xxx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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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标准预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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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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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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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戒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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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
问题:1、
问题:2、
.......
(工程名称) 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依法、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资信标评审,已通过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资信标有效的投标人报价按规定的方法进入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程序
(一)初步资格审查
系统首先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被系统标识并推送给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并做好询标记录。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并做好询标记录。
(三)资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标评审,评分按照权重(2%)计入综合评分。
资信标评分采用信用评价,按照《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嘉建〔2022〕6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合理设置企业信用档次。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1 |
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105分及以上 |
2分 |
2 |
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100分(含)—105分(不含) |
1.5分 |
3 |
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85分(含)—100分(不含) |
1分 |
4 |
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85分以下或者未参与评分 |
0分 |
信 用 评 价 ( 履 约 评 价 ) 按 照 开 标 当 日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督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市政公用工程)网站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评标当日因网站故障不能查询的,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评审后,由监督人员进行封档,待网站正常恢复后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分值按继续评审当日系统评定的信用分进行计分。E 级(85 分以下(不含 85 分))视为资信无效,资信无效的不进入入围标准价及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废标。
(四)评审区间确定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
1.投标人≤30家时,全部进入评审区间。
2.投标人>30家时,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评审区间:
(1)入围标准价确定:通过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资信有效的投标人运用离散度(D1)通过数学模型运算所得投标报价加权平均值乘以偏离系数(N),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2)评审区间确定:
①取高于(或等于)入围标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取投标人,取足15家投标人为止。若取至第15家投标人出现相同投标报价时,则相同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一并进入评审区间。
②取低于入围标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取投标人,取足15家投标人为止。若取至第15家投标人出现相同投标报价时,则相同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一并进入评审区间。
③取定评审区间后,若入围投标人不足30家,后续初步评审时不再增补至30家,评审区间按照该入围投标人家数确定。
(3)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评审时,经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等环节被否决投标人的,按照评审环节每次先从入围标准价低价区间外增补入围一家投标人,再从高于入围标准价高价区间外增补入围一家投标人,以此逐一增补入围投标人,相同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一并增补入围。
(五)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被否决投标人的,按照上述规定增补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并做好询标记录。
(六)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的符合性评审,若有投标人未通过技术标评审被否决投标人的,按照上述规定增补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并做好询标记录。
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因素
评审项目 |
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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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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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施工部署 |
1.1 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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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施工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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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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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临时用地、用电、用水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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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专业工程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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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施工方案 |
2.1★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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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施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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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质量保证 措施 |
3.1★关键工序、复杂环节及预防主要质量通病 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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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保证施工质量的管理措施及执行的质量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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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进度计划 和保证措施 |
4.1 施工总进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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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主要构配件及周转材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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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各阶段劳动力配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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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保证进度计划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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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环境保 护措施 |
5.1 危大工程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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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安全生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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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文明施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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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环境保护、绿色施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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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理人员配备 |
6.1★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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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设备配备 |
7.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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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测量、试验、检验设备器具配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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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询标 |
8.1★投标人陈述和答辩(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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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有询标环节的,招标人可明确商务标和资信标总评分前 5-10 家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作出评审意见时,若带“★”的评审项目“评审结果”栏中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累计有 1 项及以上“不符合”或其他评审项目累计有 2 项及以上为 “不符合”应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确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进行询标后否决其投标。
(七)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以百分制评分,按照权重(98%)计入综合评分;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商务标评审被否决投标人的,按照上述规定增补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并做好询标记录。
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公布项、随机项)以百分制评分,分别按照权重95%、2.5%、2.5%计入商务标评分,即:商务标评分=商务报价评分(9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公布项(2.5%)+随机项(2.5%)]。
1.评标基准价确定:运用离散度(D2)通过数学模型运算所得最终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加权平均值,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元(除计算差错外,后续评标过程中出现被否决投标的,不再增补投标人,评标基准价保持不变)。
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作为确定入围标准价和评标基准价计算基数。
2.商务报价评分:商务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报价评分为满分;商务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时,扣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时,扣1.5分;不足1%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
(1)公布项评分:5项,每项20分,以评标时招标人按照市场水平测算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价格为基准,投标人报价偏差超过±10%的,该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不得分。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元) |
评审分值 |
备注 |
1 |
040103001003 |
回填方 |
215.66 |
0或20 |
|
2 |
040501008001 |
水平导向钻进 |
726.24 |
0或20 |
|
3 |
040501008002 |
水平导向钻进 |
1575.67 |
0或20 |
|
4 |
040504002001 |
混凝土井(1000x1000) |
7202.01 |
0或20 |
|
5 |
04B010 |
管道修复 |
2292.42 |
0或20 |
|
(2)随机项评分:随机抽取规模占招标标准预算价3‰以上,且满足运用离散度(D1)通过数学模型运算所得最终入围投标人所有投标报价单价加权平均值与招标标准预算价的偏差在-5%—-30%(均含本数)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分项5项,每项20分,投标人报价与加权平均值偏差超过±15%的,该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不得分。若随机抽取的分项数量不足预设数量时,每项得分仍按原预设抽取数量的单项得分计取,不足的随机抽取项不扣分。
(3)投标人或经资信标审查后入围投标人家数≤30家时,运用离散度(D2)通过数学模型运算随机项加权平均值,运算过程保留三位小数,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备注: 1.在开标时所有商务报价公布完毕后,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偏离系数N、离散度D1值的档位。
2.偏离系数(N)、离散度(D)具体取值范围为:
内容 档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偏离系数(N) |
0.995 |
0.996 |
0.997 |
0.998 |
0.999 |
1.000 |
1.001 |
1.002 |
1.003 |
1.004 |
1.005 |
离散度(D1) |
9% |
8.5% |
8% |
7.5% |
7% |
6.5% |
6% |
5.5% |
5% |
4.5% |
4% |
离散度(D2) |
4% |
若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计算出各个数学模型投标报价加权平均值,则采用手工计算,以相应的算术平均值替代。
(八)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总得分=商务标评分×商务标权重(98%)+资信标评分(2分)。
(九)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3-15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后一名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如投标人商务报价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的高低排序;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按项目经理取得注册资格证书的时间前后排序,仍无法确定排序的时,可由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只有1名时,若评标委员会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不再组建定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投诉的,直接由招标人按规定进行定标)。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上公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被质疑投诉并经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时,按投标人评标得分高低递补。对于递补的中标候选人需公示不少于3日。
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以行贿罪判决为准)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全称):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捌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项目业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的通用条款按照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相应条款执行。(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土地 。
1.1.3.10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自行向国土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因临时用地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考虑在报价内。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平湖市的有关规定。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平湖市的有关规定;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共3套(含施工、绘制竣工图所需图纸),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数量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用标准图(集)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现场人员安排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各1套,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3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图纸后7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文件3份,如发包人或监理人需要增加数量的,承包人应免费增加提供;电子文件1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纸质版本须盖单位公章(属施工技术资料的可以盖经公司授权的项目专用章,并经项目经理签字)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提供现有施工场地条件。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工程数量的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增减工程量单价按第10.4.1.2第3款处理。
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委派的在本合同工程中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合同、安全的监督、检查验收及协调管理。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内向承包人移交。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已开通;2.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开工前提供(如有) ;3.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4.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相关部门规范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原件叁套(含竣工图3套),需装订成册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按相关部门规范要求提交竣工资料。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工程师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当月进度完成情况报表各一份;若承包人当月未按计划完成,则其需说明理由,并提出具体的赶工措施;质量安全报表一份同时报送。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计入报价。
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办公用房一间及必备的办公桌椅。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已计入报价。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费用已计入报价,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免费修复。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及现场情况明确前提下,承包人有义务保护,费用已计入总报价中,如因承包人过错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发包人的外,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的10天内完成撤除,竣工后工程移交前,承包人仍须做好养护、保洁、安全工作,费用已计入报价中。
8、发包人不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点,接至施工现场及施工场内的配套管线及施工时的接水接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中;承包人尚需考虑因工地现场停电(或无电、无水)或电力不足等因素而投入的自配设备及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9、建筑垃圾、散装建材等运输根据《平湖市建筑垃圾和散装建材密闭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平城管[2011]58号)的要求,必须委托由平湖市城管局公开招标中标的城区建筑垃圾、散装建材运输单位采用符合技术条件的机械密闭车辆进行运输,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10、环境保护要求:满足省、市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淤泥,不得随意倾倒,不得排放至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等排水管道内。承包人需合理安排临排方案,根据上游来水总量安排相应的设备,不得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污水外溢情况发生。施工过程中造成雨水管堵塞的,应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疏通及验收,相关费用已计入报价中。涉及淤泥处置相关费用已计入报价中;
11、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红线范围内,现为通车状态。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行车及行人的安全问题。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要注意自身施工安全。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0日历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经审批同意更换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违约金100000元。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出勤率达不到每月20日历天的支付违约金每天2000元。
3.2.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支付违约金100000元。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0000元。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人50000元。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为每人50000元。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如项目组主要成员(五大员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出勤率达不到每月20日历天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每天1000元。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发包人要求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发包人要求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按发包人要求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工程分包需经过发包人同意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担保形式为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2%,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招标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视履约情况结清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为设计变更、开工停工复工指令、技术联系单、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支付、进度与投资控制及施工协调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事宜。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一间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桌椅由承包单位免费提供,其他由监理单位自行解决。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无 。
该工程开工后,承包人施工进度应配合配套设备(冷库保温系统、冷库机电设备、冷库附属设施、智慧冷库(不包括室外大门的门禁系统))及安装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因上述配套设备及安装单位施工进度产生工期延误的,工期作相应顺延,但不产生相关费用索赔。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2000元/天。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履约保证金的50%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①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管线资料、地质勘察报告及技术交底资料等基础资料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和工期的延误,由此而产生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②上述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中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发包人或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③当不利物质条件发生时,承包人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若承包人未履
行减损义务,则无权就损失扩大部分获得补偿;④为处理不利物质条件而增加的费用,发包人无需支付承包人利润。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4小时内降水量达50.0-99.9mm的暴雨 ;
(2) 风速达到8级的台风 ;
(3) 日气温超过38度或零下10度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规范和发包人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规范和发包人要求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规范和发包人要求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规范和发包人要求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4.1.1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
1、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给予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缺漏项、重复列项;
(2)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
(3)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
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给予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
(2)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浙江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
10.4.1.2综合单价调整。
因第10.4.1.1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第10.4.1.2第3款处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
(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处理:
(1)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以上公式中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
(2)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
(1)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
1)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
2)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30%以上;
3)其他异常情况。
(2)综合单价异常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第 10.4.1.2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
2)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第 10.4.1.2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
5、工程变更应按发包人审批流程要求及时申报,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时申报或未通过审批的,不予变更,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 。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 。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除不可抗力、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清单漏项和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本工程11.1款中第(2)种方式)外的所有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量按实计量,单价按10.4.1款变更估价原则的相关约定执行②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11.1款中第2种方式调整。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及相关规范的解释和勘误。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施工合同签订后并进场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30%;
2、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双方确认后的工程进度款的55%于次月15日前支付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如有甩项,扣除甩项部分)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视履约情况结算履约保证金。
4、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工程审定价的100%;
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在结算送审的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否则结算资料不予接收。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20日前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经监理确定后提交给业主审核,只计算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工程量)。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0日前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不承担违约金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给发包人造成相关损失。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发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予以配合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5日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伍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二年。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否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审定价的1.5%的工程款采用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于结算审核后付款前提交给发包人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得增加相关费用。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延误的工期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相应顺延,闲置人员、机械、材料等由承包人自行调配解决,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顺延期内相关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由此承包人不得增加相关费用。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得增加相关费用。
(7)其他: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等及其他情况导致工期延误的,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相应顺延工期,闲置人员、机械、材料等由承包人自行调配解决,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顺延期内相关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由此承包人不得增加相关费用。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工程转包、变相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减全部履约担保金额。
(2)基本未履约或完全未履约,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减全部履约担保金额。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2000元/天,累计后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50%。
(4)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的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拆除重建,并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20%;发包人还有权视情况另行选择施工单位继续完成该工程,相应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结算价款中扣除。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单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不合格的,每次分别对应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3%、5%、10%、20%(累计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0%),并无偿组织返工、拆除重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5)未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除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外,同时支付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 20%。(发包人对承包人未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因承包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限整改完毕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未完成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整改要求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停工整改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累计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0%)。
(6)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调用材料、擅自变更规格型号、使用降级降等劣质材料的,第一次发现责令改正并支付工程造价2‰的违约金,第二次发现责令改正并支付工程造价4‰的违约金,以此类推,凡屡次发生按此成倍支付并责令改正或清退出场。
(7)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按每次扣减履约担保金额的1%;若造成10人及以上集体上访或产生恶劣影响的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发包人还有权扣减履约担保金额的2%-6%。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积极或不到位时,责令限时必须整改完成,同时每出现一次支付违约金为履约担保金额的1%,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多次由于同类问题被各级政府部门巡查发现的,发包人有权扣减履约担保金额的5%,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9)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建设项目周边其他利益人投诉或产生纠纷的每出现一次支付违约金为履约担保金额的3%。若产生恶劣影响的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发包人还有权扣减履约担保金额的5%-10%。
(10)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按时做好工程相关的取样、送检试验工作,若试验次数、覆盖率不符合相应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每少1次试验,承包人支付以不少于该试验检测费用2倍的违约金,并且不免除由承包人承担对相应施工部位所做的补充检测的费用。若承包人未按时做好工程相关的取样、送检试验工作每出现一次支付违约金为履约担保金额的1%。
(11)乙方不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违约责任承担由双方协商。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协商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平湖市有关规定办理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按平湖市有关规定办理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按平湖市有关规定办理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承包人应合理编制竣工结算送审材料,凡发生审定核减额、核增额超过送审额5%以上部分追加收费的,由承包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核追加收费=超过送审额 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5%(若送审时浙江省相关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以送审时标准为依据,追加收费部分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1.2对运输车辆严禁有“抛、撒、滴、漏”现象,确保城市道路清洁卫生. 做好清理、卫生保洁工作。
21.3承包人应当遵守平建[2018]6号文规定的【平湖市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按浙建[2020]7号、浙人社发[2022]13 号、浙人社发[2022]14 号文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分账支付,本工程须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按规定每月足额支付农民工资。
21.4承包人按建筑业适应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一般计税方法)。
21.5施工时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时保护好原有建筑及设施,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损坏的承包人必须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1.6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意见表达均应为书面文件,承包人报送发包人的所有文件均应同时报送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
21.7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平湖市建设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办法(试行)》(平建〔2018〕106号)及《关于修订《平湖市建设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建〔2019〕56号)。
21.8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平建管〔202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平湖市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须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编制说明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计日工表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主要工日一览表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颁布的计价政策性文件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和招标标准预算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
(六)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相应报价。
附: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
2.招标工量清单扉页(格式)
3.招标工量清单编制说明(格式)
4.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有关栏目(略)。
附件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复 核 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3: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注:1.工程概况须根据不同专业工程特征要求进行表述; 2.必要时有关工程内容、数量、数据、工程特征等可列表表示; 3.不同计价阶段应列明相应阶段涉及量、价、费的计价依据及取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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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图纸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图纸清单
设计人: 第 页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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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号 |
图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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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标准图集清单
以下标准图集,限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章节和内容,构成图纸的一部分。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图集编号 |
图集名称 |
日期 |
编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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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2.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3.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4.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总价封面
6.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7.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附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为
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
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
-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 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 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招标人可补充其他说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履约担保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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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准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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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3 |
误期违约金额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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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前工期奖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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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总工期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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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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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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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9 |
预付款金额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0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1 |
进度款付款金额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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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3 |
保修期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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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 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 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 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安全、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综 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 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可自主确定或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确定。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估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的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计算。
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可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 ”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5)施工取费费率依照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
(6)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则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规费费率不得低于现行标准费率的30%;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税率必须与现行规定相符;
(四)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则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
(五)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六)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等。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附: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报价封面
(2)投标报价扉页
(3)编制说明
(4)投标报价费用表
(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综合单价计算表
(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9)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15)计日工表
(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7)主要工日一览表
(18)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9)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2.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投标报价封面
工程
投标报价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投标报价扉页
投标报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年 月 日
|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
投标报价费用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备注 |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 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
1 |
××单项工程 |
|
|
|
|
|
|
1.1 |
××单位工程 |
|
|
|
|
|
|
1.1.1 |
××专业工程 |
|
|
|
|
|
|
··· |
|
|
|
|
|
|
|
1.2 |
××单位工程 |
|
|
|
|
|
|
1.2.1 |
××专业工程 |
|
|
|
|
|
|
··· |
|
|
|
|
|
|
|
2 |
××单项工程 |
|
|
|
|
|
|
2.1 |
××单位工程 |
|
|
|
|
|
|
2.1.1 |
××专业工程 |
|
|
|
|
|
|
··· |
|
|
|
|
|
|
|
2.2 |
××单位工程 |
|
|
|
|
|
|
2.2.1 |
××专业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注:
1.本表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2.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
|
|||
|
其中 |
1.1人工费+机械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
|
|
||
2 |
措施项目费 |
(2.1+2.2) |
|
|
|||
2.1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
|
|
|||
|
其中 |
2.1.1人工费+机械费 |
∑技措项目(人工费+机械费) |
|
|
||
2.2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
∑计费基数×费率 |
|
|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计费基数×费率 |
|
|
||
3 |
其他项目 |
(3.1+3.2+3.3+3.4) |
|
|
|||
3.1 |
暂列金额 |
3.1.1+3.1.2+3.1.3 |
|
|
|||
3.1.1 |
其中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
||
3.1.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
|||
3.1.3 |
其他暂列金额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
|||
3.2 |
暂估价 |
3.2.1+3.2.2+3.2.3 |
|
|
|||
3.2.1 |
其中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 |
|
|
||
3.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
|||
3.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
|||
3.3 |
计日工 |
∑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 |
|
|
|||
3.4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
3.4.1+3.4.2 |
|
|
|||
3.4.1 |
其中 |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
∑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 |
|
|
||
3.4.2 |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 |
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 |
|
|
|||
4 |
规费 |
(计算基数×费率) |
|
|
|||
5 |
增值税 |
(计算基数×税率) |
|
|
|||
投标报价合计 |
1+2+3+4+5 |
|
|
注:
1.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已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所含“暂估价”需在本表“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对应栏目填写,“其他项目”栏目内不再汇总。
3.专业工程暂估价内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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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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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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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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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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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本页小计 |
|
|
|
|
|
||||||
合计 |
|
|
|
|
|
注:
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综合单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清单 序号 |
项目编码 (定额编号) |
清单(定额)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计 (元) |
|||||
人工 费 |
材料 (设备)费 |
机械费 |
管理 费 |
利润 |
小计 |
||||||
1 |
(清单编码) |
(清单名称) |
|
|
|
|
|
|
|
|
|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注:
本表中涉及的计费标准请填入以下公式括号内:
管理费=(计算基数名称)×(费率)、利润=(计算基数名称)×(费率)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
计量单位 |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其中 |
合价(元) |
其中 |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
1 |
人 工 |
一类人工 |
|
|
|
— |
|
— |
|||||
二类人工 |
|
|
|
— |
|
— |
|||||||
三类人工 |
|
|
|
— |
|
— |
|||||||
人工费小计 |
|
|
|||||||||||
2 |
材料 (工程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材料费 |
|
|
|
|
|
|
|||||||
材料(工程设备)费小计 |
|
|
|||||||||||
3 |
机 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机械费小计 |
|
|
|||||||||||
4 |
工料机费用合计(1+2+3) |
|
|
||||||||||
5 |
管理费(计费基数×费率) |
|
— |
||||||||||
6 |
利润(计费基数×费率) |
|
— |
||||||||||
7 |
综合单价(4+5+6) |
|
— |
注:
1.本表为分部分项及施工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分析通用表。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并计算对应的“暂估合价”。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费率 (%)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1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
|
|
|
1.1 |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
|
|
|
|
|
1.2 |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
|
|
|
|
2 |
|
提前竣工增加费 |
|
|
|
|
|
|
3 |
|
二次搬运费 |
|
|
|
|
|
|
4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
|
|
|
|
5 |
|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
|
|
|
|
|
|
6 |
|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注:
1.第1.2项工程招投标阶段在其他项目暂列金内计列,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算。
2.“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在计价时须列出具体费用名称。
3.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率和金额。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
|
|
1.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 |
|
1.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 |
|
1.3 |
其他暂列金额 |
|
|
|
2 |
暂估价 |
|
|
|
2.1 |
材料(设备)暂估价 |
|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
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
— |
|
3 |
计日工 |
|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
|
5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 |
|
|
|
|
|
|
|
合计 |
|
|
— |
注:
1.工程结算时第1.1项、第1.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2.工程结算时第2.3项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3.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4.索赔与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期计列。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
|
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
|
3 |
其他暂列金额 |
|
|
|
3.1 |
|
|
|
|
3.2 |
|
|
|
|
3.3 |
|
|
|
|
合计 |
|
|
— |
注:
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序号第1、第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材料(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注:
1.此表“暂估单价”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设备计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本表中“确认”栏在工程各结算期内按合同双方确认值计列。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注:
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列计。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注:
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计列。
计日工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暂定 |
实际 |
||||||
一 |
人工 |
|
|
|
|
|
|
1 |
(按需要填报人工等级或工种名称) |
|
|
|
|
|
|
2 |
|
|
|
|
|
|
|
人工小计 |
|
|
|||||
二 |
材料 |
|
|
|
|
|
|
1 |
|
|
|
|
|
|
|
2 |
|
|
|
|
|
|
|
材料小计 |
|
|
|||||
三 |
施工机械 |
|
|
|
|
|
|
1 |
|
|
|
|
|
|
|
2 |
|
|
|
|
|
|
|
施工机械小计 |
|
|
|||||
总计 |
|
|
注:
1.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计列内容不得重复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
2 |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 |
|
|
|
|
|
2.1 |
|
|
|
|
|
|
2.2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注:
1.此表项目名称、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本表各项目价值(或计费基础)是否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
主要工日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工日名称(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
“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或减少内容;
“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
“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交货 方式 |
送达 地点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和调整;
“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
“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
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机械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
“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
“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
“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总体施工部署;
二、难点、重点分析;
三、主要施工方案;
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五、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七、管理人员配备;
八、施工设备配备;
九、其他。
附件:
1.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表 1.1)
2.施工目标(表 1.2)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1.3)
4.临时用地、用电、用水布置(表 1.4)
5.专业工程分包计划(表 1.5)
6.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表 3.1)
7.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5.1)
8.关键节点进度计划(表 5.2)
9.主要构配件及周转材料计划(表 5.3)
10.各阶段劳动力配备计划(表 5.4)
11.危大工程清单(表 6.1)
1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表 7.1、7.2、7.3)
1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表 8.1)
14.测量、试验、检验设备器具配置计划(表 8.2)
表1.1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 |
总建筑 面积 |
㎡ |
|||||
序号 |
单位工程/子 单位工程名称 |
建筑面 积 (㎡) |
层数 地上/地下 |
总高 度 (m) |
基础 类型 |
结构形 式 |
其他 |
1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承包范围 |
|
表1.2
施工目标
序 号 |
目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目标/承诺 |
备注 |
1 |
|
|
|
|
2 |
|
|
|
|
… |
|
|
|
|
图1.3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表1.4
临时用地、用电、用水
用途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注:
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如在红线外
的,明确解决责任。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可用A3纸)。
表1.5
专业工程分包计划
分包人1名称 |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营业执照号码 |
|
资质等级证书 |
|
||
拟分包分的专业工 程名称 |
专业主要内容及造价(万元) |
分包人类似工程业绩 |
|||||
|
|
|
|||||
分包人2名称 … |
|
|
|
表3.1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序号 |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施工方法 |
备注 |
1 |
|
|
|
2 |
|
|
|
… |
|
|
|
表5.1
施工总进度计划
-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
量
工日
数
计划
天数
进度计划(天、周、 日)
…
1
2
…
表5.2
关键节点进度计划
-
序号
工程内容
计划完成时间
备注
1
2
…
表5.3
主要构配件及周转材料计划
序 号 |
名称 |
规格型 号 |
单 位 |
数量 |
品牌或厂商 |
进\退场时间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表5.4
各阶段劳动力配置计划
单位:人
序号 |
施工阶 段 工种/专业 |
|
|
|
… |
|
合计 |
1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表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序号 |
工程名称/工程范围 |
所在部位 |
编制完成时间 |
是否论证 |
1 |
|
|
|
|
2 |
|
|
|
|
… |
|
|
|
|
表7.1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
姓名 |
职称/学 历 |
岗位/职 务 |
上岗资格证明 |
主要职责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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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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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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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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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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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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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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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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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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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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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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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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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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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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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 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分工等情况 可另附资料说明。 |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要明确具体人员,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明确配备数量、
职称、上岗资格、职责等内容,中标后按承诺的数量、资格配齐相应人员。
表7.2
项目负责人简历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
||||
近五年承担过的三个代表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成果 |
|
|
|
|
|
|
|
|
|
|
|
|
|
|
|
|
|
|
表7.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近五年承担过的三个代表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成果 |
|
|
|
|
|
|
|
|
|
|
|
|
|
|
|
|
|
|
表8.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主要参数 |
施工阶段/进退场时 间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表8.2
测量、试验、检验设备器具配置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施工阶段 |
名称 |
型 号 |
单 位 |
数 量 |
主要用途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资信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
2.近年财务状况表(表2)
3.业绩汇总表(表3)(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
4.投标承诺书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 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 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 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备注 |
|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表2
近年财务状况表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表3
(一)业绩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 间、规模、技术 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
在投标文 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 或项目负责人或 技术负责人名字 等 |
例如:XX工 程等 |
例如:XX公 司或指挥部 等 |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 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 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
例如:投 标文件第X 页 |
2 |
…… |
|
|
|
|
|
|
|
|
|
|
|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 自觉维护建筑市
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 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二、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 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三、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 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四、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 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五、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六、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八、其他:承诺在投标期间,参与投标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承诺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2.联合体协议;
3.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业绩汇总表
(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 |
2 |
…… |
|
|
|
|
|
|
|
|
|
|
|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投标保证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