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Y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将甲方所持有的 AI 技术引入乙方的护理业务中的看护业务时,以评价向甲方所持有的完成训练模型中输 入乙方提供给甲方数据后所得到的输出结果(但是,不对甲方持有的完成训练模型进行训练。)、甲乙双方共同探讨将甲方持有的 AI 技术引入到乙方护理业务中的看护业务的可能性为目的(以下简称“本目的”。),就甲方或乙方向对方披露的保密信息的处理,签订如下保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