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香港及澳门」及 AIA 集团公司和其合作伙伴将不承担因这些条款及细则之修订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友邦峻宇会」 条款及细则管理章程和会籍条件
1.1 「友邦峻宇会」计划 是由友邦香港及澳门(友邦集团公司成员)在香港及澳门管理、管控及分销。
1.2 这些条款及细则适用于香港及澳门「友邦峻宇会」计划以及所有提供的礼遇。
1.3 「友邦峻宇会」网站备有本条款及细则之最新版本。您亦可致电(852)2200 6628(香港)或「友邦峻宇会」会员国际免费专线,向我们索取印刷本。我们建议您定期查阅本条款及细则、「友邦峻宇会」网站内的会籍及礼遇资讯和友邦香港及澳门私隐政策。本页底部「最后更新日期」标题下列示本条款及细则之最新版本日期。
1.4 当您成为 「友邦峻宇会」计划会员,请必须阅读本条款及细则,本条款及细则内含重要资讯。
1.5 倘若您不了解本条款及细则或对于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问题,请电邮至 clubalta@aia.com、致电(852)2200 6628 或「友邦峻宇会」会员国际免费专线。我们的服务代表将乐于提供协助,并且回答您的问题。
1.6 当您参与「友邦峻宇会」计划或使用其任何礼遇,即表示您已经:
i. 阅读并且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细则,本条款及细则适用于「友邦峻宇会」网站、资讯、资料及「友邦峻宇会」计划的相关内容;及
ii. 同意依据友邦香港及澳门私隐政策搜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接触和处理)和披露阁下的个人资讯;及
iii. 确认并同意友邦香港及澳门可随时变更本条款及细则、「友邦峻宇会」网站的会籍及礼遇资讯和友邦香港及澳门私隐政策;及
iv. 同意遵守本修订的文件和其他任何可能被「友邦香港及澳门」所不时采纳、公布、实施、修订或变更的规则、规例、政策或程序。
「友邦香港及澳门」对于此条款及细则、「友邦峻宇会」网站的会籍及礼遇资讯、友邦香港及澳门私隐政策、和其他任何的规则、规例、政策或程序拥有全权解释、引用和不引用的权利。
1.7 当您成为「友邦峻宇会」会员后,您可选择是否获得或使用「友邦峻宇会」计划下所提供的礼遇。倘若您选择获取或使用任何一项礼遇,除本条款及细则、「友邦峻宇会」网站内的会籍及礼遇资讯以及友邦香港及澳门私隐政策之外,您将遵守「友邦峻宇会」 网站中所列明的任何其他条款及细则,以及「友邦峻宇会」计划合作伙伴不时的任何其他书面要求规定。
1.8 此条款及细则的任何修订版本会于网站上公布当天即行生效。您继续参与「友邦峻宇会」计划或使用其任何礼遇将被视为您完全无条件接受这些条款及细则的任何修改。
1.9 您有责任随时保持了解有关「友邦峻宇会」计划及本条款及细则的最新情况。
「友邦峻宇会」计划、合作伙伴和权益之变更
2.1 无论通知与否,友邦香港及澳门可完全单方面酌情:
i. 全部或部分地修改「友邦峻宇会」计划的结构(包括「友邦峻宇会」会籍级别及每个级别的资格要求等)、礼遇、规则、规定、程序、参与条件或其他内容,包括此条款及细则、「友邦峻宇会」网站的会籍及礼遇资讯、友邦香港及澳门私隐政策和任何其他与「友邦峻宇会」计划相关资料内所列明的任何其他条款及细则,即使更改有机会影响到礼遇的获享;及
ii. 在可能和/或实际可行的情况下,于发🎧合理通知后的任何时间,随时终止、暂停、取消、停用、收回或撤销全部或部份的
「友邦峻宇会」计划以及提供的礼遇。
「友邦香港及澳门」及 AIA 集团公司和其合作伙伴将不承担因这些条款及细则之修订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2.2 我们或我们的合作伙伴可能不时提供其他礼遇、特别折扣、专属优惠等。这些礼遇(若有)可能有其他条款及细则,我们可能透过邮件、电子邮件、短讯或「友邦峻宇会」网站向您发放这些消息。
2.3 友邦香港及澳门保留随时变更合作伙伴的身份、范畴及由合作伙伴所提供之礼遇的结构(包括获享礼遇门槛、获享礼遇资格及礼遇兑换方法)的权利。
举例来说,友邦香港及澳门可进行,其中包括:
i. 更改有资格获得或使用礼遇的会籍级别;或
ii. 更改礼遇的换领方式;或
iii. 新增、限制、更改、替换或移除合作伙伴;或
iv. 新增、限制、更改、替换、终止、暂停、取消、停用、收回或撤销「友邦峻宇会」计划的任何礼遇;或
v. 采纳或实施任何法律规定、决定、建议、监管指导或任何法院、仲裁庭、监察专员服务或监管机构的标准。
2.4 我们将竭尽所能,藉由在「友邦峻宇会」网站上张贴变更详情,通知您关于「友邦峻宇会」计划的变更或变动。当「友邦峻宇会」计划有重大变更时,我们将尽量在事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您这些变更。此通知可能以电子方式,包括通过电子邮件或短讯。
2.5 倘若您对于「友邦峻宇会」计划的任何变更或变动感到不满,您可根据本条款及细则的条款 7(终止会籍)终止您的会籍。
「友邦峻宇会」 会籍和成为「友邦峻宇会」 会员的资格
6.1 友邦香港及澳门可全权酌情决定是否授予「友邦峻宇会」会籍。
6.2 「友邦峻宇会」计划专为符合合资格保单年度化保费总额及新保单缮发要求的友邦香港及澳门全新及现有客户提供。 「合资格保单」是指由友邦保险 (国际) 有限公司于香港及/或澳门缮发予您作为保单持有人的个人人寿保单,而该保单需:
i. 已通过冷静期及仍然生效 ;及
ii. 不包括 (a) 2023 年 8 月 31 日后缮发的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保单及 (b) 一般保险保单。
「年度化保费总额」是指所有合资格保单的年度化保费总和并以美元计算。每张合资格保单的已缴保费金额将按以下百分比计算年在度化保费总额内:
i. 整付保费之 10%;或
ii. 年缴保费之 100%。
6.3 友邦香港及澳门可全权酌情决定不时变更对任何保单持有人成为「友邦峻宇会」会员的合资格保单、年度化保费总额及新合资格保单保单缮发要求。
6.4 友邦峻宇会会籍有效期为期 12 个月(「会籍年度」),由您符合友邦峻宇会的相关会籍级别要求后的下一个月首个历日起计算。
6.5 友邦香港及澳门可基于绝对酌情权许允许以其他方法授予某些人士,即使不符合「友邦峻宇会」 会员资格条件,亦可成为「友邦峻宇会」会员(专属会籍)。有关专属会籍进一步资料,详见本条款及细则中条款 7 (专属会籍)。
6.6 「友邦峻宇会」 会员必须是一个个体,而会籍不能用于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会籍获准由友邦香港及澳门全权决定。每个人都有权在每个管辖区,仅取得一个「友邦峻宇会」会籍。
「友邦峻宇会」计划权益
4.1 除非另有在相关礼遇资讯注明,否则只有「友邦峻宇会」会员可以获享礼遇。礼遇只适用于个人而非商业用途。
4.2 一般而言,当您成为「友邦峻宇会」会员,将有资格获得相关礼遇。某些礼遇可能要视乎处理或等候时间,未能即时得到。「友邦峻宇会」网站的相关礼遇资讯将解释该礼遇的可用性及每一项礼遇适用于相关的条款及细则。
4.3 使用某些礼遇时有机会需要缴付额外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启动费、附加费、月费及订阅费。费用可能需要直接向友邦香港及澳门或其合作伙伴缴付。请参考「友邦峻宇会」网站的礼遇资讯,以获取更多信息。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会尽力提前通知您,就有关引进、增加或任何使用某些礼遇而须缴付任何费用。此通知可能以电子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短讯或在「友邦峻宇会」网站上张贴有关更改的详情。如果您就有关引进、增加或任何使用某些礼遇而须缴付任何费用而感到不满,可以根据本条款及细则
7 (终止会籍)终止您的会籍。
4.4 关于某些礼遇,您可能必须使用和/或购买合作伙伴的设施、物品和/或服务并达到所规定的最少次数或金额。未能达到这些最低使用率的规定可导致您使用该礼遇的权利遭更改或终止。
4.5 礼遇是由我们的合作伙伴提供。这些合作伙伴是分开的而独立的实体。对于合作伙伴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任何邀约工作,友邦香港及澳门概不负责。我们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经友邦香港及澳门销售及推广,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可能受我们的合作伙伴所订的条款及细则约束。
4.6 友邦香港及澳门不会就任何合作伙伴提供的礼遇,包括价格、可用性、数量、质量、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适销性或特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成功率、特定用途和质量,作🎧任何陈述或保证(不论明示或暗示)。
4.7 「友邦峻宇会」会员就使用任何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依赖任何合作伙伴提供的礼遇的咨询,而直接或间接导致任何损失、伤害、索赔或损害,友邦香港及澳门概不负责。合作伙伴因为任何原因,退🎧「友邦峻宇会」计划、更改、取消礼遇或终止伙伴服务,友邦香港及澳门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 关于任何礼遇部分的产品或服务有任何争议,应直接与有关合作伙伴解决。
4.9 当您参与「友邦峻宇会」计划或使用其任何礼遇,您理解并确认您的姓名、地址及其他个人资料可能会与全部或部分我们的合作伙伴共享,而您可能会收到来自友邦香港及澳门宣传资料、邮件、电邮。您可以通知友邦香港及澳门停止接受这方面的资料,但如果您选择退🎧,您将无法收到关于「友邦峻宇会」计划下包括会籍及礼遇等有用资讯。有关详情,请参考友邦香港及澳门私隐政策。
4.10 相关合作伙伴(单独或联同友邦香港及澳门)可发🎧礼遇资讯,规定了关于使用并获得礼遇的规则。如需索取全套的礼遇资讯,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clubalta@aia.com 、致电(852)2200 6628 或「友邦峻宇会」会员国际免费专线。礼遇资讯亦在「友邦峻宇
会」网站提供。
4.11 合作伙伴在礼遇资讯展示的陈述内容,是根据友邦香港及澳门从我们的合作伙伴取得资料并获确定其准确性。
4.12 任何由合作伙伴提供的礼遇资讯或任何其他建议或信息,其完整性、准确性、充分性或流通性的内容,友邦香港及澳门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
4.13 任何资料刊载于礼遇资讯及其他与礼遇有关的讯息,仅供一般参考 ;并没有意图在任何方式提供,如财务、医疗、营养、健康、健身、法律或其他建议或作为替代建议。任何该等资讯并非用来促销或影响您,取得任何产品或服务。
「友邦峻宇会」级别及其晋升、延续和降级
5.1 「友邦峻宇会」计划设有三个会籍级别:
i. 钻日级会籍
ii. 金月级会籍
iii. 银星级会籍
您将根据各个会籍级别的合资格保单年度化保费总额及新保单缮发要求被赋予相关会籍级别。
5.2 如会籍级别获晋升,会籍年度将于您达到较高级别的相关要求后的下一个月首个历日起重新计算 12 个月 (「新会籍年度」)。于晋升前在较低级别获享的所有礼遇将于会籍晋升日期起中止,而不予事先通知。晋升后的会籍级别获享的所有礼遇可于新会籍年度内享用。
5.3 如您于会籍年度的最后日期达到现有会籍级别的要求,现有级别的会籍将在会籍年度的最后日期后延续 12 个(「延续会籍年度」)。于延续会籍前获享的所有礼遇将于会籍延续日期起中止,而不予事先通知,并不可在延续会籍年度内继续使用。
5.4 如会员未能于会籍年度的最后日期达到现有会籍级别的要求,但符合较低级别的要求,其会籍级别将会被降至较低级别,而会籍将于会籍年度的最后日期后延续 12 个月 (「延续会籍年度」)。于延续会籍前在较高级别获享的所有礼遇将于会籍延续日期起中止,而不予事先通知,并不可在延续会籍年度内继续使用。而于较低级别获享的所有礼遇可于延续会籍年度内享用。
5.5 随着您的级别改变,您应享的礼遇和关于这些礼遇的条款也随之改变。 详见「友邦峻宇会」网站的礼遇资讯。终止会籍
6.1 如您未能于会籍年度的最后日期达到所有会籍级别的要求,您的会籍及可获享的所有礼遇将于会籍年度完结后中止,而不予事先通知。
6.2 如您的所有合资格保单已终止,您的会籍及可获享的所有礼遇将自动于所有合资格保单已终止的当日终止。
6.3 如会员于现行的「友邦峻宇会」会籍年度结束前身故,其会籍也将自动终止。
6.4 您可随时终止您的「友邦峻宇会」会籍。为取消您的「友邦峻宇会」会籍,您必须于 30 天前以电邮书面通知我们,寄到
clubalta@aia.com。
6.5 在终止您的「友邦峻宇会」会籍后,您可能不会自动终止您与合作伙伴的关系,您可能仍必须遵守某些合作伙伴的通知期限规定,以及该合作伙伴其他任何的相关条款及细则。
6.6 我们更可因下列的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保留权利以终止、暂停或关闭您的「友邦峻宇会」会籍(全部或部份,包括您的一项或多项礼遇的存取和使用权利):
i. 如果我们侦查到或怀疑有任何不寻常、不正常、可疑、诈欺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行为;或
ii. 任何可对友邦香港及澳门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行为/不当行为,任何您可能或实际违反「友邦峻宇会」或其礼遇的条款及细则;或
iii. 根据本条款及细则,倘若您不符合或不再符合(或我们怀疑您不符合或不再符合)「友邦峻宇会」会籍;或
iv. 若我们认为您正在滥用或误用「友邦峻宇会」计划的礼遇。
6.7 倘若「友邦峻宇会」计划被终止,我们将以书面方式,藉由在「友邦峻宇会」网站上张贴该终止或取消,和/或藉由发送电邮到您指定的电邮最后通知地址,向你发🎧通知。
6.8 根据我们与相关合作伙伴的协议条款,我们将在合理的情况下竭力让「友邦峻宇会」会员可在自我们发🎧「友邦峻宇会」计划终止通知起 45 天内,使用在「友邦峻宇会」计划终止日当天所订购的礼遇。
6.9 倘若您的会籍因任何原因被终止,根据我们与相关合作伙伴的协议条款,以及该相关合作伙伴的其他相关的条款及细则,您使用该礼遇的权利将于您「友邦峻宇会」会籍终止时停止。
专属会籍
7.1 我们可随时全权斟酌情形选择个别客户,向他们提供「友邦峻宇会」计划的专属会籍。这类情况的个别客户是被视为符合这些条款及细则的资格条件,并且符合我们全权决定可提供专属会籍的其他额外资格条件。我们可全权酌情「友邦峻宇会」会籍规定。无论是为特定个人提供专属会籍,以及为此专属会籍订定相关的条件和规则,皆应由友邦香港及澳门全权酌情决定。
7.2 这些条款及细则适用于这类专属会籍,但若这些条款及细则与第 9 条款不符,则任何相抵触的内容皆以第 9 条款为准。提供专属会籍时可能有其他条款及细则的规定,此时,友邦香港及澳门会透过「友邦峻宇会」网站、邮件、电邮、短信或友邦香港及澳门全权自行决定的其他工具来发🎧通知。我们有权随时终止、暂停、取消、关闭、召回或撤销所提供的专属会籍。
7.3 对于拥有友邦香港及澳门专属会籍的指定人士,友邦香港及澳门可以全权自行决定相关会员是否有资格享有礼遇。
7.4 在友邦香港及澳门终止权利、或包含在该条款及细则的其他权利、或有关于「友邦峻宇会」计划中规定、规章、政策、程序和其他文件中的权利在任何方面均不受限制下,其中对于我们授予的专属会籍的选定代理或业务合作伙伴其选定人员,于以下适用事件其一发生的最早时间将自动终止其专属会籍:停业、撤销经销保险产品的所需牌照、停止经销友邦香港及澳门保险的代理或业务伙伴关系(视情况而定)、退休或死亡。友邦香港及澳门保留权利,全权酌情决定随时终止或暂停专属会籍无需提供理由。
7.5 其他条款及细则将继续适用于专属会员,且我们将不定期采用、实施、修正或改变其他适用于专属会员的规则、政策或程序。
其他重要资讯
8.1 取得「友邦峻宇会」会籍并不表示会员与友邦香港及澳门建立任何法定关系;一旦成为会员,表示会员必须遵守条款及细则,以及本条款及细则第 1 条款中所指的其他规范文件,并且依授权享有应得的任何礼遇。
8.2 不得将本文所列任何条款皆诠释为我们表示「友邦峻宇会」计划可用在香港及澳门以外的其他地理或管理区域。
8.3 「友邦峻宇会」条款及细则、其他规范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友邦峻宇会」使用说明、私隐权政策等)的使用皆受制于香港及澳门法律并根据其相关内容来诠释。
8.4 若基于任何原因,「友邦峻宇会」条款及细则或任何其他规范文件等任何规定或部份必须作废或无法执行,该作废或无法执行的条款及细则或任何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或部份,应与「友邦峻宇会」条款及细则或其他规范文件分开来解读和处理;同时,该规定或「友邦峻宇会」条款及细则或其他规范文件(视情况而定)的其他部份仍然具有效力,且可在最大范围内继续执行。
8.5 您同意接收与您的「友邦峻宇会」会籍有关的文件和其他资讯;同时,当我们透过电子通讯方式寄到您向我们登记的最新电邮地址时,您同意接收与我们提供这项服务有关的文件和其他资讯;且您授权我们依电子接收的说明行事。您亦同意我们以电子通讯方式与您沟通时,有些资讯是要从提供的超连结取得,或要使用通讯所订的电子邮件地址才可取得。您了解我们在取得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且根据上述同意和授权为您提供资讯时,这些同意和授权皆具效力。
8.6 我们应有权随时透过电子传送(例如电邮地址)、邮寄、短信、多媒体短信(MMS)、电话、传真及其他通讯方式(任何经由您的电话号码,无论在香港及澳门是否有注册或其他等)与您联络有关会籍和参加计划等事宜。您了解我们不会提供印本文件和资讯,因此,您必须定期查看电子通讯的文件和资讯。尽管有这些同意书,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仍可能决定寄给您印本的文件和资讯。
8.7 我们将在合理情况尽一切所能将声明、通知或其他相关资料寄发给「友邦峻宇会」会员,以便您了解各类相关事项(包括计划变更),但若书信有任何遗失或毁损,我们概不负责。如果声明、通知或其他资料载入「友邦峻宇会」网站,或者寄到「友邦峻宇会」会员为「友邦峻宇会」计划最后通知我们的电邮地址或实际邮寄地址,这些都应视为是由我们提供的声明、通知或其他资 料。若联络详细资料(包含电邮地址和实际邮寄地址)有任何变动,您必负责通知我们;同时,您必须确定维持电邮地址有效且未遭封锁,且我们寄发的通讯不会被筛选隔离或放入您看不到的地方,如此我们才能为您提供文件和其他资讯。若因未遵守上述规定而未收到通知,友邦香港及澳门概不负责。
8.8 总结来说,当您与我们联络、提🎧询问,或使用或要求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我们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在各种不同情况(包含从注册)下收集个人的机和敏感资料。我们收集的个人和敏感资讯类型包含(还有其他)您的姓名和联络详细资料、身份辨别资讯(例如🎧生日期)、人口统计资料及个人档案资炓(姓别、年龄等),还有健康和医疗相关资讯。我们还收集有关您与我们互动时的个人资料,包含我们与您的电话、电邮或线上联络。您在此同意您为了「友邦峻宇会」计划相关用途而提供的任何资讯,都是自愿为会籍和参加「友邦峻宇会」计划而提供。
8.9 友邦香港及澳门(为避免有任何疑义,以及其相关实体、企业和附属机构)亦可使用和揭露您的个人资料,以便为提供与您有关的行销沟通资讯,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友邦峻宇会」全新权益、合作伙伴的产品和服务或任何权益变动/改善等相关资讯。我们可能透过电话、电子信息(例如电子邮件和快显视窗)、线上(包含网站和流动应用程式)及其他方式等持续进行沟通。在将您的
个人资料作行销用途前,我们必须取得您的同意;同时,我们只能在取得这类同意后,才可在任何促销或行销活动中使用和/或提
供密您的个人资料。若您不希望收到直接行销通讯,请在有机会或收到提示时表明您的意愿(例如致电(852)2200 6628「友邦峻宇会」会员国际免费专线与我们联络)。请参考友邦香港及澳门私隐权政策的更多资讯。
8.10 如您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是不实或欺诈或构成滥用「友邦峻宇会」权限,或如果您本人、任何家庭成员、或就「友邦峻宇会」计划代表您本人或家人的任何人士使用任何不实或欺诈或不当方式或手段,则「友邦峻宇会」的所有权益可能被取消或撤销,阁下的「友邦峻宇会」会籍亦可能被取消,而由于您本人或任何家庭成员或代表您本人或家人的任何人士作🎧不实或欺诈行为,您可能需要向我们退回我们或我们任何合作伙伴(或根据我们指令的任何其他人士)支付的任何款项及提供的任何优惠。
8.11 在任何情况下(包含因为公司疏忽行为或不采取行动,或公司高层人员、员工、董事、代理人、顾问、承包商、合伙人或其他法定负责人的这些行为),友邦香港及澳门皆无须负责因您参与「友邦峻宇会」计划而造成您、您的受益人或任何第三方可能承受的损失或伤害或任何这类性质的结果。同意本条款及细则表示您、您的受益人和任何第三方会依约免除对友邦香港及澳门的任何处罚。
8.12 您因为这些条款及细则、这些条款及细则第 1 条款规定的任何其他规范文件或「友邦峻宇会」计划(无论我们是否有控制引起这类索偿情形的能力)而招致或遭受损失、伤害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间接、附带、特殊、惩罚性或衍生性的责任、经济损失、利润损失及机会损失)时,在法律准许的最大范围内,特此排除友邦香港及澳门和/或合伙人及其所属高层主管、员工、董事、代理人、顾问和/或承包商对此应负的所有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即使我们已获知即将或可能造成这类责任、损失、伤害或费用,此项条款仍适用。友邦香港及澳门和/或合伙人及其所属高层主管、员工、董事、代理人、顾问和/或承包商概不作任何与「友邦峻宇会」计划及其权益有关联的所有明示性或暗示性担保。若友邦香港及澳门和/或合伙人必须以任何形式为您负责,我们的责任应限于我们认为与所发生索偿有关的会员级别。
8.13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友邦香港及澳门不作任何明示性或暗性的担保,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可用性、价格、品质满意度、销售性及特定目的之适用性。对于因参加「友邦峻宇会」计划、透过「友邦峻宇会」计划取得的任何资讯、软件、产品、服务、权益或内容,或您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及「友邦峻宇会」计划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来往所引起或有关联的直接或间接伤害或损失,友邦香港及澳门概不负责。
8.14 若因「友邦峻宇会」计划中断,或因非友邦香港及澳门所能控制情形而造成权益延迟或无法提供,友邦香港及澳门概不对这些结果担负任何责任;非友邦香港及澳门所能控制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任何服务提供者或其他第三方、商户因关闭、罢工或产业纠纷、天灾、洪水、气候、自然灾难、不适用性、战争、动乱(无论是否宣战)、恐怖主义行动、叛乱、革命、暴动、军事夺权、没收或内战而无法提供服务。
8.15 我们在网站、通讯管道及社交媒体提供的任何第三方连结(包含合作伙伴的连结)是为您的方便而提供。加入连结不表示我们批准或赞成这些内容。我们无法控制网站内容,且对这些内容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8.16 在使用透过我们/第三方(包含合作伙伴)网站下载和取得的内容时,您必须评估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对于因为您使用或无法存取我们的网站/第三方(包含合作伙伴)连结和/或使用任何相关文件所引起或有关联的直接或间接伤害或损失,我们概不负责。请注意,我们任何网站、通讯管道和社交媒体(包含短信、相片、图片、图解、图形、音讯、视讯和影音片段)上所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运动需知和应用程式和视讯片段所含资讯)仅提供一般性质的资讯。虽然我们(包含我们的控股公司、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及任何合资伙伴或附属公司)尽力确保提供正确的材料内容,但有时仍会发生错误或遗漏,同时我们不会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8.17 您可能因为参加或使用「友邦峻宇会」计划,而必须负担税务责任或披露资料的义务。若有透过「友邦峻宇会」计划获得任何福利优惠,您应自行取得有关的财务或税务建议。友邦香港及澳门对任何可能发生的财务或税务后果概不负责。若税务机构提供要求时,友邦香港及澳门有权向任何税务机构提供任何会员累计和兑换福利优惠的所有详细资料。友邦香港及澳门拒绝承担与税务机构配合提供这些资讯的所有责任。
8.18 关于我们发行有关「友邦峻宇会」计划的条款及细则和其他文件,并不旨在且并不提供非「友邦峻宇会」会员的任何人任何强制执行的任何条款的权利。
8.19 如果该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条文经法律禁止或经法院或仲裁庭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依规定范围该条文得与该条款和条件分离且尽可能无须修改其他剩余条款下认定失效,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该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其他情况或强制执行有效性。
8.20 若友邦香港及澳门未行使或执行或延迟行使或执行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其不构成损害同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不视为放弃同等权利、权力或特权,且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妨碍其行使同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权 利、权力或特权。
8.21 该条款及细则以及您与友邦香港及澳门之间的关系受香港及澳门法法律管辖。于加入「友邦峻宇会」计划的同时,您同意接受香港及澳门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8.22 若该条款及细则的英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版本不符合,或于英文版本与任何版本、或与其他语言版本之间的含意有任何冲突,以英文版本为准。在发生争议时,友邦香港及澳门保留最终决定权。
定义及解释
9.1 在本条款及细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条款及细则的解释。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友邦香港及澳门,我,我们的 | 指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香港及澳门分行)和/或在适用时,其相关实体、企业和附属机构。 |
「友邦峻宇会」会员 | 如本条款及细则的条款 4 (成为「友邦峻宇会」 会员的资格)所定。 |
「友邦峻宇会」计划 | 「友邦峻宇会」计划由友邦香港及澳门或其代表提供和管理。 |
「友邦峻宇会」网站 | |
礼遇 | 指折扣、专属优惠以及我们的合作伙伴通过「友邦峻宇会」计划经常提供给「友邦峻宇会」会员 的有关商品和/或服务的其他礼遇。 |
礼遇资讯 | 管理礼遇使用和获取的规则。您可发电子邮件到 clubalta@aia.com 或致电 (852) 2200 6628 (香港客户)或「友邦峻宇会」会员国际免费专线获取全套礼遇资讯。礼遇资讯也可在「友邦峻宇会」找到。 |
会籍年度 | 自您的「友邦峻宇会」会籍开始后的 12 个月。此期限的例外情况应由友邦香港及澳门明确通知。 |
合作伙伴 | 指在「友邦峻宇会」计划中提供产品、服务或权益作为奖励并允许使用其产品或服务的零售商、协会、或其他任何个人、实体、商行或公司。合作伙伴是独立于友邦香港及澳门的个人或实体。 |
合作伙伴礼遇 | 指由我们的合作伙伴通过「友邦峻宇会」计划向会员提供的折扣、奖励、优惠、商品和/或服务。 |
保单持有人 | 与友邦香港及澳门签订合同并拥有保单的实体或个人。 |
会籍级别 | 会员在「友邦峻宇会」计划中所能达到的会籍级别是根据各个会籍级别的合资格保单年度化保费总额及新保单缮发要求而定。会籍级别分为钻日级会籍、金月级会籍及银星级会籍。 |
条款及细则 | 本条款及细则以及其他适用于管理「友邦峻宇会」会员参加「友邦峻宇会」计划的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友邦峻宇会」礼遇资讯及友邦香港及澳门私隐政策。 |
您,您的 | 指已加入「友邦峻宇会」计划并被授予会籍的在世人士。 |
「友邦香港」、「澳门友邦保险」、「AIA」、「公司」或「我们」是指友邦保险 (国际) 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最后更新:2023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