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工程项目重大合同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由景德镇市荷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联合体牵头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体成员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成规划设计”)签订。
●合同名称及金额:《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333,210,200(大写:叁亿 叁仟叁佰贰拾壹万零贰佰元整),建设期 36 个月。
●本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合同若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合同条款中对合同范围、金额、支付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的签署情况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29 日分别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的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所属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中标后,公司、元成规划设计与景德镇市荷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各方目前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发包人:景德镇市荷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发包人简介:景德镇市荷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景德镇市昌江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项目开发;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经营;住宿服务(凭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公园、景区、园区管理服务;木材收购、加工及销售;休闲观光活动、森林改培、生态资源监测服务;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凭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
(以上内容取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景德镇市荷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承包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全资子公司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注册资金
5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 服务:城乡规划编制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公用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建设工程咨询
(除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开发,信息软件集成及成果转让,软件开发,承接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接收采购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指示,参加开标,述标,参加谈判,签署、签收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组织、协调、处理一切与投标有关的事务,并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元成规划设计负责本项目的设计。
(二)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全称):景德镇市荷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项目范围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土建、装饰、水电气设备、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以及双碳(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的方案,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的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工程建设地点: 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
3.合同情况
合同价格为(暂估价)大写:叁亿叁仟叁佰贰拾壹万零贰佰元整(小写金额:
¥333,210,200 元)(具体以实际审价为准)。 4.建设期限
建设期共计 36 个月。
5.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权利:发包人:
5.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义务和权利包括: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并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给承包人造成的任何费用和损失;向承包人提供项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办理项目许可和批准;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配合承包人进行现场管理。
承包人: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义务和权利包括:
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承担缺陷保证责任和保修义务;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要和实施计划,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6.总承包合同的结算计价依据:
6.1 工程费用
该项目采用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工程费用的计价方式。 根据相关规范(规则、定额)及其配套 (修改、调整、取费)文件的规定,以工程性质适用相应定额,并按对应套用定额的取费标准进行取费。
7.支付合同价款
7.1 工程款支付:按月进度方式支付。 8.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区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x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在当前环境下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