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P合同编号: 采购订单编号:
ECP合同编号: 采购订单编号:
低压开关,断路器,200A,三相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买方):SGJSWZ00HTMM2401027合同编号(卖方):
货物名称:低压开关,断路器,200A,三相等
买 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卖 方:浙江诚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000x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买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卖方:浙江诚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采购低压开关,断路器,200A,三相等 货物
(简称“合同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买卖双方就约定期限内合同货物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纪要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签约通知书;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采购文件;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三、合同标的
卖方应按照合同供应的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
《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附件1)。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 本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xx柒拾肆万叁仟零陆拾元贰角伍分 (¥ 5743060.25)(含税),具体价格构成详见《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合同价格最终以买方实际采购合同货物结算金额为准。
2.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以供货单的方式执行具体采购,具体支付约定详见专用条款及供货单。
3.合同供货期限内,涉及原材料(含有色金属)价格波动较大的,价格联动计算办法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4.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买方提交金额为本协议书第四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价格2%且不超过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为由中国注册的具有担保经营业务资格的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或向具有保证保险经营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履约保证保险,该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应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与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履约保证金格式参照附件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并无索赔(有索赔代索赔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买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供货单
买方一次或分次向卖方采购合同货物。买方需采购合同货物的
,将向卖方发出书面供货单(供货单格式见附件2)卖方应在收到供货单后2日内签字确认。
卖方应按供货单要求供货。供货单未尽事宜,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供货单内容与合同其他规定不一致的,以供货单为准。
六、交货
供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等相关事宜以供货单为准。
七、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买方承诺在本合同供货期限通过供货单向卖方采购的合同货物价款为《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列明合同价款的80%且不超过120%。如果上述期限届满时,买方采购合同货物价款未达到80%的,则供货期限继续延长有效期6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未达到合同价款80%的
,双方协商终止合同。本合同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跨省调剂机制的相关要求,在本合同供货期限内,供货单合同货物价款额度可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其他省公司项目中。经买方通知,卖方应与买方指定的第三方签订采购合同并结算,调剂数量纳入合同协议书已执行份额。
八、质量保证
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后 24 个月。其他关于质量保证的约定见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九、承诺
1.卖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和服务
。
2.买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卖方承诺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制造合格产品,按照工期要求
及时供货,在合同签订、生产制造、履约及售后服务等阶段避免出现不诚信行为,买方有权将卖方的不诚信行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质量监督栏目的业务公告中予以公布。卖方承诺已知悉买方针对上述不诚信行为制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相关规定。
4.卖方承诺按供货单要求的货物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进行供货。最长供货周期见附表2《配网物资供货周期一览表》。
6.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转
让给第三方。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十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买方: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卖方:浙江诚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库存盖章) (协议库存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买方): 签订日期(卖方):
地址:xxxxxxxxxxxxx000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0x
联系人:钱开余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5-81022826 传真:0577-62868808
Email:xxxx_xx@xx.xxxx.xxx.xx Email:0000000000@xx.xxx
开户银行: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账号:140302210118600131 账号:192701010400549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77017277G
开户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2585028956Q
开户行地址:xxxxxxxxxxxxxx0x
开户行联行号:907301000040 开户行联行号:103333327011
执行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执行人:执行人及电话见苏电供应商网上服务大厅
执行单位:浙江诚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物资调配中心受理电话:000- 00000000
需求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
附件1: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格式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描述 | 单价 (含税 ) (人民币元) | 单位 | 数量 | 合同价款(含税 ) (人民币元 ) | 合同价款 (不含税) (人民币元 ) | 税率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1 | 202 | ||||||||||
低压开关 | 低 压 开 关,断路器 ,200A, 三相 | 1022.99 | 个 | 900 | 920690. 1 | 814770 | 13 | 4 - 00- 00x 000 4 - 08- | 江苏,以供货单为准 | 施工现场 车板交货 | |
31 | |||||||||||
2 | 202 | ||||||||||
低压开关 | 低 压 开 关,断路器 ,250A, 三相 | 1022.99 | 个 | 313 4 | 3206047 .53 | 2837210. 2 | 13 | 4 - 00- 00x 000 4 - 08- | 江苏,以供货单为准 | 施工现场 车板交货 | |
31 | |||||||||||
3 | 202 | ||||||||||
低压开关 | 低 压 开 关,断路器 ,125A, 三相 | 1022.99 | 个 | 718 | 734506. 1 | 650005.4 | 13 | 4 - 00- 00x 000 4 - 08- | 江苏,以供货单为准 | 施工现场 车板交货 | |
31 |
4 | 低压开关 | 低 压 开 关,断路器 ,160A, 三相 | 1022.99 | 个 | 862 | 881816. 52 | 780368.6 | 13 | 202 4 - 00- 00x 000 4 - 08- 31 | 江苏,以供货单为准 | 施工现场 车板交货 |
总计 | 5743060 .25 |
附件2:供货单格式
供 货 单
买方: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编号:卖方:
供货单号:
一、本供货单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以下简称采购合同)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本供货单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用以明确每批次采购合同货物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等。
序号 | 项目 单位/收货方 | 项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分项价 (不含税) | 分项价 (含税)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
/ | ||||||||||||
总 | 计 | 人民币(小写):元写):。 | (大 |
三、本供货单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具体价格构成详见下表。
四、本供货单合同货物价款分预付款、交货款、验收款和结清款支付,预付款、交货款、验收款和结清款的支付比例如下
:0:10:0:0。
五、本供货单自买方签发之日起生效。
六、《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条款适用该供货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采购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八、若专用条款中支付比例发生变化,本供货单以专用条款支付比例为准。
买方:
(供货单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发日期: 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账号:
Email: 税号:
执行单位: 需求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回 执
(买方名称):
贵方签发的编号为()的供货单收悉,我方承诺按此供货单及贵方编号为()的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的约定供货。
卖方:
(供货单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联系人: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附件3:履约保函格式(以银行出具的保函为例)
履约保函
致: (买方)
鉴于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与贵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买方合同编号为 的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卖方将根据采购合同向买方供应合同货物。
鉴于贵方在采购合同中要求卖方提供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即人民币 (大写) (小写)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采购合同的担保。
为此,根据卖方的申请,本银行 (银行名称及法定地址),特向贵方出具上述金额的履约保函,并在此声明
:
1.本履约保函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2.如果由于卖方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的作为或不作为、故意
、疏忽或过失、过错等原因,使贵方遭受或可能遭受任何损失时
,贵方即可向本行发出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本行在收到该通知后将立即按该书面通知所要求的支付金额和时间进行支付。贵方在发出此类通知时无需随附任何证据或证据性材料,也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3.本履约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均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从本履约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4.本行特此放弃所有因贵方与卖方之间发生争议或相互索赔而享有的任何抗辩权;
5.本行进一步同意,如果采购合同发生任何情况的修改、修订
、补充或其他变化,本行在本履约保函中的责任将不会发生任何变化,采购合同的前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本行;
6.本履约保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银行名称:(xx)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