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服貿協議系列(五):落實輔導弱勢產業及救濟措施
2013 年 8 月 16 日【旺報】xxx副主委
在這次兩岸簽署的「服貿協議」中,主要開放的是雙方企業的投資,而並沒有開放專業人士跨境提供服務,僅讓少數的企業主及高階經理人員過來管理他們的企業與資金,所以他們必然會創造台灣的就業機會。所以,在中華經濟研究院中估計的結果顯示,在簽署「服貿協議」之後,台灣每一個開放的服務業細項產業的總就業人口都會增加。但是,但這並不表示所有的業者都有好處。事實上,很可能有一部分的業者會因為陸資來台競爭,而受到衝擊。這些產業或業者,他們有可能轉型升級、減小規模或是因為競爭而最終結束營業。
部分業者或受衝擊
因此,WTO 很早就有所謂「產業救濟」的相關措施,比方說,在一般的貨品貿易協議或服務貿易協議中,通常都會設有
「緊急磋商機制」,也就是說,如果市場開放後之,進口商品(或服務業投資)對於國內產業影響太大,受損的一方就可要求雙方進行緊急磋商。在我國經濟部設有「貿易調查委員會」,就是專門來處理國際間貿易是否出現傾銷或是其他貿易救濟的問題。在 2002 年,我國加入 WTO 時,為了因應農業開放可能對農人產生影響,政府在修正的「農業發展條例」中特別編列了 1000 億新台幣的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來因應,其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用在補貼休耕上面。
2010 年 6 月兩岸簽署 ECFA 之後,為了因應未來同時可能與
其他國家洽簽 FTA 而可能造成對台灣某些產業或廠商的影響,行政院提出了「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編列總經費達到 952 億元新台幣。而簽署「服貿協議」之後,行政院特別要求各部會重新檢視此一支援方案是否有調整的必要,並於 7 月底重新修正,金額增加到 982.1 億元,其中包括勞工轉業輔導及就業安定的 365 億元。在此一支援方案大致分成 3 大部分,包括振興輔導、體質調整以及損害救濟。
可藉支援方案救助
在振興輔導與體質調整方面,包括產業升級轉型輔導、提供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証、協助拓展外銷市場及依個別受衝擊產業之特殊需要提供專案調整措施等等。在轉型升級低利貸款方面,每戶最高 1 億元,期限最長 10 年,利率為郵儲 2年利率加 0.9%。
在損害救濟方面,受損產業業者可申請xx金 500 萬,資本
性融資 1000 萬,利率為郵儲一年機動利率計息;另外,可提供 10 成的融資保証,保証費率為 0.5%。最後,在轉業輔導與就業安定方面,包括就業協助、創業協助、及待業生活協助等等;比方說,待業勞工可以申請 100%訓練費用的補助;再比方說,如果可以証明失業是因為 ECFA 或相關協議的開放而造成的,則失業補助期間可由原來的 6 至 9 個月延長為 9 至 12 個月。
也就是說,在 2010 年與大陸簽署 ECFA 之後,政府部門就提出了「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希望協助可能受到衝擊的產業轉型升級,以因應未來的競爭;另一方面,如果真的遇到有個別勞工受到影響時,可以協助他們轉業或增加他們的失業救濟。我們希望未來政府
可以真正落實這一些配套措施,讓受到衝擊的業者或個人能
得到政府最大的協助。
(作者為政大經濟系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