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 供报名期间的相关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中国截图可前往信用中国网-...
采购方式:线上竞价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一月
第一章 竞价须知
本项目通过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竞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竞价。
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三、在云采链平台参与项目竞价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竞价。
四、竞价须知
竞价说明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按竞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竞价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对采购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采购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竞价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若本项目竞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参与采购人项目竞价过程中有围标串标等违规情况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采购人的项目竞价(如有特殊情况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 。
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价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竞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竞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竞价。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认为竞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云采链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所有。
竞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价,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与竞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采购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
报名供应商须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本项目中不允许转包分包且不接受联合竞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报名期间的相关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中国截图可前往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上四类查询分别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响应供应商需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公告中的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如报价次数为2次,指供应商最多可进行2次报价。如供应商只进行1次报价,则以此次报价为准;如供应商因报价有误或其他原因需重新进行第2次报价,则以第2次报价为准,以此类推。
确定成交候选人
1)本项目以最低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无效报价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竞价项目;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不同供应商的平台使用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竞价活动失败
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使用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2%(四舍五入取整数);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竞价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使用费。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广东省从化监狱采购办余先生 020-37976411。
2、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
广东省从化监狱纪检与审计科 020-37513900。
3、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云采链互联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第二章采购需求书
说明: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项目一览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交付期限 |
最高限价 |
广东省从化监狱车辆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 |
1台 |
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送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人民币578950.00元 |
项目内容:采购车辆生命探测仪一台,配备于广东省从化监狱监门车辆通道。
项目名称:广东省从化监狱车辆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
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578950.00元,包含设备费、安装服务费、保修服务费、税金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严禁转包和分包。
项目质量及要求
所投产品需具有公安部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产品设备技术参数内容及采购需求书中带“※”号条款的相关内容要求),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公安部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经过机构实验室与现场检测,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完整不缺页的检测报告原件,不提交检测报告或提交的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作虚假响应处理。
所供应的器材,辅料必须正规渠道进货,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货物牌标识内容清晰、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货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须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成交结果出来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要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且采购人有权核查该文件的真伪。若采购人对该文件存在异议的,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如成交供应商无法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或核查到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废止成交结果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竞价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材料等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等。
从项目开始实施之日起,直到该项目产品验收合格且移交给采购人为止,成交供应商需要对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外观,性能,保管,保险,安全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负全责。
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保护好产品安装场地邻近建筑物、电缆、电线及其他设备。如因成交供应商产品安装过程中造成破坏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免费修复。
成交供应商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全程跟进产品安装情况,直到验收完毕。
配置及参数要求
设备标准配置清单
技术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配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车辆生命探测仪 |
工业控制设备 |
套 |
1 |
2 |
无线车辆感应终端 |
套 |
6 |
|
3 |
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 |
套 |
1 |
|
4 |
无线链路传输装置 |
套 |
1 |
|
5 |
触点式磁性接口充电装置 |
套 |
1 |
|
6 |
机柜 |
台 |
1 |
|
7 |
自动恒温装置 |
套 |
1 |
|
8 |
智能应急电源 |
套 |
1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工业控制设备 |
1.采用工业级嵌入式工控机:配备512G或以上的硬盘;双核3.10GHz或以上的处理器;8GB或以上的内存;具备不少于6个USB接口,WiFi天线,耳机接口,RJ-45接口,VGA接口,HDMI接口,电源接口;提供无线标准键盘鼠标一套。 ※2.触控部件:红外触摸控制模式,显示尺寸不小于23.6寸,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亮度≥600cd/m2; 3.系统应具有车辆人员探测报警功能;当被探测车辆上有人时,客户端软件界面报警框背景颜色应变红,并显示“搜查”字样;当被探测车辆上无人时,系统探测完毕,客户端软件界面报警框背景颜色应变绿,并显示“通过”字样。 ※4.系统应能通过客户端软件手动录入驾驶员身份信息和车辆相关信息,包括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及车牌号、车辆类别、进出事由等;系统具有探测车型选择功能,可选车型应包括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及特殊车辆;系统检索记录应能储存相关检测车辆的检测时间、车型、检测环境、检测结果、车辆类别、车牌信息及驾驶员信息等;系统应支持设置临时车和常用车,应支持设置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应支持设置空载车和重载车。 ※5.系统应能通过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对环境震动进行评估,并能在客户端软件以“极好、好、一般、差、极差”字样显示环境震动评估结果。系统应能将多个同时连接的无线微震感应终端波形信号差值分析和时域分析进行一致性比对,同步显示比对分析结果,如有波形图异常时,系统应予以提示。 ※6.系统可支持同时接入不少于6路无线车辆感应终端和1路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系统应能监测连接的微震感应终端,并能通过客户端软件实时显示6路或以上无线车辆感应终端和1路或以上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波形信号。 7.具备自动定期自检功能,可检测设备各部件的连接状态,可检测主机和各部件及感应终端的连接状态,当连接状态异常后可发出文字及语音提示。 8.系统探测时间≤120s,探测过程的实时进度能在系统显示;系统报警持续声音可在0-200S设置。 9.系统可支持同时检测车辆≥2台。 ※10.系统具备软件界面文字提示及智能语音提示功能:智能语音提示具有不少于6种语音选择,具有感应终端连接状态播报提示,具有有人和无人探测报警情况提示,具有自检状态正常与异常提示,具有车型车类选择语音提示,具有感应终端防丢失语音提示。 11.系统应支持今日探测统计,包括今日探测次数、通过次数、搜查次数、累计总探测次数。 ※12.系统应支持检测数据统计,应可提供单日车辆人员检测统计数据,以及选定时间段内的车辆人员检测统计数据,统计结果应以图形图表方式展示便于查询。 ※13.正常环境下,检出率应不小于98%,误报率应不大于3%。 ※14.系统应支持外接摄像头,并能通过客户端软件控制其对司机人员和车辆拍照,并支持将所的拍图像进行保存及导出;方便查询取证。 15.应具备远程一键操作按键,可通过外接的远程一键操作按键对车辆人员进行一键探测。 打“※”号交货时需提供公安部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经过机构实验室与现场检测,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完整不缺页的检测报告。 |
1套 |
2 |
无线车辆感应终端 |
1.可通过>2m防跌落测试。 2.终端采用一体化设计,长度≥30cm,高度≤10cm,方便磁吸连接车辆合适位置。 3.无线车辆感应终端连续工作使用时间>10小时,充满电<3小时。可安全随时充电,做到随用随充。 4.工作温度;-10℃~55℃。 5.充电方式:支持无线磁吸充电。 6.电源开关:应具有独立的电源开关。 7.可显示开关机状态、电量等信息,并可在低电量时进行提示。 8.工作电压范围:5~12VDC;采集频率范围:0.5HZ~40HZ。 9.支持防丢报警功能。 10.由永久磁铁、高精度传感器、放大集成电路、无线传输集成电路、18650通用可充电电池等组成。 |
6套 |
3 |
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 |
1.地面环境探测终端具有环境震动减弱功能,可以过滤掉来自空气的噪声的干扰,可将环境影响通过软件进行有效弱化,从而对比较复杂的使用环境,有效提高软件分析处理的速度和准确性; 2.由永久磁铁、可充电电池、震动传感器、无线数据采集模块、信号过滤放大模块、无线数据传输模块、无线数据分析模块和壳体组成; 3.采集分析频率范围:精确采集规定范围内的有效连续震动频率; 4.一体成型注塑,工业级ABS材料; 5.供电能力:正常环境下,无线车辆探测终端连续工作使用时间可达8小时以上的要求,可充电电池供电和直流供电; 6.指示灯:具有充电指示灯、电量指示(功能); 7.可通过2米高防跌落测试;防水等级不低于IP65。 |
1套 |
4 |
无线链路传输装置 |
1.无线车辆探测终端和智能报警分析工控装置的无线通信距离应≥30m; 2.无线车辆探测终端在隔30mm厚钢板探测时,应能探测到钢板后4m以内的静止生命体。 |
1套 |
5 |
触点式磁性接口充电装置 |
※1.集成充电装置,能同时对不少于6个无线车辆探测终端进行充电; 2.充电装置底座通过磁力方式吸附无线探测终端,以防止充电接触不稳; 3.充电装置具有充电触点短路保护功能,当充电触点短路时,内部电路不损坏。 打“※”号交货时需提供公安部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经过机构实验室与现场检测,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完整不缺页的检测报告。 |
1套 |
6 |
机柜 |
1.采用非金属材料ABS一体化设计,各组件表面应光洁平整,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各功能部件装配完整,连接紧固。 2.设备底部设计应具有至少4个或以上可移动的工业级万向轮。 3.机柜应具备工控一体机电源指示灯、系统客户端电源指示灯。 4.柜内采用分布模块化设计,配置相应电气控制装置。 |
1台 |
7 |
自动恒温装置 |
1.一键触发按钮,可视环境需求立即操作; 2.内置高精度温控探头,宽温控范围-30℃~60℃,设置简单; 3.自动调节内部工作环境温度,保护系统工作稳定,提高电气元件的可靠性和寿命。 |
1套 |
8 |
智能应急电源 |
1.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2.输出:AC220V;输入:DC12.6V/220V适配器。 3.具有USB快充输出:5V/9V/12V/3A;额定xx小时数≥1900Wh。 4.通过UN38.3测试(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 5.当主电源通电时,应急智能电源不接通,主电源输出;当主电源断电时,应急智能电源自动接通,备用电源输出;并且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
1套 |
合同签订及项目交付时间
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2.项目产品送货及安装时间为10个日历天,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项目产品具体安装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
项目验收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竞价文件的要求,将货物按时、按质、按量安装至采购人指定位置。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采购人按合同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竞价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符合要求的物料,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项目产品交接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测试报告和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
项目产品在验收时误报率应不大于3%,漏报率应为“0”(误报是指当车上无人所提供的车辆生命探测仪检测为“不通过”,漏报是指当车上有人车辆生命探测仪检测为“通过”),否则,应当更换产品至达标为止。
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
1、质量保修范围:由于材料、工艺等问题而导致的产品功能失效、性能下降等缺陷(属于自然力或战争等不可抗拒力、人为因素等造成的除外)。
2、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包软件升级,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软件升级只收取成本费用。
3、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4、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及服务内容
1.远程维护服务:出现故障应提供远程测试故障服务,及时进行维护,解决非人员上门不能维修的难题;
2.配件更换服务(配件以换代修):质保期内配件发生故障,应支持更换;
3.本地化服务:若远程无法解决的故障问题,应提供技术人员到场维护服务;
4.备用机服务:若遇技术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提供备用机及时替换故障机,确保采购人使用不受影响,同时支持原设备在最短时间内安排返厂维修;
5.巡检服务:应提供每季度上门维护检查培训服务一次,确保产品使用效果。
6.售后维保: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经电话指导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和检修,24小时内解决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设备超过24小时不能修好的,应于第2个自然日提供同型号(或更新型号)设备临时替换使用,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同时相应顺延。对采购人的要求24小时内未响应的,采购人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请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必须上门检查、检测一次,不再向采购人收取费用。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以合理、优惠的价格提供备件、维修和保养服务(含系统软件和硬件)。
(二)安装与调试
1、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安排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设备安装和调试期间,需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如果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竞价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4、合同设备安装:成交供应商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三)培训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现场安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派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直至完全能独立操作(包括安装、操作、数据处理、维护维修等,具体要求由双方共同商定),以便采购人组织验收。如有需要,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安排至少两次培训。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培训的,成交供应商需说明充足理由,并得到采购人确认,否则采购人不对清点的货物作保管。
2、培训前,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进行良好沟通,安排好培训所用设施和中文培训资料,需制定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等,确保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所有培训费用(含中文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单位所在地城市与培训地之间的(两人)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等。
4、如遇设备升级更新,成交供应商需及时提供更新操作指导。
(四)包装和运输
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运至交付地点所需要的包装,包装应符合经济、牢固、美观的要求,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振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
2、包装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3、运输包装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国家相关标准标注有相应的运输标志。
4、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载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设备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完全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且质量、参数不得低于竞价文件要求,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有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履约保证金及项目款支付方式
(一)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
3、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
(二) 退还及扣除说明:
1、 时间、方式和条件: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3、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20%履约保证金。
(1)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2)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经电话指导不能解决问题的,未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和检修的。
(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未解决故障问题,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在第2个自然日未能提供同型号(或更新型号)设备临时替换使用的。
(4)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采购人同时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未能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扣除,成交供应商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五)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且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七)成交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项目款支付方式
1、项目所有产品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经采购人验收完毕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总价(成交供应商要提供等额国家正式发票、合同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及验收和售后有关资料)。
2、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其他要求:
1、作业场所的特殊性要求:
1)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监狱监区内,监狱属于特殊场所,每天可工作时间有限且不定,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监狱监管要求的需要,在成交后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每天工作时间的安排,成交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因这方面而增加作业时间所产生的费用。结算不能以此为由增加任何费用。
2)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进场的作业人员均为其单位在职员工。 每天进场的作业人员出入均需登记、进场后需集体行动不能随意走动、材料和作业工具进出均要登记备案。
3)成交供应商每天下班均需清理作业场地,监狱内不能留下任何未完成的设备、 未完成材料、机具和工具。
4)成交供应商应为项目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等险种。成交供应商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急响应:
1)远程响应:10分钟内电话响应、30分钟内视频通话响应,提供远程操作软件或者系统,远程协助故障排除、维护调试与软件升级;
2)现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
3)返厂维护:支持设备原机返厂检修,并在第2个自然日提供同款备用设备;
4)应急措施:应具备充足的应急技术实力和完整预案,能为采购人提供及时的故障处理排除服务。
第三章 报价附件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所投产品品牌 |
总价报价(元) |
备注 |
广东省从化监狱车辆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 |
1台 |
人民币578950.00元 |
|
|
|
注: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不得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报价表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
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均为含税价;
平台上报价与报价表合计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合计(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为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采购需求书响应声明函
致:广东省从化监狱、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贵单位、贵司发布广东省从化监狱车辆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的竞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竞价活动,并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报名时已对于采购需求书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及要求给予充分考虑,明确承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及要求均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意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情况。本公司(企业)清楚,若对于采购需求书各项条款存在任意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情况,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要求。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备注: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广东省从化监狱、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贵单位、贵司发布广东省从化监狱车辆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的竞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竞价活动,并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本公司(企业)在本项目中不转包分包且不联合竞价。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承诺函
致:广东省从化监狱、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贵单位、贵司发布广东省从化监狱车辆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的竞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竞价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及要求均为完全响应,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公安部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产品设备技术参数内容及采购需求书中带“※”号条款的相关内容要求);若本公司(企业)成为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公安部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经过机构实验室与现场检测,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完整不缺页的检测报告原件,若本公司(企业)不提交检测报告或提交的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企业)成交资格,并作虚假响应处理。
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备注:
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广东省从化监狱车辆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广东省从化监狱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广东省从化监狱车辆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项目一览表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品牌 |
交付期限 |
合同总价 |
广东省从化监狱车辆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 |
1台 |
|
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送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人民币 元 |
项目内容:采购车辆生命探测仪一台,配备于广东省从化监狱监门车辆通道。
本项目合同总价包含设备费、安装服务费、保修服务费、税金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严禁转包和分包。
项目质量及要求
所供应的器材,辅料必须正规渠道进货,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货物牌标识内容清晰、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货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须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提供的原厂授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且甲方有权核查该文件的真伪。若甲方对该文件存在异议的,乙方须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如乙方无法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或核查到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进行采购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乙方负责产品、材料等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等。
从项目开始实施之日起,直到该项目产品验收合格且移交给甲方为止,乙方需要对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外观,性能,保管,保险,安全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负全责。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保护好产品安装场地邻近建筑物、电缆、电线及其他设备。如因乙方产品安装过程中造成破坏的,乙方必须免费修复。
乙方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全程跟进产品安装情况,直到验收完毕。
配置及参数要求
设备标准配置清单
技术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配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车辆生命探测仪 |
工业控制设备 |
套 |
1 |
2 |
无线车辆感应终端 |
套 |
6 |
|
3 |
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 |
套 |
1 |
|
4 |
无线链路传输装置 |
套 |
1 |
|
5 |
触点式磁性接口充电装置 |
套 |
1 |
|
6 |
机柜 |
台 |
1 |
|
7 |
自动恒温装置 |
套 |
1 |
|
8 |
智能应急电源 |
套 |
1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工业控制设备 |
1.采用工业级嵌入式工控机:配备512G或以上的硬盘;双核3.10GHz或以上的处理器;8GB或以上的内存;具备不少于6个USB接口,WiFi天线,耳机接口,RJ-45接口,VGA接口,HDMI接口,电源接口;提供无线标准键盘鼠标一套。 ※2.触控部件:红外触摸控制模式,显示尺寸不小于23.6寸,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亮度≥600cd/m2; 3.系统应具有车辆人员探测报警功能;当被探测车辆上有人时,客户端软件界面报警框背景颜色应变红,并显示“搜查”字样;当被探测车辆上无人时,系统探测完毕,客户端软件界面报警框背景颜色应变绿,并显示“通过”字样。 ※4.系统应能通过客户端软件手动录入驾驶员身份信息和车辆相关信息,包括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及车牌号、车辆类别、进出事由等;系统具有探测车型选择功能,可选车型应包括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及特殊车辆;系统检索记录应能储存相关检测车辆的检测时间、车型、检测环境、检测结果、车辆类别、车牌信息及驾驶员信息等;系统应支持设置临时车和常用车,应支持设置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应支持设置空载车和重载车。 ※5.系统应能通过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对环境震动进行评估,并能在客户端软件以“极好、好、一般、差、极差”字样显示环境震动评估结果。系统应能将多个同时连接的无线微震感应终端波形信号差值分析和时域分析进行一致性比对,同步显示比对分析结果,如有波形图异常时,系统应予以提示。 ※6.系统可支持同时接入不少于6路无线车辆感应终端和1路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系统应能监测连接的微震感应终端,并能通过客户端软件实时显示6路或以上无线车辆感应终端和1路或以上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波形信号。 7.具备自动定期自检功能,可检测设备各部件的连接状态,可检测主机和各部件及感应终端的连接状态,当连接状态异常后可发出文字及语音提示。 8.系统探测时间≤120s,探测过程的实时进度能在系统显示;系统报警持续声音可在0-200S设置。 9.系统可支持同时检测车辆≥2台。 ※10.系统具备软件界面文字提示及智能语音提示功能:智能语音提示具有不少于6种语音选择,具有感应终端连接状态播报提示,具有有人和无人探测报警情况提示,具有自检状态正常与异常提示,具有车型车类选择语音提示,具有感应终端防丢失语音提示。 11.系统应支持今日探测统计,包括今日探测次数、通过次数、搜查次数、累计总探测次数。 ※12.系统应支持检测数据统计,应可提供单日车辆人员检测统计数据,以及选定时间段内的车辆人员检测统计数据,统计结果应以图形图表方式展示便于查询。 ※13.正常环境下,检出率应不小于98%,误报率应不大于3%。 ※14.系统应支持外接摄像头,并能通过客户端软件控制其对司机人员和车辆拍照,并支持将所的拍图像进行保存及导出;方便查询取证。 15.应具备远程一键操作按键,可通过外接的远程一键操作按键对车辆人员进行一键探测。 打“※”号交货时需提供公安部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经过机构实验室与现场检测,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完整不缺页的检测报告。 |
1套 |
2 |
无线车辆感应终端 |
1.可通过>2m防跌落测试。 2.终端采用一体化设计,长度≥30cm,高度≤10cm,方便磁吸连接车辆合适位置。 3.无线车辆感应终端连续工作使用时间>10小时,充满电<3小时。可安全随时充电,做到随用随充。 4.工作温度;-10℃~55℃。 5.充电方式:支持无线磁吸充电。 6.电源开关:应具有独立的电源开关。 7.可显示开关机状态、电量等信息,并可在低电量时进行提示。 8.工作电压范围:5~12VDC;采集频率范围:0.5HZ~40HZ。 9.支持防丢报警功能。 10.由永久磁铁、高精度传感器、放大集成电路、无线传输集成电路、18650通用可充电电池等组成。 |
6套 |
3 |
无线地面环境感应终端 |
1.地面环境探测终端具有环境震动减弱功能,可以过滤掉来自空气的噪声的干扰,可将环境影响通过软件进行有效弱化,从而对比较复杂的使用环境,有效提高软件分析处理的速度和准确性; 2.由永久磁铁、可充电电池、震动传感器、无线数据采集模块、信号过滤放大模块、无线数据传输模块、无线数据分析模块和壳体组成; 3.采集分析频率范围:精确采集规定范围内的有效连续震动频率; 4.一体成型注塑,工业级ABS材料; 5.供电能力:正常环境下,无线车辆探测终端连续工作使用时间可达8小时以上的要求,可充电电池供电和直流供电; 6.指示灯:具有充电指示灯、电量指示(功能); 7.可通过2米高防跌落测试;防水等级不低于IP65。 |
1套 |
4 |
无线链路传输装置 |
1.无线车辆探测终端和智能报警分析工控装置的无线通信距离应≥30m; 2.无线车辆探测终端在隔30mm厚钢板探测时,应能探测到钢板后4m以内的静止生命体。 |
1套 |
5 |
触点式磁性接口充电装置 |
※1.集成充电装置,能同时对不少于6个无线车辆探测终端进行充电; 2.充电装置底座通过磁力方式吸附无线探测终端,以防止充电接触不稳; 3.充电装置具有充电触点短路保护功能,当充电触点短路时,内部电路不损坏。 打“※”号交货时需提供公安部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经过机构实验室与现场检测,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完整不缺页的检测报告。 |
1套 |
6 |
机柜 |
1.采用非金属材料ABS一体化设计,各组件表面应光洁平整,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各功能部件装配完整,连接紧固。 2.设备底部设计应具有至少4个或以上可移动的工业级万向轮。 3.机柜应具备工控一体机电源指示灯、系统客户端电源指示灯。 4.柜内采用分布模块化设计,配置相应电气控制装置。 |
1台 |
7 |
自动恒温装置 |
1.一键触发按钮,可视环境需求立即操作; 2.内置高精度温控探头,宽温控范围-30℃~60℃,设置简单; 3.自动调节内部工作环境温度,保护系统工作稳定,提高电气元件的可靠性和寿命。 |
1套 |
8 |
智能应急电源 |
1.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2.输出:AC220V;输入:DC12.6V/220V适配器。 3.具有USB快充输出:5V/9V/12V/3A;额定瓦特小时数≥1900Wh。 4.通过UN38.3测试(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 5.当主电源通电时,应急智能电源不接通,主电源输出;当主电源断电时,应急智能电源自动接通,备用电源输出;并且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
1套 |
项目交付时间
1.项目产品送货及安装时间为10个日历天,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为 年 月 日;项目产品具体安装时间,乙方与甲方协商。
项目验收
乙方必须依照竞价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将货物按时、按质、按量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甲方按合同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乙方未能履行竞价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符合要求的物料,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项目产品交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测试报告和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
项目产品在验收时误报率应不大于3%,漏报率应为“0”(误报是指当车上无人所提供的车辆生命探测仪检测为“不通过”,漏报是指当车上有人车辆生命探测仪检测为“通过”),否则,应当更换产品至达标为止。
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
1、质量保修范围:由于材料、工艺等问题而导致的产品功能失效、性能下降等缺陷(属于自然力或战争等不可抗拒力、人为因素等造成的除外)。
2、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包软件升级,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软件升级只收取成本费用。
3、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4、对甲方的服务通知及服务内容
1.远程维护服务:出现故障应提供远程测试故障服务,及时进行维护,解决非人员上门不能维修的难题;
2.配件更换服务(配件以换代修):质保期内配件发生故障,应支持更换;
3.本地化服务:若远程无法解决的故障问题,应提供技术人员到场维护服务;
4.备用机服务:若遇技术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提供备用机及时替换故障机,确保甲方使用不受影响,同时支持原设备在最短时间内安排返厂维修;
5.巡检服务:应提供每季度上门维护检查培训服务一次,确保产品使用效果。
6.售后维保: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经电话指导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和检修,24小时内解决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设备超过24小时不能修好的,应于第2个自然日提供同型号(或更新型号)设备临时替换使用,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同时相应顺延。对甲方的要求24小时内未响应的,甲方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请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质保期内,乙方每季度必须上门检查、检测一次,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质保期满后,乙方须以合理、优惠的价格提供备件、维修和保养服务(含系统软件和硬件)。
(二)安装与调试
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安排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设备安装和调试期间,需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2、如果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依照竞价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4、合同设备安装: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三)培训要求
1、乙方必须现场安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派技术人员对甲方的使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直至完全能独立操作(包括安装、操作、数据处理、维护维修等,具体要求由双方共同商定),以便甲方组织验收。如有需要,乙方应为甲方安排至少两次培训。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培训的,乙方需说明充足理由,并得到甲方确认,否则甲方不对清点的货物作保管。
2、培训前,乙方应与甲方进行良好沟通,安排好培训所用设施和中文培训资料,需制定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等,确保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3、乙方应负责所有培训费用(含中文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单位所在地城市与培训地之间的(两人)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等。
4、如遇设备升级更新,乙方需及时提供更新操作指导。
(四)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提供运至交付地点所需要的包装,包装应符合经济、牢固、美观的要求,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振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
2、包装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3、运输包装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国家相关标准标注有相应的运输标志。
4、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载到甲方指定地点。
(五)设备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完全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且质量、参数不得低于竞价文件要求,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有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履约保证金及项目款支付方式
(一)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人民币 元);
3、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
(二) 退还及扣除说明:
1、 时间、方式和条件: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乙方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3、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20%履约保证金。
(1)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2)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经电话指导不能解决问题的,未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和检修的。
(3)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未解决故障问题,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在第2个自然日未能提供同型号(或更新型号)设备临时替换使用的。
(4)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三)乙方未能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五)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且乙方需承担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七)乙方保证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项目款支付方式
1、项目所有产品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经甲方验收完毕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总价(乙方要提供等额国家正式发票、合同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及验收和售后有关资料)。
2、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其他要求:
1、作业场所的特殊性要求:
1)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监狱监区内,监狱属于特殊场所,每天可工作时间有限且不定,乙方应充分考虑监狱监管要求的需要,在成交后无条件接受甲方每天工作时间的安排,合同总价应包括因这方面而增加作业时间所产生的费用。结算不能以此为由增加任何费用。
2)乙方需承诺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进场的作业人员均为其单位在职员工。 每天进场的作业人员出入均需登记、进场后需集体行动不能随意走动、材料和作业工具进出均要登记备案。
3)乙方每天下班均需清理作业场地,监狱内不能留下任何未完成的设备、 未完成材料、机具和工具。
4)乙方应为项目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等险种。乙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急响应:
1)远程响应:10分钟内电话响应、30分钟内视频通话响应,提供远程操作软件或者系统,远程协助故障排除、维护调试与软件升级;
2)现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
3)返厂维护:支持设备原机返厂检修,并在第2个自然日提供同款备用设备;
4)应急措施:应具备充足的应急技术实力和完整预案,能为甲方提供及时的故障处理排除服务。
廉政承诺: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宴请吃饭、提供金钱、馈赠礼品、提供娱乐活动等,以试图获取订单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利益。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司(签章):广东省从化监狱 乙方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从化鳌头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4050110260309168168 银行账号:
日期:202 年 月 日 日期:20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