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绩效评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CG-2021- ZJ003)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附件4:
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绩效评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编号:**********
甲方:仙居县财政局
乙方:
根据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绩效评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CG-2021-ZJ003)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按工作量法收费标准,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4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同等资格人员每半天不超过6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6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不超过2400元。需赴外地的,差旅费按政府机关出差标准据实计算,并按规定执行。以上收费标准为按工作量法的基准价,承诺在此基础上给予优惠,优惠率不得少于 %。且单个绩效评价项目基本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如项目评价(估)过程较复杂的,可视项目复杂程度适当上浮,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
第二条 乙方应根据入围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第三条 x协议书签订前,乙方须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的供应商登记入库。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x协议有效期限为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遇政策调整,财政部门可视情况提前终止协议。
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如延期的,乙方应予接受。
第五条 基本服务要求
1、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2、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规则,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
3、应当接受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不得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第六条 监管处罚制度
采购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定点采购供应商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定点采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扣减10-30分诚信分,情节严重的暂停1至3个月定点供应商资格,直至取消网上服务市场绩效评价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
1.未按承诺书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
3.竞价结束后与采购单位再次议价的;
4.向项目有关经办人员提供回扣的;
5.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本项目通知要求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x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3、所有项目通知(项目编号:XJCG-2021-ZJ003)、报名文件及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协议书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