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設計服務費用,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修正「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辦理,採總包價法及實作數量計價法兩種,服務費用總計新臺幣壹仟陸 佰伍 拾陸萬玖仟零伍拾元整(NT$16,569,0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