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66020K92774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网联综合实训室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66020K92774
采购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第三章 评标标准 23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3
第六章 附 件 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网联综合实训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x xxxxxxxx 000 xxxxx 00 x 000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其智能网联综合实训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066020K92774
1.2 项目名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网联综合实训室采购项目
1.3 预算金额:93.35 万元
1.4 最高限价:93.35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 采购需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网联综合实训室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完成送货安装调试。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 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或“信用江苏”网站(xxx.xxxxxxxx.xxx.xx)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0 年 7 月 9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000 x。
3.3 方式:纸质文件及电子版。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 U 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售价(元):xxx/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2020 年 8 月 6 日 9:3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xxxxxxxxxxx 0 x国联金融运营中心三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4.3 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锡财购告〔2020)2 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凡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事项:须在进入开标现场大厅前进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 +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37.3℃)、检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必须全程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控,对拒不配合的人员,禁止进入开标现场。《“锡康码”申领使用 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 注: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 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 2 人。
(3)凡参与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 号)的要求,对于符合《通知》第三条描述情形的供应商,在提供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证明后,可免收其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标、评标。
6.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
一家供应商计算。
7.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8.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xxxxxxx 0000 x
联系方式: 0510- 81838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000 x
0.xxxxxx
项目联系人:xx、xx
电 话:13912366339、0510-8262699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货物和服务定义
3.1“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4、政策功能
4.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 号)的要求,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2 节能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4.3 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4.4 进口产品政策
(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5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5.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3 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7.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7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8.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9.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
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从“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江苏”(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所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售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票、汇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承诺或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10)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11)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1.1 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1.2 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1.3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1.4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型、微型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
11.5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1.6 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
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2.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可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与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收款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xx支行账 号:10365000000305029
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
通知》(苏财购[2020]19 号)的要求,对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3.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
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串通投标的等。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投标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签署
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6、投标费用
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2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 70%计算,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各投标供应商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7.2 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如涉及)。
17.3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7.4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技术标部分除外,任何情况下不予修改。
17.5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8.1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0、诚实信用
20.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
21.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1.3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1.4.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5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采购人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
22、评标
22.1 评标组织
22.1.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2.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2.2 评标程序
22.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2.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2.2.3 澄清有关问题。
22.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2.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4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2.3.1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2.3.2 评分标准及评审因素:详见第三章
22.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3)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在评标期间,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情形的,比照 21.5 款执行。
23、确定中标供应商
23.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3.2 中标人确定后,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3.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3.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3.6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24、编写评标报告
2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5.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六、签订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6.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5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
27、质疑
27.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7.3 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质疑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xx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
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书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书的,质疑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事项、质疑处理结果,供有关采购人、财政部门、行业协会查询。
27.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7.5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7.6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投诉
28.1 质疑投标人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29.1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1。
29.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2。
29.3 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29.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附 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 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
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
(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招标项目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 2 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 3 家中标
侯选单位,依法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若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
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序 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 值 |
一 | 价格部分(45 分) | ||
1 | 投标报价 (45 分) |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45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最高得分为 45 分: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最低价/投 标报价)×45 | 45 |
二 | 商务部分(19 分) | ||
2.1 | 供应商综合能力 (10 分) | (1)供应商能提供“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仿真实训产品功能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智能网联汽车激光雷达实训功能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智能网联汽车毫米波雷达实训功能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满足一项得 2 分,满分得 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 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 2 分; AA 级得 1 分,A 级及以下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10 |
2.2 | 供应商技术方案及质量保证方案 (6 分) | 本次所采购的设备能提供设备源代码并支持二次开发的相关技术服务得6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6 |
2.3 | 供应商售后服务 (3 分) | (1)供应商提供三年质保的得 2分;供应商提供两年质保的得 1 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承诺2小时内响应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问题的得1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 |
三 | 技术部分(36 分) |
序 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 值 |
3.1 | 技术响应程度 (18 分) | (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带“▲”的为重要参数,每满足一项得 1 分。任意满足 12 项即可得满分 12 分; (2)“▲”外的其他参数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优于 招标文件要求的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3 分。满分 6 分。 | 18 |
3.2 | 现场演示(18 分) | 投标人提供的毫米波雷达仿真测试开发系统演示,满足招标文件现场演示需求表,每满足 1 条得 2 分,满分 6 分。 | 6 |
投标人提供的视频识别仿真测试开发系统演示,满足招 标文件现场演示需求表,每满足 1 条得 3 分,满分 6 分。 | 6 | ||
投标人提供的自动驾驶HMI 交互系统演示,满足招标文件现场演示需求表,每满足 1 条得 2 分,满分 6 分。 | 6 |
第四章 采购需求一、智能网联综合实训室相关设备清单
序号 | 实训室 | 设备 | 数量 | 备注 |
1 | 智能网联综合实训室 | 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实训平台 | 1 | 含软件源代码及信息化教学资源 |
2 | 车用毫米波雷达便携式专用检测配置箱 | 1 | 含软件 | |
3 | 视觉感知系统实训平台 | 1 | 含软件源代码及信息化教学资源 | |
4 | 车用视觉摄像头便携式检测配置箱 | 1 | 含软件 | |
5 | 激光雷达感知系统实训平台 | 1 | 含软件源代码及信息化教学资源 | |
6 | 车用激光雷达便携式检测配置箱 | 1 | 含软件 | |
7 | 环境感知标定套件 | 1 | ||
8 | 装配型全工况无人驾驶车 | 1 | 含软件源代码及信息化教学资源 |
二、智能网联综合实训室相关设备详细参数表
序 号 | 名称 | 备注 |
1 | 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实训平台 | 【简介】 毫米波教学实训平台具备毫米波雷达安装标定、参数配置、检测维修等功能,能使学生能够掌握毫米波雷达的工作原理、辅助驾驶应用、配置调校、以及安装标定等相关企业所需职业技能。实训平台通过配套的可视化 3 维仿真教学软件并结合台架面板上的真实车规级原理示意图等内容,能够直观展现毫米波雷达在智能网联汽车中的应用,使学生能够掌握毫米波雷达感知功能实现的原理,并具备故障分析及维修的能力。 【功能要求】 1 台架具备基于真实电路原理图的实操示教板 1.1▲ 面板具备种硬件故障设置不少于 10 个, 包括不限于以下故障: ACC/AEB/BSD 三个模块对应信号、电源断路、电源短路、大电阻故障组合。 1.2 硬件故障维修功能:自检、上报、分类,学生可视化查阅。 1.3▲实操示教面板接入真实毫米波雷达数据,示教面板≥3 种基于毫米波的辅助驾驶系统电路原理,面板可展示自适应巡航 ACC 电路原理、城市主动安全 AEB电路原理、盲区检测辅助系统BSD 电路原理。 1.4▲可通过配置的电路检测端口实时检测对应信号。要求各 ECU 单元数据与电路信号真实还原实际车辆,测量信号不失真。 1.5 具备故障检测端口,可对示教面板辅助驾驶系统进行信号检测,支持示波器、万用表、CAN 分析仪三种检测设备。 1.6 具备车辆虚拟仪表板,可动态显示ACC、BSD、AEB 等关键警告信息。 2 毫米波雷达感知三维仿真教学系统 2.1 三维教学系统具备毫米波雷达工作原理、关键部件拆解教学模块,毫米波雷达装调测试教学模块,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检测维修教学模块 2.2▲教学系统具备设置软件模拟故障不少于 8 种,包括不限于以下故障:回波干扰故障、杂波干扰故障、污损/遮挡故障、测量距离故障、测量角度故障、车速测量故障、位置错误故障。 2.3 技能考核测试模块,分为理论题库考核,及仿真实操考核,仿真实操考核将会根据学生输入雷达标定参数、安装位置信息、辅助驾驶调参信息情况进行仿真辅助驾驶考核,得出考核评分。 3 台架具备基于毫米波雷达数据的 ADAS 高级辅助驾驶功能仿真测试开发系统 3.1▲仿真系统支持真实毫米波雷达数据接入、仿真数据可动态配置。 3.2▲支持不少于 3 种基于毫米波雷达的辅助辅助驾驶系统的仿真测试,包括不限于以下系统:ACC 全速域自适应巡航、AEB 紧急制动、BSD 盲区检测系统。 3.3 学生通过场景仿真系统可对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进行参数配置、二次开发、调校等实训。 3.4▲系统可导入车辆数据、标定数据、雷达参数配置进行功能配置并进行功能 |
验证及技能考核评分。 3.5 具备毫米波雷达原理动画、数据动图。 4 台架具备车规级毫米波雷达模拟安装拆装平台 4.1 台架根据目前车用毫米波雷达安装底座设计,具备实车级别的模拟安装拆装平台,并集成了调校滑轨,方便学生动态调整雷达获得动态数据。 4.2 学生可以基于此操作平台进行毫米波雷达拆装、标定、测试等动手实操课程。 【参数要求】 主台架参数:长宽≥1500*1000*1200mm输入电源:AC220V±10% ~50Hz 工作环境:-10°C~60°C 台架嵌入式工业处理器:处理器:i58800 或以上配置;内存:≥8G;显存:≥4G;硬盘:≥128G; 量产长距毫米波雷达 1 台:最大测距:≥250m;距离分辨率:≤0.5m;速度分辨率:≤0.1km/h; 量产侧向毫米波雷达 1 台:最大测距:≥150m;角度:≥30°;距离离精确度:≤0.2m;角度分辨率:≤10°;速度分辨率:≤0.1m/h; 台架嵌入式显示屏:液晶类型:LED;显示尺寸:≥20 寸;分辨率:≥1920*1080; 台架嵌入式实操示教面板:亚克力喷绘,面板集成原理电路; | ||
2 | 车用毫米波雷达便携式检测配置箱 | 【简介】 毫米波雷达配置箱可辅助台架设备对毫米波雷达进行更为深入详细的配置,并且可对其他车载毫米波雷达进行 CAN 协议分析、雷达配置。 【功能要求】(现场演示,参考现场演示需求表) 1 一路或以上CAN 输入,并具备 10 寸或以上HMI 交互系统。 2 备毫米波雷达 CAN 消息收发、CAN 协议解析、角度配置、信号检测、毫米波雷达距离、多边形探测区域、障碍物状态过滤等功能。 3 具备ROS 系统,提供配套驱动,可在ROS 中实时查看毫米波雷达数据。 4 集成多种经典算法,可实现障碍物检测、聚类等算法。 5 可单独使用,对其他车辆的毫米波雷达使用,不限于本台架的毫米波雷达。 【参数要求】 工控机:处理器:≥i3;内存:≥2G;硬盘:≥128G;屏幕:≥10 寸液晶屏幕 |
3 | 视觉感知系统实训平台 | 【简介】 视觉感知教学实训平台,采用最先进的基于深度学习的图像识别算法,具备完整的摄像头感知功能。学生可以通过摄像头的安装、标定、参数配置了解摄像头的基本工作原理。通过配套的视频感知可视化教学软件,学生可以掌握摄像头在辅助驾驶系统以及无人驾驶中的应用,对前车防撞、车道偏离、行人碰撞预警、车道线保持等功能有更深入的理解。另外,实训台架可设置多种软硬件故障,从而使学生具备视频感知系统维护以及维修的能力。 【功能要求】 1 视觉感知原理实操示教板 1.1 面板不少于5种硬件故障设置,故障维修功能:自检、上报、分类,学生可视化查阅。 1.2▲示教面板包含不少于 3 种辅助驾驶系统电路功能原理,包括不限于以下功 能原理:车道偏离 LCW、车道保持系统、多视角全景辅助驾驶、前方碰撞警示 |
FCW。 1.3▲要求各 ECU 单元数据与电路信号真实还原实际车辆,测量信号不失真。 1.4▲具备故障检测端口,可对示教面板辅助驾驶系统进行信号检测,支持示波器、万用表、CAN 分析仪三种检测设备。 2 视觉感知三维仿真教学系统 2.1 教学系统具有摄像头原理教学模块,摄像头装调测试教学模块,摄像头感知系统功能原理教学模块,摄像头感知系统检测维修教学模块 2.2 三维教学系统具备摄像头内部工作原理、部件拆解、摄像头仿真装配教学模块,3 维仿真展示摄像头感知系统的工作原理,摄像头感知系统检测维修教学模块。 2.3▲教学系统具备设置软件模拟故障不少于 8 种,包括不限于以下故障:相机污渍/遮挡故障、相机失焦故障、图像质量差故障、障碍物检测故障、红绿灯识别故障。 2.4 技能考核测试模块,分为理论题库考核,及实操考核,实操考核将会根据学生输入视频标定参数、安装位置信息、辅助驾驶调参信息情况进行仿真辅助驾驶考核,得出考核评分。 3 基于摄像头数据的 ADAS 高级辅助驾驶仿真测试开发系统 3.1▲仿真教学系统支持接入实时相机获取的视频信息,支持动态仿真摄像头数据 3.2 可同时支持行人识别、车辆识别、车道线识别、红绿灯识别、交通标志牌识别功能。 3.3▲系统基于 AI 深度学习算法识别,并提供标定数据,要求道路视频库数据不少于 50G,正样本数量不少于 10000 个,负样本数量不少于 40000 个(需现场演示任意标定数据查看),视频识别结果查看(视频由招标方提供),要求正确检测识别率 95%以上、以及可供二次开发调参的交通类识别模型。 3.4 可对前方被识别的道路场景进行定制化调整(道路、行人、障碍物、天气等),定制化场景基于I-VISTA 智能网联测标准。 3.5 支持包括不限于以下ADAS 功能仿真测试(需要现场演示):前方预警 FCW、车道偏离预警 LDW、车道保持 LKA。 3.6 可在仿真场景中对相机感知系统进行参数配置、二次开发、调校等实训(现场演示) 3.7▲系统可导入车辆数据、标定数据、相机配置参数进行功能配置并进行功能验证及技能考核评分 3.8 具备摄像头原理动画、数据动图 4台架具备车规级摄像头模拟安装拆装平台 4.1 台架具备车辆模拟安装拆装平台,并集成了调校滑轨,学生可以基于平台进行摄像头拆装、标定、测试。 【参数要求】 主台架参数:长宽≥1500*1000*1200mm输入电源:AC220V±10%~50Hz 工作环境:-10°C~60°C 台架嵌入式工业处理器:处理器:i58800 或以上;内存:≥8G;硬盘:≥128G;视频处理器: CUDA 核心数:≥200;显存容量:≥8G;显存位宽:≥256bit; 长距摄像头 1 台:距离:≥100m;LensSize:≥1/3.2inch;分辨率及帧率: |
≥3264*2448;灵敏度:≤0.65V/lux-sec@550nm;USB 协议:USB2.0HS/FS;自动曝光控制 AEC:支持;自动增益控制AGC:支持;工作温度:-10~70°; 短距摄像头 2 台:距离:≥50m;LensSize:≥1/3.2inch;分辨率及帧率:≥3264*2448; USB 协议:USB2.0HS/FS;自动曝光控制 AEC:支持;自动增益控制 AGC:支持;工作温度:-10~70°; 台架嵌入式显示屏:液晶类型:LED;显示尺寸:≥22 寸;分辨率:≥1920*1080;工作温度:10°~60° ;工业:防水防尘金属机身; 台架嵌入式实操示教面板:亚克力喷绘、面板集成原理电路 | ||
【简介】 | ||
视频摄像头配置箱可辅助台架设备对摄像头进行更为深入详细的配置,并且可 | ||
对其他车用摄像头进行CAN 协议分析、摄像头配置。 【功能需求】 | ||
4 | 车用视觉摄像头便携式摄像头检测配置箱 | 1 具备不少于2路摄像头输入,并具备 10 寸或以上 HMI 交互系统,可完成摄像头数据收发,数据解析,并具有摄像头角度配置,焦距配置等参数配置功能。 2 具备ROS 系统,提供配套驱动,可在ROS 中实时查看摄像头数据。 3 集成多种经典算法,可实现动态障碍物检测,车道线检测,交通信号灯识别等 算法。 |
【参数需求】 | ||
工控机:处理器:i3 或以上;内存:≥2G;硬盘:≥128G; 屏幕:类型:LED;尺寸:≥10 寸 | ||
【简介】 | ||
激光雷达感知系统实训台,具备激光雷达安装标定、参数配置、检测维修 | ||
功能,使学生能够掌握激光雷达的使用方法以及标定调校。 | ||
【功能要求】 | ||
1 激光雷达原理实操示教板 1.1 具备不少于5种软件模拟故障、不少于5种硬件模拟故障设置,并具有故障维修功能,包括故障自检、上报、分类,方便学生可视化查阅 | ||
1.2 可对场景进行目标检测,通过可视化雷达显示平台,查看探测目标的距离、 大小以及类别 | ||
5 | 激光雷达感知系统实训平台 | 1.3 能实现激光雷达障碍物识别(学生记录 16 线或以上激光雷达实现障碍物的距离、类别、大小识别) 1.4 具备故障检测端口,可对激光雷达感知系统进行信号检测,支持示波器、万用表、CAN 分析仪三种检测设备。 2 激光雷达感知三维仿真教学系统 2.1 教学系统具备激光雷达原理教学模块,激光雷达装调测试教学模块,激光雷达感知系统功能原理教学模块,激光雷达感知系统检测维修教学模块 |
2.2 教学系统具备设故解故模块,技能考核测试模块 3 基于激光雷达数据的仿真测试开发系统 3.1 仿真教学系统支持实时显示获取的激光雷达数据 3.2 支持动态仿真激光雷达数据 3.3 可在仿真场景中对激光雷达感知系统进行参数配置、二次开发、校等实训 3.4 系统可导入车辆数据、标定数据、激光雷达配置参数进行功能配置并进行功能验证及技能考核评分 | ||
3.5 可对模拟教学场地进行 slam 地图建模 |
3.6 具备激光雷达原理动画、数据动图 3.7▲提供三维点云标注数据,包含四类(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其他),样例数据不小于 200M,标注障碍物总量不少于 400,000 个,并需现场演示导入任何指定标注数据可视化标注结果(使用红色框表示行人,绿色框表示机动车,蓝色框表示非机动车,黄色框表示其他),并现场验证标注是否正确 4 车规级激光雷达模拟安装拆装平台 4.1 台架具备车辆模拟安装拆装平台,并集成了调校滑轨,学生可以基于平台进行激光雷达拆装、标定、测试。 【参数要求】 主台架参数:长宽高:≥1500*1000*1200mm输入电源:AC220V±10% 50Hz 工作环境:-10°C~60°C 台架嵌入式工业处理器:处理器:i58800 或以上;内存:≥8G;硬盘:≥128G;台架嵌入式显示屏:液晶类型:LED;显示尺寸:≥22 寸;分辨率:≥1920*1080;工作温度:10°~60° ;工业:防水防尘、金属机身; 台架嵌入式实操示教面板:亚克力喷绘、面板集成原理电路; 16 线或以上激光雷达:测距精度:≤3cm;角度分辨率:≤2°;扫描速度:≥10HZ; | ||
6 | 车用激光雷达便携式检测配置箱 | 【简介】 激光雷达配置箱可辅助台架设备对激光雷达进行更为深入详细的配置,并且可对其他车辆激光雷达进行以太网协议分析、雷达配置。 【功能需求】 1 支持单线激光雷达和多线激光雷达输入,并具备7寸以上HMI 交互系统,可完成激光雷达数据收发,数据解析,并具有激光雷达参数配置功能。 2 具备ROS 系统,提供配套驱动,可在ROS 中实时查看毫米波雷达数据。 3 集成多种经典算法,可实时创建动态 SLAM 地图。 【参数需求】 工控机:处理器:i3 或以上;内存:≥2G;硬盘:≥128G;屏幕 *1 个:类型:LED 液晶;尺寸:≥10 寸液晶屏幕 |
7 | 环境感知标定套件 | 【简介】 配合台架或者车辆进行传感器或者辅助驾驶相关的标定工作。 【基本尺寸】 尾板:长宽高:≥600mm*900MM*1100mm 棋盘标定板:长宽高:≥600mm*100*1150mm 角度反射器:长宽高:300mm*300mm*800mm 【功能描述】 1 基于主流零部件厂设计的规范标定设备,可以应用于其他带有毫米波雷达的车辆。 |
8 | (核心产品)装配型自动 驾驶低速车 | 【简介】 装配型低速无人驾驶小车安装车规级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视频摄像头、 GPS/惯导设备。学生可以自由模块化 DIY 无人驾驶传感器设备。并能够对设备进行安装、标定、单模块测试。室内无人驾驶车辆同时支持所有传感器设备故障诊断、故障解除,并能够直接对接车载传感器设备(毫米波、摄像头、GPS、惯导设备),方便学生对量产的实际车辆进行落地检修、故障诊断,方便学生理论实践结合,并能紧随市场投放车辆的相关智能网联汽车检修故障诊断. |
【功能要求】 2 车规级线控底盘 2.1▲底盘采用车规级设计,具备完善线控转向系统、线控电驱系统。 2.2 具备完整底盘 VCU 模块、BMS 电源管理系统、高低压转换模块、CAN 故障读取、DBC 开放协议。 3 硬件设备上装平台: 3.1▲针对职业教育教学实训专门设计的车辆装配上装平台,学生可基于车辆进行专业的传感器拆装及标定。 3.2 同时支持所有硬件设备(毫米波、激光雷达、摄像机、组合惯导、底盘故障)故障诊断、故障解除 3.3 能够直接对接车载传感器设备(毫米波、摄像头、GPS、惯导设备),方便学生对量产的实际车辆进行落地检修、故障诊断,方便学生理论实践结合,并能紧随市场投放车辆的相关智能网联汽车检修故障诊断。 4 自动驾驶系统: 4.1▲具备完全三种自动驾驶模式:1 基于高精度地图的完全自动驾驶。2 基于 GPS 录制轨迹的循迹自动驾驶、3 基于机器人操作系统ROS 避障模式自动驾驶。 4.2 决策系统支持接入无人驾驶仿真系统,支持与仿真模块联动。 4.3▲自动驾驶系统可同时支持室内环境及室外环境下的双工况自动驾驶。 4.4 自动驾驶系统具备子项功能:自动变道、红绿灯识别、障碍物识别停车或绕行、车道识别等自动驾驶功能。 5 自动驾驶 HMI 可视化系统(现场演示) 5.1 实时显示车辆底盘行驶状态数据,并可视化显示。 5.2 实时车辆自动驾驶识别信息可视化,虚拟车道、障碍物点云、红绿灯、停车状态。 5.3 实时道路局部路径规划可视化,能够实施显示自动驾驶局部规划的状态。 5.4 实时显示车辆运动状态数据,并可视化显示,状态数据以动态图表形式显示。包括:速度时间v/t 数据展示表、加速度 a/t 数据展示表、轨迹 s/t 数据展示表。 5.5 全局道路规划可视化模块 5.6 支持至少 4 个高精度地图的导入及切换,并能展示新载入的地图信息。 【参数要求】 车辆参数:长宽高:≥1800*1000*1100;车架:高强度钣金封装;防护等级:IP64或以上;悬架:双横臂独立;减震:筒式减震器;驱动方式:后轮单电机驱动;控制方式:转矩;额定功率:≥2.2kw;额定转速:≥3500rpm;速度反馈误差:≤0.1m/s;转向形式:前桥阿克曼转向;响应时间:<100ms 车载屏幕:尺寸:≥22 寸;类型:高清触控 毫米波雷达:测距:≥150m;角度:≥30°;距离离精确度:≤0.2m;角度分辨率: ≤10°;速度分辨率:≤0.1m/h; 超声波雷达:测距:≥2.5m;精度:≤0.1m; 长距摄像头:高清广角变焦工业相机,可调焦距 5-50mm 短距摄像头:高清广角变焦工业相机,可调焦距 2.8-12mm 激光雷达:16 线或以上;测距精度:≤3cm;角度分辨率:≤2°;扫描速度:≥10HZ;组合惯导:姿态精度:≤0.1 度;定位精度:单点≤1.2m;DGPS 模式精度:≤0.4m; RTK 模式精度:≤1cm+1ppm;初始化时间:≤2min;陀螺类型:MEMS;工作温度:-40°~70° ;防护等级:IP67; |
控制单元: CAN 控制器:可接入 CAN 总线不少于 11C;总线接口不少于 4 路;电机接口电机驱动芯片:最大电流:≥2A 过流保护:支持 SWD 调试接口ESD防护系统 AVX 电容 ACU 自动驾驶计算单元:CPU:I78800 或以上;内存:≥16GB;硬盘:≥1T;支持CRT/HDMI/AV 输出;不少于 6 个高速 USB 接口;不少于 2 个PXI 扩展槽;不少于 2 个 R232 串口;支持 windows/linux;工作温度范围广 GPU 处理单元:CUDA 核心数:≥200;显存容量:≥8G;显存位宽:≥256bit; |
三、智能网联设备招标现场演示需求表
序 号 | 项目 | 演示要求 |
1 | 毫米波雷达仿真测试开发系统演示 | 1)仿真传感器参数全三维交互动态配置演示。现场操作软件,过程如下:三维仿真系统中可通过修改毫米波雷达参数后当前仿真雷达有效探测范围同步发生变化、可通过修改毫米波雷达安装位置参数、修改后当前仿真雷达在仿真车上的安装位置同步发生变化 2)系统对全三维交互 ACC 自适应巡航功能进行仿真测试演示。现场操作软件,过程如下:后方车辆设定 ACC 功能和相关参数、后方车辆发现跟踪目标后能正确提示开始自动跟车、后方车辆自动(非手动控制)并能正确保持与前方行驶车辆距离为设定的跟车距离、后方车辆发现跟踪目标后分别至少手动加速车辆一次和手动制动车辆一次、后方车辆能根据与前方行驶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自动(非手动控制)并正确的进行加减速行驶、具备模拟城市环境下直行转弯道路上进行演示。 3)系统对三维雷达点云标注数据正确性验证演示,现场操作软件,过程如下:可视化显示任何现场指定投标人所提供标注数据的标注结果,使用红色框表示行人,绿色框表示机动车,蓝色框表示非机动车,黄色框表示其他,并现场随机至少验证三个不同标注 数据是否正确。 |
2 | 视频识别仿真测试开发系统演示 | 1)仿真系统全三维交互车道线保持功能仿真测试验证。现场操作软件,过程如下:车辆开启车道线保持功能并设定相关参数,正确检测相机范围内路面上的车道线并突出显示,手动控制车辆至少分别道路中心线向左偏移和向右偏移一次,车辆自动(非手动)并正确回归到道路中心线位置,车辆自动(非手动)并正确保持沿着车道线行驶,具备模拟城市环境下直行转弯道路上进行演示。 2)道路标注数据正确性验证演示及道路视频识别准确率验证演示,现场操作软件,过程如下:正确显示现场任意指定投标人所提供标注数据的标注结果(至少查验三次),读取道路视频(由现场任意指定一个投标方所提供视频数据库中的视频)并现场给出识别结果,要求视频内物体(需包括行人,车辆,车道线,红绿灯状态)正确检测识别率 95% 以上 |
3 | 自动驾驶人机交互系统演示 | 1)自动驾驶系统数据人机交互数据显示功能验证演示,过程如下:现场操作软件载入投标人提供的数据,能以动态图表等形式显示包括速度、加速度、行驶轨迹、激光雷达点云信息、相机画面信息。 2)自动驾驶系统可视化道路环境信息功能验证演示,过程如下:现场操作软件载入投标人所提供高精地图数据,能显示虚拟车道,交通信号灯。 3)自动驾驶系统数据回放检测识别功能验证演示,过程如下:现场操作软件载入投标人 所提供轨迹数据,在数据回放过程中能够正确检测并显示障碍物,能够正确识别相机画面中的交通信号灯状态 |
第五章 智能网联采购合同
需方(采购人):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供方(成交方): 一、 采购编号:
二、 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及服务内容)
三、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小写) 元四、 质量和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五、 服务期限: 六、 服务地点和方式: 江苏无锡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七、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 八、 违约责任: 九、 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 其它事项: 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成交通知书,供方
在谈判、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备案: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各执贰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各执壹份。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经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成交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户名: 供方开户银行: 供方账号:
合同条款
根据 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
**********采购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 合同内容: 需方向供方购买 。
(二) 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元。
2. 付款方式: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 10 个日历天支付成交总价的 95%,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
(三)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质量要求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设备源代码、设备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
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7. 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
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需方。
3.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 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2. 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3.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4.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5. 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七) 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
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二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5.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6.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在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经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见证后立即生效。
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方式处理:
(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5.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
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第六章 附 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
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 年 | 月 |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总价 | 合计 | 小写:人民币 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大写:人民币 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交付使用时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 (填写“是”或“否) |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金额 | 元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栏内填写“是”或 “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内容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是否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货物 或服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合计: | 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合计: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未注明小微企业或未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名称: (盖章)
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规格 | 投标响应 | 偏离 (正/负/无) |
如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 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 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正/负) | |
除上述条款外均无偏离 | |||||
说明:仅需列明正、负偏离的条款。如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 (盖章)
附件七、服务方案
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
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执业 资格 | 证书号 | 技术 职称 | 相关工 作年限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章)
说明:
1、“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
2、请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简历、社保证明、职称或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如涉及)。
附件九、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项目 规模 | 获奖 情况 | 签约及服务 时间 | 联系人及 电话 | 备注 |
说明:请投标人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与获奖证明(如涉及)。
附件十、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格式十一: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附件十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附件十四、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十五、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