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理由 样本条款

事實、理由. (1) 系爭不動產雖已由被告四人與(債務人)黃一辦妥公同共有之繼承登記,原告亦憑對債務人黃一之債權而查封系爭不動產,但因債務人黃一怠於行使分割遺產權利,致原告無法拍賣取償債權之事實。 (2) 按民法第 242 條規定:「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 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同法第 1164 條前段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本件原告之債務人黃一為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惟其怠於行使,致原告債權無法實現,原告為保全債權,故得代位行使分割遺產權利。從而,原告代位黃一請求就被繼承人所遺系爭不動產,按 5 位繼承人各 5 分之 1 應繼分比例予以分割,每人各取得 5 分之 1,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事實、理由. (一) 查招標機關辦理「64 切電腦斷層掃描儀租賃 1 式」採購案,認申訴廠商有本法第 31 條第 2 項第 8 款 情形,以 107 年 3 月 13 日○○○○第 1073292685 號函(應為 1073292688 之誤)通知申訴廠商追繳 押標金,申訴廠商不服,於 107 年 3 月 20 日聲明 異議,招標機關收受聲明異議函後,以 107 年 3 月 27 日○○○○第 1073293491 號函通知其依法令規定辦理,並無違法云云,申訴廠商不服,爰依本法第 76 條之規定,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訴,合先敘明。

Related to 事實、理由

  • 適用法律 本契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依本契約發生債權債務之關係,其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效力及方式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 契約金額 金 円(うち消費税額及び地方消費税額 円)とする。

  • 新規発行株式 <欄外注記の訂正>

  •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五、31 -78,480.01 -585,073.16

  • 自主研发 授权专利 11 项 具有较强竞争力 航空锻件等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