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方式 样本条款

佩戴方式. 头戴式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佩戴方式. 发射器:胸挂及手持;接收机:非入耳结构佩戴。 *6.充电方式及电池容量:支持充电箱(≥50位充电消毒收纳)及USB两种。 *7.发射器电池容量≥1700mah.接收机电池容量≥280 mah,支持快充,充电时间≤60分钟续航≥10小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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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认购方式 本理财产品可通过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柜台(含智能柜台)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进行认购。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产品的销售网点及渠道,并进行披露。

  • 交易方式 定期性存款部份不另行發給存單,將轉存存單部份之定期性存款,登錄於存摺內,以存摺為客戶對帳依據。

  •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