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工作 样本条款

其它工作. (1) 进一步探索专业方法,建立《社会组织专业服务管理制度》,形成服务质量标准。在项目服务中建立社工督导机制,建立对社工的支持网络。 (2) 按照所承接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以社会组织的运作模式,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开展社会组织的人员招募、社工管理和项目推进。 (3) 按照专业发展的要求开展课题调研,每年至少提交有一定深度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论文或调研文章 1 篇。 (4) 积极发展社区志愿者,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热心人士参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5) 定期上报社工队伍情况报表。
其它工作. ⚫ 配合及完成医院和安全保卫大组临时安排的安保任务及处理常规事件。 ⚫ 配合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 配合建立完善其它的应急预案、部署方案等。
其它工作. 受聘期五年(二0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0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教师及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安工大【2017】14号),若乙方本聘期未满而调离甲方或辞职,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额度如下:受聘中级职称为5万元,受聘副高职称为15万元,受聘正高职称为30万元。 本聘期期满后,乙方接受甲方和丙方的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 乙方受聘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学校委托代表人签名、公章): 乙方(受聘人签名): 丙方(聘任方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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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约定 14.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投标承诺书 采购单位、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费用名称 价格 1 2 3 4 5 6 7

  • 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新城工业区一区 0 号 4、 法定代表人:刘丽焕 0、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6、 成立日期:1998 年 04 月 06 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3521P 8、 经营范围:零售国家正式出版的音像制品;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装饰材料、针纺织品、建筑材料、无绳电话、手持移动电话机、通信及信息系统设备;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咨询;出租商业设施;提供劳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讯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控股股东: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5%。 10、 北京国美 2020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 677,442.96 万 元,净资产为 393,305.27 万元,营业收入为 393,578.32 万元,净利润为 4,228.45 万元。

  • 附件4 投标样品清单 15 附件4:投标样品清单 15 附件5:进口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16 附件5:进口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16

  • 要求水準書 公募説明書の別添資料の一部として公表した「鴨川市一般廃棄物中継 施設整備・運営事業 要求水準書」(これに関する質問に対する市の 回答を含む。)であり、本事業の業務実施について、市が要求する水 準を示す書類及び図書をいう。

  • 比较评审 投标分项报价表 电子签章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7 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0

  •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 发商) 制造商企 业类型 节能 产品 环保标志 产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季度终了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表完成当日,以约定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 15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2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 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报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可以出具复核确认书(盖章)或以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确认,以备有权机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