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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第 5.2 条应当被删除并以如下所述替换之. 5.2 由大华中国发放或提供的安全密码器在任何时刻都是其发行者或提供者大华中国的财产并且一旦大华中国要求应立即返还给大华中国并且客户机客户用户不应获得对安全密码器的任何权利。任何现在或是将来与该等安全密码器相关的版权或是其他知识产权都应为属于大华中国和/或其他为大华中国认可的相关第三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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