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样本条款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 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 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 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 工程规模不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 人将重新招标;
3、 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