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和物质披露及合规 样本条款

成分和物质披露及合规. 卖方应及时按照买方要求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向买方提供 (i) 产品包含的所有成分和物质清单; (ii) 该等成分和物质的含量;以及 (iii) 与该等成分和物质的任何变更或增加有关的信息。装运产品之前,卖方同意就货物成分或零部件当中存在的任何危险品或有害物质向买方提供充分的书面警告和通知(包括在产品、容器和包装上贴上适当的标签),以及所需的特殊搬运说明,以便相关承运人、买方和其相关员工知晓如何按照任何法律采取预防保护措施,避免在搬运、运输、处理、注册、使用、处置或回收发给买方的产品、容器和包装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卖方应遵守产品和警告标签方面适用的所有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若产品由卖方发往欧洲目的地,则在装运之前,卖方应按照有关“国际危险品运输”的欧洲协议要求,将“危险品分类”通知买方。一旦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供产品任 何成分或物质的来源证明。卖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买方或买方客户要求的,与产品有关的信息,以便买方和买方客户及时遵守与消费者保护、“冲突矿物”或类似材料、成分、化学品或物质有关的适用法律下的申报要求(如有)。任何木制包装(包括托盘)均必须符合国际软木标准。若卖方未遵守该等标准,则所有相关更换和运输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