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一次全區開發者,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不得超過 5 年;採分期分區開發者,得分二期開發,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第一期不得超過 5 年、第二期(與第一期合計 样本条款

採一次全區開發者,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不得超過 5 年;採分期分區開發者,得分二期開發,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第一期不得超過 5 年、第二期(與第一期合計. 不得超過 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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