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措施说明.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交付额外组件、维修后的组件或用于替换原组件的新组件所适用的贸易术语 2020及运输目的地,应当与不符合有限质保要求的原组件相对应的且适用本《有限质保书》的原购买协议的约定一致。晶科根据第 2.2 条收到的被替换的原组件为晶科的专有财产。晶科应全权负责履行本《有限质保书》第 2.2(b) 条项下的交付额外组件、维修后的组件或用于替换原组件的新组件所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为免异议,此处明确指出,因拆卸组件、重新包装、安装或重新安装组件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应由客户承担。额外或更换的组件应具有与原组件相同的型号及外观,电性能可以兼容,且功率输出不少于原组件根据本《有限质保书》第 1 条约定的衰减率应当在提供额外组件时或更换新组件时应具有的实际输出功率。尽管如此,如果晶科届时无法提供符合前述规定的组件,则其根据本条额外提供的或更换的组件应在最大程度上接近前述标准。晶科根据本条的规定修理、更换或提供额外组件的,不会导致质保期限重新起算或质保期限的延长。 除非原购买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客户应根据电子废物处理和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费处置废弃组件,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返工、转售或重复使用。如果晶科决定回收该等组件,则视为其所有权归晶科所有,晶科应承担将组件从原址运送至晶科指定目的地的相关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