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样本条款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中标济高控股集团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子公司中标济高控股集团项目为了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独立董事以 同意 4 票,保留意见 0 票、反对意见 0 票,无法发表意见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会认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优化本公司财务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非关联董事以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议,以赞成 3 票,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委员 2 人,实际参加表决委员 2 人。经审议,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