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样本条款

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我们在办理给付保险金、返还现金价值或返还您交付的保险费等事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或其它尚未还清的款项,我们将在所应给付的金额中扣除您的所有欠款。
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在办理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等事项时,若您有欠交的保险费、其他未还清款项的,我们将扣除上述款项及相应利息,再办理相关手续。 7.9
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在办理豁免保险费、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或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等事项时,如投保人欠交保险费或有其他款项未还清的,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款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在办理给付保险金、派发保单红利、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等事项时,若您有欠交的保险费、未偿还的保单借款、利息、其他未还清款项的,我们将扣除上述款项及相应利息,再办理相关手续。 7.10 失踪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失踪,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 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在办理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等事项时,若您有欠交的保险费、其他未还清款项的,我们将扣除上述款项及相应利息,再办理相关手续。 如日后该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该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公司并补交豁免的保险费,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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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者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欠款,我们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

  • 契約分存 (一)訂約時務必詳審契約條文,由雙方簽章或按手印,寫明戶籍、通訊住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契約應一式二份,由雙方各自留存一份契約正本。如有保證人,契約應一式三份,由雙方及保證人各自留存一份契約正本。

  •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或结算保证金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交易日匡算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调整金额,留出足够资金头寸,以保证正常交收。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 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 日的投资交易资金结算;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基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算。如果未遵循上述规定备足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 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 投标文件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0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0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0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采购包1: 2家

  •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递交投标(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协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协商地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协商时间: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协商地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約の解除 第12条 甲は、乙が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した場合は、この契約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