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联系方式 0.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电话: 000-00000000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实施周期 5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6 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 ×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报名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报名。
交易方式 定期性存款部份不另行發給存單,將轉存存單部份之定期性存款,登錄於存摺內,以存摺為客戶對帳依據。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收购方式 一、 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重庆市乌江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焦老师 电 话:023-72300403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望江路99号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安装方式 要求镶嵌式安装在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