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責任 样本条款

法定責任. 9.3.1 承建商必須遵從政府或法定承辦機構或公用事業公司的適用於本工程的任何條例、規例、規則或命令,及提交所需的所有通知及申請,並繳交法定要求繳交的任何費用、收費或稅款,但是法定應由僱主繳交的任何費用、收費或稅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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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按约定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或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上述存放机构及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保管责任。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管。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 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 評価項目 評価対象とする項目は、第2.業務仕様書案の別紙評価表の評価項目及び入札価格です。

  •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3.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株式の引受け <欄内の数値の訂正>

  • 投资设立 67 黄山屏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 旅游服务 - 100.00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價金信託 本預售屋將價金交付信託,由 (金融機構)負責承作,設立專款專用帳戶,並由受託機構於信託存續期間,按信託契約約定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各項稅費等資金控管事宜。 前項信託之受益人為賣方(即建方或合建雙方)而非買方,受託人係受託為賣方而非爲買方管理信託財產。但賣方未依約定完工或交屋者,受益權歸屬於買方。 賣方應提供第一項之信託契約影本予買方。

  •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嘉兴信业盛韬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 330402000169564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盛业腾(委派代表:马全军)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嘉兴市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5 室-48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27 日 合伙期限至 201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 登记机关 嘉兴市南湖区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