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責任 样本条款

法定責任. 9.3.1 承建商必須遵從政府或法定承辦機構或公用事業公司的適用於本工程的任何條例、規例、規則或命令,及提交所需的所有通知及申請,並繳交法定要求繳交的任何費用、收費或稅款,但是法定應由僱主繳交的任何費用、收費或稅款除外。 9.3.2 如果合同一方代另一方繳交了費用、收費或稅款,付款方可從責任方取回有關款項另加 10% 作為行政費,而本合同內履行有關責任的價款不變。 9.3.3 如果承建商認為有需要改動本工程以符合任何法例規定,則須書面說明改動的地方,通知僱主及合同監理。如果承建商在僱主及合同監理收到該書面通知後 7 天之內還未收到僱主及合同監理的指示,承建商須展開該改動,這些工作可視為工程變更;但必需事先向僱主及合同監理取得共識才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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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按约定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或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上述存放机构及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保管责任。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管。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 投资比例 本理财计划各投资资产占总资产的配置比例如下: 投资资产 配置比例 特殊资产类型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0%-50% 本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1个月〗为建仓期,管理人应当在建仓期结束前使各项投资比例符合约定。在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管理人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本理财计划可以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上述资产比例可以达到50%以上。

  • 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9 月 4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 評価項目 評価対象とする項目は、第2.業務仕様書案の別紙評価表の評価項目及び入札価格です。

  • 株式の引受け <欄内の数値の訂正>

  • 投资设立 湖北长投惠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