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价值 本合同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时,现金价值为保险费×(1-35%)×(1-保险经过的日数 / 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 1 日按 1 日计算;本合同发生保险金给付后,现金价值降为零 样本条款

现金价值 本合同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时,现金价值为保险费×(1-35%)×(1-保险经过的日数 / 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 1 日按 1 日计算;本合同发生保险金给付后,现金价值降为零. 7.19 我们认可的鉴定机构 指我们官方网站上或保险合同中公告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若我们没有公告,则指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公告的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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