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搬迁奖 样本条款

签约搬迁奖. 1、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 在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签约期内签约且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10%给予奖励。 (2) 签约期限内未签约的,不给予奖励。 2、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 在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签约期内签约且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2%给予奖励。 (2) 签约期限内未签约的,不给予奖励。 3、 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期签约、搬迁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 在签约期限截止日之前签约且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2) 签约期限内未签约的,不给予奖励。
签约搬迁奖. 被征收人在签约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按时签约,且在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腾空移交原房的,按原房建筑面积8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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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列金额:

  • 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 (¥ )。

  •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叁仟壹佰贰拾柒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31279575.00) 。

  •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附表 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先決條件 各基石投資者的認購責任須待(其中包括)以下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 附表 2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审核内容 投标单位名 称

  •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 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商品名称 品牌 型号 配置要求 采购数量 单位 成交单价 小计 1 [2022]1908号 车辆维修 - - - 1 项 3835.0 0 3835.00 合同总价(元) 3835.00 合同总价(大写) 叁仟捌佰叁拾伍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