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及持股比例数据来源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披露的公告; 样本条款

股东及持股比例数据来源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披露的公告;. 注 2:根据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4 日公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锦泰钾肥 3.29%的股权转让给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目前已正式完成股权变更。截至本回复出具日, 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持有锦泰钾肥 20.97%股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锦泰钾肥股权。 本次股权投资系公司为进一步优化涉锂产业链业务布局,构建提锂技术优化升级平台的重要举措。锦泰钾肥主要从事钾盐、钾肥、碳酸锂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系锂资源行业优秀的资源型公司,公司系盐湖提锂行业综合技术实力强大的产品和技术服务提供商,近年来随着盐湖提锂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一直与锦泰钾肥及其子公司锦泰锂业保持提锂产业链上的深度合作关系,公司负责锦泰锂业 3,000t/a 和 4,000t/a 碳酸锂生产线等项目的建设,目前产线已经投产。考虑到双方在提锂产业链中各自所处地位、资源禀赋及未来广阔的业务协同空间,公司本次股权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双方能够利用各自在资源、资本、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围绕盐湖资源开展深度的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合作的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深化公司在盐湖提锂领域的产业布局,实现优势互补和产业互动。该笔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高度匹配,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重要举措,公司计划长期持有对锦泰钾肥的投资,并继续与锦泰钾肥及其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因此,公司对锦泰钾肥的投资属于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并非以获取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债转股应收款事项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认定其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依据充分且合理。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虽属于固定收益型产品,但考虑到公司目前仍持有 1,000万元信托份额尚未到期,到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收益率明显高于银行理财产品,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投资金额 1,000 万 元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中融信托 2022 境外美元债的期限较长且风险高于普通银行理财产品,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同样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并将投资金额 3,393.55 万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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