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金额系估值基准日同科目同口径账面金额,并非2019 年2 月28 日真实发生之转股金额2,276.43 百万美元 样本条款

该金额系估值基准日同科目同口径账面金额,并非2019 年2 月28 日真实发生之转股金额2,276.43 百万美元. 本次估值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被估值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可比上市公司法对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整体测算并作为最终估值结论。 在本次估值的工作范围内及估值假设前提下,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股东全部权益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估值结论如下: 采用可比上市公司法,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估值为 4,300.00 百万美元。根据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 6.8792 折算,股东全部权益估值为 29,580.56 百万元人民币。 在使用本估值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工作范围、估值假设、重要事项提示。 本报告估值结果可供参考的有效期一年,即自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0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