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门铁克的知识产权赔偿义务 样本条款

赛门铁克的知识产权赔偿义务. 对于任何第三方索赔、起诉、诉讼或基于服务侵 犯了任何美国专利、版权或商业秘密的索赔的判决(以下简称“ 侵权索赔 ” ), 赛门铁克应当为用户及其董事、管理人员、代理、雇员、继任者和受让者提供此类侵权索 赔的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失 ,且赛门铁克应向用 户赔偿最终判决用户承担的赔偿金 ,包括因服务直接侵权导致的此类赔偿金或赛门铁克在和解中同意的赔偿金 ,再加上其他 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支出)。 如果发生任何侵权索赔,赛门铁克有权自行选择是获得继续使用受影响的服务的权 利,还是替换或修改受影响的服务,以便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美国专利、版权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由赛门铁克提供服务并由用户使用服务。如果赛门铁克基于商业上合理的考虑无法采用前述任何一种方案 ,则赛门铁克可能会在向用户发出书面通知后立 刻终止服务,且赛门铁克应在此类终止后三十 (30) 天内支付终止费, 终止费根据提前支付的任何服务费按比例计算(除去安装费和其他任何非经常性费用),此类服 务费根据剩余的服务期限部分进行评估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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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建立投资制度、审慎选择存款银行,做好风险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 保密责任 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 质疑与投诉 8.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营业场所 厦门市思明区莲坂商业广场北区 167 号负责人:苏鸣 经营范围:电影玩具品、工艺品零售:场地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以上经验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12 年 4 月 10 日至 2027 年 4 月 5 日 厦门明发 IMAX 金逸现持有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核发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闵影放字[XM2012]第 24 号),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26 日;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局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思卫公字[2012]第 SM0780 号),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24 日;厦门市思明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502031210010859),有效期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 保险事故 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该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

  • 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