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进入、 占用和使用准用范围的权利 Clause in Contracts

进入、 占用和使用准用范围的权利. 2 . 1 政府现向获许可人批出可撤销、非专有、不可转移、不可转让的权利, 以供依据本协议条款于特许期内进入、 占用和使用准用范围,在该活动中经营业务。 2 . 2 获许可人没有准用范围的独有享用权,政府作为准用范围的拥有人 ( 不论经署长或以其他方式行事), 得保留一切权利和权力, 可为任何目的而随时进入准用范围, 无须事先通知获许可人或取得其同意。获许可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政府及其雇员、代理人或获授权人员行使管有及控制准用范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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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特许协议, 特许协议, 特许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