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18-XQ-fj-0013
合同文本
校 企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深圳技师学院
乙方:
深圳技师学院教务处制
甲方:深圳技师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将军帽路 1 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商,通过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合作,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
关系,特就校企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为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企业 的服务功能,加快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深圳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 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企业建立 现代化的职工培训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经双方友好协
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目标,推进校企合作深度融合,遵循“共赢促进发展”的校企合作机制,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 合作项目
1.专业建设;
2.实训室建设;
3.实习基地建设;
4.双向委培,订单培养;
5.员工培训,技能提升;
6.职业认证,技能鉴定;
7.产学研创合作;
8.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校中校”;
9.技师工作站建设
10.大师工作室建设;
11.企业新型学徒制合作培养;
12.技能竞赛;
13.企业捐赠,设立奖学金;
14.特聘客座教授、讲师、企业导师;
15.教师下企业学习;
16.岗位实习、顶岗实习;
17.学生就业;
18.其他: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第 项等共 项内容开展合作。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办学资质及真实合法有效的法律地位。
2.为乙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生产工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等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xx技术产业发展。
3.针对合作项目,为乙方提供场地、设备、师资、学生
(毕业生)、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和支持。
4.针对合作项目,派遣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参与合作项目,推动合作项目顺利开展。
5.针对合作项目,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方案,并加以落实。
6.定期与乙方沟通、交流、研讨,分析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二)乙方
1.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保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真实合法的法律地位。
2.根据甲方发展需要和市场动态,提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的合理建议和方案。
3.针对合作项目,为甲方提供场地、设备、岗位、企业导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和支持。
4.针对合作项目,派遣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合作项目,推动合作项目顺利开展。
5.针对合作项目,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方案,并加以落实。
6.定期对合作效果进行评价。
7.定期与乙方沟通、交流、研讨,分析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四、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采取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并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五、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的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未经对方同意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本协议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采取过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合同附件、客户名单、经营渠道、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
3.本协议所说的秘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中一方明示要
求对方保密的信息。
4.以上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解除等原因而失效。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
七、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作协议一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xx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作框架协议,针对具体合作项目,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具体的合作项目协议,合作项目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与合作项目协议的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合作项目协议为准。
3.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创造出的经济效益和有形知识
产权,其权益归属和分配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损害对方利益和声誉,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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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深圳技师学院 乙 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盖 章: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