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ZFSCG-K202007)
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ZFSCG-K202007)
采 购 人: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目 录
二、招标文件 0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08
六、合同授予 16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7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5 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管理工作指南》、《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指南》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3、项目编号:ZZFSCG-K202007
4、采购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简要具体要求 |
一 | 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1 家 | 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等所有采购代理服务工作,包括工程、设备、咨询等服务,与法开署沟通及提供相关材料等工作内容 |
5、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熟悉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和我国采购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具有负责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专门部门和人员;
5.3 具有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5.4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隶属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5 本项目与项目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6.1 本项目不报名,招标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或开化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采购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下载,300 元/份,在开标现场交纳。
7、投标文件和原件的递交:
7.1 截止时间:2020 年 02 月 06 日 14:00 时,逾期不受理;
7.2 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 2 号 5 楼);
7.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材料包含: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 1份、副本 1 份;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和原件 1 份;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原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1 开标时间:2020 年 02 月 06 日 14:00 时;
8.2 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 2 号 5 楼)。 9、质疑和投诉:
9.1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二楼(开化县芹南路 72 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000-0000000。
9.2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采购人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吴女士 电话:0000-0000000
国 资 办:xxx 电话:0000-0000000
监 管 办: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00、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开化县龙潭路 7 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867025665 1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开化县芹南路 72 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本次采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须 知 |
1 | 采购项目概况 | 采购人: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编号:ZZFSCG-K202007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按收费标准的 80%计取。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
2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
3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4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 90 日内。 |
6 | 投标文件和原件递交 | 递交至: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 2 号 5 楼)接收人:段女士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2 月 06 日 14:00 时 |
7 | 联系方式 | |
8 | 投标材料包含 | ①投标文件:均须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技术商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投标 人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以及提供所需的有关材料,并 按规定分册装订。 |
②原件 1 份。 | ||
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 年 02 月 06 日 14:00 时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0 年 02 月 06 日 14:00 时 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 2 号 5 楼) |
11 | 投标人出席招标会议 |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招标会议。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无需密封)。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
12 | 中标公告 及中标通知书 | 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和开化县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 |
13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 |
14 | 中标人实际代理 费用结算 | 单个项目招标中标合同总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标准收费费率(参照)×招标代 理中标费率。 |
15 | 重要提醒 |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报价分值 10 分,技术商务 等分值 90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等进行量化打分。 2、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具体应用情况,在报价中充分考虑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带“▲”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内容。 5、本采购文件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
B、投标人须知
1、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1.2 采购内容: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1.3 项目编号:ZZFSCG-K202007
1.4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按收费标准的 80%计取。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熟悉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和我国采购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具有负责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专门部门和人员;
2.3 具有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2.4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隶属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5 本项目与项目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代理费叁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无需密封)。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5、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
6、特别说明
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在有效期内)。 7、解释权
x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解释权归采购人,其余部分归采购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 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 不论采购人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信息发布网上公告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0.1 资格证明文件(封装形式:一正一副,封装成一袋)
10.1.1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
(2)截至开标前 6 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至少提供一个月);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5)2018 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附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格式附后);
(9)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截至开标前 6 个月内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复印件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至少提供一个月);
(11)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0.1.2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3)、(8)、(9)要求提供原件,请现场提供备查。
10.2 技术商务文件(封装形式:一正一副,封装成一袋)
10.2.1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
(2)机构经验;
(3)专业能力;
(4)服务方案;
(5)商务偏离说明表;
(6)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7)其他影响投标人资信技术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说明。
10.2.2 技术商务文件中涉及资信的材料需要提供原件的,请现场提供备查。
▲10.3 报价文件(封装形式:一正一副,封装成一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1、原件
11.1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11.2 浙江政府采购网已注册的供应商,在省供应商库中已提供过相关的注册登记资格信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现场提供。
11.3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应单独装袋(不需密封),未单独装袋的视作未提供原件处理。原件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粘贴打印的表格式原件清单目录(供参考)。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 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2.3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总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该项目可能 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利润、税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总价固定是指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13.2 投标人对所投项目只能提出一个不变总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14、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4.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为投标人的责任。
▲14.2 投标文件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14.3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15、投标的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 90 日内。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6.1 投标文件均须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其中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技术商务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17、投标文件的封装:
17.1 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投标文件。
17.2 包装封套上应注明:
(1)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非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并分别注明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2)项目编号:ZZFSCG-K202007
(3)投标人名称: (xx)
(4)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17.3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8.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开标程序
19.1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及有关监督人员参加。程序如下:
19.1.1 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告知投标人代表相关权利、义务、开评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签署不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19.1.2 投标人代表检验标书,并宣布检验结果;
19.1.3 开资格证明文件,当众清点正本、副本数量,提交至评标室评审(休会);
19.1.4 主持人公布资格证明文件评审结果;
19.1.5 开技术商务文件,当众清点正本、副本数量,提交至评标室评审(休会);
19.1.6 主持人公布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结果及技术商务得分情况,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质疑并答复;
19.1.7 开报价文件,当众清点正本、副本数量,宣读报价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提交至评标室评审(休会);
19.1.8 主持人公布报价文件评审结果及最终总得分,并宣布中标侯选人名单。
19.1.9 开标会议结束。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 评标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21、评标委员会评标程序
21.1 在评标委员会中推选评标组长。
21.2 评标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21.3 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1.4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21.5 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21.6 评标委员会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以及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21.7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21.8 起草评标报告,所有评标委员会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22、评标原则
22.1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2.2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22.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评审方法
25.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报价分值 10 分,技术商务等分值 90 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5.1.1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5.2 评分标准表: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商务技术分(90 分)
序 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机 构 经 验 20 分 | (1)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总额。总额 排名 1-2 名得 10 分,总额排名 3-4 名得 8 分,总额排名 5-6 名得 6 分,总额排名 7-8 名得 4 分,总额排名 9-10 名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2)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数量总计。 总计排名 1-2 名得 10 分,总计排名 3-4 名得 8 分,总计排名 5-6 名得 6 分,总计 排名第四 7-8 名得 4 分,总计排名 9-10 名得 2 分,其他不得分。注: 1.证明材料须提供 (一)代理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贷款方就该项目采购合同包的相关采购过程的回复文(函)件的复印 件; 2.时间以项目实施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 准; 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技术商务文件中。 4.项目币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最早发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成人民币。 5.同一个贷款赠款协议下不同子项目、不同采购合同的代理只能被认定为一个代理活动。 6.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不真实,则本项得分为 0 分。 | 20 |
2 | 专业能力 40 分 |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实际执行人,其从业资格、年限、能力、业绩要求: a).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及以上的得 2 分,任部门经理职位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b).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 2 分,具有工程师证书得 1 分; c).具有中国招标与采购网颁发的“中国招标代理行业优秀职业经理人”荣誉证书,得 1 分; d).从事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满 5 年(含本数),且至少已完成了 2 个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得 3 分;满 5(不含本数)-10 年(含本数) 完成 5 个以上业绩得 5 分;10(不含本数)-20 年(含本数)完成 8 个业绩以上 的得 8 分,20 年以上及完成 10 个业绩以上的得 10 分。 e).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过 2000 万欧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每个项目得 1 分,满分 6 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过 5000 万欧元(或等值外币) 及以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每个项目加 1 分,最高加 2 分;如提 供的项目业绩属于法开署贷款赠款项目的,每个项目再加 1 分,最高加 2 分。本 项最高 10 分。 注:1.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地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从事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年限证明以及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代理合同 (或协议)复印件为准,并且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 (或项目经理/项目领导)职位和业绩类别,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 2.时间以项目实施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准; | 25 |
3.业绩金额以贷款协议为准。 4.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技术商务文件中。 5.同一个贷款赠款协议下不同子项目、不同采购合同的代理只能被认定为一个代理活动。 6.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不真实,则本项得分为 0 分。 7.中标后,不允许用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 |||
(2)项目小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a).项目小组成员中按以下内容加分: ①有从事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年限满 10 年以上的,每人得 1 分,最高 3 分; ②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组成员中承担过 2000 万欧元(或等 值外币)及以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的,每个业绩得 1 分,最高 4 分; 并且承担过的上述项目属于法开署贷款赠款项目的,每个业绩再加 1 分。本项最 高 6 分。 ③具备英语专业八级及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CATTI 二级证书的,得 2 分; ④具有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每专业得 1 分,最高 4 分。 同一人员按①②③④加分项可累计加分。 注:1.证明材料须提供从事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年限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代理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为准,并且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金额、项目组人员姓名和业绩类别,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英语专业八级及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CATTI 二级证书复印件、各类有效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2.时间以项目实施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准; 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技术商务文件中。 4.业绩金额以贷款协议为准。 5.同一个贷款赠款协议下不同子项目、不同采购合同的代理只能被认定为一个代理活动。 6.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不真实,则本项得分为 0 分。 7.中标后,不允许用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 15 | ||
3 | 服务方案 30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实施方案评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评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 般得3-2分。 | 5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进度计划评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 | 5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强的实施措施评分,优得 5-4 分, 良得 4-3 分,一般得 3-2 分。 | 5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创新性建议评分,优得 5-4 分,良得 4-3 分,一 般得 3-2 分。 | 5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等情况评分,优得 5-4 分,良得 4-3 分,一 般得 3-2 分。 | 5 | ||
4 | 报 价 10 分 | 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折扣率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 | 10 |
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折扣率)×10%×100(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 中说明。 |
26、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4)技术商务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中含报价;
(5)未递交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
(6)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确定中标人原则
实质上充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最高的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9、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29.1 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和开化县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
29.2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9.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法律效力。若采购代理机构无故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30、质疑与投诉
30.1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采监科投诉。
30.2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0.3 质疑和投诉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000-0000000国资办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监管办联系人: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30.4 质疑材料递交方式:文档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以下信箱:000000000@xx.xxx,或递交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二楼(开化县芹南路 72 号)。
30.5 质疑材料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开化县人民政府(xxxx://xxx.xxxxxx.xxx.xx/),位置:“首页-公共资源交易-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类-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代理机构鉴证盖章后生效。
3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第三章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赠款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5 号),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的招标代理采购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和执行合同,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实施代理行为的结果,其中包括采购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1.2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商务工作符合中国法律、国际条约和惯例。
1.3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国政府和贷款国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1.4 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商务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商务工作并与乙方共同遵守国内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贷款协议》、《采购导则》、施工及采购合同的规定以及有关的商业惯例。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招标工作和采购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二条 委托项目的概况与委托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和地点:
总投资额和法开署贷款金额:
委托采购合同包名称、合同估算金额、采购方式:具体的分包明细、合同估算金额以及采购方式详见本项目《采购计划》及其更新版本。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对采购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采购工作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采购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采购任务和计划。如需要,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办理注册手续。
3.2 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中英文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术要求。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汇总稿。如需要,负责答复贷款机构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这些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并作出相应修改。
3.3 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前 30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3.4 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提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如需要,负责对这些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将修改文件交乙方报贷款机构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在得到正式批复后由乙方将此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3.5 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召开标前会和(或者)安排现场参观踏勘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技术问题。
3.6 在乙方协助下,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家库或乙方的专家库选取或聘请专家参加评标工作,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7 参加组织开标工作。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工作,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的澄清。
3.8 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并负责编写中英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
3.9 如需要,参加有权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负责向审定会议介绍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情况。
3.10 就贷款机构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报告提出的技术问题作出答复。
3.11 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内,准备并主持与中标人就技术部分的非实质性调整进行谈判;确定采购合同技术部分内容,并编制中英文的技术附件。确定采购合同内容,与乙方共同签署采购合同。
3.12 在乙方协助下向国内主管部门申办采购合同项下进口设备/货物的进口手续,在国家政策允许时,负责申办进口设备/货物的减免税手续,并及时将上述批文提交给乙方。
3.13 按照贷款机构的规定及时办理提款申请并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及采购合同项下应由甲方承担的全部税金和相关费用。
3.14 协助乙方依法办理采购合同项下进口设备/货物的报关提货手续,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3.14.1 在采购合同项下进口设备/货物到港前及时向乙方提供报关、提货所需文件,并支付报关港杂费及办理国内运输、保险所需费用。在设备/货物到港后,及时派人协助解答海关提出的各种质疑。必要时派人到场接受海关查验,并依法缴纳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如果未能及时支付前述费用或未能及时派人到场解答海关质疑、接受海关查验和依法纳税,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14.2 如果甲方要求自行指定报关企业,应在每批设备/货物到港二十天前向乙方出具要求委托该指定报关企业报关的书面请求函(样式见附件),同时将该报关企业的《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乙方,以便乙方确认后办理委托该报关企业报关提货的手续。
3.15 负责办理采购设备/货物的进口商检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3.16 负责采购合同中规定的应由买方承担的有关设计、施工、安装、检验、试车、验收、人员培训等工程技术工作以及对投标商/中标商/供方的商务和技术人员的有关联络和接待工作等;提供执行采购合同所需的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原材料、测试手段等必要条件;及时向乙方提交项目/设备验收证书。
3.17 在需要对外索赔和/或处理理赔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并承担相关费
用。
3.18 保证遵守采购合同项下买方应承担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义务,否则乙方由此遭受的所
有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并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汇总后交甲方审定。
负责将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报送贷款机构和/或国内主管部门审批,答复贷款机构和/或国内主管部门对这些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问题并作出相应修改。
4.2 根据贷款机构和国内主管部门的规定,拟定并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4.3 负责印刷、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其中技术标书图纸部分的印刷工作由甲方予以协助),负责澄清投标人提出的关于这些文件商务部分的问题。
4.4 如需要,邀请投标人参加标前会和考察现场并解答投标商提出的商务问题;如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在报经贷款机构和国内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4.5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或投标文件。
4.6 组织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负责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和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资格预审评审和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负责对经双方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专家的邀请与聘任工作,并支付评审和评标相关专家劳务费。根据贷款机构和国内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贷款机构和国内主管部门备案。
4.7 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工作,负责编写资格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并交甲方核定。
4.8 如需要,负责在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过程中邀请投标商进行书面澄清。
4.9 如需要,负责通知投标商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4.10 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一并报送贷款机构和国内主管部门审批。
4.11 对于贷款机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就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负责与甲方商定意见并做出答复,并严格执行贷款机构和国内主管部门规定的评标结果公示制度。
4.12 根据评审结果和评标结果,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审合格通知,邀请资审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4.13 如需要,负责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质疑处理等相关程序。
4.14 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内,主持对采购合同商务条款的非实质性修改的谈判并协助甲方对非实质性调整进行谈判。
4.15 与甲方共同签订采购合同。按照规定将采购合同报送国内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或审批。如需要,协助甲方向国内主管部门申办采购合同项下进口设备/货物的进口手续和/或减免税手续。
4.16 负责向贷款机构办理采购合同申报和批准手续。
4.17 根据采购合同执行的需要,会同甲方提出对采购合同进行修改的方案,并就此与甲方一起同卖方进行洽商谈判。
4.18 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与甲方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4.19 负责办理对外申请开立、修改信用证(如需要)、审核单据,外汇核销等有关对外支付手续。
4.20 如需要,根据采购合同的价格条件受甲方委托办理租船订舱及海运保险或办理运输协调及船只确认;协助甲方处理各种运输方式下发生的索赔事宜。
4.2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或者委托经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办理采购合同项下进口设备/货物的报关、提货手续。根据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办理国内运输、保险事宜。
4.23 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收取代理服务费、采购合同执行费。第五条 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和结算
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支付 20%预付款,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支付 70%进度款,采购合同支付完毕后 15 天内支付 10%尾款)。最终付款金额和方式待项目清单确定后协商。
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
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采购合同项下的仲裁和诉讼
8.1 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服务费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诉讼、采购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中标人/卖方破产清算等事宜所需的第三方费用。
8.2 在执行采购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仲裁、诉讼及中标商/供方破产、清算等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但因上述仲裁、诉讼或参加破产程序产生的权利或义务乙方均不享受或承担,且乙方不承担相关费用。
8.3 在投标人/中标人/卖方提起仲裁或诉讼的情况下,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甲方可以委托乙方代为应诉并承担应诉费用,但无论甲乙双方是否就此签订委托合同,由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乙方均不享有或承担。如果甲方拒绝应诉和拒绝负担费用,乙方有权自行应诉以减少损失,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费用。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 x合同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立即以书面方式确认。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一条 x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甲 方: 乙 方:
(加盖法人公章) (加盖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地点开化县境内,建设周期 6 年。计
划总投资 9.6 亿元,其中申请法国开发署贷款资金 6500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4.8 亿元),本项目旨在通过生态修复、城镇可持续发展和能力建设等措施保护xxx地区生态安全和白际山脉森林生态系统。
(四)就贷款赠款方采购政策、采购程序和条件、采购流程和周期、采购安排等提供咨询或培训。三、采购组织阶段
(一)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并将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编写的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汇总后,送项目实施单位审定。
(二)将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报送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答复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这些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问题并做出相应修改。
(三)根据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的规定,拟定并在指定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或者)招标公告,并支付相关费用。
印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制作发售记录并报送项目实施单位。
(四)邀请投标人参加标前会和(或者)考察踏勘现场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商务问题。
(五)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澄清和(或者)修改,在报经项目实施单位、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澄清和(或者)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六)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或者)投标文件,负责做相应记录。
(七)组织和主持开标工作,并做相应记录。根据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开标记录报送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备案。
(八)协助项目实施单位选定或聘请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专家,并支付评审专家相关劳务费用。
(九)在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过程中按照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十一)协助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工作。协助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商务部分,汇总技术部分后编制成完整的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交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十二)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报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
(十三)按照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
(十四)对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与项目实施单位商定意见并作出答复。
(十五)根据评审结果和(或者)评标结果,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十六)在贷款赠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采购涉及的建档、备案、公告发布、结果公示或公告等。
(十八)根据贷款赠款方的规定和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澄清文件、评标报告(商务部分)等采购文件的英文文本。提供贷款赠款方有关采购文件的中文翻译。
(十九)整理并妥善保管采购过程的有关文件,并根据需要向项目实施单位移交。四、合同执行阶段
(一)组织并参与对采购合同商务条款的非实质性修改的谈判,整理采购合同文本(商务部分);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对技术部分的非实质性调整进行谈判;汇总合同文本。
(二)以买方代理名义与甲方共同签订采购合同。代缴合同印花税,该费用按国家法律规定向项目实施单位收取。
(五)协助办理贷款赠款方、银行等提出的与合同生效相关的手续,审核银行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六)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主管部门申办采购合同项下进口设备(货物)的进口手续和(或者)减免税手续。
(七)根据采购合同执行的需要,协助项目实施单位与供应商进行合同修改谈判并办理向贷款赠款方和国内主管部门报批或备案手续。
(八)办理对外申请开立、修改信用证(如需要)、审核单据等有关支付手续。
(九)承担并支付采购合同项下买方银行费用,该费用按照采购合同总金额千分之 的标准向项目实施单位在对外支付前收取。
(十)办理邀请供应商来华的函件并协助甲方办理中方订货小组及执行合同小组的出国(出境)审批、报批及签证事宜。
(十一)对项目实施单位指定的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手续,并由被委托的报关企业办理采购合同项下进口设备(货物)的报关、提货手续。
(十三)整理并妥善保管有关合同文件,并根据需要向项目实施单位移交。 15、项目实施单位要求的其他代理服务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需要规定。
1、合同金额的确定:单个项目招标中标合同总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标准收费费率(参照)×招标代理中标费率。
2、款项支付: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支付 20% ,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支付 70%,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后 15 天内支付 10%。最终付款金额和方式待项目清单确定后协商。
3、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务 类 型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编制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 30%计收。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按收费标准计算,费用低于 2000 元的按 2000 元计收。
五、履约期间的考核标准如下(不限于以下内容):直接从代理服务费中扣除。
序号 | 考核内容 | 处理办法 | 备注 |
1 | 人员不到位 | 每人每次扣 2000 元 | |
2 | 工作对接不及时 | 每次扣 5000 元,三次以上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
3 | 工作有瑕疵拒不整改 | 每次扣 10000 元,三次以上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
4 | 违反廉政问题 | 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六、其他要求:项目组人员以投标人员为准,未经业主同意,不能擅自更改。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
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 ZZFSCG-K202007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一、投标声明书
二、截至开标前 6 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至少提供一个月)
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2018 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十、截至开标前 6 个月内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复印件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至少提供一个月)
十一、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十二、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一、投标声明书
致 :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
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
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二、截至开标前 6 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注:提供完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时间至少为一个月
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2018 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 名: 性 | 别: |
年 | 龄: 职 | 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注: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 (单位名称)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九、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十、截至开标前 6 个月内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注:提供缴纳凭证复印件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时间至少为一个月
十一、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十二、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正本或副本
技术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
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 ZZFSCG-K202007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技术商务文件目录
一、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二、机构经验
三、专业能力四、服务方案
五、商务偏离说明表
六、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七、其他影响投标人资信技术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说明
一、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
序 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对应 页码 |
1 | 机 构 经 验 20 分 | (1)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总额。 总额排名 1-2 名得 10 分,总额排名 3-4 名得 8 分,总额排名 5-6 名得 6 分,总额排名 7-8 名得 4 分,总额排名 9-10 名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2)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数量 总计。总计排名 1-2 名得 10 分,总计排名 3-4 名得 8 分,总计排名 5-6 名得 6 分,总计排名第四 7-8 名得 4 分,总计排名 9-10 名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注: 1.证明材料须提供 (一)代理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贷款方就该项目采购合同包的相关采购过程的回复文(函)件的复印件; 2.时间以项目实施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准; 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技术商务文件中。 4.项目币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最早发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成人民币。 5.同一个贷款赠款协议下不同子项目、不同采购合同的代理只能被认定为一个代理活动。 6.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不真实,则本项得分 为 0 分。 | 20 | ||
2 | 专业能力 40 分 |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实际执行人,其从业资格、年限、能力、业绩要求: a).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及以上的得 2 分,任部门经理职位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b).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 2 分,具有工程师证书得 1 分; c).具有中国招标与采购网颁发的“中国招标代理行业优秀职业经理人”荣誉证书,得 1 分; d).从事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满 5 年(含本数),且至少 已完成了 2 个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得 3 分;满 5(不含本数) -10 年(含本数)完成 5 个以上业绩得 5 分;10(不含本数)-20 年(含 本数)完成 8 个业绩以上的得 8 分,20 年以上及完成 10 个业绩以上的得 10 分。 e).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 过 2000 万欧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 每个项目得 1 分,满分 6 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过 5000 万欧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每个项目加 1 分,最高加 2 分;如提供的项目业绩属于法开署贷款赠款项目的, 每个项目再加 1 分,最高加 2 分。本项最高 10 分。 注:1.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地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从事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年限证明以及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 | 25 |
明材料以代理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为准,并且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项目领导)职位和业绩类别,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 2.时间以项目实施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准; 3.业绩金额以贷款协议为准。 4.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技术商务文件中。 5.同一个贷款赠款协议下不同子项目、不同采购合同的代理只能被认定为一个代理活动。 6.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不真实,则本项得分为 0 分。 7.中标后,不允许用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承担采购代 理工作。 | |||||
(2)项目小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a).项目小组成员中按以下内容加分: ①有从事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年限满 10 年以上的, 每人得 1 分,最高 3 分; ②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组成员中承担过 2000 万欧元 (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的,每个业绩得 1 分,最高 4 分;并且承担过的上述项目属于法开署贷款赠款项目的, 每个业绩再加 1 分。本项最高 6 分。 ③具备英语专业八级及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CATTI 二级证书的,得 2 分; ④具有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每专业得 1 分,最高 4 分。 同一人员按①②③④加分项可累计加分。 注:1.证明材料须提供从事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年限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代理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为准,并且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金额、项目组人员姓名和业绩类别,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英语专业八级及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CATTI 二级证书复印件、各类有效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2.时间以项目实施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准; 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技术商务文件中。 4.业绩金额以贷款协议为准。 5.同一个贷款赠款协议下不同子项目、不同采购合同的代理只能被认定为一个代理活动。 6.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不真实,则本项得分为 0 分。 7.中标后,不允许用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 15 | ||||
3 | 服务方案 30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实施方案评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 3-2分。 | 5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评分,优得5-4分,良得4-3 | 5 |
分,一般得3-2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进度计划评分,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 3-2分。 | 5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强的实施措施评分,优 得 5-4 分,良得 4-3 分,一般得 3-2 分。 | 5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创新性建议评分,优得 5-4 分,良得 4-3 分,一般得 3-2 分。 | 5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等情况评分,优得 5-4 分,良得 4-3 分,一般得 3-2 分。 | 5 | ||||
4 | 报 价 10 分 | 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折扣率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折扣率)×10%×100(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 10 |
二、机构经验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项目业主单位 | 协议签订时间 | 外国政府贷款金额(欧元/美元) |
…… | |||||
承揽项目数量合计 | |||||
承揽项目贷款合计金额(人民币/元) |
注: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计算贷款总额时,欧元和美元合同金额应按照本项目发布公告当日中国银行最早发布的现汇卖出价作为兑换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三、专业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汇总表
序 号 | 姓名 | 职称 | 在本单位工作 年限 | 在本项目中拟担 任职务 | 是否承担过类 似业绩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 |||||
3 | ||||||
… | ||||||
其他说明:(如有) |
注: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服务方案
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实施方案
2.本项目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
3.本项目进度计划
4.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强的实施措施
5.针对本项目的创新性建议
6.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五、商务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正/负/无偏离 | 理由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不填写或未提供偏离表均视为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七、其他影响投标人资信技术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说明
正本或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
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 ZZFSCG-K202007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一、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
名和职务)代表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的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
(2)技术商务文件;
(3)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截止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投标内容 | 服务期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备注 |
法国开发署贷款浙江开化钱江源头保护与美丽城镇互促发展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 从委托代理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终止 |
注:1.投标总价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有关条款等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及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终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