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2017〕52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申购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安基金”)发行的增盈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增盈纯债 A”或“该基金”)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购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国联安增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9-35)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2 号)、《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7〕52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申购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安基金”)发行的增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增盈纯债 A”或“该基金”)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x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申购国联安基金发行的增盈纯债 A 基金, 申购金额 2.0 亿元。
国联安增盈纯债 A 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 该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该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他银行存款)、同
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及同意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和国联安基金同受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6030A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申购金额为 2.0 亿元。该产品申购、赎回金额结算方式为现金一次支付。
(二)定价政策
x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国联安增盈纯债 A 基金是国联安基金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设立的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产品,其定价依据产品估值后确定的资产净值计算出对应的份额净值,国联安基金根据《基金合同》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管理费。本公司按照“金额申购、份额赎回”方式进行申购赎回,符合公平、公允原则。
四、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x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与国联安基金之间资金运用日常关联交易未来一年的预估交易限额,对于预估限额内的日常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每笔交易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批准的交易限额内。
本公司委托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本公司与太保资产签订了《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由太保资产负责本公司全部的资金运用事宜。太保资产依据自身成熟完善的决策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投资指引、各账户的资产管理投资需求及太保资产投资权限要求等严格进行投资决策。本次投资决策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经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审批通过。五、交易目的及影响
交易目的: 按照本公司资产配置的需求,在提高公司整体投资收益率的前提下,分散大类资产投资品种,控制市场风险。
交易影响:本公司申购该债券基金,预期投资收益率满足
x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x公司根据原保监会批复,豁免设立独立董事,故董事会
决议未包含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书面意见。
七、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止一季度,本公司已统计的与该关联方的累计交易金额为 10 亿元。
八、 中国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无。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