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后续将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另行签署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1 年 9 月 9 日,xxxx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颖泰生物”)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农股份”)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共同
发展,经友好协商,以“合作共赢、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宗旨,共同促进在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市场渠道、产业链管理等方面的协同,并拟在农化等领域,就产品、市场、渠道及产业链的拓展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
二、浙农股份基本情况
(一)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758)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注册资本:48,798.5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涵盖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控股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与浙农股份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为满足甲方飞防业务需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单独或与甲方联合 研发飞防专用制剂产品,并同意甲方为该飞防制剂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乙方不再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另行经销。
2.为进一步发挥双方优势,加强产品布局、市场拓展及渠道协同,扩大品牌影响力,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贴牌生产农化产品,双方共同培育商标、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该贴牌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再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另行销售。
3.双方将结合各自优势资源,加强在农化产品供应等方面的合作力度,乙方现有的优质产品,可授权甲方在国内总经销或区域总经销;双方采取合资组建销售公司、合资建厂(并购重组农药生产企业)等方式,深化产品供应链合作、销售渠道共享,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合资组建销售公司的,由甲方控股,充分发挥甲方市场渠道优势,承接乙方产品在国内的销售业务。
4.双方在产品和服务保障能力符合业务需要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对方作为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合作方,合作进行产品销售、开发、试验等工作。
5.双方适时推进农化等其他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挖掘优势资源,协同发展。
6.乙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在农化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具体项目中将优先选择甲方合作。
7.本协议的战略合作期限为 3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8.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后续将结合业务情况就具体合作事项签订正式协议,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自适用的监管规则,及时就具体合作安排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和相应审批/备案程序,以积极推进有关合作事项顺利完成。双方有关具体合作的权利义务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x协议的签署将建立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双方在技术研发、生产基地、市场渠道、产业链管理等方 面的协同,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 力,可以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五、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后续将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另行签署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六、备查文件
(一)《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北京颖x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