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平安银行微信金融服务绑定协议
x协议是申请人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就平安银行微信金融服务绑定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一、关于“平安银行微信金融服务”
平安银行微信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平安银行通过微信渠道为申请人提供的智能、互动金融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本服务获取平安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在线金融服务。
二、声明与xx
1.申请人确认: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平安银行已应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协议的任何内容,应终止后续操作。
2.申请人确认,在申请人(包括申请人的代理人,下同)同意接受本协议并申请开通相关业务功能时,平安银行有理由相信申请人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如不具备前述条件,申请人应该立即停止申请使用本服务。
三、账户绑定
1.申请人同意使用平安银行微信金融服务,并自愿将本人的微信号与本人在平安银行个人客户身份和账户进行绑定。
2.当申请人按规定步骤操作申请绑定本人微信号与申请人在平安银行个人客户身份和账户时,平安银行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验证信息及其他相关内容,对申请人的个人客户身份和账户进行核实。有关信息经核实一致的,平安银行将同意申请人的绑定申请,并向其发送绑定成功的通知。
3.绑定后,申请人可与平安银行约定账户资金变动交易提醒服务,平安银行将按约定通过微信向申请人发送其约定账户的资金变动交易提醒;申请人也可通过微信向平安银行直接查阅借记卡、互联网账户余额及明细、信用卡额度、信用卡积
分等账户信息;申请人还可经由微信渠道享有平安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如直接查询活动权益、进行投资理财、参与平安银行举办的各项营销活动等。
四、使用规则
1.凡通过申请人绑定的微信号向平安银行发送的数据均视为申请人本人发送的数据,申请人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2.为保障申请人个人的信息安全,请妥善保管申请人的手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及微信用户名、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如申请人的微信号被他人使用,由此造成借记卡/互联网账户余额、借记卡/互联网账户明细、信用卡额度、信用卡积分信息泄漏,平安银行不承担责任。如申请人对本服务显示的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平安银行客服热线 95511-3 进行咨询。
五、协议生效、变更
1.自申请人选择并勾选“我已阅读”本协议的选项,并且将微信号与申请人在平安银行的个人客户身份和账户进行绑定后,本协议生效。
2. 平安银行有权以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申请人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如申请人不同意对本协议的变更,申请人有权向平安银行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申请人在协议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申请人同意平安银行对本协议的变更。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