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F2022-14-0757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F2022-14-0757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三章 采购需求 32
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56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F2022-14-075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86.4 万元
最高限价:286.4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 1 个标包。一是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省局防火墙、入侵防御等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维保将于今年陆续到期,为保障机房网络安全设备能够健康平稳运行,降低网络安全风险,拟为 52 台网络安全设备采购一年的维保服务。二是网络安全运维服务。拟采购态势感知平台、日志收集及主机加固系统、双向交换系统、桌面管理系统共 4 人驻场运维服务,内外网交互管控
系统及密码服务组件共 2 人技术支持服务。三是网络安全服务。拟采购日志收集服务(硬件资产为租赁形式)、主机加固服务功能增加、网络安全咨询服务、服务器存储扩容服务、重点时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
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方式: 在线下载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线下开标地点:xxxxxxx 000 xxxxxxxxxx 0 xxxxx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2.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 1 ) 潜 在 投 标 人/ 供 应 商 须 登 录“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 “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00-0000-0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CA 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
/响应文件需使用 CA 进行加密);CA 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xxxx://xxx.xxxxxxxxx.xxx/xx/x_0x00x0xx-000x-0x0x-x000-x0000000x000.x tml);咨询热线:000-0000-000。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xxxxxxxxxxxx 0000 x联系方式:欧先生,0551-62835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xxx、xxx、xxx,0551-62202733、19105659098(钱)、
18755184265(林)、18655101205(x)
应急客服电话:0000-00000000(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 “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商务部分),周先生(技术部分)电话: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本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见招标公告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见招标公告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1.1.5 | 标段(包别)划 分 | 见招标公告 |
1.1.6 | 采购预算 | 见招标公告 |
1.1.7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00%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需求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1.3.2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一年。 是否接受负偏离:√不接受 □允许:允许接受的幅度: |
1.3.3 | 质量要求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1.3.4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50%;项目运维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50%。 是否接受负偏离:√不接受 □允许:允许接受的幅度: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 件、能力和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 / |
1.9.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组织,时间: 集中地点: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联系方式: | ||
1.10.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联系方式: |
1.10.2 | 投标人在答疑会 前提出问题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发出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澄清或修改; 发出形式: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无需确认。其 他方式发布的,投标人应书面确认。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图纸,另行发放(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 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形式: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提交疑问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 形式: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答疑,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 统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无需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通过其他方式发布的,投标人收到澄清、修改通知后 24 小时 内书面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 完整收到。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 | 同澄清发出形式的规定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 同确认收到澄清的规定 |
2.4.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 间和形式 | 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形式:见本章第 9.2 款规定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无 |
3.2.1 | 投标报价包括的 内容 | 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 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
3.2.5 | 最高限价 | 见招标公告 |
3.2.6 |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 投标人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 要求 | 按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规定 |
3.5.3 | 近年类似项目的 要求 | 按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规定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4(B) (1) | 投标文件编制 |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须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3.7.4(B) (3) | 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应为投标人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
3.7.4(B) (5)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光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纸质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提供 壹 份,密封提交。(后期资料归档使用,如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递交,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 个工作日内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采购人后期归档资料。送达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xxxxx 00 x,钱工 19105659098。)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版本,提供 1 份盘或U 盘介质,格式为 bzc 格式),可密封提交(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 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 求 |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需 使 用 数 字 证 书 进 行 加 密 , 详 见 |
4.1.2 | 投标文件封套应 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多包投标的,还应注明包名称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投标的,注明牵头人名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 |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 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同放弃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 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而只递 交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 🗹否,其中样品的退还规定按招标文件 □是,退还安排: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4) (B) | 开标程序 | 解密时间要求: 30 分钟以内,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解密可以采用网上远程方式,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解密的 CA 锁必须与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3 名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是 |
7.1.2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方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 年版)》中 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格式及内容编制 |
7.2 | 中标结果质疑 | 时间: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形式:见本章第 9.2 款规定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9 楼(法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62220112,62220153(传真) 联系人:张经理 |
7.3.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 9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7.4.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1.1.1 | 是否有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11.1.2 | 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 | 不适用 |
11.2.3 | 价格扣除标准 |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1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2.1 | 电子招标投标 |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 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 |
12.2 | 原则规定与定义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投标人投标时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投标。 (3)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委托方”,在招标投标阶 段按“采购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受托方”,按“投标人”理解。 | ||
12.3 | 知识产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12.4 | 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效力 规定 |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 (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
12.5 | 多包投标、多包中标的规定 |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也可中多个包。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如一个投标人在多个包评审中均排序第一,则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自行选择优先顺序确定中标标包。标后如有某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 注:同一投标人在各标包承诺函中提供的中标优先顺序须统一,如有不一致、未填写或无法判定的情况按“第一志愿:第一包;第二志愿:第二包;第三志 愿:第三包;”的顺序确定。 🗹不适用 |
12.6 | 相关提示 | (1)招标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以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注意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为了使招标投标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标投文件迟交的情况发生,建议投标人提前 30 分钟到达开标现 场,做好投标文件递交和其它准备工作。 |
12.7 | 社保证明材料 | 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人员) (2)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 ||
12.8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规定的,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条件,现以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标段(包别)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需求、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付款方式
1.3.1 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
(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附属机构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投标,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7)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
(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的;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财政部财办库〔2015〕295 号文件规定的;
( 10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为准);
(1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查询为准);
(1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查询为准);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存在以上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考察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9.2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现场情况和xx相关的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10 开标前答疑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以下简称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答疑会后,采购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3 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质疑
2.4.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4.2 采购人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2.4.3 采购人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规定办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报价,并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或者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2.4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5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4.4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还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3.5.2 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通过资格预审后如确定了拟投标货物(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的,投标时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
3.5.3 如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对相关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证明文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类似项目表”应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3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需求、交货期、质保期、技术与服务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 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7.4 (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3.7.4(B)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4)“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以及打印形成的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5(B)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A)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封套的签署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 4.1.1 项-第 4.1.2 项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4.1.4 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等物流方式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并符合以下要求:
(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第 4.1.1 项-第 4.1.2 项规定。
(2)外层信封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收件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邮寄人,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4.1.5 (A)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未按照上述加写标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4.1.5 (B)未按照上述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4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4(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4(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只需提供一份。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
5. 开标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
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5.3 开标疑义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参与本项目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
(4)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确定中标人
7.1.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1.2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和期限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2 中标结果质疑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提出。
7.3 中标通知
7.3.1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2 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其计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因中标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5.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5.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 废标、变更采购方式与终止招标
8.1 废标
8.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多包的采购的,指调节后的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1.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8.1.3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需要批准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批准。
8.2 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
8.2.1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8.2.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出现本章 8.2.1 项情形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人拟申请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由评标委员会或者 3 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8.3 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采购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9. 询问与质疑
9.1 询问与质疑的提出
9.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有相关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9.1.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9.1.3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
9.2 质疑材料的要求
9.2.1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2.2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9.3 质疑处理
9.3.1 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9.3.2 质疑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3.4 供应商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9.3.5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质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9.3.6 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0. xxx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 政府采购政策
11.1 节能与环保
11.1.1 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本次招标实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所投该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1.2 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 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优先采购。投标人所投该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不具有优先采购的条件。
11.1.3 采购标的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出现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如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出现投标人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11.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1.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7 项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的,投标人应符合本章第 11.2.1 项规定外,还应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7 项规定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时,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1.2.4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2.5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
说明: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活动时,按照本规定执行,其中本要求“投标人”按“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按“响应文件”理解,“招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理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按“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小组”理解,“投标无效”按“响应文件无效”理解。
一、CA 证书办理和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CA 证书,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解密。
2.CA 证书办理详见《优质采平台CA 数字证书办理说明》:
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
3.CA 证书到期或即将到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续期。
4.CA 锁遗失、损坏等无法使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补办 CA 锁。
5.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变更 CA 证书。
6.投标人由于 CA 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加密和解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同一个 CA 证书。
二、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8.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需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
( 以下简称“ 投标工具”)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工具及操作说明下载地址:
https://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
8.1.投标工具建议在 window7 或 windows10 操作系统下使用;
8.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建议使用 office2010 版本。
9.潜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需在投标工具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并使用 CA 证书进行加密。在投标工具使用 CA 证书时需安装“优质采数字证书助手” (即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ca.zip。 10.潜在投标人完成制作、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后,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前在投标工具完成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通道。潜在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
1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
修改后重新上传。
12.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若存在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三、开标和解密
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组织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使用CA 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导入已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开标结果。
14.投标文件可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5.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关注开标互动大厅消息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16.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解密设有线下补救方案的,执行该补救方案。
四、评标和询标
17.评标委员会通过优质采电子评标工具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询标函载明的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五、异常情形
18.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六、异常情形处理
19.出现上述情形,优质采平台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2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
在原开标时间后 2 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
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发布公布。
(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发布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总则
本技术规格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招标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或成交提供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除非有特别说明,本技术规格中所列的具体参数或参数范围,均理解为采购
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共两次。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项目运维服务结 |
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 |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起一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 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项目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防火墙、入侵防御等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陆续将于2022年维保到期,为保障机房网络安全设备能够健康平稳运行,降低网络安全风险,本项目为这批设备采购一年的维保服务;采购4名驻场技术运维服务、2名技术支持服务,提升网络安全技术体系落实力度,加强技术运维支持;采购安全服务提升网络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力度,加强攻防演习、应急演练、安全检查以及应急响应等的支持,并根据实际合理安排重大节日、业务高峰期等期间提供 7×24 小时/周的应急服务。
三、项目内容
3.1 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3.1.1 维保服务内容
省局52台网络安全设备2022年陆续维保到期,本项目采购一年维保服务,当设备发生部件损坏、软件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或解决;出现系统隐患时,设备系统版本、特征规则库能够及时更新修复。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品牌型号 | 主要用途 | 数量 | 采购时间 |
1 | 天融信 TG-61542-GS | 滨湖机房互联网安全支撑域防火墙。 | 2台 | 2016-08 |
2 | 天融信 NG-51228 | 滨湖机房电信云平台隔离防火墙。 | 4台 | 2019-09 |
3 | 天融信 NG-81242 | 滨湖机房互联网区出口防火墙。 | 2台 | 2019-11 |
4 | 天融信 TG-51130 | 望湖机房内网区域隔离。 | 4台 | 2014-11 |
5 | 天融信 TG-61541-GS | 望湖机房涉税业务区、ITS数据库区、内外 网隔离、安全支撑域、行政办公域、办公楼层隔离。 | 10台 | 2016-04 |
6 | 天融信 TG-85242 | 望湖机房电子税务隔离、自然人子域隔离。 | 4台 | 2016-09 |
7 | 启明星辰 USG-FW-14600 GP | 滨湖机房小机区域隔离、办公网隔离。 | 4台 | 2014-12 |
8 | 启明星辰 NGIPS8000 | 外联网入侵防御。 | 2台 | 2014-11 |
9 | 深信服 SJJ1823 | 滨湖机房互联网出口SSL卸载。 | 2台 | 2019-07 |
10 | 深信服 AF-6020 | 滨湖机房外联网系统防火墙。 | 4台 | 2015-10 |
11 | 深信服 AF-1820 | 望湖机房内网区域间隔离防火墙。 | 2台 | 2015-02 |
12 | 网神 Secgate3600 | 滨湖机房应用与数据区域隔离。 | 4台 | 2014-08 |
13 | 网神 Secgate3600 | 滨湖机房数字证书区域隔离。 | 2台 | 2014-12 |
14 | H3C M9000 | 滨湖机房核心引流防火墙 | 2台 | 2019-12 |
15 | 联想 X3650 | 安全系统服务器 | 4台 | 2014-8 |
数量汇总 | 52台 |
3.2 网络安全运维服务
本项目采购态势感知平台、主机加固系统、双向交换系统、桌面管理系统共
4人驻场运维服务,内外网交互管控系统及密码服务组件共2人技术支持服务。
3.2.1 态势感知平台驻场运维服务
本项目采购态势感知平台一人一年驻场运维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主要有: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日常巡检 | 巡检态势感知平台、2台天融信TWF-72280 Web应用防火墙、2台天融信TopITA-DP-79522网络审计、2台天融信僵木蠕监测、2台流量复制汇聚等安全设备及 系统日常监控巡检。 | 滨湖机房 | 每日 |
2 | 检测分析 | 每日对平台发现的安全告警进行综合研判,判断攻击是否成功,并对确定性的攻击事件进行有效的处置。 | 滨湖机房 | 每日 |
3 | 事件处置 | 通过态势感知平台对攻击行为进行监测发现、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确认消除,从而形成安全事件从发生 到消除的闭环管理,实现安全事件管理机制 | 滨湖机房 | 每日 |
4 | 考核完善 | 结合安全监测、分析、通告、处置模块,对安全告警的发现、事件处置进行处置,完善考核模块内容。 | 滨湖机房 | 每日 |
5 | 资产管理 | 通过使用态势感知平台发现资产,并对资产进行识别 、分类以及标记管理工作,对网络中可能存在的未知资产进行动态识别。通过对已知资产的管理、未知资产的及时检测与发现相结合,动态绘制资产台帐。 | 滨湖机房 | 每周 |
6 | 升级优化 | 平台策略优化,定期对平台及相关设备进行升级,优化安全策略,以确保平台功能和安全策略满足运营需求。 | 滨湖机房 | 按需 |
7 | 信息录入 | 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及其他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局税务系统资产信息,协助梳理相关涉税业务系统的等保备案等情况,具体包括:《信息系统安全自评估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结果》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信息系统管理方案》等,并把相关报告上传到态势感知业务系统安全建设方案管理 模块。 | 滨湖机房 | 按需 |
8 | 风险分析 | 按需通过平台收集、汇总、分析的安全风险对省局现有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现状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存在的安全漏洞,分析面临的安全威胁及威胁发生的可能性,分析现有安全措施的有效性,从而识别出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协助省局对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做出准确的评价,提供相关整改修复加固建议。 | 滨湖机房 | 按需 |
9 | 安全保障 | 日常网络安全监测、攻击研判、攻击溯源、应急处理 、攻击人员反制等相关安全保障工作。 | 滨湖机房 | 按需 |
10 | 产品需求的汇总 | 运行中发现的产品需求进行汇总。 | 滨湖机房 | 按需 |
11 | 需求反馈&跟踪 | 将汇总的需求,反馈给产品厂商并跟踪处理进度。。 | 滨湖机房 | 按需 |
12 | 配合调查与取证 | 配合安全相关的调查与取证,包括相应IT审计的要求 。 | 滨湖机房 | 按需 |
3.2.2 主机加固系统驻场运维服务
本项目采购主机加固系统一人一年驻场运维服务,以及相关安全设备的日常巡检、策略配置、策略调整等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主要有: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日常巡检 | 每日检查上述天融信网络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运行情况,例如检查运行状态,检查CPU、内存、磁盘空间等性能配置信息。 | 滨湖机房 | 每日 |
2 | 策略配置 | 根据省局网络安全类策略工单,及时在上述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上开通相关策略,确保网络通畅,业务正常访问。 | 滨湖机房 | 按需 |
3 | 策略调整 | 网络环境调整、改造或者升级时,对上述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提供安全策略调整,包含安全策略的调整、排查与修复等,确保上述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在服务期内安全策略的正常使用。 | 滨湖机房 | 按需 |
4 | 日志留存录入 | 按需对新上线服务器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和中间件系统等资产对象日志信息,录入对应区域的日志收集系统。 | 滨湖机房 | 按需 |
5 | 数据更新 | 按需完成上述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特征库、补丁库、系统版本等数据更新。 | 滨湖机房 | 按需 |
6 | 软硬件故障处理 | 上述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使用中问题与BUG的处理与跟踪,相关硬件的报修与更换。 | 滨湖机房 | 按需 |
7 | 产品需求的汇总 | 运行中发现上述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产品需求进行汇总。 | 滨湖机房 | 按需 |
8 | 需求反馈&跟踪 | 将汇总的需求,反馈给产品厂商并跟踪处理进度。。 | 滨湖机房 | 按需 |
9 | 配合调查与取证 | 配合安全相关的调查与取证,包括相应IT审计的要求 。 | 滨湖机房 | 按需 |
3.2.3 双向交换系统驻场运维服务
本项目采购“双向”交换系统、深信服网络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一人一年驻场运维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主要有: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双向”交换系统运维 | 开展“双向”交换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常态化日常监控工作,对系统日志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对系统配置和性能进行调优。开展系统健康检查,处理系统故障;负责系统的补丁升级工作;确保已经接入交互通道应用系统的稳定运行,并负责新建应用系统的交互通道接入;在应用系统出现故障时,配合应用系统进行故障排查。 | 滨湖机房 | 每日 |
2 | 日常运维 | 对深信服网络安全设备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开展设备健康检查,处理设备故障;负责应用策略的开通 ,确保应用系统的稳定运行,配合应用系统业务故障排查。 | 滨湖机房 | 每日 |
3 | 售后呼叫服务 | 售后400热线远程指导和协助驻场人员现场工作,针对疑难问题必要时安排人员上门协助驻场人员排查 处理问题。 | 滨湖机房 | 每日 |
4 | 应用系统运行情况监控 | 对网络安全设备上的运行应用进行监控,及时报告和处理应用系统的异常情况。 | 滨湖机房 | 每日 |
5 | 告警事件处置 | 对告警事件进行及时的报告和处理,保障业务正常运 行,对硬件故障进行及时的反馈和处理,对业务影响降到最小化。 | 滨湖机房 | 每日 |
6 | 补丁升级 | 设备新版本发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升级维护,对网络安全设备功能的优化进行补丁修复。 | 滨湖机房 | 按需 |
3.2.4 桌面管理系统驻场运维服务
本项目采购天擎桌面管理系统一人一年驻场运维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主要有:
序 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时间 |
1 | 日常巡检 | 每日检查产品运行情况、病毒库与补丁库日期、授权 期限等。 | 望湖 机房 | 每日 |
2 | 策略配置 | 产品策略的调整配置。 | 望湖 机房 | 按需 |
3 | 数据更新 | 按时完成病毒库、补丁库、授权、系统版本数据的更 新。 | 望湖 机房 | 按需 |
4 | 天擎三大指标提升 | 终端安装率、正常率、合规率。辅助采购人,推动不合规用户的终端状态改进,含客户端或服务端程序的 安装与卸载。 | 望湖机房 | 按需 |
5 | 产品软硬件 故障处理 | 产品使用中问题与BUG的处理与跟踪,相关硬件的 报修与更换。 | 望湖 机房 | 按需 |
6 | 漏洞库维护 与升级 | 漏洞库更新,漏洞修复以及漏洞修复衍生问题处理。 | 望湖 机房 | 按需 |
7 | 病毒库、病毒检测与杀 毒支持 | 病毒库更新,病毒查杀以及衍生问题处理。 | 望湖机房 | 按需 |
8 | 产品需求的 汇总 | 运行中发现的产品需求进行汇总。 | 望湖 机房 | 按需 |
9 | 需求反馈& 跟踪 | 将汇总的需求,反馈给产品厂商并跟踪处理进度。 | 望湖 机房 | 按需 |
10 | 配合调查与 取证 | 配合安全相关的调查与取证,包括相应IT审计的要求 。 | 望湖 机房 | 按需 |
3.2.5 内外网交互管控技术支持服务
省局部署了北信源终端管理系统,进行终端内外网交互管控,保障终端数据交互安全;2021年省局进行国产化终端替换,终端管理系统需进行适配改造和相关技术支持。采购后续一年的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主要有: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定期巡检 | 定期巡检2台北信源管理端服务器、2台网络准入设备,主要包括CPU、磁盘空间、内存使用率等 。 | 滨湖、望湖机房 | 按需 |
2 | 策略优化 | 优化北信源服务器端硬件控制策略、防违规外联策略、移动存储策略、准入接入控制策略等。 | 滨湖、望湖机房 | 按需 |
3 | 系统版本升级 | 及时进行系统版本升级,使用问题远程支持解决或现场解决。 | 滨湖、望湖机房 | 按需 |
4 | 安全优盘服务 | 定期对安全优盘使用问题处理;定期对安全优盘 备份文件审计分析;按照要求对安全优盘进行升级维护。 | 滨湖、望湖机房 | 按需 |
5 | 补丁修复 | 及时对服务器与准入设备进行补丁修复。 | 滨湖、望湖机房 | 按需 |
6 | 软硬件故障处理 | 服务器与准入设备使用中问题与BUG的处理与跟踪,相关硬件的报修与更换。 | 滨湖、望湖机房 | 按需 |
3.2.6 密码服务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省局于2021年部署了密码服务组件系统,主要用于管理密码设备,提供高效的密码服务,为信息系统的全生命周期安全提供保障,为保障密码组件各子系统之间连通性,采购一年密码服务组件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主要有: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定期巡检 | 对省局密码服务组件系统涉及的通用服务器、签名验签服务器和密码机等设备进行硬件巡检,主要包括 CPU、磁盘空间、内存使用率等。包括36台虚拟机、 5台签名验签服务器、2台云密码机、4台协签密码机 。 | 滨湖机房 | 按需 |
2 | 网络联通性检查 | 检查各服务器之间、省局与总局之间的网络联通情况 ,对出现的网络问题及时进行排查修复。 | 滨湖机房 | 按需 |
3 | 系统服务测试 | 通过监控日志的方式检查各子系统之间的服务情况,并登陆前台进行测试,通过程序测试密码设备的运行情况。 | 滨湖机房 | 按需 |
4 | 数据备份 | 检查各子系统之间的数据备份情况,对备份结果进行验证,防止因人员操作失误或服务器宕机造成数据丢失。 | 滨湖机房 | 按需 |
5 | 补丁升级 | 按需对总局下发的关于功能修复、优化的补丁进行升级。 | 滨湖机房 | 按需 |
6 | 技术咨询 | 提供密码服务组件系统的应用开发的技术咨询服务。使其在密码服务组件系统的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 故障问题需要帮助进行定位和解决。 | 滨湖机房 | 按需 |
7 | 产品需求的汇总 | 运行中发现的产品需求进行汇总。 | 滨湖机房 | 按需 |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8 | 需求反馈&跟踪 | 将汇总的需求,反馈给产品厂商并跟踪处理进度。 | 滨湖机房 | 按需 |
9 | 成果输出 | 提供密码服务组件运维工作相关的使用操作文档、记录表单等材料。 | 滨湖机房 | 按需 |
3.3 网络安全服务
本项目拟采购日志收集服务(硬件资产为租赁形式)、主机加固服务功能增加、网络安全咨询服务、服务器存储扩容服务、重点时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3.3.1 日志收集服务
滨湖机房于2017年11月购买天融信公司日志收集服务,2021年11月续签一年日志收集服务于2022年11月服务到期。日志收集服务包含4套日志收集系统、3台物理机、48TB存储空间,当前收集日志20TB,1161.2亿条日志量。本次项目拟采购后续一年日志收集服务,用于集中收集存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和系统、服务器、中间件等资产对象的日志;服务期内按需(例如新应用系统上线)提供漏洞扫描和基线核查服务。
3.3.2 主机加固服务功能增加
主机加固服务是省局2021年购置的服务类项目,本次项目将省局所有的服务器全部纳入监控中,本次项目在主机加固系统中增加病毒查杀功能。病毒查杀功能,支持对病毒木马文件隔离、信任、删除、溯源,有效抵御挖矿木马、勒索软件、蠕虫病毒等对主机的入侵。
3.3.3 网络安全咨询服务
本次采购一年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体系建设及落实、应急响应咨询、网络安全宣传周支持、日常安全咨询、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整改等网络安全咨询服务。
服务需求 | 服务内容 | |
通过现状与差距分析, | 依据等保2.0与省局规范要求,配合省局完善现有 | |
深入现场、人员访谈、 | 安全管理制度。 | |
网络安全管理 | 文件审阅等途径,对业 | 协助省局修订现有安全管理制度文档,包括综合 |
及技术体系建 | 务现状进行全面了解, | 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三同步管理制度等网 |
设及落实 | 发掘信息安全问题,并 | 络安全相关制度,并协助开展落地执行工作。 |
做分类描述和分析。同 | 应用系统和资产梳理,通过技术手段和调研,持 | |
时,将安全现状与等级 | 续更新梳理应用系统和资产清单。 |
服务需求 | 服务内容 | |
保护标准和行业要求进行对比,找到现实差距,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人工检测、自动扫描与渗透测试等手段,收集信息系统及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持续协助开展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体系建 设工作。 | 网络安全工作流程优化,根据相关要求持续优化网络安全工作流程,完善相关记录表单。 | |
应急响应咨询 | 完善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和持续优化应急预案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应急响应各项工作,提高对事件响应的统筹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日常的应急技术和应急响应服务,包括为客户定制预警监测解决方案、安全监控、安全事件管理 、安全策略管理和安全加固服务等服务。 | 攻防演习保障,在攻防演习期间,安排不少于3人的专家支持团队现场协助开展攻防演习保障工作,必要时提供测试产品以满足演习期间防护 和监测需求。 |
特殊时期安全保障,每年不少于3次的特殊时期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形式包括现场驻场人员与二线支持团队,包括国家大型活动保障、省局安全 事件应急处置。 | ||
提供检查工具开展弱口令检查,检查方式包括口令文件解析和口令猜测两种方式,口令文件解析核查方式通过在线或离线方式获取口令文件,进行无损破解测试,检查对象包括Linux、Windows 、Unix、数据库(Oracle、DB2、Informix、MySQL 、PostgreSQL、SQLServer、SyBase)。口令猜测核查方式支持协议:SSH、RDP(smbnt445端口) 、FTP、SFTP、MySQL、Oracle、PostgreSQL、 SQLServer(其他资源类型可按协议进行口令猜测核查)。 | ||
应急演练支持,配合省局组织省局应急演练工作 ,人员到场,了解省局演练要求,准备应急演练 脚本、PPT和场地安排,做好应急演练总结和记录。 | ||
应急事件支持,对省局发生的突发网络安全事件 ,及时安排人员现场协助处置加固。 | ||
网络安全宣传周 | 根据总局年度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安全安排,策划省局宣传周活动方案,依据活动方案结合省局实际需要提供活动所需各项资源,包括宣传周方案、手册 、展板等,宣传周期间不少于3人的现场工作支持和保障工作。 | 方案编制及确认,编制网络安全宣传周实施方案 ,包括宣传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时间等 。 |
活动内容物料,材料,平台,人员准备,宣传展板、手册、视频准备制作,考试题库准备,知识 竞答准备等,宣传周涉及到的其他物料准备。 | ||
宣传周安全培训,组织讲师对省局相关人员开展 网络安全培训;或者提供省局所需培训PPT资料等 | ||
宣传周开展与总结,总结安全周活动等。 | ||
日常安全咨询 | 针对省局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咨询专家从管理、技术、体制 、机制提出的解决方案 | 安全策略调整优化,协助指导驻场人员对相关安全设备策略与故障进行排查。提供防火墙策略分析优化工具,通过镜像流采集互联网访问关系, 将防火墙策略导入到分析工具中,通过采集到的 |
服务需求 | 服务内容 | |
,协助省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 的访问关系自动梳理防火墙策略安全情况,并自动分析防火墙策略的冗余、冲突、命中频率、潜 在冲突策略,并形成直观的策略分析报告。 | |
资产梳理及管理,结合资产管理平台等技术支撑措施,发现已知和未知的资产,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包括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数 据库、中间件、设备组件等。 | ||
提供账号一致性核查工具,开展主机操作系统口令检查,通过前期基准账号采集,对发生变动的账号进行实时核查,并发现操作系统中存在的僵 尸账号,高风险账号等。 | ||
提供检查工具开展数据库敏感数据发现, 对 Oracle、DB2、MySQL、Sybase、SQL Server数据库敏感信息进行检测,自动化发现敏感信息并可视化展示分布情况,并展示敏感信息和敏感字 段信息。 | ||
资料文档归档,对省局纸质资料进行归档提交留 存,包括日常记录单、培训签到表等。 | ||
对日常会议做好记录保存 | ||
安全咨询,依据国家及行业要求及自身安全需求 ,协助解读相关政策要求及制定对应建设方案, 协助开展落地工作。 | ||
安全培训 | 组织专业安全讲师开展相关安全培训,每年依据省局需求,至少开展一次网络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不限于攻防技术培训、网络安全知识培训、网络安全意识培训、网络安全趋势及 新技术应用培训等。 | 依据省局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
培训场地准备,根据培训人员及培训时长,准备 对应的培训场地。 | ||
培训教材准备,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培训PPT。 | ||
培训结果考核,准备培训考核材料,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核和总结工作。 | ||
安全检查和整改 | 根据总局及省局网络安全相关信息安全检查文件实际需要,协助落实网络安全检查中的检查工作;针对安全检查等发现的安全问题,协助开展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进行验证 测试。 | 网络安全检查协助,配合省局完成总局的安全检查任务,整理安全检查表格、检查报告和总结等 。 |
等保测评协助,配合测评单位开展每年一次的测评工作,协助安全管理制度梳理、等保测评前期准备及测评期间检查配合等工作。 |
3.3.4 服务器存储扩容服务
本次项目拟购买服务器存储扩容服务,投标人提供一台1台容量至少为40T光纤磁盘阵列硬件设备,具体服务主要有:
序 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时间 |
序 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时间 |
1 | 光纤磁盘阵 列 | 设备不超过2U,可用容量不少于40T。 | 滨湖 机房 | |
2 | 集成服务 | 中标人负责设备的系统集成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设备 上架、软硬件安装调试、数据迁移、操作系统安装、中间件和数据库安装、网络调试、系统链接等工作。 | 滨湖机房 | |
3 | 安全巡检 | 每季度依据省局要求,开展设备巡检,并提供巡检报 告。 | 滨湖 机房 | 每季度 一次 |
4 | 维保需求 | 提供三年的硬件设备质保。 | 滨湖 机房 |
3.3.5 重大敏感时期保障服务
本次项目购买重大敏感时期保障服务,专业安全服务工程师现场支撑、二线安全服务团队远程技术支持,技术人员7*24小时安全值守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主要有:
序 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次数 |
1 | 大型活动保障 | 在国家大型活动(例如两会、国庆等)保障工作中,提供7×24小时安全值守服务,出现安全事件能在规定 时间内响应、处置。 | 滨湖机房 | 不低于三次 |
2 | 攻防演习活动保障 | 在国家级、省级等攻防演习活动中,提供7×24小时安 全值守服务,出现安全事件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处置 | 滨湖机房 | 不低于两次 |
3 | 安全事件应急保障 | 省局发现的安全事件,及时安排相关网络安全专业人员协助解决安全问题,必要时提供7×24 小时安全值守 服务。 | 滨湖机房 | 按需 |
4 | 成果报告 | 提交相关成果报告,例如《重保期间网络安全技术方 案》、《重保期间网络安全工作记录表》、《重保工作总结报告》等。 | 滨湖机房 | 按需 |
四、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3. 等级保护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2019);
4.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关于强化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的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五、质量要求
1. 服务过程中所使用或提供的货物、产品、配件均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检疫检验、生产经营许可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
2. 为网络安全及保密性考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服务过程中所使用或提供的货物、产品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六、服务要求
6.1 服务期限要求
本次项目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服务期。
6.2 服务效率要求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维保设备及系统故障报修电话后,于10分钟内做出响应;工作日服务工程师半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非工作日服务工程师须于2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予以硬件更换或解决,如发生整机崩溃故障,必须在2日内提供恢复。
6.3 技术保障要求
投标人提交技术保障方案,成立针对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团队,包含服务人员组成,配置1名经验丰富、承担实施过同等项目的人员作为项目经理,确保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工程师可及时的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总数不少于7人,服务调试等工作应全部由对应设备生产厂商原厂工程师承担。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核查中标人技术保障方案响应情况,提供的服务需符合项目需求要求,或申明与招标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虚假服务响应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6.4 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要求
维保设备故障所需的备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因更换备件导致的系统及配置安装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在故障设备不能及时修复时,需提供备机,备机应与故障设备同型号或高于故障设备技术性能档次,备机最迟须于发生故障2日内到场并完成更换及系统配置修复。每一次设备故障维修服务后中标人应提交服务记录,该记录详细记录服务对象运行情况、故障时间、故障类型、处理方法、处理结果、预防措施及维护时间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6.5 网络安全运维服务要求
(1)中标人为态势感知平台、主机加固系统、双向交换系统、桌面管理系统需各提供1名原厂驻场人员,驻场时间1年;内外网交互管控、密码服务组件各
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维护上述网络安全设备及安全系统稳定运行。服务人员须听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负责上述设备运行中各种安全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技术支持和响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2)中标人需按省局要求提供相应交付输出物,如:《XX周XXX系统巡检报告》、《XX周技术运维服务报告》、《XX月技术运维服务报告》、《技术运维服务总结》、《XX事件处置报告》、《应急响应服务报告》等。
(3)中标人需按省局要求,提交运维服务考核表,由采购人验收组对驻场人员考核评分。运维服务考核表如下:
驻场人员考核表 | |||
运维类型 | 分数 | 考核指标 | 考核标准 |
考勤管理 (15%) | 15.0 | 考勤 |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人次扣 1 分。 |
请假 | 驻场人员请假需按照采购人统一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不告知,每发现 1 人次扣 1 分。 | ||
人员管理 (35%) | 35.0 | 人员要求 | 1.驻场人员以合同约定的要求为准,名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未经采购人认可而私自同意驻场人员离职,每发生1次扣15分; 2.驻场人员工作能力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要求更换,供应商拒不更换或更换的人员仍无法满足 要求,扣35分。 |
运维管理 (35%) | 35.0 | 系统巡检 | 对运维的系统及设备每日巡检,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内容出具巡检报告,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调整巡检内容。采购人不定期检查巡检报告内容,发现未按时做巡检的,每次扣2分;记录或报告缺项、填写错误、填写不规范的,每次扣 0.1至2分;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告知采购人 ,未及时告知的扣1分;对于发现的问题未提出解决 方案或未进行跟踪解决处理的,每次扣1至3分。 |
工作报告 | 每日对运维的系统及设备性能进行监控,每周出具报告,未按要求对设备性能进行监控的, 每次扣2分;未按时出具报告的,每次扣1分。发现性能异常,未及时告知并处理的,扣1分;对于发现的问题未提出 解决方案或未进行跟踪解决处理的,每次扣1至3分。 | ||
运维操作 |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运维的系统及设备故障分析、处 理,因操作原因造成处理延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况扣5至15分。 | ||
特殊时期保障 | 如工作需要,能在特殊时期提供保障服务,按采购人 要求待命保障系统;违反1次扣2分。 | ||
其他工作 | 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 经发现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每发生1次扣2分。 | ||
网络安全 (15%) | 15.0 | 保密协议签订 | 中标人和驻场人员必须在合同签订2周内签订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如发生人员调整,调整人员2周内 签订保密协议。如供应商未签订保密协议扣10分,驻 |
场人员未签订保密承诺书,每人次扣3分。 | |||
日常工作规范要求 | 采购人要求安装的安全软件,严禁驻场人员私自卸载 ;驻场人员统一配置IP地址,且与本机 MAC 地址绑定,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或通过第三方软件更改 MAC地址;严禁通过插拔网线和代理服务器等方式 ,造成内网连接互联网;未经允许禁止办公内网、外网组建或接入无线设备,一经查获,严肃处理;禁止私自架设代理服务器、FTP或WEB等网络服务系统;禁止在工作机器中安装来源不明的软件;禁止使用网络进行P2P下载,或在网络中传输超过1G的文件;不得使用私人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与终端进行文件传输;禁止私自拆卸采购人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如 发生上述行为,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1-15分。 | ||
网络安全规范要求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驻场人员应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计算机、网络、存储、数据库、应用系统等资源,不得交换使用或盗用其他人员权限 ;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省局内外网或者使内外网资源 ;未经允许,不得对系统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未经允许,不得对各应用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未经允许,不得下载、复制、外带、传播内部文档及数据;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破坏性程序的; 不得故意从事黑客等危害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环境的行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整金税三期系统各类参数和后台数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从数据库中提取各类税收数据提供给内外的各类机构和人员;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开放接口给市县局、其他单位和部门开发或推广的应用系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提供数据标准给市县局、其他单位和部门;未经允许,不得提供各类业务、技术资料给其他单位和部 门。以上行为,每发生1人次,视情节严重情况扣 5-15分。 | ||
总扣分原则 | |||
1.本表采取扣分制,100分为基准,在此基础上进行扣分。 2.扣分不限于本类型,当发生扣分多于本类型所占分数,如果其他类型还有剩余的分数,将在总分中倒扣。 3.按省局要求执行项目考核。服务质量考核低于65分(不含65分)的,扣除年度服务费用的 15%,本服务合同自动终止;服务质量得分在 65 分到 75 分之间的(不含75分),扣除年 度服务费用的10%;年度服务质量得分在 75 分到 85 分之间的(不含85分),扣除年度服务费用的5%;年度服务质量高于 85分(含 85分),年度服务费用全额支付。 |
6.6网络安全服务要求
(1)日志收集服务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新日志源,日志量需满足本地存储不低于6个月要求;服务期内定期或按需(例如新应用系统上线)提供漏洞扫描和基线核查服务,形成问题清单,提出加固建议,编制漏洞扫描和基线检查报告。
(2)主机加固服务功能增加病毒查杀能力,中标方30日内完成功能升级,实施过程对系统的正常运行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
(3)网络安全咨询服务指定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作为咨询服务工作接口人,服务接口人员需通过省局相关的面试后方可入场。在特殊时期需要提供应急产品以协助临时性处置安全事件,应急产品须为具有产品销售许可证的市场在售产品以保障应急质量。
(4)服务器存储扩容服务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功能测试等系统集成工作,实施过程要求对系统的正常运行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设备硬件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5)重大敏感时期保障服务,中标方需组建不少于5人的保障服务支持团队
(不含驻场运维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具备网络安全相关证书。七、实施管理要求
7.1 实施时间和地点
本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驻场运维服务人员按采购人要求指定地点到岗,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按需到岗。服务器存储扩容服务中提供服务的光纤磁盘阵列硬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1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上架和加电测试。
7.2 实施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交实施管理方案,方案明确实施计划、实施交付成果(文档)、实施质量保证计划、实施验收方案、设备故障响应时间、故障应急响应处理流程、安全应急响应时间、安全应急处理流程等内容。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核查中标人项目实施内容响应情况,提供的服务需符合项目需求要求,或申明与招标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虚假服务响应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八、售后要求
对于采购人需维保的安全设备及系统,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原厂质保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承诺或承诺不全,投标无效。九、验收要求
9.1验收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均为验收依据。
9.2验收阶段
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签订合同后在具备初步验收条件情况下,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完成,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相关工作要求和采购需求,对验收材料汇总,并提交采购人验收组,通过验收后签具项目初步验收报告;服务期满后,由中标人统一组织协调最终验收,并汇总相关工作材料,编写年度服务报告,最终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合同约定及服务情况出具验收报告,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十、运行保密要求
1.运行维护过程中,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重要数据、往来信件,在传输、传递过程中均应加密。
2.中标人合同签订后,即为项目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采购人的各类文档、资料、代码及相关信息具有保密责任,承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泄露;若中标人不能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中标人参加本次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均应和采购人签署保密承诺书。
4.本项目结束后,中标人应彻底删除采购人相关的网络拓扑、IP地址、设备配置等信息,并不保留任何电子或纸质的备份。
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用户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中标后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未承诺或承诺不全,投标无效。
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第一节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是对本节《资格审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为准。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备注 |
民事责任能力 | 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提供原件扫描件 |
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 | 提供原件扫描件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 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提供免税证明 | 提供原件扫描件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提供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免缴证明 | 提供原件扫描件 |
书面声明 | 按规定格式提供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原件扫描件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提供原件扫描件 |
联合体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如允许) | |
信用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4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 | 评标委员会须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 |
不存在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要求 | 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及其投标内容应当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7 项规定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1.资格审查办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小组,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的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本章第 2 条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资格审查程序
3.1 资格审查
3.1.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各投标人依次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不按照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澄清、补正的。
3.2 投标文件澄清
3.2.1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资格审查小组的要求。
3.3 资格审查结果
3.3.1 资格审查完成后,资格审查小组应该出具各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的书面意见。
3.3.2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3.3.3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按废标处理。
第二节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本节《评标办法》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1.符合性审查标准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3.1.1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 料)一致 |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 |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允许)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3.1.2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服务期限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服务地点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付款方式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服务要求 | 符合实质性要求,偏离范围和项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未另行设定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采购人应承担的义务,未对投标人的义务予以削弱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详细评审标准
序号 | 类别 | 评审因 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10分)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有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的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 标报价满分。 | 10 |
2 | 技 术 服 务 部 分 (78分) | 项目需求理解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分: 1.投标人提供对项目目标和需求的理解和对项目实施的思路和论述,评标委员会评审: 1)对项目目标和需求的理解准确,思路清晰且理念具有前瞻性,观点明确、理论清晰、论述充分,能够充分实现项目需求的,得 8 分; 2)对项目目标和需求的理解较为准确,思路较为清晰且理念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较好地实现项目需求的,得 5 分; 3)对项目目标和需求有一定理解,有自己的理念和观点,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4)理解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8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分: 2.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工作现状理解、相关安全及安全提供业务操作流程熟悉程度,进行评审: 1)项目定位清晰性好,目标明确性好,采购需求及工作现状理解性好,相关安全产品及安全系统业务 流程可操作性好,得 7 分; 2)项目定位清晰性较好,目标明确性较好,采购需求及工作现状理解性较好,相关安全产品及安全系统业务流程可操作性较好,得 5 分; 3)项目定位清晰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目标明确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及工作现状理解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相关安全产品及安全系统业务流程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2 分; 4)对项目需求理解不符合本项目的,或未提供 的,不得分。 | 0-7分 | |||
3 | 实施及人员安排方案 | 1.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维护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及实施过程对客户系统的正常运行: 1)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过程对客户系统的正常运行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得 8 分; 2)实施方案整体合理,实施过程对客户系统的正常运行有一定的影响,得 6 分; 3)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需求,实施过程对客户系统的正常运行有一定的影响,得 3 分; 4)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额外增加停机时间来安装部署的,得 1 分; 5)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 0-8分 |
序号 | 类别 | 评审因 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人员工作安排及岗位配置(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数量、人员类别、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工作经验): 1)人员安排及岗位配置满足项目需求,安排合理,得 7 分; 2)人员安排及岗位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安排有一定的可行性,得 4 分; 3)能够提供人员服务,安排有待完善,得 1 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0-7分 | |||
4 | 管理方案 | 1.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及项目配置,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进行中实施项目管理、维护进度管理进行评分: 1)项目实施计划详细,时间安排科学且关键节点控制合理,得 8 分; 2)项目实施计划较详细,时间安排较科学且关键节点控制较合理,得 5 分; 3)有项目实施计划,工期安排与个别关键节点控制存在一定偏差,得 3 分; 4)项目实施计划中时间安排与关键节点控制均 存在较大偏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8分 | |
2.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风险分析、项目质量及项目沟通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等方式进行评分: 1)项目质量、项目风险、项目沟通等管理内容项目符合度好,得 7 分; 2)项目质量、项目风险、项目沟通等管理内容项目符合度较好,得 4 分; 3)项目质量、项目风险、项目沟通等管理内容项目符合度有待完善,得 2 分; 4)未提供管理方案不得分。 | 0-7分 | |||
5 | 验收方案 | 根据投标人验收方案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分: 1.验收方案及实施交付成果(文档): 1)验收方案验收流程及标准完善,相关文档和产出物清晰,对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阐述明确,得 8 分; 2)验收方案验收流程及标准较为完善,相关文档和产出物,较为清晰,得 5 分; 3)验收方案验收流程及标准基本完善,相关文档和产出物有待提高,对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阐述有待提高,得 3 分; 4)验收方案较简单,科学合理性及可执行性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5)未提供验收方案的不得分。 | 0-8 分 | |
2.实施质量保证计划及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1)实施质量保证计划及对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阐述明确,得 7 分; 2)实施质量保证计划及对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 | 0-7 分 |
序号 | 类别 | 评审因 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决办法和补救措施阐述较为明确,得 5 分; 3)实施质量保证计划及对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阐述有待提高,得 3 分; 4)未提供验收解决办法的不得分。 | ||||
6 | 巡检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巡检服务方案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拟定的巡检服务方案中巡检服务次数、巡检内容、规范及流程明确,得 6分; 2)巡检服务方案中基本完善、巡检服务次数、巡检内容基本明确,得 4 分; 3)巡检服务方案,巡检服务次数、巡检内容有待提高,得 1 分; 4)未提供巡检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0-6 分 | |
7 | 应急响应服务方案 |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应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故障响应时间、故障应急响应处理流程、安全应急响应时间、安全应急处理流程: 1)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得 5 分; 2)针对性不够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 3 分; 3)基本可行,措施有待完善得 1 分; 4)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 分 | |
8 | 技术力量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人员资质进行评分: 1.投标人项目团队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得 1 分, 2.网络安全运维服务(包括:态势感知平台驻场运维、主机加固系统驻场运维、双向交换系统驻场运维、桌面管理系统驻场运维、内外网交互管控技术支持、密码服务组件技术支持)的驻场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提供 CISP 网络安全专业人员资质或原厂安全专业人员认证的,每提供一个认证的得 1 分,单项运维服务至多 得 1 分,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算。 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人员证书扫描件; 3)项目团队人员缴纳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的证明材料。 | 0-7 分 | |
9 | 商务部 分(12分) | 投标人业绩 |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网络安全集成、网络安全服务或网络安全维保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如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 不得分。 | 0-6 分 |
序号 | 类别 | 评审因 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0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3 分,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6 分 |
(二)评审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总得分相同者,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采取投标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 评审标准
3.1 符合性审查标准
3.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分值构成与详细评审标准
3.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3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4 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其中投标报价得分按规定进行计算。
4. 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开始评标工作。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符合性审查,然后进行详细评审。
4.1 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目的、采购范围、项目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和主要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资料;
(5)使用电子评标方式的,还应当熟悉电子评标系统使用方法。
4.2 符合性审查
4.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附加实质性条件的;
(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中标后,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按同比例修正各单价。
4.2.4 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或漏项的,使得投标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4.3 详细评审
4.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4.2 款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各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
4.3.2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价格分和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
4.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3.5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1)参数、规格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2)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4 投标文件的澄清
4.4.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4.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5 评标结果
4.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4.5.2 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5. 其他
5.1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评标委员会一律不负责进行核查确认。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投标人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依照推荐次序确定中标人。
5.2 投标人提供业绩、荣誉证书、各种资质、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材料等文件级资料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如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初审项目视为不通过;评分项目相应项不予计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采购人名称)
乙 方: (中标人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_采购 (采购方式)确定 (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 项目(项目名称)的 投标人。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 基本要求) |
项 | |||
… |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中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
2 | 甲方名称: |
甲方地址: | |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
3 | 乙方名称: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 |
4 | 合同金额: |
5 | 服务时间、地点: |
6 | 服务履行期: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 |
8 | 付款方式: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
10 |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
12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 (仲裁地)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人。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
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7.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7.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7.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8.违约责任
8.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
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8.4 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甲方及甲方主管机
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8.5 乙方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者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自甲方及甲方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8.6 乙方聘用 3 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的,自甲方及甲方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8.7 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自甲方及甲方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9.不可抗力
9.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0.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诉讼。
10.2 诉讼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
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1.合同修改或变更
11.1 如无重大变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1.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2.合同中止
12.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3.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3.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3.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3.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3.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3.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4.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5.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5.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5.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7.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8.合同语言
18.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8.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合同效力
20.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1.检查和审计
21.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1.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投标人应按给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可以扩展。评标办法、招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此处未给出格式、章节的,请投标人自定格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
2.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的,可为电子签章,或盖章后的扫描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应采用签字后的扫描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22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函
三、授权委托书四、分项报价表
五、中小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投标声明函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九、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十、服务方案
十一、资格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十三、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开标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
2 | 招标编号 | ZF2022-14-0757 |
3 | 标包号 | / 包 |
4 | 投标报价 | 元 |
5 | 备注 |
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费用后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
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编号为 (招标编号)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接受你方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约束条件。我方愿意以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总价,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份(本项目不适用)。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全部澄清、修改、答疑补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并交付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7.我方同意按照你方要求提供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我方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9.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 。
电话传真: 。
电子邮箱网址: 。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 (标包号。未分包的,此处不填写)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如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系指单位负责人。
2.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且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四、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服务需求(包括: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网络安全运维服务、网络安全服务)进行分项报价。格式投标人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报价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的全部服务。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必须给出报价的测算依据及测算方法,并保证合理性。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各种税费等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单位章: 日 期:
监狱企业还需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 税务局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F2022-14-0757)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七、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项目 | 招标文件的条款 | 投标文件的条款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付款条件 | 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 |||
2 | 服务期限 | ||||
3 | 服务地点 | ||||
4 | 投标有效期 | ||||
… |
注: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否则视为无偏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条款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注: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条款有负偏离的,应如实填写,否则视为无偏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九、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服务需求 | 服务响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
注:
1.投标人提供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需求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否则视为无偏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服务方案
格式及内容由投标人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中相关要求自拟。
十一、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许可证及级别 | (如有)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初级职称人员 | |||||
其他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关联企业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 | |||||
备注 |
(二)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
1.投标人相关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参与的,以事业单位法人证认证书为准)
1-2 财务状况报告
1-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5 其他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注意对照招标公告及评审办法规定,提供各类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及财务报表
提供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信用承诺
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除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六)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对本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用户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中标后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十三、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