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人民币 19,405,918,198 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5379H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兼业代理协议
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
〔2022〕1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平安人寿”)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和类型 1.交易概要
平安人寿拟与平安银行签署《平安银行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兼业代理协议》,平安银行代理销售与平安人寿签约的保险产品,平安人寿按协议约定向平安银行支付保险代理销售手续费。
双方保险业务的优势互补是双方长期良好合作的坚实基础,双方通过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共同树立了品牌价值与客户口碑,推动了双方市场占有率、保费规模、利润规模的可持续发展与共赢。
2.交易类型:保险业务
(二)交易标的情况
《平安银行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兼业代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签约的保险产品。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
本合同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平安银行与平安人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性质或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经营下列各项商业银行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结汇、售汇业务;(十五)离岸银行业务;(十六)资产托管业务;
(十七)办理黄金业务;(十八)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十九)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人民币 19,405,918,198 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5379H
(二)关联关系情况
平安人寿与平安银行均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构成《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1.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2.合作期间,平安人寿与平安银行签订的保险产品代理手续费严格控制在平安人寿产品精算总成本范围内;
3.综上,按照约定,平安人寿与平安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保险代理产品清单。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协议有效期为1年,预估关联交易最大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25日,经我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现场审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
表决同意我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平安银行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兼业代理协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审议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兼业代理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笔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监管合规性、定价公允性、交易必要性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
七、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