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9 月 21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京蓝科技”)与xx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云”、“乙方”)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双方以国家大力发展农业物联网为契机,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挖掘和运用各方的要素禀赋与相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形成聚合效应,共同打造中国“智慧农业”典型案例和“农业数据化转型”全新模式。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有效期:两年。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x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仅对合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原则性约定,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以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若未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有关具体项目实施的项下协议,公司届时将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判断,如合作事项触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乙方:xx云计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xxxxxxxxxxxxxxxxx 00 x 0 x
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 2008 年 04 月 08 日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存储转发类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利用自有网站发布国内网络广告(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除专控),数码产品;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xxx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xxx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框架合作协议》
(二)签署时间:2018 年 9 月 21 日
(三)合作内容:
京蓝科技与xx云互为重要盟友,以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合作目标,共同推进农业物联网以及农业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在技术创新、解决方案、商业合作、服务合作等各领域展开多方位立体化合作,探索传统行业数据化转新模式。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 云计算平台
x蓝科技和xx云结合各自的技术优势和应用优势,在云计算领域进行技术和应用维度的创新工作。
(2)基于xx云 IoT 技术全面合作构建物联网应用场景
x蓝科技结合xx云的 IoT 套件,LinkWan 广域网管理平台的 LoRaWan 技术, LinkEdge 边缘计算能力,研发京蓝物联网设备管理平台,实现京蓝科技所有物联网终端产品的万物互联,打通物联网与云计算的链接。双方基于农业物联网共同打造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在现代化农业种植技术、数据化智能管控、农产品安全风控和溯源等场景优先展开合作。
(3)实现在农业大数据领域的深入合作
双方在农业大数据领域进行深入合作和创新,在图像识别、农机大数据、数据价值挖掘等多方面进行合作,实现一切数据业务化、一切业务数据化。
(4)实现产业深度融合,实现智慧生态全面合作
以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应用为基础,结合双方科技能力,为京蓝科技各业务提供“互联网+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助力快速发展,实现精准管理服务。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协议仅为双方签订的初步意向性合作协议,因此其后续进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双方正式协议签署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当期
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亦无重大影响。
2、公司在“智慧农业”、“智慧生态”业务发展中选择xxx作为主要的合作伙伴,可以享受xxx在技术服务、商务、市场等方面给予的重大支持;双方在市场活动、市场推广、项目协同等方面进行全面协同,推动彼此业务在“智慧农业”领域的落地。本次合作促使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增强公司在“生态环境+大数据、移动互联、云计算”领域的竞争力;契合公司发展战略,助推公司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3、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需按照法定程序以协议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xxx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