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路维修:宽度按照防火路维修详细表中水平宽度的要求维修,且不得小于往年的维修宽度。路面的草类应先喷洒除草剂,待杂草全部枯死后全部锄净,杂灌木和胸径5cm 以下的针叶树应砍倒留楂10公分以下,并将杂草、树叶、枝桠全部扒离防火路外。防火路必须按规定的线路和完成时间进行维修,不得自行更改维修线路和时间。维修防火路工序 必须包含喷打除草剂,若无喷打除草剂,则按当年项目工程款的80%给予结算。
xxx(2022)营林字第02号
甲方: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防火路、林道维修(2022~2024年度)公开竞价 (项目编号: )的竞价结果,乙方为竞价中标方,现依照竞价文件、竞价结果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项目、地点、数量、金额:
项目 |
作业地点或起止小班 |
数量 |
中标金额 |
备注 |
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防火路、林道维修(2022~2024年度) |
详见: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2022-2024年度防火路、林道维修详细表 |
2022~2024年,每年防火路维修275.24公里,维修林道170.27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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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包含安全生产费、交通费、税费等 |
甲方标底价1355611.8元,乙方中标价为 元,各年度的防火路、林道维修中标价为 元(中标金额的三分之一),下浮率 %,各段防火路、林道维修的合同单价按照“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2022-2024年度防火路、林道维修明细表”的单价下浮 %的作为结算单价。
二、质量要求
1、防火路维修:宽度按照防火路维修详细表中水平宽度的要求维修,且不得小于往年的维修宽度。路面的草类应先喷洒除草剂,待杂草全部枯死后全部锄净,杂灌木和胸径5cm以下的针叶树应砍倒留楂10公分以下,并将杂草、树叶、枝桠全部扒离防火路外。防火路必须按规定的线路和完成时间进行维修,不得自行更改维修线路和时间。维修防火路工序必须包含喷打除草剂,若无喷打除草剂,则按当年项目工程款的80%给予结算。
2、林道维修:主林道按其路面维修,其他林道宽度应在1米以上。路面杂草应先喷洒除草剂,待杂草全部枯死后全部锄净扒至路外,并劈锄后壁杂草,有坡度的林道应挖台阶。林道维修工序必须包含喷打除草剂,若无喷打除草剂,则按当年项目工程款的80%给予结算。
三、施工完成期限:
各年度项目内容在当年6~7月完成喷除草剂,9~10月完成防火路、林道维修。
四、验收及结算方式:
乙方应在当年防火路、林道维修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当年验收合格实际长度据实核报。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结算,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返工,返工后验收合格的予以结算, 同时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火路、xxxx任务。因特殊情况,某段防火路(林道)未进行作业的,则扣减相应长度。
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给予结算。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账户,2024年度项目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7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双方职责
㈠甲方职责:
1.甲方对山场的特殊作业环境向乙方进行交底,对防火路、林道维修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管,防火路、林道维修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
2.甲方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符合作业许可规定后方可开工。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㈡乙方职责:
1.应按甲方规定的作业地点、质量、完成时间进行组织生产。
2.乙方现场作业人员人数不低于18人。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防火路、xxxx任务,不得将防火路、xxxx任务转包他方,若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法完成任务或中途退场的,工程款不予结算,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如有突击性任务,乙方必须服从安排。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山作业人员不得带火种上山,杜绝在山场抽烟,违者交林业派出所处理。
4、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安全生产管理
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详见《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协议》
八、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误工的损失,甲方赔偿乙方误工费,合同继续执行;乙方违约,甲方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执行,并有权另行安排防火路、林道维修作业。
九、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自动解除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银行账号:1402030209014402708 乙方银行账号:
开户行:工行闽侯白沙分理处 开户行: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