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ON201912120004
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ON201912120004
甲 方:程程
乙 方:河南xx实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8839125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确保 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双方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以便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名称、品种、运输路线
具体明细内容以《电子运单》记载为准。《电子运单》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运输要求,按照货物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收货地址、收
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如产生多余费用由甲方支付。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运输效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整改,乙方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必须保证货物发运所需的合法,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客户拒收货物,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
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当的作业
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货物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5、乙方在仓库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及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如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事宜。
9、如因乙方原因送错货物的,由乙方无条件将正确货物送至正确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0、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 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天气、自然灾害以及社会、国家原因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11、乙方到达收货地点后应当与甲方联系是否卸货,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卸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各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的次日起算,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
协商确定并在《电子运单》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
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正常运输价格按平台内电子运单报价为准双方议价执行。
2、运费在业务完结,运输货物没有纠纷或不涉及车辆和司机因素的纠纷,30日内将运费付到乙方:注册指定的账户内。
第七条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未
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4、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起算,至秘密信息成为公共信息时为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发生货物灭失、损毁、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当按照当时的合同
销售价格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内容中如有与平台交易规则冲突之处,以平台交易规则为
准。
3、如果甲方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付运费给收款人的,应告知收款人,报价者。双反协商付款日期。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在中钢网物流宝平台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为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用户勾选同意之日起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