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7-061
厦门❹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本次合作将对公司新能源汽车生产与销售产生积极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 x 0 x 000 x
主营业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电器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租赁机械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7 年 12 月 5 日,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三)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决策程序
x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持续提高产品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甲乙双方拟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1.双方利用各自品牌及资源优势,在国内企事业班车、公务用车和快递物流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展开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制定车、桩、网的系统解决方案,联合推进政府建立标准给予配套政策,甲方配合乙方为客户提供最优的充电解决方案和车辆租赁、销售方案。加快推进示范项目落地,并联合向全国其他省份推广。
2.双方最大限度为对方提供市场机会。甲方支持与协助乙方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部进行产品推广,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采用乙方的车、桩产品。乙方在充电设施合作商选择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择甲方产品。
3.双方共同开发设计制造符合甲方使用特点需求的最佳产品,协商制定服务 保障方案,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新能源电力专用车辆产品需求调研和产品开发工作,协助乙方在国家电网公司内部推广应用,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通过所掌握的资源,为甲方提供完善的运营解决方案。
4.双方在“互联网+出行”方面开展紧密合作,利用各自产业链优势,将智能车联网技术应用于实践,实现硬件与软件应用前装、应用平台及 APP 数据交互、服务及出行大数据共享等。
5.根据国网系统车辆采购招标要求,甲方可作为乙方在国网系统内的特殊代
理商或特殊经销商,在甲方具备且能够整合优势资源的区域,经乙方书面确认后 享有独家代理或销售乙方产品的权利。乙方给予甲方享有新优产品的优先供货权、促销活动、配件、服务优惠的政策,有效降低甲方的成本。
6.双方共同开发市场所获取的产品、市场、客户信息及公共关系资源双方共享。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是双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后续签订相关合同业务的基础。本次合作将对公司未来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产生积极影响,预计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x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