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3、T4 及裙房 718)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
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面向专业投资者)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xxxxxxxxxxxxxx 000 x滨江金融中心 T3、T4 及裙房 718)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x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经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专业投资者的要求。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二、2017-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 17,410.19万元、17,217.53 万元、22,541.96 万元和 3,462.92 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 12,524.65 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2017-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 17,410.19万元、17,217.53 万元、22,541.96 万元和 3,462.92 万元,净利润保持相对较高水平。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度上升 30.92%,主要系业务发展较快所致。今年以来,由于疫情影响,对发行人工业盐业务板块影响较大,因此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公司未来净利润水平受到盐业专营体制改革力度,以及资本市场走势的影响。
四、2017-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109,639.52 万元、
110,556.33 万元、145,565.82 万元和 100,095.58 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为
21.56%、21.62%、21.80%和 22.22%,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虽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仍存在占比较高的风险。
五、2017-2019 年末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盐及盐化工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
别为 219,147.10 万元、230,311.56 万元、381,615.51 万元和 220,205.24 万元,占营业
收入比重分别为 43.10%、45.04%、57.14%和 55.03%,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构成部分;近三年,发行人盐及盐化工板块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呈稳步增加趋势。2016年 4 月 22 日,国务院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 号),在坚持食
盐专营体制基础上,从 2017 年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随着产销区域限制和价格限制全面放开,食盐市场竞争加剧,虽然零售价格依旧保持稳定,但食盐批发价格波动明显。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若未来食盐市场竞争程度持续提高,食盐价格波动加大,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六、发行人子公司轻盐创投主要从事二级市场的权益投资与固定收益投资,存在投资规模偏大、杠杆比例偏高、业务波动偏大的风险。截至 2017-2019 年末以及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262,109.64 万元、251,518.70 万元、
226,227.52 万元和 302,432.84 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26.31%、20.03%、15.44%和
19.50%。由于金融投资业务受到公司整体投研能力、二级市场走势以及公司自身操作风险的影响较大,因此金融投资业务业绩存在较大的波动风险。
七、截至 2017-2019 年末以及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别为 2,469.61 万元、7,214.79 万元、7,873.58 万元和 10,013.42 万元;2017-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9 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2,795.33 万元、-2,194.85 万元、2,692.96 万元和 143.04 万元,主要为公司子公司轻盐创投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结转损益引起。虽然发行人该项业务占比呈下降趋势,但目前资本市场波动较大,金融创投业务未来盈利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八、1996 年,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国家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2016 年 4 月 22 日,国务院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 号),在坚持食盐专营体制基础上,从 2017 年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开所有盐产
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随着产销区域限制和价格限制全面放开,食盐市场竞争加剧,虽然零售价格依旧保持稳定,但食盐批发价格波动明显。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若未来食盐市场竞争程度持续提高,食盐价格波动加大,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九、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50,838.15 万元、51,413.22 万元、49,572.99 万元和 45,070.21 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10%、4.09%、3.38%和 2.91%;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9,031.54 万元、34,169.67万元、54,821.56 万元和 72,535.00 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91%、2.72%、 3.74%和 4.68%。两者合计金额分别为 69,869.69 万元、85,582.89 万元、104,394.55万元和 117,605.21 万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7.01%、6.81%、7.13%和 7.58%。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是盐及盐化工和大宗贸易产生应收未收的货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资款、往来款和保证金等。考虑到未来整体经济形势和市场供需结构的变化将可能引起公司经销商、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影响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收。因此,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十、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公开披露的时间。
十一、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发行人将设立专项账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设计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十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三、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十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五、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 5-7 名监事组成;目前公
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监事会退出派驻企业的通知》(湘国资监督〔2018〕192 号),原国资委委派监事xx、xxx和xx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上述人员变更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监事人选尚待履行相应流程。若公司上述有关人员长期缺位,公司则面临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的风险,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2018 年 11 月,发行人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26,267.13 万元收购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人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了收购价款,并于 2019 年 1 月将重庆宜化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受有息负债规模较大、采购成本偏高和生产工艺落后等因素影响,重庆宜化最近三年
连续亏损。虽然发行人已采取改进生产工艺和偿还有息债务等措施,提高重庆宜化盈利能力,但若未来经济环境或盐化工行业出现波动,将影响重庆宜化经济效益,从而对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十七、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公司下属宏创商贸与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前后签订了十份《购销合同》,约定宏创商贸向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销售纸浆产品,合同总金额为 16,915.50 万元,宏创商贸已于 2018 年 2 月向广州花卉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广州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已向宏创商贸支付货款 4,407.56 万元和违约金 43.39 万元,尚有货款及违约金共计 12,507.94 万元未
支付。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由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前向宏创商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宏创商贸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仍未向宏创商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由于最终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该笔款项的收回结果,从而存在坏账计提风险。
十八、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向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为 2 亿元的
1 年期借款,虽该笔借款由猎豹汽车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保
证担保以及猎豹汽车 4 亿股股权质押担保作为偿债保障措施,但极端条件下如出现债务人及担保人均不能按约定履行偿还义务、质押物交割出现问题时,将直接影响该笔款项的收回结果,从而存在坏账计提的风险。
十九、本期债券设置含权条款。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含权条款有可能对本期债券的期限、利率及偿付产生不确定性的风险,导致本期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
二十、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发行,且起息日在 2021 年,因此本期债券名称由“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更改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本次债券法
律意见书等。
目 录
目 录 9
释 义 12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6
二、本次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16
三、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17
四、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7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20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3
七、投资者承诺 23
第二节 风险因素 24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2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25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32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32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32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34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37
一、增信机制 37
二、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安排 37
三、偿债计划 37
四、偿债资金来源 38
五、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39
六、偿债保障措施 39
七、专项账户 40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4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3
一、发行人概况 43
二、发行人设立、历史沿革及主要股本变化情况 44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6
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46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机构 47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56
七、发行人及其董监高违法违规、受处罚,以及任职合规情况 63
八、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投资情况 63
九、主要子公司概况 63
十、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67
十一、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67
十二、行业状况及发展趋势 91
十三、发行人竞争优势及行业地位 98
十四、发行人未来改革发展纲要 101
十五、关联交易及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102
十六、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104
十七、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106
十八、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情况 107
十九、公司独立情况 107
第六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109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109
二、重大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情况 109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12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1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124
六、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25
七、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有息负债总额情况 158
八、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59
九、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情况 160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161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165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165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65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66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166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166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67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168
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性 168
九、前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70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171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71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71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178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178
二、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78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88
一、发行人声明 188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89
三、主承销商声明 20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20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07
六、受托管理人声明 208
七、评级机构声明 20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210
一、备查文件 210
二、查阅地点 210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 ||
轻工盐业、盐业集团、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 指 |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财信证券 | 指 |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大华、审计机构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梵、发行人律师 | 指 | 湖南大梵律师事务所 |
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 券 |
x次发行、本次债券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本期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湖南省国资委 | 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湖南兴湘集团 | 指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登记机构、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报告期 x | 指 |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 | 指 |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会议规则》 | 指 |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持有人 | 指 | x期债券的投资者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
《公司章程》 | 指 |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
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二、公司简称 | ||
湖南盐业 | 指 |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
雪天盐业 | 指 |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中心 | 指 |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轻盐创投 | 指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轻盐晟富 | 指 | 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食品投资 | 指 | 湖南轻盐食品投资有限公司 |
开门生活 | 指 | 湖南开门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湘澧盐化 | 指 |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新阳光产业 | 指 | 湖南轻盐新阳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宏创商贸 | 指 | 湖南轻盐宏创商贸有限公司 |
轻工研究院 | 指 | 湖南省轻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轻纺设计院 | 指 | 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众鑫物业 | 指 | 湖南众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造纸研究所 | 指 | 湖南省造纸研究所有限公司 |
雪天精化 | 指 | 湖南雪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公司 | 指 | 湖南轻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陶研后勤 | 指 | 湖南省陶研后勤服务中心 |
湘衡盐化 | 指 | 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x鑫科技 | 指 | 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湘瓷科艺 | 指 | 湖南湘瓷科艺有限公司 |
雪天技术 | 指 | 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九二盐业 | 指 |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龙牌食品 | 指 | 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阳光医疗 | 指 | 湖南轻盐新阳光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雅阳光 | 指 | 湖南中雅阳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湘雅五医院 | 指 | 湖南湘雅五医院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湘渝盐化 | 指 | 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宜化 | 指 | 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
湖南医药 | 指 | 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三、其他专有名词释义 | ||
原盐 | 指 | 在盐田晒制的海盐及在天然盐湖或盐矿开采出的未经 人工处理的湖盐或岩盐等。主要组分是氯化钠,夹杂有不溶性泥沙和可溶性的钙、镁盐类。 |
食盐 | 指 | 化学名为氯化钠,分子式为NaCl,是人类生存最重要 的营养物质之一,也是烹饪中最常用的调味料 |
工业盐 | 指 | 除食盐以外的其他用盐,主要包括两碱用盐及小工业 盐 |
两碱用盐 | 指 | 生产纯碱、烧碱的原料盐 |
芒硝 | 指 | 硫酸钠,是一种分布很广泛的硫酸盐矿物,是硫酸盐 类矿物芒硝经加工精制而成的结晶体。 |
小工业盐 | 指 | 除两碱工业盐之外的用于漂染、制革、制冰冷藏、陶 瓷玻璃、锅炉软水、炼矾、氯酸钠等领域的工业用盐。 |
卤水 | 指 | 盐类含量高于5%的液态矿产 |
NaCl | 指 | 氯化钠,盐的化学名称。 |
烧碱 | 指 | 化学名为氢氧化钠,纯品为无色透明晶体,在空气中易潮解,溶于水呈强碱性,主要用于肥皂、造纸、印 染等行业 |
碘酸钾 | 指 | 分子式为KIO3,能溶于水和碘化钾水溶液,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医药上作防治地方甲状腺肿病的加碘 剂或药剂,也可用于有机合成 |
热电联产 | 指 | 在实现蒸汽、电同时生产的情况下,提高供热质量、 增加电力供应,具有节能环保等综合效益 |
食盐专营政策 | 指 | 国家为了实行全民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这一战略目标而对食盐的生产、加工、流通采取的保护性方针政策,国家具体颁布的法规有《食盐专营办法》和《食 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
三废 | 指 | 公司生产活动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Province Light Industry & Salt Industry Group Co.,Lt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 519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
成立日期:1986 年 7 月 2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762939A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31-84438305
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盐的开采、加工及其相关的化工业务、食品批发零售业务、塑料制品业、陶瓷制品业、医疗服务业;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日化产品、电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食品、工业微生物、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租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健康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1、2019 年 5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拟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的
公司债券。
2、2019 年 7 月 10 日,本公司股东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了《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9〕86 号),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5 年的公司债。
三、本期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2020]685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17.5 亿元(含 17.5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四、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7.5 亿元(含17.5 亿元),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11 亿元(含 11 亿元);
(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公开方式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上调或者下调幅度为 0-300 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介披露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调整幅度以公告为准。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八)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九)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十)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三)发行对象:向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四)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3】月【25】日;
(十五)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六)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七)付息日: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2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九)兑付日:本金兑付日为【2026】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
日为【2024】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二十一)计息期限: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二)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三)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二十四)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五)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六)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二十九)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 519 号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 519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31-84438305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3、T4 及裙房 718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32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31-84779555
(三)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名、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5608445
(四)副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x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31-85141818
(五)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 299 号御溪国际 3 栋 15 楼负责人:xx
联系人:xxx、xx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31-82297769
(六)律师事务所:湖南大梵律师事务所住所:长沙市岳麓区麓枫和苑 8 栋 209 室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枫和苑 8 栋 209 室
负责人:xx
联系人:xx、xxx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31-82182910
(七)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x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5171273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负责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8804868
(九)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负责人: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8754185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七、投资者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财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风险因素
x期债券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持续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交易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x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
的状况,且在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五)评级风险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并对本期债券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x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含权条款有可能对本期债券的期限、利率及偿付产生不确定性的风险,导致本期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净利润下降风险
2017-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 17,410.19 万元、17,217.53 万元、22,541.96 万元和 3,462.92 万元,净利润保持相对较高水平。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度上升 30.92%,主要系业务发展较快所致。今年以来,由于疫情影响,对发行人工业盐业务板块影响较大,因此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公司未来净利润水平受到盐业专营体制改革力度,以及资本市场走势的影响。
2、公司金融资产价值波动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轻盐创投主要从事二级市场的权益投资与固定收益投资,存在投资规模较大、杠杆比例较高、业务波动较大的风险。截至 2017-2019 年末以及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262,109.64 万元、251,518.70 万元、
226,227.52 万元和 302,432.8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5.11%、37.94%、
27.07%和 31.97%。主要包括按成本计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以及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结构化信托基金产品。由于金融投资业务受到公司整体投研能力、二级市场走势以及公司自身操作风险的影响较大,因此金融投资业务业绩存在较大的波动风险。
3、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109,639.52 万元、110,556.33 万元、 145,565.82 万元和 100,095.58 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为 21.56%、21.62%、21.80%和 22.22%,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虽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仍存在占比较高的风险。
4、存货余额较大及跌价风险
发行人存货余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大,且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逐年增加。2017-2019 年末以及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45,989.86 万元、
47,028.23 万元、102,289.25 万元和 125,580.5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08%、
7.93%、16.25%和 20.75%。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主要集中于原材料、半成品及开发产品,存在一定的跌价损失风险。尽管发行人已对存货计提了相应的跌价准备,但考虑到未来库存商品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以及供需结构的变化将可能引起公司存货价值的变动,存货价值存在下跌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的资产变现能力。因此,发行人存在存货余额较大及跌价的风险。
5、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2017-2019 年末以及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50,838.15 万元、
51,413.22 万元、49,572.99 万元和 45,070.2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25%、
8.67%、7.88%和 7.45%;2017-2019 年末以及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9,031.54 万元、34,169.67 万元、54,821.56 万元和 72,535.00 万元,占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4.58%、5.76%、8.71%和 11.99%。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是盐及盐化工和大宗贸易产生应收未收的货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资款、借款和保证金等。考虑到未来整体经济形势和市场供需结构的变化将可能引起公司经销商、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影响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收。因此,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主要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煤炭为公司生产盐及盐产品所需的主要能源。2017 年-2019 年,煤炭占盐及盐化工板块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0.89%、32.91%和 30.32%,煤炭成本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高,因此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具有重大影响。煤炭的采购价格波动较大,若未来出现价格的大幅上升将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对公司盐及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一定的市场压力风险。
2、原材料采购较集中的风险
在原材料供应商方面,发行人原材料氯化钠、煤炭、电力的供应相对较为集中,氯化钠作为盐及盐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产自公司下属的湘衡盐化、湘澧盐化和九二盐业,生产所需电力主要由生产企业自建的热电站供应。主要原材料之一的煤炭全部外购,主要来自湖南和江西煤炭生产和贸易企业,2017 年-2019 年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占总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 31.63%、33.02%和 28.19%,相对集中的采购来源将影响其采购的议价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
3、工业盐及盐化工周期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两碱用盐、小工业盐是下游盐化工行业的基础原料,其市场需求主要受盐化工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与宏观经济联系密切,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影响,报告期前几年盐化工行业市场整体低迷,同时受工业盐供应增速过快的影响,制盐行业整体效益亦呈现下降的走势;2016 年下半年开始,受供给侧改革等因素影响,下游产业景气度快速回升,带动公司工业盐收入快速上升。若未来宏观经济或下游产业发生波动,将影响公司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的市场销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多家子公司亏损的风险
发行人多家下属子公司为事业单位转企业的转制企业,与财政脱钩后,还未充分适应市场竞争,存在主营不突出、人员包袱负担较重等问题,经营出现亏损;新设成立的子公司属于集团战略转型发展平台,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新实施项目暂未产生经济效益。多家子公司的亏损可能给发行人未来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关注企业多家子公司亏损的风险。
5、资产收购风险
2018 年 11 月,发行人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以 26,267.13 万元收购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人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了收购价款,并于 2019 年 1 月将重庆宜化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受有息负债规模较大、采购成本偏高和生产工艺落后等因素影响,重庆宜化最近三年连续亏损。虽然发行人已采取改进生产工艺和偿还有息债务等措施,提高重庆宜化盈利能力,但若未来经济环境或盐化工行业出现波动,将影响重庆宜化经济效益,从而对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6、坏账计提风险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公司下属宏创商贸与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前后签订了十份《购销合同》,约定宏创商贸向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销售纸浆产品,合同总金额为 16,915.50 万元,宏创商贸已于 2018 年 2 月向广州花卉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广州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已向宏创商贸支付货款 4,407.56 万元和违约金 43.39 万元,尚有货款及违约金共计 12,507.94 万元未支付。
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由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前向宏创商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宏创商贸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仍未向宏创商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由于最终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该笔款项的收回结果,从而存在坏账计提风险。
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向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为 2 亿元的 1 年期
借款,虽该笔借款由猎豹汽车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保证担保以及猎豹汽车 4 亿股股权质押担保作为偿债保障措施,但极端条件下如出现债务人及担保人均不能按约定履行偿还义务、质押物交割出现问题时,将直接影响该笔款项的收回结果,从而存在坏账计提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多元化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目前以盐产品生产与批发为主,并从事大宗商品贸易、建筑安装、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勘察设计和健康医疗等业务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随着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以及业务板块的不断增多,发行人的员工数量也不断增多,对各业务板块的专业人才需求也不断增加。随着发行人业务板块的不断增加,其经营决策、组织管理、风险控制的难度也相对增加,因此在组织模式、管理制度方面将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挑战。
2、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尽管发行人已建立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也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及对外投资的增加,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日趋复杂,使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若发行人组织架构、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无法与其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保持协调发展,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盐及盐化工板块为化工生产业务,部分生产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在操作不当的情况下容易易引发安全事故。公司配备了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及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但不排除因员工生产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造成安全事故的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4、卫生安全风险
食盐作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并且是生活必需品。国家对食盐这种生活必需品的安全非常重视,如果公司不能严格执行相关卫生要求,将存在食盐产品质量卫生风险。此外,盐还是重要的化工基本原料,一旦出现两碱用盐或小工业盐与食盐混
淆的情况,则会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5、环境污染的风险
发行人在制盐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环境污染如盐矿排水、排烟不达标等原因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废渣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公司已建立一整套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引进了一系列先进的环保设备,经技术处理后的“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排放标准。公司现有生产装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产业布局、装置规模与工艺、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但随着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从而增加公司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本负担。
6、监事缺位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 5-7 名监事组成;目前公司监事
会由 5 名监事组成,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监事会退出派驻企业的通知》
(湘国资监督〔2018〕192 号),原国资委委派监事xx、xxxxxx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上述人员变更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监事人选尚待履行相应流程。若公司上述有关人员长期缺位,公司则面临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的风险,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截至 2017-2019 年末,公司盐及盐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19,147.10 万元、 230,311.56 万元、381,615.5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43.10%、45.04%、57.14%,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构成部分。2016 年 4 月 22 日,国务院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 号),在坚持食盐专营体制基础上,从 2017 年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随着产销区域限制和价格限制全面放开,食盐市场竞争加剧,虽然零售价格依旧保持稳
定,但食盐批发价格波动明显。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若未来食盐市场竞争程度持续提高,食盐价格波动加大,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2、资本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轻盐创投主营金融及创业投资业务,经营业务受资本市场政策变化的影响。伴随着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监管新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将为公司的经营模式和业务发展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尤其是 2015 年 A 股市场剧烈波动后,监管机构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国内资本市场影响深远。同时,未来伴随证券行业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监管制度也会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对公司的金融投资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公司金融投资业务经营存在受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影响的风险。
3、税收政策风险
湖南盐业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被认定为xx技术企业,xx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843000340,有效期 3 年,2018-2020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率 15%的优惠税率。湘衡盐化已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获得xx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
GR201643000574,有效期为 3 年;湘澧盐化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获得xx技术企
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843001516,有效期为 3 年;九二盐业已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获得xx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836000881,有效期为 3 年;晶鑫
科技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获得xx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43001517,
有效期为 3 年;雪天技术已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获得xx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为 GR201843000399,有效期为 3 年;开门生活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获得xx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43001396,有效期为 3 年。如果公司及其子公司后续不能继续获得该认证,则公司未来存在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加的风险。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月2日对发行人出具的《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评级报告》(联合【2021】935号),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该等级的定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1)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盐产品产销一体化的大型盐业公司之一,在区域地位、资源禀赋、生产规模、产品市场认可度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子公司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于 2018 年完成上市后,公司资本实力有所增强,并拓宽了公司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联合资信也关注到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大,公司主营盐及盐类产品板块盈利能力下滑,创投业务投资风险较大,全部债务增长快,潜在偿债压力较大等因素给公司信用基本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 EBITDA 对本期公司债券覆盖程度较高。
(3)2019 年 1 月,公司完成对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渝盐化”)的收购,原盐产能进一步扩大,并有助于公司拓展重庆市场。未来,伴随盐业改革逐步稳定,市场竞争将趋于理性化,公司盈利
能力有望回升。联合资信对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资信认为,公司主体偿债风险很低,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主要优势
(1)公司为中国大型原盐生产销售一体化企业之一,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2)子公司完成上市后,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并拓宽了直接融资渠道;
(3)公司完成湘渝盐化收购,盐化业务得以扩张;
(4)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 EBITDA 对本期公司债券覆盖程度较高.
3、主要风险/关注
(1)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开展影响较大;
(2)公司主营盐及盐类产品板块盈利能力下滑;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对期间费用控制有待加强;
(3)公司创投业务投资风险较大;
(4)公司全部债务增长快,潜在偿债压力较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如发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
联合资信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136.48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15.70亿元。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发行人在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均按照相关法规及合同约定履约,不存在严重违约情况。
(三)报告期内的债券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面值总额合计为48.00亿元;公司已按期支付上述债券利息或兑付本金,不存在延迟支付利息或本金的情形。
表 3-1 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 面值总额 | 发行日期 | 期限 (年) | 年利率 (%) | 余额 | 本息兑付情况 |
16湘轻盐MTN001 | 7.00 | 2016-08-03 | 5+N | 4.35 | 7.00 | 正常 |
16湘轻盐MTN002 | 4.00 | 2016-08-22 | 5 | 3.65 | 4.00 | 正常 |
17湘轻盐MTN001 | 9.00 | 2017-4-12 | 5+N | 6.70 | 9.00 | 正常 |
债券简称 | 面值总额 | 发行日期 | 期限 (年) | 年利率 (%) | 余额 | 本息兑付情况 |
18湘轻盐 | 20.00 | 2018-11-19 | 3+2 | 5.20 | 20.00 | 正常 |
20湖南轻工 MTN001 | 4.00 | 2020-12-15 | 5 | 4.80 | 4.00 | 正常 |
21湖南轻工 MTN01 | 4.00 | 2021-1-28 | 5 | 4.68 | 4.00 | 正常 |
合 计 | 48.00 | -- | -- | -- | 48.00 |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比例
x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11.00亿元(含11.0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11.00亿元,占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72.83亿元的15.10%,占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剔除永续中票后金额的19.35%[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11.00亿元/(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72.83亿元-合并报表永续中期票据账面金额16.00亿元)=19.35%]。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
表 3-2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1-9 月 | 2019 年末/度 | 2018 年末/度 | 2017 年末/度 |
流动比率 | 1.53 | 1.88 | 2.01 | 1.86 |
速动比率 | 1.21 | 1.57 | 1.85 | 1.65 |
资产负债率(%) | 53.05 | 51.87 | 50.99 | 39.88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EBITDA 利息倍数 | 1.72 | 1.71 | 4.60 | 3.93 |
利息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上述财务指标使用本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及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计算。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x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x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本期债券作持续监督;当发行人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变化时,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对本期债券作持续监督。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发现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对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财务状况进行持续关注。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三、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依照
法律法规以及登记机构和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6】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4】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登记机构和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偿债资金来源
x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于公司稳定的营业收入以及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017-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508,480.69 万元、
511,321.73 万元、667,844.07 万元和 450,476.53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7,410.19 万元、
17,217.53 万元、22,541.96 万元和 3,462.92 万元。发行人业务涵盖盐及盐化工、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健康医疗和金融投资等,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有望实现稳定增长。
2017-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
770,608.24 万元、655,395.19 万元、852,977.19 万元和 580,906.93 万元,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0,679.75 万元、39,946.44 万元、170,277.50 万元和 16,936.20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为充裕,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保持净流入状态。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望进一步改善或提升,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五、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变现能力较强的自有资产
公司财务政策较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为 605,173.08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为 213,780.73 万元,货币资金作为流动性非常强的资产,除雪天盐业 IPO 募集资金外,可直接用于偿还债务;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302,432.84 万元,大部分为流动性较强的债券、信托和基金产品。若出现公司现金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可通过处置部分金融资产等方法来偿付到期债务。
(二)通畅的外部融资途径
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贷记录优良,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发行人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完全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渠道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六、偿债保障措施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加强信息披露等方式,形成一套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的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偿付工作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x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
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按照《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四)聘请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聘请财信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重大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六)发行人承诺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审核同意,当发行人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七、专项账户
(一)专项账户的设立
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专项账户的偿债资金来源
专项账户的偿债资金来源有如下途径:
1、公司日常运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入;
2、通过其他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
3、公司自有资金;
4、其他合法的途径。
(三)专项账户的管理
1、公司将为本期债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不得随意撤销、更改、出租、出借或串用专项账户。
2、每次付息日的 5 个交易日前,将当期应付利息足额存入专项账户,用于支付当期债券利息。
3、在本期债券到期日的 5 个交易日前,公司将应付本金足额划入本期债券的专项账户。
(四)专项账户的监督安排
1、债券持有人对专项账户的监督
债券持有人可以随时向公司查询有关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但是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受托管理人对专项账户的监督
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对专项账户进行监督。
(五)专项账户的信息披露
1、受托管理人将在其每年出具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专项账户相关情况。
2、债券存续期内,如果专项账户出现异常的情况,公司将在该等情况发生后 5
个交易日内,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方式公开披露。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x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
投资者可以向公司追索或者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收回本金和利息/或逾期利息,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要求公司追加担保,督促公司履行《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
/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争议解决方式
对因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均应提交受托管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中文名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nan Province Light Industry & Salt Industry Group Co.,Ltd.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 519 号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 519 号
设立日期:1986 年 7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邮政编码:41000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
xx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000-00000000电话号码:0000-00000000
传真号码:0731-844383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762939A
所属行业:公司主营产品为食盐和小工业盐,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食盐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C14),小工业盐、两碱用盐属于“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经营范围:从事盐的开采、加工及其相关的化工业务、食品批发零售业务、塑料制品业、陶瓷制品业、医疗服务业;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餐饮、旅馆、旅游
及娱乐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日化产品、电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食品、工业微生物、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租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健康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历史沿革及主要股本变化情况
(一)初始设立
1983 年 7 月 2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几个专业性公司的通知》
(湘政发[1983]54 号)文件,该文件明确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湖南省盐业公司,直属省轻工业厅领导,级别相当于县级;湖南省盐业公司负责全省盐业生产、分配、调运、储存、市场安排和盐政管理,实行产供销人财物归口统一管理。原省、地、市、县商业部门所属盐业批发机构的业务人员全部划给盐业公司。
1986 年 6 月 7 日,湖南省盐业公司制订了章程,并于 1986 年 7 月 30 日完成设立登记,发行人完成设立登记后的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如下:
表 5-1 发行人设立时工商登记信息表
名称 | 湖南省盐业公司 |
类型 | 全民所有制 |
地址 | 长沙市建湘中路 71 号 |
负责人 | xxx |
注册资本 | 182 万元 |
营业期限 | 至 1991 年 7 月 30 日 |
经营范围 | 主营全省盐业生产、计划、分配调运、储存、以及盐的包装物料;兼营盐化工产品。 |
(二)主要工商变更情况
1、1998 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及股东变更
1998 年 1 月 16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湖南盐业集团的批复》(湘政办函[1998]8 号)文件,该文件同意设立湖南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由省轻工集团总公司对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代行出资者职能。
1998 年 2 月 20 日,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对湖南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199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湘审师验字[1998]
第 055 号);
1998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股东变更为“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3,100万元。
1998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完成国有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02 年公司名称及住所变更
2002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公司名称由“湖南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公司住所由“长沙市银盆南路 56 号”变更为“长沙市建湘路 603 号”。
2002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9 年公司住所及股东变更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由湖南省国资委履行对发行人出资人职责;2009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向湖南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将公司住所由“长沙市建湘路 603 号“变
更为”长沙市建湘路 519 号”;将股东由“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变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 3 月,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3 年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变更
2013 年 8 月 20 日,经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湘正会验字〔2013〕
215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止,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 7.69 亿
x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2013 年 9 月 25 日,湖南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3]174 号),同意发行人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 2.31 亿元增加至 10 亿元。
2013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申请将公司名称由“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1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2013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9 年股东变更
2019 年 12 月,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资产权 [2019]107 号),湖南省国资委将其持有发行人 10.00%股权划入湖南兴湘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 19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发行人现持有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83762939A),该《营业执照》记载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住所为长沙市建湘路 519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为湖南省国资委和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90%和 10%。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 5-1 发行人股东结构图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湖南省国资委。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4】2 号)精神,湖南省国资委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湖南省国资委及兴湘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机构
(一)治理结构
目前,公司已设立股东会,由公司出资人湖南省国资委及湖南兴湘集团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和股东会职权。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框架,完善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确保出资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1、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2)股东会约定由控股股东湖南省国资委行使以下职权: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⑧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⑩决定授予控股股东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会以下职责: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董事进行考核评价,对董事报酬提出建议;按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监事进行考核评价,对监事报酬提出建议;
⑪决定授予董事会行使部分股东会职责;
⑫修改公司章程;
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会议议案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提出。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一年至少召开两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定期会议应以现场会议方式,临时会议可选择通讯或现场会议方式。
(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定期会议召开前 15 日,临时会议召开前 10 日,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股东会议时间、地点、会期、议题、议程及所附相关资料、通知发出的日期等。
股东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一般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委托书中载明行使的权利。
(7)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会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
(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董事 3 人,外部董事 5 人,职工董事 1 人。除职工董事外,均由控股股东进行委派和更换。
(2)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⑤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⑥制订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⑦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并对其进行监控;
⑧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⑨审议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⑪对子公司行使股东职权;
⑫监督检查公司经理层、子企业股权代表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子企业股权代表的考核、薪酬、奖惩等事项;
⑬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进行总体监控;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聘用或者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
⑭股东会(控股股东)授予公司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a.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5%,且年度累计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 50%时,决定公司主业范围拥有控制权的 3 亿元以下境内投资项目,及单笔投资额在 1 亿元以
下不拥有控制权的境内主业投资项目。以上项目投资额超过 3,000 万元的,董事会应在决策后报控股股东(省国资)委备案;
b.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5%的情况下,决定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30%额度的新增对外中长期融资,以及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20%额度的新增对外 短期融资;
c.决定不改变公司控制权,单笔不超过 3000 万元且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30%额度的公司总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含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的资产处置或国有股权变动;
d.决定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5%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30%额度的担保;
e.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5%的情况下,决定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5%额度的
资产抵押或质押,以及控股的上市公司累计不超过 50%的公司所持股票质押;
f.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5%且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5%额度内,决定单笔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会在行使省国资委授予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并与控股股东充分沟通。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应上述授权事项,对子公司的股权代表给予一定的授权,但授权事项、权限不得超出股东会上述授权范围和限额。
股东会(控股股东)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政策的变化要求,适时对授权事项、权限作出必要调整。
⑮制定公司章程草案或章程修订案;
⑯股东会及有关部门授权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履行下列义务:
①接受股东会的考核、评价;
②向股东会提交董事会年度和任期工作报告
③向股东会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公司重大决策、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司财务和运营等信息;
④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薪酬情况;
⑤支持公司经理层依法履行职权,监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⑥接受企业党组织、监事会的监督,建立与党组织、监事会重大事项沟通制度,如实向党组织、监事会报告情况并提供资料。
3、监事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7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 3-4 人;均由控
股股东委派,职工监事 2-3 人(不得低于 1/3)。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由控股股东推荐,全体监事过半选举产生;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
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②检查公司财务;
③对公司“三重一大”实行监督;
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⑤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定期和不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⑦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⑧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⑨列席党委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并对会议的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⑩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及时将异常情况通报公司董事会、公司党委,重大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控股股东;
⑪对公司异常经营情况开展调查,必要时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工作;
⑫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⑬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每年都召开与董事会会议次数相当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建立监事会与董事会、党组织的沟通机制,形成对公司的联动机制。
(4)监事在任职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的规定,股东有权解除其职务。
(5)监事会应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按照省国资委或公司规定处理。
4、经理层
(1)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 4 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名。均由控股股东推荐。
(2)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连任。公司应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
(3)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的监督。
(4)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①组织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拟定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草案;
③组织拟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组织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发行债券、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及改制方案;
④组织实施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发行债券、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及改制方案;
⑤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内部改革方案,制定员工招聘、调整方案,公司总部员工录用、调动、晋级和奖惩方案,制定公司发展、改革与生产经营年度工作计划;
⑥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⑦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⑧依程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或提名子公司相关股权代表人选;
⑨按控股股东的推荐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⑩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未事先征求并得到公司党委的正式意见建议,总经理不得对职权范围内但属于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专项向公司党委报告公司党组织重点监督事项的执行情况,主动接受公司党组织的监督。
(7)总经理应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8)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其议事规则由总经理组织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9)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于会后 2 个工作日内送达所有董事、监事。
(10)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董事、监事提供其履职所需资料。
(11)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聘任合同约定。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最近三年的运行情况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规范运行。
(三)组织结构
发行人组织架构图如下:
图 5-2 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公司目前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党委,下设经理层,经理层下设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信息管理中心、审计部和法务风控部 8 个职能部门。部门职能如下:
1、办公室:文秘综合、机要(文书音像)档案、协调督办、对外宣传、综治维稳、知识产权保护、普法教育和法律事务、公务接待、行政后勤、代表集团对外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2、战略发展部:战略研究、发展规划、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资本运营、并购重组、改革改制、基建技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招投标管理。
3、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筹资融资、审计协调、税务筹划。
4、人力资源部:干部管理、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劳动用工、招聘培训、社会保障、人事档案管理、技术职称。
5、生产技术部:技术监督、专利申请与管理、生产监督、安全事故处理。
6、信息管理中心:节能减排信息化战略规划、信息系统应用规划与建设、数据挖掘与运用、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创新。
7、审计部:财务审计、基建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能监察、内控建设。
8、法务风控部:法律事务管理、合同管理、重大合同的谈判,审查、起草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共有董事 9 名,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规定。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聘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
(一)董事
表 5-2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信息表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期起止时间 |
xxx | x | 董事长 | 2015年12月至今 |
xxx | x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19年9月至今 |
xxx | x | 董事 | 2019年9月至今 |
x x | x | 职工董事 | 2015年12月至今 |
xxx | x | 董事 | 2016年8月至今 |
齐大峰 | 男 | 董事 | 2016年8月至今 |
xxx | x | 董事 | 2016年8月至今 |
x x | x | 董事 | 2016年8月至今 |
x x | x | 董事 | 0000x0xxx |
0、xxx,x,0000 x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90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7 年 4 月入党。现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年 12 月至今兼任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湖南轻工高等专科成教中心副主任,湖南轻工高等专科成教中心主任,轻盐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轻盐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轻盐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轻盐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轻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轻盐集团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轻盐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轻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李志勇,男,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 年 10 月至今兼任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湖南省轻工建设公司团委书记、项目经理、工程处处长、党支部书记,湖南省轻工业厅团委书记,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行政处副处长,湖南省陶瓷研究所党委书记,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房产开发部部长兼轻工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轻盐集团董事兼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轻盐集团董事兼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轻盐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轻盐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3、xxx,x,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盐业集团财务部副科长、董事会董事(职工代表)、国资财务部副部长,轻盐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轻盐新阳光执行董事,湖南盐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轻盐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
4、xx,男,1962 年出生,1985 年 7 月入党,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历任水电八局政治部宣传专干、概预算员;1990 年 3 月起历任任湖南省轻工建设公司纪委副科级纪检员、办公室主任、党委办主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湖南华轻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行政部副部长、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201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任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党群工作部部长;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纪检党群部部长。
5、xxx,男,1962 年出生,博士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湖南省新世纪 121 人才工程人选,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院长,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审定委员会委员,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领衔人,园艺产品采后科学与技术博士授权点领衔人,国家级特色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学校《食品工艺学》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2016 年 8 月起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6、xxx,男,1964 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深圳太太药业公司吉林省分部经理;深圳雪樱花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分部经理;泰达股份泰达生态棉销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上海众托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中国华源集团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规划研究部(战略管理)经理、品牌管理部经理;上海题桥纺织染纱有限公司总经理;红杉树(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赛伯乐投资合伙人;2010 年 10 月,创办杭州操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 CEO;2014 年 05 月创办上海集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后至今,任该公司 CEO;2016 年 8 月起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7、xxx,男,1965 年出生,硕士学历,农工党党员。历任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二级法官、副主任医师;湖南省医院管理协会理事、维权部副主任;农工党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农工党长沙市委医卫委副主任;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经贸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2012 年 4 月至今在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工作;2016 年 8 月起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8、xx,男,0000 xxx,xxxx,xx共产党党员。历任株洲时代新材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中国南车时代集团董事长、中国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所长;株洲兆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董事长、总裁;2014 年 1 月后至今任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董事长、总裁;2016 年 8月起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9、xx,男,0000 xxx,xxxx,xx共产党党员,注册会计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历任湖南省技术进出口公司计财部会计主管;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高级经理;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负责人。2016 年 8 月起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监事
表 5-3 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信息表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期起止日期 |
x x | x | 职工监事 | 2016年12月至今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期起止日期 |
x x | x | 职工监事 | 2016年12月至今 |
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监事会退出派驻企业的通知》(湘国资监督
〔2018〕192 号),发行人监事会主席xx、监事xxxx监事xx不再履行监事职责;上述人员变更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监事人选尚待履行相应流程。
1、xx,男,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 年 9 月至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先后在湖南省湘衡盐矿电站、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工作;历任湘衡盐矿审计监察部副部长、部长、纪委委员、财务部长;湘衡盐化公司财务部长。
2、xx,男,汉族,湖南长沙人,1967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集团纪委副书记、新阳光投资党支部书记、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先后在省商业职工医院、省供销社纪检组工作、省纪委二室工作、省轻工集团工作。历任集团公司团委书记、监察审计部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纪检党群部副部长、纪检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审部副部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表 5-4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表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期起止日期 |
xxx | x | 总经理 | 2017 年 2 月至今 |
xxx | x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2018年5月至今 |
x x | x | 副总经理 | 2016年6月至今 |
x x | x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19年8月至今 |
xxx | x | 副总经理 | 2019年8月至今 |
xxx | 男 | 总经济师 | 2015年12月至今 |
1、xxx,简介详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2、xxx,男,汉族,1963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岳阳造纸厂光泰经贸公司财务部主任;岳阳纸业集团财务处处长、财务证券部部长、计财部、资本运营部部长、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兼计财部、资本运营部部长;岳阳
纸业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兼计财部部长、财务总监;岳阳林纸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湖南泰xx纸集团总会计师、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中国纸业泰xx纸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8 年 5 月至今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3、xx,男,汉族,1962 年出生,1979 年 11 月起在部队服役;历任云南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代理处长、干部处处长、秘书群联处处长;2003 年 11 月起历任省委企业工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省国资委人事处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4、xx,男,汉族,1973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南省国资委任产权处副处长、湖南省国资委任监事会三办事处处长、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总裁。2019 年 8 月至今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xxx,男,汉族,1970 年 3 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省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岩土工程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院长;轻盐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湖南盐业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证券部部长和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兼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6、xxx,男,汉族,湖南株洲人,1975 年 5 月出生,2003 年 6 月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省盐业集团公司审计室科长、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公司副经理、轻盐创投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集团总经济师。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职务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表 5-5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表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职务 |
xxx | xx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xxx | xx、党委副书记 |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xxx | 董事 |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xxx | 董事 | 湖南农业大学 | 教授 |
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
齐大峰 | 董事 | 上海集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上海飓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杭州驿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杭州操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宁波咔咔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xxx | 董事 |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深圳光启先进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湖南欧亚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x x | 董事 | 株洲兆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湖南五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湖南兆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株洲新珠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株洲兆富中小企业信用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
株洲xx信用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湖南崇德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湖南兆富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职务 |
株洲青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株洲兆富成长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湖南兆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湖南省广信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
xx市水口山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
株洲中车南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株洲奥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x x | 董事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 所 | 负责人 |
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湖南省玉莲花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
深圳市鼎xxx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湖南华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深圳市华象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监事 | |||
x x | 监事 | 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x x | 职工董事、工会主 席 |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x x | 董事会秘书 | 湘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湖南湘雅五医院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衡南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xxx | 总经济师 | 湖南湘雅五医院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湖南中航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湖南省人家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 | 经理 | ||
湖南轻盐新阳光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五)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
七、发行人及其董监高违法违规、受处罚,以及任职合规情况
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重大处罚的情况。
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16 家,纳入合并范
围的重要二级子公司 6 家。公司在湖南省 13 个地、市、州均设有分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盐类产品及非盐类商品的运输和销售。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子公司明细表如下:
表 5-6 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子公 司级别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纳 入合并范围 | |
1 |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一级 | 制造、采 矿 | 91,751.11 | 60.28 | 2.86 | 63.14 | 是 |
2 | 湖南轻盐宏创商贸有限公司 | 一级 | 商品流通 | 5,000.00 | 100.00 | - | 100.00 | 是 |
3 | 湖南轻盐新阳光医疗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 | 一级 | 医疗 | 180,000.00 | 77.00 | - | 77.00 | 是 |
4 | 湖南轻盐食品投资有限公司 | 一级 | 食品投资 | 10,000.00 | 100.00 | - | 100.00 | 是 |
5 |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一级 | 技术研发 | 500.00 | 100.00 | - | 100.00 | 是 |
6 | 湖南轻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一级 | 资产经营 物业管理 | 5,000.00 | 100.00 | - | 100.00 | 是 |
7 | 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一级 | 产品开采 及销售 | 67,923.27 | 51.00 | 49.00 | 100.00 | 是 |
8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一级 | 投资咨询 | 97,882.30 | 100.00 | - | 100.00 | 是 |
9 | 湖南雪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 一级 | 制造业 | 3,850.00 | 67.00 | 33.00 | 100.00 | 是 |
10 | 湖南省造纸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一级 | 纸制品 | 650.00 | 93.85 | - | 93.85 | 是 |
11 | 湖南省陶研后勤服务中心 | 一级 | 后勤服务 | 570.00 | 100.00 | - | 100.00 | 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子公司级 别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纳入合并 范围 |
12 | 湖南轻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 | 一级 | 研究开发 | 944.52 | 88.73 | - | 88.73 | 是 |
13 | 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 一级 | 工业设计 | 3,000.00 | 100.00 | - | 100.00 | 是 |
14 | 湖南轻盐新阳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一级 | 房地产开 发、实业投资 | 56,000.00 | 100.00 | - | 100.00 | 是 |
15 | 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一级 | 投资管理 | 1,000.00 | 100.00 | - | 100.00 | 是 |
16 | 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一级 | 医药销售 | 100,000 | 100.00 | - | 100.00 | 是 |
17 | 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二级 | 研发及生产 | 8,438.00 | - | 100.00 | 100.00 | 是 |
18 |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 | 制造、采 矿 | 25,000.00 | - | 63.16 | 63.16 | 是 |
19 |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 司 | 二级 | 制造、采 矿 | 24,773.46 | - | 100.00 | 100.00 | 是 |
20 | 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 | 制造、采矿 | 38,318.59 | - | 100.00 | 100.00 | 是 |
21 | 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级 | 生产、研发 | 5,000.00 | - | 100.00 | 100.00 | 是 |
22 | 湖南开门生活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 | 二级 | 电子商务 | 4,600.00 | - | 100.00 | 100.00 | 是 |
九、主要子公司概况
(一)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注册资本 91,751.11 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比例为 60.28%,通过轻盐创投持股 2.86%,合计持有雪天盐业 63.14%股权,为雪天盐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雪天盐业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食盐、工业盐、其他用盐及盐化工产品的分装、批发、配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生产销售;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的销售;以自有资产进行超市投资及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新材料、节
能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 年 3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雪天盐业公开发行 1.5 亿股,发行价格
3.71 元/股,并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929。
截至 2019 年末,雪天盐业总资产 359,559.77 万元,净资产 261,158.32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7,201.26 万元,利润总额 19,224.79 万元,净利润 16,329.48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雪天盐业总资产 454,892.95 万元,净资产 278,904.78 万元;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6,211.28 万元,净利润 8,992.09 万元。
(二)湖南轻盐新阳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轻盐新阳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注册资本 56,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从事能源投资、固定收益投资及其他项目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自有资产管理、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市政工程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他配套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新阳光产业总资产 50,851.73 万元,净资产 12,614 万元;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21.68 万元,净利润 580.38 万元。
(三)湖南轻盐新阳光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轻盐新阳光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8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77%,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医疗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管理、运营;医院经营管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健康管理;养老产业策划、咨询;教育管理;商业信息咨询;建材、装饰材料的销售;
钢材零售;贸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新阳光医疗总资产 169,008.40 万元,净资产 60,348.52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53.17 万元,净利润-409.65 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湘雅五医院尚处于建设期。
(四)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 97,882.30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 100%,主要经营范围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轻盐创投总资产 245,784.71 万元,净资产 82,266.73 万元;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7,346.16 万元,净利润 3,977.74 万元。
(五)湖南轻盐宏创商贸有限公司
湖南轻盐宏创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发行人控股比例为 100%,主要经营范围为: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卫生洁具、家俱、室内装饰材料、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砂石原料、煤、钢材、水泥、环保材料、针纺织品、文化艺术品、健身器材、体育器材、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打包、装卸搬运及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宏创商贸总资产 79,146.46 万元,净资产 10,591.33 万元;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3,408.30 万元,净利润-237.22 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商贸行业毛利率较低,而需要承担的期间费用相对较高。
(六)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22 日,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生产一氧化碳、氮[压缩的]、氢、二氧化碳、硫磺、
氨[液化的,含氨>50%]、氨水[15%-25%](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上述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产、销售纯碱、氯化铵、造气渣;液氨、氨水充装;生产、销售食品级包装物;销售化肥;货物进出口(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湘渝盐化总资产 234,449.49 万元,净资产 143,141.45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92,131.45 万元,净利润-9,571.64 万元。
十、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共有重要的 12 家参股公司,主要参股公司及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表 5-7 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 参股比例 | |
1 | 长沙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500,000.00 | 8.00 |
2 | 湘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00.00 | 34.00 |
3 | 湖南国企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00.00 | 6.00 |
4 | 衡南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5,000.00 | 9.00 |
5 | 湖南轻盐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 | 600.00 | 48.00 |
6 | 湖南阳光山水酒店有限公司 | 酒店管理 | 1,000.00 | 30.00 |
7 | 湖南金振溁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 | 8,000.00 | 45.00 |
8 | 湖南省大观梵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200.00 | 40.00 |
9 | 湖南澳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生物制剂 | 1,000.00 | 30.00 |
10 | 湖南省轻工集团纸张纸浆有限公司 | 纸浆贸易 | 200.00 | 15.00 |
11 | 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 煤炭开采 | 205,000.00 | 0.62 |
12 | 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 新闻信息服务 | 17,418.00 | 4.59 |
十一、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业务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盐的开采、加工及其相关的化工业务、食品批发零售业务、塑料制品业、陶瓷制品业、医疗服务业;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日化产品、电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食品、工业微生物、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租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健康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系湖南省国资委下属大型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形成了以盐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导,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健康医疗和金融投资等业务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盐及盐化工板块、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健康医疗板块、金融投资和其他业务板块。
(二)业务概况
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盐及盐化工、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健康医疗、金融投资和其他业务五个板块,其中盐及盐化工、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对营业收入贡献较大,盐及盐化工板块和金融投资及其他业务板块由于利润率较高,对发行人毛利润的贡献明显。
1、盐及盐化工板块
发行人是湖南省内最大的食盐、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生产企业,是湖南省内唯一的产销一体化、跨省联运的盐业公司;公司凭借良好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形成了省内稳固的市场地位,同时在华南地区建立了良好的销售渠道并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基础。公司凭借盐行业领域多年的经营和积累,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影响力。其中,“雪天”注册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天鹅”注册商标被
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雪天”牌精制盐为湖南省名牌产品、“天鹅”牌工业盐、食用盐被授予湖南省名牌产品称号。
发行人盐及盐化工业务主要由湖南盐业及下属分子公司经营,包括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九二盐业、雪天技术和晶鑫科技 5 家控股子公司,并设立了 100 个销售
分公司,其中省内设立了 13 个市级分公司、69 个县级分公司,省外设立了 18 个分公司。湖南盐业是湖南省唯一的盐业产销一体化企业,湘衡盐化持有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SD-055)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食盐批字第(湘)180112 号),湘澧盐化持有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盐定点 生产企业证书》(SD-054)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食盐批字第(湘)180113 号)、雪天技术持有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DZ-012)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食盐批字第(湘)180114 号),九二盐业持有江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SD-033)和江西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颁发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JXYP201601)。
在进行盐产品销售的同时,湖南盐业充分利用覆盖范围广的渠道优势,开展非盐贸易;公司采用市场化方式向生产厂家、代理商采购,选择油、酒和味精等快消产品,紧密依托食盐终端网络,实现渠道共享。
2、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
发行人围绕盐及盐化工业务,充分发挥子公司行业优势和自身产业链优势,并建立了商贸流通领域的专业团队,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目前,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已构成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轻盐集团做大做强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发行人大宗商品贸易板块主要由宏创商贸经营。公司主要经营的产品包括纸浆、油脂和尿素等品种。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在加大货物销售和回款力度以及加速资源xx的同时,一般预先对下游客户锁定需求量,再向上游供货商采购后销售给下游客户,因此公司较好的保证了货款的回收和资金的正常快速xx。
3、健康医疗板块
健康医疗板块是公司业务转型发展的重点方向,主要包括药品流通和医疗服务
两大业务类型;其中,药品流通主要新阳光医疗和湖南医药经营,医疗服务由湘雅五医院经营。2019 年 11 月,公司联合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固诚医药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了湖南医药,未来将打造成为湖南省医药集采集配信誉度高、产品研发能力强、产品生产质量好、服务保障优、信息网络化全的行业龙头企业。公司投资在建的湘雅五医院,是按照 JCI 评审标准进行设计建设三级甲等医院;立足“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理念,着力打造高端医疗服务水准医疗服务机构。
4、金融投资业务板块
发行人金融投资业务板块主要载体为轻盐创投,轻盐创投 2014 年 5 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成为具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轻盐创投拥有一支集金融、证券、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核心投研团队,已经形成了权益类投资和固定收益类投资两大主要业务类型,并与多家券商、信托、银行、基金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金融投资业务板块分为权益类投资和固定收益类投资两部分。其中,权益类投资主要包括参与定向增发和股权投资等项目,固定收益类投资主要包括投资债券和固定收益产品。
5、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主要由母公司及下属的轻纺院和新阳光产投等主体经营,收入类型涵盖房地产收入、咨询服务和包装物及纸制品销售等。公司系湖南省国资委控股的产业化投资集团,积极利用自身优势,拓展多元化业务领域。
(三)业务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分析
表 5-8 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盐及盐化工板块 | 220,205.24 | 48.88 | 381,615.51 | 57.14 | 230,311.56 | 45.04 | 219,147.10 | 43.10 |
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大宗商品供应链 管理板块 | 183,408.30 | 40.71 | 212,675.62 | 31.85 | 219,568.56 | 42.94 | 237,065.19 | 46.62 |
健康医疗板块 | 14,197.98 | 3.15 | 31,736.13 | 4.75 | 8,371.67 | 1.64 | - | - |
金融投资业务板 块 | 7,150.74 | 1.59 | 9,874.80 | 1.48 | 12,587.89 | 2.46 | 5,560.21 | 1.09 |
其他业务板块 | 25,514.27 | 5.66 | 31,942.01 | 4.78 | 40,482.05 | 7.92 | 46,708.19 | 9.19 |
合计 | 450,476.53 | 100.00 | 667,844.07 | 100.00 | 511,321.73 | 100.00 | 508,480.69 | 100.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508,480.69 万元、511,321.73 万元、 667,844.07 万元和 450,476.53 万元,营业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盐及盐化工板块和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最近三年及一期这两个业务板块合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9.72%、87.98%、88.99%和 88.52%;健康医疗板块、金融投资板块和其他业务板块收入占比较小,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为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盐及盐化工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 219,147.10 万元、230,311.56万元、381,615.51 万元和 220,205.24 万元,收入规模保持稳步增加趋势,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分别为 43.10%、45.04%、57.14%和 48.88%。
最近三年及一期,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收入分别为 237,065.19 万元、
219,568.56 万元、212,675.62 万元和 183,408.30 万元,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分别为
46.62%、42.94%、31.85%和 40.71%,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业务收入规模较为稳定。发行人凭借已有销售渠道优势,在大宗商品销售服务领域建立了稳固的客户群体。
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健康医疗板块收入 31,736.13 万元和 14,197.98万元,主要来自新阳光医疗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实现的收入以及湘雅五医院建设的代采购收入,2018 年起新阳光医疗下属子公司湖南中雅阳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搭建的医疗器械销售网络逐步成形,截至 2019 年底在湖南省内医院开户 249 家,并与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另外湘雅五医院建设进入攻坚期,医院建材代采购收入也大幅增加,使得发行人健康医疗板块收入大幅增加。
此外,除目前的已有的药品销售外,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投资设立了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5%。湖南医药集团是经湖南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由轻盐集团牵头发起,与医药行业龙头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优秀民营企业合作成立、采用混合所有制合作新模式组建的大型医药集团。湖南医药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医药供给侧改革,发挥省属国有医药企业物流配送的主渠道作用,构建供应链服务平台,打造医药流通的“湖南模式”。湖南医药集团主要聚焦在医药流通领域,并向生产研发、分销渠道、零售终端、医疗服务进行全产业链扩张,致力发展国内一流的医药工商业综合性产业集团。湖南医药集团将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医改政策落地,履行保障医药供应、药价稳定、医药应急、服务民生的社会责任,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医药供给侧改革,发挥省属国有医药企业物流配送的主渠道作用。
最近三年及一期,金融投资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 5,560.21 万元、12,587.89 万元、 9,874.80 万元和 7,150.74 万元,收入波动较大。根据公司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原则,公司对所投资金融产品处置时,扣除初始投资成本净额收入确认为金融产品投资收益,计入营业收入。金融产品投资收益变动较大,主要是受市场行情影响,以及金融投资产品到期处置规模不同的影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 46,708.19 万元、40,482.05 万元、31,942.01 万元和 25,514.2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19%、7.92%、4.72%和 2.18%,2019 年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金融投资板块收入大幅减少,使得其他业务板块占比提高,2019 年发行人聚焦盐化工板块主业,并大力发展医疗板块,战略性减少其他业务板块业务。
2、营业成本分析
表 5-9 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盐及盐化工板 块 | 138,512.95 | 39.58 | 245,456.94 | 49.45 | 118,401.93 | 32.38 | 114,392.11 | 30.58 |
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大宗商品供应 链管理板块 | 180,955.32 | 51.70 | 209,507.09 | 42.21 | 217,026.92 | 59.35 | 233,893.84 | 62.52 |
健康医疗板块 | 12,605.82 | 3.60 | 30,558.14 | 6.16 | 7,548.52 | 2.06 | - | - |
金融投资业务 板块 | - | - | - | - | - | - | - | |
其他业务板块 | 17,908.11 | 5.12 | 10,838.65 | 2.18 | 22,722.68 | 6.21 | 25,823.59 | 6.90 |
合计 | 349,982.20 | 100.00 | 496,360.82 | 100.00 | 365,700.05 | 100.00 | 374,109.54 | 100.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374,109.54 万元、365,700.05 万元、
496,360.82 万元和 349,982.20 万元,随着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逐渐增加。
最近三年及一期,盐及盐化工板块营业成本分别为 114,392.11 万元、118,401.93万元、124,187.98 万元和 138,512.95 万元,受收入增长带动的影响,该板块营业成本呈小幅增长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营业成本分别为 233,893.84 万元、217,026.92 万元、185,101.99 万元和 180,955.32 万元,受销售收入
下降的影响,该板块 2019 年营业成本较 2018 年有较小幅度下降。金融投资业务板块方面,由于其不同于传统制造业和商贸业务,没有原材料采购等产生营业成本的环节,故该业务板块营业成本为 0。
3、营业毛利润
表 5-10 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盐及盐化工板 块 | 81,692.29 | 81.29 | 136,158.57 | 79.40 | 111,909.63 | 76.85 | 104,754.99 | 77.96 |
大宗商品供应 链管理板块 | 2,452.98 | 2.44 | 3,168.53 | 1.85 | 2,541.64 | 1.75 | 3,171.35 | 2.36 |
健康医疗板块 | 1,592.16 | 1.58 | 1,177.99 | 0.69 | 823.15 | 0.57 | - | - |
金融投资业务 板块 | 7,150.74 | 7.12 | 9,874.80 | 5.76 | 12,587.89 | 8.64 | 5,560.21 | 4.14 |
其他业务板块 | 7,606.16 | 7.57 | 21,103.36 | 12.31 | 17,759.37 | 12.20 | 20,884.60 | 15.54 |
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合计 | 100,494.33 | 100.00 | 171,483.25 | 100.00 | 145,621.68 | 100.00 | 134,371.15 | 100.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 134,371.15 万元、145,621.68 万元和 171,483.25 万元和 100,494.33 万元,发行人毛利润呈上升的趋势。营业毛利润构成方面,盐及盐化工板块和金融投资业务板块是整体业务毛利润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中盐及盐化工业务毛利润占整体业务毛利润的比分别为 77.96%、76.85%、79.40%和 81.29%。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及盐化工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104,754.99 万元、
111,909.63 万元、136,158.57 万元和 81,692.29 万元,受我国食盐行业进入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时期,所有盐业产品价格放开,公司食用盐产品通过下调价格提高产品竞争力以及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2019 年盐及盐化工板块毛利润较 2018 年上升了 2.55%。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3,171.35 万元、
2,541.63 万元、3,168.53 万元和 2,452.98 万元,其中 2019 年毛利润较 2018 年提高了
0.1%,发行人 2019 年度该板块收入小幅提高。
2018 年和 2019,发行人健康医疗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823.15 万元和 1,177.99 万元,毛利润逐年上升。
2017 年-2019 年,发行人金融投资业务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5,560.21 万元、
12,587.89 万元和 9,874.80 万元,受资本市场波动和处置金融资产规模不同的影响,发行人该板块收入波动幅度较大。
4、营业毛利率
表 5-11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行业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盐及盐化工板块 | 37.10% | 35.68% | 48.59% | 47.80% |
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 | 1.34% | 1.49% | 1.16% | 1.34% |
行业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健康医疗板块 | 11.21% | 3.71% | 9.83% | - |
金融投资业务板块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其他业务板块 | 29.81% | 66.07% | 43.87% | 44.71% |
综合营业毛利率 | 22.31% | 25.68% | 28.48% | 26.43%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43%、28.48%、25.68%和22.31%,总体上保持平稳,2018 年毛利率同比上升 2.05%,主要受房地产毛利率上升以及毛利润较高的金融投资业务收入上升的影响;2019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 2018 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盐及盐化工板块毛利率下降影响,2020 年 1-9 月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上半年疫情情况的影响。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及盐化工板块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47.80%、48.59%、 35.68%和 33.98%,受我国食盐行业经过盐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发行人公司食用盐产品通过下调价格提高产品竞争力以及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导致 2017 年盐及盐化工
板块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在经历了盐改实施初期的大幅波动后,公司 2018 年食盐收入逐渐企稳,盐及盐化工板块毛利率小幅上升;2019 年度到最近一期,盐及盐化工板块整体毛利率小幅上升。
最近三年及一期,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1.34%、1.16%、 1.49%和 1.34%。由于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属于商品流通业务,营业成本较高,利润空间较小,营业毛利润较低,因此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营业毛利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
最近三年及一期,金融投资业务板块毛利率均为 100%。由于金融投资业务不同于传统制造业和商贸业务,没有原材料采购等产生营业成本的环节,故该业务板块营业成本为 0,因此毛利率为 100%。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健康医疗板块的毛利率分别为 9.83%、
3.71%和 11.21%,2019 年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 2019 年销售的医疗器械销售单价大幅下降,拉低了该板块整体毛利率,该板块目前仍处于培育期,因此整体毛利率较低。
(四)各板块经营情况分析
1、盐及盐化工板块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盐及盐化工板块主要为盐类产品,包括食用盐、工业盐、畜牧盐、烧碱和芒硝,以及利用盐类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的非盐商品销售。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及盐化工板块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5-12 最近三年及一期盐及盐化工板块业务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收入构成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盐类产品 | 117,172.57 | 232,306.50 | 181,834.48 | 176,800.40 |
烧碱类 | 11,160.00 | 15,619.34 | 17,656.33 | 12,936.69 |
氯化铵 | 25,996.46 | 38,984.07 | - | - |
纯碱 | 58,168.21 | 82,975.47 | - | - |
芒硝 | 7,708.00 | 11,730.13 | 30,820.75 | 29,410.01 |
盐及盐化工小计 | 220,205.24 | 381,615.51 | 230,311.56 | 219,147.10 |
(2)采购模式
公司盐及盐类产品的采购工作由雪天盐业通过“分类管理、集中招标、分散采购”的采购策略进行开展。
在具体执行时,由雪天盐业根据物资消耗的历史数据制定原材料和物料的采购计划,其中大宗物资的采购采用集中招标的方式进行,其余部分因采购较为稳定,经审批后由湖南盐业各分公司分散采购。
湘衡盐化、湘澧盐化等生产子公司层面,则采用“统一备案,分散采购”的分类管理采购模式。在具体执行时,各子公司以客户订单和市场预测为基础,形成生产计划,据以制定原材料及物料的采购计划,报雪天盐业备案后分别各自实施。
公司制定供应商考核程序,使供应商和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让供应商
充分了解公司的质量要求,进而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原材料,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建立健康有序的合作关系。
(3)生产模式
公司盐及盐类产品的生产采取“统一计划,自主执行”的生产模式。各生产公司根据以往的销售情况、存货储备需求和市场订单提交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经湖南盐业企业管理部、市场经营部综合xx后,以文件形式下达月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公司依据湖南盐业下达的计划组织生产。其中,各生产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纳入湖南盐业财务月度及季度考核规定,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本指标由雪天盐业财务部于每年年初集中制定,并分解至各分厂,由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生产成本控制措施。在实际生产中,湖南盐业企业管理部对各生产公司的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督导及管控,并相应的做出分析与建议。
(4)营销模式
根据盐改政策、行业形势和市场形势新变化,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公司采用整合营销策略,成立营销中心统管省内、省外、xx电商食用盐营销业务,整合公司产销资源,发挥协同效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设立了 100 个销售
分公司,采取渠道下沉、直配终端的营销模式经营,其中,省内设立了 13 个市级分公司、69 个县级分公司,省外设立了 18 个分公司。
(5)生产、加工情况
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也是化学工业的基础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印染、冶金、食品加工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按用途分类,盐产品可分为食盐、小工业盐和两碱用盐等。食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其所含钠元素是人体生长发育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两碱用盐是两碱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烧碱、纯碱的生产制造;小工业盐是除两碱用盐以外的工业盐,主要用于印染等行业。
根据盐种不同,盐业资源可分为井矿盐、海盐、湖盐三大类,其生产工艺及生产工序也相应的有所不同。井矿盐为钻井水溶开采地下岩盐经加工制成的盐或以钻井汲取地下天然卤水制成的盐。生产工序主要包括采卤、卤水净化、蒸发制盐、离心脱水、干燥包装,或不经干燥生产湿工业盐,亦可在卤水净化后生产液体盐。
公司从井下汲取的原卤,经卤水净化后,除去钙镁离子,经预热进入制盐蒸发系统,以热电站产生的蒸汽为热源,进行真空蒸发、浓缩后形成盐浆,盐浆从蒸发罐排出,先进行脱水,再经干燥系统得到盐,此环节后即得到工业盐,最后经分装、加碘、包装成为食盐。公司工业盐和食盐的原料、加工方式及所应用的制盐技术大体一致,只是后续的加工工序有所不同。盐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图 5-3 盐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6)资源禀赋情况与产能分布
公司下属湘衡盐化、湘澧盐化及九二盐业拥有其独立采矿权。湘衡盐化拥有的采矿权可采面积为 4.05 平方公里,NaCl 储量 6.5 亿吨,芒硝储量 1.8 亿吨;湘澧盐
化拥有的采矿权可采面积为 7.2 平方公里,NaCl 储量 0.95 亿吨,芒硝储量 1.53 亿吨;
九二盐矿可采面积为 1.69 平方公里,NaCl 储量 3.1 亿吨。九二盐业、湘衡盐化已于
2018 年分别启动九二棕田矿区、湘衡五采区项目建设,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源利用效率。
(7)价格和销量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前,食盐出厂价国家发改委制定;食盐批发和零售价实行政
府定价,定价部门为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2017 年 1 月 1 日国家盐业体制改革后,国家放开了食盐定价管理,食盐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实行随行就市的市场定价。两碱用盐、小工业盐、芒硝实行市场价格,随行就市。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盐及盐类产品销售情况见下表:
表 5-13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盐及盐类产品销售情况表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万元) | 销售数量(万吨) | 平均价格(元/吨) |
2020 年 1-9 月 | |||
食盐 | 68,698.88 | 115.81 | 593.21 |
纯碱 | 58,168.21 | 50.52 | 1157.56 |
工业盐 | 45,751.69 | 182.86 | 250.20 |
氯化铵 | 25,996.46 | 53.09 | 489.64 |
烧碱类 | 11,160.00 | - | - |
芒硝 | 7,708.00 | - | - |
畜牧盐 | 2,722.00 | 11.04 | 246.56 |
2019 年度 | |||
食盐 | 90,828.47 | 124.84 | 727.56 |
工业盐 | 77,919.02 | 251.32 | 310.04 |
畜牧盐 | 5,096.35 | 15.25 | 334.19 |
烧碱 | 15,619.34 | - | - |
芒硝 | 11,120.22 | - | - |
2018 年度 | |||
食盐 | 96,073.70 | 123.67 | 776.86 |
工业盐 | 77,393.87 | 247.79 | 312.34 |
畜牧盐 | 8,366.91 | 23.73 | 352.59 |
烧碱 | 17,656.33 | - | - |
芒硝 | 11,163.57 | - | - |
2017 年度 | |||
食盐 | 99,982.69 | 117.37 | 851.88 |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万元) | 销售数量(万吨) | 平均价格(元/吨) |
2020 年 1-9 月 | |||
工业盐 | 67,567.55 | 220.80 | 306.01 |
畜牧盐 | 9,250.15 | 27.44 | 337.10 |
烧碱 | 12,936.69 | - | - |
芒硝 | 9,231.43 | - | - |
①报告期内食盐销售价格、销售收入情况
2016 年 4 月 22 日,国务院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 号),
在坚持食盐专营体制基础上,从 2017 年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随着产销区域限制和价格限制全面放开,食盐市场竞争加剧,虽然零售价格依旧保持稳定,但食盐批发价格波动明显。
表 5-14 最近三年及一期食盐销售情况表
收入构成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68,698.88 | 90,828.47 | 96,073.70 | 99,992.69 |
增幅 | 不适用 | -5.77% | -4.07% | 不适用 |
销售量(万吨) | 115.81 | 124.84 | 123.67 | 117.37 |
增幅 | 不适用 | 0.94% | 5.09% | 不适用 |
销售单价(元/吨) | 593.21 | 727.56 | 776.86 | 851.88 |
增幅 | -18.74% | -6.78% | -9.66% | 不适用 |
毛利率 | 61.25% | 56.44% | 59.48% | 59.92% |
变动幅度 | 8.52% | -5.39% | -0.74% | 不适用 |
为应对盐业体制改革,公司在下调价格后,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控制包装物及运输成本和降低能耗等手段,使产品的单位成本显著下降。2017年,食盐的单位成本为 341.45 元/吨,较 2016 年度大幅下降 201.05 元/吨,降幅为
37.06%。综合销售单价下降和成本控制的影响,公司 2017 年食盐产品毛利率为
59.92%,较 2016 年 72.17%下降 12.25 个百分点,总体而言毛利率下降幅度在可控
范围内。2019 年度公司食盐业务毛利率为 56.44%,相比 2018 年稍有降低。进入 2019年后,为扩大自有品牌在省外小包盐市场的份额及影响力,发行人通过省外分公司加大“雪天”等自有品牌小包盐销售力度,同时逐渐减少向广东、广西等盐业公司供应贴牌生产的小包食盐;总体上,公司 2019 年度小包食盐在食盐产品中的销量占比有所下降,从 2018 年的 34.06%下降至 2019 年度的 32.33%。由于小包食盐的产品毛利率较大包食盐高,其销量占比的下降导致 2019 年度的食盐整体毛利率较 2018年有所下滑。整体上看,经历了盐业体质改革实施初期的大幅波动后,公司食盐产品毛利率呈逐渐企稳态势。
②食盐行业竞争加剧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
国务院 2016 年 4 月 22 日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未取消食盐专营,但生产企业可以直接进入流通渠道,各省级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省经营,同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市场竞争会有所加剧。当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区域性大公司后,食盐价格可能会有所回升,具备产销一体化优势的大型盐企将在食盐产品定价方面掌握更有分量的话语权。
经历盐业体制改革的过渡期,发行人食盐销售的收入、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基本企稳。为应对盐业体制改革的影响,作为产供销一体化的盐业公司,将依托渠道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挖掘企业自身潜力,完善食盐产品结构,进一步开拓食盐市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应对盐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公司采取了有效的手段和措施,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升产品竞争力;通过控制包装物及运输成本和降低能耗等方式,降低食盐产品营业成本;并纵深推进实施品牌推广,成立营销中心,统筹省内省外和线上线下市场,构建现代化、市场化的营销组织架构。通过生产、销售、品牌建设等方面不断的创新,进一步巩固食盐产品的盈利能力,将毛利率下降幅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但由于盐业体制改革和外部竞争的不确定性,不排除食盐产品价格和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从而影响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
(8)客户集中度
表 5-15 近三年盐业及盐化工板块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2020年1-9月 | ||
重庆唯昂商贸有限公司 | 6,269.35 | 2.85 |
佛山市海天(xx)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5,236.46 | 2.38 |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 4,999.93 | 2.27 |
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 | 4,991.82 | 2.27 |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 4,587.39 | 2.08 |
合计 | 26,084.95 | 11.84 |
2019 年度 | ||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 10,792.94 | 4.75 |
佛山市海天(xx)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8,281.10 | 3.64 |
东莞快流物流有限公司 | 5,911.35 | 2.60 |
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 5,559.64 | 2.45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 4,462.44 | 1.96 |
合计 | 35,007.47 | 15.41 |
2018 年度 | ||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 9,936.06 | 4.31 |
佛山市海天(xx)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7,467.85 | 3.24 |
江西中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98.28 | 2.60 |
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 4,814.29 | 2.09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 4,226.52 | 1.84 |
合计 | 32,443.00 | 14.09 |
2017年度 | ||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 9,056.92 | 4.13 |
佛山市海天(xx)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5,233.35 | 2.39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 4,713.13 | 2.15 |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4,206.92 | 1.9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 3,551.80 | 1.62 |
合计 | 26,762.12 | 12.21 |
2017-2019 年度,发行人盐业及盐化工板块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12.21%、14.09%和 15.41%,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金额占比相对稳定。
(9)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并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坚持落实执行,发行人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为确保安全生产,公司通过研究、分析,按照公司自身的生产工序及各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风险关键环节量身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等管理制度,强化了公司对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预防排查、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理等环节的控制。面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公司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强化员工薪酬考核制度与公司生产之间的关系,促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针对安全生产,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负责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督促各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公司与下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细化考核、规范流程、强化体系建设及防汛等专项工作,实行每月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平时加强
检查指导,年终进行综合考评,保证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下属子公司均制定了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在生产经营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以“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为核心,实行热电联产、盐硝联产、废水循环综合利用等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和工艺,从源头上降低“三废”排放量,减少环境污染。
2、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
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宏创商贸进行业务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业务定位于以做大体量和提高销售额为主要经营目标,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集团公司做强做优做大起到重要补充作用,在较为熟悉的纸浆和食品相关的油脂油领域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
(1)经营情况
近三年,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收入分别为 237,065.19 万元、219,568.56 万元、212,675.62 万元和 183,408.30 万元,主要经营产品包括纸浆、油脂等,公司大宗商品贸易收入主要构成如下:
表 5-16 最近三年及一期大宗商品贸易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构成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纸类、油类商品贸易 | 183,408.30 | 186,805.70 | 196,007.09 | 210,174.10 |
酒类等普通商品 | - | 19,927.85 | 19,876.31 | 21,077.16 |
包装物等商品 | 2,895.77 | 3,910.44 | 2,236.20 | 3,636.42 |
其它 | 1,934.42 | 2,031.63 | 1,448.96 | 2177.51 |
合计 | 183,408.30 | 212,675.62 | 219,568.56 | 237,065.19 |
(2)经营模式
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主要由宏创商贸经营,主要产品为价格波动幅度较小、风险较低的纸张和纸浆产品。在销售端,公司泰xx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大
型企业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并根据客户单位单次产品需求进行单笔销售;在采购端,公司根据客户具体产品需求,采用“以销定购”模式进行采购。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领域,公司选择国内信誉程度高和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进行业务合作,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近三年,公司大宗商品贸易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 5-17 最近三年及一期大宗商品贸易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2020年1-9月 | ||
宜宾xx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 47,176.09 | 27.92 |
泰xx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7,799.06 | 22.37 |
湖南清云志贸易有限公司 | 23,770.07 | 14.07 |
广东中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9,401.61 | 11.48 |
湖南燃珂贸易有限公司 | 11,288.07 | 6.68 |
合计 | 139,434.90 | - |
2019 年度 | ||
泰xx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8,327.25 | 42.48 |
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 | 27,482.03 | 14.9 |
广东中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4,241.06 | 13.15 |
湖南省金海粮油有限公司 | 21,754.28 | 11.8 |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43.17 | 5.45 |
合计 | 161,847.79 | - |
2018年度 | ||
泰xx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3,978.89 | 83.79 |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2,716.87 | 5.79 |
上海xxx东纸业有限公司 | 5,427.88 | 2.47 |
广东天章供应链有限公司 | 4,125.45 | 1.88 |
广州市晨辉纸业有限公司 | 2,096.28 | 0.95 |
合计 | 208,345.38 | 94.89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2017年度 | ||
泰xx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4,265.53 | 52.42 |
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 | 53,966.68 | 22.76 |
广州晨辉纸业有限公司 | 25,859.32 | 10.91 |
上海xxx东纸业有限公司 | 9,008.89 | 3.80 |
广东天章供应链有限公司 | 6,095.85 | 2.57 |
合计 | 219,196.27 | 92.46 |
3、健康医疗板块
根据发行人业务规划,健康医疗板块是发行人业务转型的重点方向,该板块的运营主要由新阳光医疗和湖南医药承担。新阳光医疗作为发行人产业转型的投资平台和投资实施主体,于 2016 年正式与长沙市天心区政府、中南大学合作运营湘雅五
医院项目,并以该项目为核心,力争构建覆盖全省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2019 年 11
月 6 日,湖南医药正式挂牌成立,系经湖南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由发行人牵头,联合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优秀民营企业合作,采用混合所有制合作新模式组建的大型医药集团。
(1)经营情况
2018 年和2019 年,公司健康医板块收入分别为8,371.67 万元和31,736.13 万元,主要经营产品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公司健康医板块收入主要构成如下:
表 5-18 最近三年及一期健康医疗板块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构成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药品 | 8445.69 | 6,667.66 | 5,987.60 | - |
医疗器械 | 5752.29 | 25,068.47 | 2,384.08 | - |
合计 | 14,197.98 | 31,736.13 | 8,371.68 | - |
(2)经营模式
公司健康医疗板块经营模式分为医药流通与医疗服务。在医药流通方面,公司通过新阳光医疗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与销售;公司向湖南飞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徐州瑞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医药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并通过自有渠道向湖南省儿童医院和长沙珂信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进行销售。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医药流通业务收入分别为 8,371.68 万元和 31,736.13 万元。
除目前的已有的药品销售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投资设立了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5%;湖南医药集团注册资本 10 亿元,是经湖南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由轻盐集团牵头发起,与医药行业龙头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优秀民营企业合作成立的国有医药企业。湖南医药集团主要聚焦在医药流通领域,并向生产研发、分销渠道、零售终端、医疗服务进行全产业链扩张,致力发展国内一流的医药工商业综合性产业集团。湖南医药集团将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医改政策落地,履行保障医药供应、药价稳定、医药应急、服务民生的社会责任,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医药供给侧改革,发挥省属国有医药企业物流配送的主渠道作用。
在医疗服务领域,公司于 2016 年正式与长沙市天心区政府、中南大学合作运营湘雅五医院项目,旨在依托湘雅品牌效应,打造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营利性医院。湘雅五医院立足“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理念,着力打造高端医疗服务水准,医院设计方为美国帕耶特(payette)公司,按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CI)评审标准进行设计建设。项目净用地 201 亩,总建筑面积约 60.28 x
㎡,建设病床数约 2500 张,预计总投资 34.38 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湘
雅五医院正在进行建设施工,预计于 2021 年投入运营。
近三年,公司健康医疗板块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 5-19 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医疗健康板块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2020 年 1-9 月 | ||
湖南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 1,135.29 | 33.1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长沙融城医院 | 465.61 | 13.6 |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368.00 | 10.7 |
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307.19 | 9.00 |
湖南省儿童医院 | 236.85 | 6.9 |
合计 | 2512.94 | |
2019 年度 | ||
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23,197.63 | 64.8 |
湖南康福来医药有限公司 | 2,004.34 | 5.6 |
长沙融城医院 | 1,795.51 | 5.00 |
山西东旭华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271.19 | 3.5 |
内蒙古泰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77.00 | 2.4 |
合计 | 29,145.67 |
4、金融投资业务板块
(1)经营情况
发行人金融投资业务板块由下属轻盐创投经营,主要的投资品种包括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结构化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投资标的构成和占比情况如下:
表 5-20 最近三年及一期金融投资业务板块投资标的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2,432.84 | 96.80 | 226,227.52 | 96.64 | 251,518.70 | 97.21 | 262,109.64 | 99.07 |
其中:股权投资 | 142,724.53 | 45.68 | 106,141.21 | 46.91 | 127,210.84 | 49.17 | 120,541.70 | 45.56 |
债券投资 | 4,202.43 | 1.35 | 8,337.04 | 3.7 | 10,104.84 | 3.91 | 16,964.68 | 6.41 |
结构化产品 | 155,505.88 | 49.77 | 111,749.27 | 49.39 | 114,203.02 | 44.14 | 124,603.26 | 47.0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10,013.42 | 3.20 | 7,873.58 | 3.36 | 7,214.79 | 2.79 | 2,469.61 | 0.93 |
合计 | 312,446.26 | 100.00 | 234,101.10 | 100.00 | 258,733.49 | 100.00 | 264,579.25 | 100.00 |
总资产 | 1,551,294.34 | 1,465,085.80 | 1,255,908.14 | 996,105.25 | ||||
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重 | 20.14 | 15.98 | 20.60 | 26.56 |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6.56%、20.60%、15.98%
和 20.14%,呈逐年下降趋势。金融资产构成中,主要由股权投资和结构化产品组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金融投资板块收入分别为 5,560.21 万元、12,587.89 万元、 9,874.80 万元及 7,150.74 万元。公司金融投资板块收入主要由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和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等构成。受国内资本市场整体行情低迷和金融资产处置的规模减少的影响,公司 2017 年金融投资板块收入较 2016 年下降幅度较大。2018 年资本市场有所回暖,公司加大了金融资产的处置规模,金融投资板块收入增加较多。同时 2019 年度由于金融创投板块股票投资业务因股价上涨幅度大于今年同期上涨幅度使得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今年同期增加。
(2)经营模式
1)权益类投资业务
定向增发业务:轻盐创投通过收集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相关公告,形成公司定向增发项目库;从定向增发项目库中,轻盐创投投研团队对潜在意向项目进行筛选分析,明确立项意见后通过保荐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与标的企业沟通,最终达成投资。一般情况下,定增项目在定价基准日的发行价格与当日市价存在一定的折扣比例,此即构成轻盐创投开展定向增发业务的安全垫。在锁定期内,投后管理团队将持续跟进标的企业状况,对市场信息作出及时反映,并定期不定期与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定向增发是轻盐创投主要投资业务之一,公司通过挑选优质项目,分散投资策略控制风险,实现项目收益,近年来先后参与了洛阳钼业、山河智能和西部建设等项目。
股权投资业务:轻盐创投股权投资业务项目来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渠道:首先,作为湖南区域领先的创投企业,轻盐创投与省内各投资机构、证券机构及北上广深
知名企业保持了良好的联系,可以通过行业渠道收集项目;其次,公司股权团队核心人员均为省创新创业大赛的评委,可以为公司提供项目来源;再次,新三板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挂牌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也是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重要来源之一。此外,轻盐创投还依托省属监管企业平台资源,坚持合理资产配置的策略,保持了对省内优质企业的股权类投资,公司先后参与了五矿股份、湖南盐业、衡南浦发银行、华声在线、黑金时代和三泽生物医药基金的投资。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转型方向,报告期内轻盐创投减少了股权类投资项目;未来轻盐创投将围绕轻盐集团盐业主业及湖南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进行投资。
股权类投资风控措施方面,轻盐创投一般与被投资方设定业绩对赌条件和回购条款;同时,对于投入资金设定账户共管,确保资金安全。在被投资企业 IPO 进度偏离预期时,公司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增值服务,联系潜在收购方对标的企业进行收购。
2)固定收益类投资
债券投资业务:轻盐创投自 2012 年开始进入债券市场,通过一二级市场买入债券后质押正回购融资加杠杆循环操作,赚取债券利息收益和息差;通过对评级、杠杆、久期的控制,防范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轻盐创投参与的债券交易品种一般为主体信用等级 AA 以上的城投债为主,具有收益较高、违约风险较低的特征。轻盐创投与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等 20 多家券
商建立了债券合作关系,与 10 家以上机构建立了银行间二级市场询价买卖业务。根据风险控制和监管政策,2017 年以来轻盐创投已逐步缩减债券投资业务,传统信用债券投资规模大幅下降,仅投资于少量可交债和可转债。
固定收益产品投资:主要以委托贷款、收益权转让回购等非标业务为主,是轻盐创投成立之初的主要业务类型之一。包含股票质押、保证金质押、担保公司担保、实物资产抵押担保、特定收益权转让回购等多种融资形式,业务范围包含上市公司大股东、城投平台和实体企业等。
3)未来转型方向
2017 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监管政策的趋严,市场环境和监管导向较前发生了
根本性的变化,轻盐创投积极应对,推动战略转型。轻盐创投分步缩减财务性投资,由着重短期投资向中长期投资转变,成立生物医药基金和参与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转向实体经济投资,实现价值投资、主动管理和稳健经营的基本布局。
5、其他业务板块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46,708.19 万元、40,482.05 万元、 31,942.01 万元和 25,514.27 万元,主要包括房地产收入、工程收入等。发行人房地产板块业务主要由新阳光产业经营。新阳光产业曾用名“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从事房地产的投资开发和租赁。近年来,新阳光产投开发的项目主要有和馨佳园一期项目、轻盐雅苑(阳光城)项目和观龙湖项目。根据未来的发展规划,发行人将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截至目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存在被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情形,不存在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查处且尚未按规定整改的情形;不存在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等行为;不存在因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主管部门查处的情形。
十二、行业状况及发展趋势
(一)盐及盐化工板块
1、发展现状
(1)食盐市场
2017 年前,我国食盐销售严格执行国家专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盐生产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其年度生产计划由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虽然《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 号)取消了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的
食盐年度生产计划审批权力,但由于《食盐专营办法》并未废除,相关部门亦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食盐年度生产计划仍旧保留,改由中国盐业协会、中国盐业总公司通过组织召开全国食盐产销衔接会议的方式议定并执行。食盐的销售同样受专营制度管控,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盐业公司统一调配。由于食盐为生活必需品,其需求主要取决于人口因素,弹性较小,加之食盐的销售严格受到专营制度管控,因此食盐市场相对平稳,区域市场内不存在直接竞争。
根据国务院 2016 年 4 月 22 日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在坚持食盐专营
体制基础上,从 2017 年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渡期两年,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经历两年的盐改过渡期,随着新《食盐专营办法》的实施,全国政企分开完成,各级盐业主管和监管部门到位,盐业专门执法体系建立,但仍然存在诸多地方性保护现象,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成本竞争、品牌竞争以及服务竞争相互交织,整个行业面临大调整、大洗牌。在未来几年,随着市场秩序的逐步规范,强者恒强、弱者愈弱的行业竞争新格局将逐步呈现,优胜劣汰、兼并重组将成为行业的“新常态”,行业的集中度将不断提高,直至形成新的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预计未来全国零售食盐价格仍将保持相对稳定,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竞争格局逐步稳定,食盐批发价格亦将随之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
(2)工业盐市场
工业盐属于基础化工原料,下游客户以两碱化工企业为主,其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点。在进入新世纪之前,受制于整体技术水平落后,以及下游两碱化工行业需求不足,我国盐行业的发展较世界先进水平存在相当差距。伴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化工行业,包括作为盐产品主要下游行业的两碱化工普遍进入高速增长期,掀起了一波产能扩建的高潮。两碱化工行业的高速发展直接
带动了我国盐行业的大力发展,国内制盐企业陆续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加大大型装置设备的投入,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盐资源综合利用率,使得国内盐产能、产量得到飞速发展。
纯碱和烧碱两碱所需工业盐是我国原盐需求大户,两碱化工行业周期性明显。两碱目前虽在进行结构性调整,但由于我国仍处于基础建设的持续高峰期,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化工原料,两碱总体需求量仍维持平稳。
2、发展趋势
(1)食盐市场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对于我国食盐行业完善盐业管理体制、促进盐业资源有效配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等方面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我国食盐行业经营环境将发生较大变化:
①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食盐市场竞争活力提升
2017 年 1 月 1 日前,我国食盐行业由国家专营管控,食盐销售采用食盐专营管理方式,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各司其职,生产企业只负责食盐生产而不能直接进入市场,食盐批发企业按照国家食盐定价划区供应,各区域之间不形成竞争。
国务院 2016 年 4 月 22 日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未取消食盐专营,但生产企业可以直接进入流通渠道,各省级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省经营,同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市场竞争会有所加剧。
②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
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同时改革方案要求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因此,食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
因此,发行人作为产供销一体化的盐业公司,在盐业体制改革背景中将依托现有渠道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挖掘企业自身潜力,完善食盐产品结构,力争在稳定现有食盐市场占有率情况下进一步开拓食盐市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③盐业体制改革后食盐品种趋于丰富
盐业体制改革前,盐行业市场食盐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包装较为简单,产品同质化程度相对较高。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后,盐业企业在确保食盐安全原则情况下将通过细分食盐消费群体,研究开发生产各类食盐品种,进行品牌建设,依托并强化销售渠道,满足各类消费群体健康优质的饮食需求。
④盐业体制改革期间食盐零售价格稳定,食盐批发价格降后稳中有升
食盐产品本身同质化程度较高,各地盐业公司受益于原食盐专营制度相关要求,在当地食盐消费市场均建立了较强的品牌识别度并积累了稳固的消费群体。我国食盐市场将在一定时期相对激烈的竞争后逐步形成稳定的市场格局,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产销一体企业则更易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食盐价格放开后,因各盐业公司为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在批发环节食盐价格会有所下滑。当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区域性大公司后,食盐价格可能会有所回升,具备产销一体化优势的大型盐企将在食盐产品定价方面掌握更有分量的话语权。
(2)工业盐市场
2011 年以来,由于宏观经济影响,作为盐行业的主要下游产业,国内两碱化工、印染等经济周期性较强的盐化工行业整体低迷,进入弱周期,国内制盐行业相应受到影响。针对盐行业的发展状况,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以引导盐行业的健康发
展。未来在制盐行业政策引导下,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部分大型制盐企业将利用先进生产技术,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行业技术水平。按照《盐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总量控制目标,2020 年末全行业盐产能控制在 1.2 亿万吨左右,产量控制在 9,400 万吨左右,主要经济指标按年度递增 3%。
(二)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板块
1、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发展现状
我国供应链市场潜力巨大,发展迅速。伴随 IT、金融、大宗商品等产业的蓬勃发展,国内供给侧改革等利好政策的不断推出,我国物流及供应链相关总支出逐年提高,我国供应链市场迅速扩张,本土供应链企业快速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是将客户的非核心化业务转变成自身的核心业务,提高供应链的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且近年来我国 IT、医疗等创新型行业供给需求加剧,行业大宗商品和消费品等传统行业市场加速转型升级,供应链管理服务助推各产业发展,优化了物流、融资等渠道,在获取公司收益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升值。
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物流业和供应链管理行业起步较晚,总体水平有着相当的差距,主要问题集中于成本高、效率低、企业自营物流比重高、物流增值服务较弱等几个方面。但是行业总体正在进行积极地转型升级,物流业收入结构逐步改善。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2018 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 283.1 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6.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 0.2 个百分点,物流业总收入 10.1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14.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 3 个百分点,社会物流总
费用 13.3 万亿元,同比增长 9.8%,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 0.7 个百分点。
2、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发展趋势
契合供给侧改革的大方向,快速提升大宗商品供应链效率是供给侧改革的重 要内涵。大宗商品一般具有同质化的特点,是工农业的生产材料。处于产业链上游的大宗商品,具有价格波动大、供需量大的特点,为了便于交易,大宗商品通常需要满足易于分级和标准化、易于储存运输的特点。
随着信息流、产品流、资金流在大宗商品价值链各环节的流动,生产商、贸易商、物流商、各大资讯平台均参与其中,以求分享价值增值。因为大宗商品交易具有单笔成交量大、运输成本高且需要较多的专业性附加服务的特点,所以以核心服
务企业为中心,整合上下产业链服务的服务平台和系统,搭建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通过信息、物流、金融的融合,来解决大宗商品交易遇到的困难,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实现盈利模式多样化。目前全国大宗商品电商网站约有 4,000 余家,已经出现数百家有影响力的大宗商品电商企业,品种涵盖钢铁、有色、贵金属、化工资源、农副产品等 100 余种。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煤炭、钢铁、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市场低迷,倒逼物流和供应链服务效率的提升,相关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企业也受到了国家宏观政策利好推动,开始迅速成长。
(三)健康医疗板块
1、健康医疗板块的行业现状
(1)我国药品流通市场现状
近几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势头良好,行业规模和效益稳步增长,呈现持续、健康的转型发展趋势。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 2016 年中国药品流通行业运行情况,2016 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达 18,393 亿元,同比增长 10.4%。药品流通市场规模仍维持较快增长,增速与上一年同比持平,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 3,679 亿元,同比增长 9.5%,增幅同比上升 0.9 个百分点。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下同)13,994 亿元,同比增长 11.6%,增速同比增长 0.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 322 亿元,同比增加 10.9%,同比增长 0.3 个百分点;平均毛利率 7.0%,平均费用率 5.2%,平均利润率 1.8%,其中平均毛利率和平均利润率同比增长 0.1 个百分比,平均费用率同比下降 0.2 个百分比。同时,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现代物流建设规模扩大,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迅速,行业微利化特征更加凸显,药品流通服务模式创新取得新突破。2012 年 12 月,商务部发布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
《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 通企业通用岗设置规范》等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并于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这一举措将改变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多、小、散、乱”的局面,逐步抬高行业门槛,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创造条件。
(2)我国医疗服务行业现状
根据国家卫计委《2018 年 1-11 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显示,2018 年 1-11 月,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 75.4 亿人次,同比提高 3.2%。医院 32.3 亿人次,同比提高 5.3%,其中:公立医院 27.6 亿人次,同比提高 4.0%;民营医院 4.7 亿人次,同比提高 13.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0.2 亿人次,同比提高 1.5%,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9 亿人次,同比提高 6.5%;乡镇卫生院 9.4 亿人次,同比提高 1.4%;村卫生室诊疗人次 16.4 亿人次。
随着民营医疗机构专业人员配置、先进医疗器械的配置和服务水平的大幅提升以及人们对民营医疗机构的不断认可,越来越多的患者会选择在民营医疗机构就诊,为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健康医疗板块的发展趋势
(1)我国药品流通市场发展趋势
中国医疗社会保险体系日益完善为各类药品均提供了发展空间。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社会保险体系为普通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提供了出路。同时,医保目录更新、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大病保险的推开,对于临床治疗价值突出的大病用药和新药增加了准入机会和提高了支付能力,有利于专科创新药发展。
国家医药产业重磅政策对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构成强力支撑。《“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及其它十三五规划的发布意味着我国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获得强的政策指导与支持,为广大医药企业尤其是大型医药企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医药商业持续整合。我国医药商业企业不断集中市场资源,创新商业模式,多业态发展,积极运用新技术,多方面系统提高核心竞争力,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盈利水平。近几年来,我国医药批发企业和医药连锁零售药店的市场集中度在不断提高,2017 年百强企业整体集中度已达到 70%以上。
(2)我国医疗服务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机构的经营。
2013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措并举发展健康服务业;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
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
2013 年 11 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2014 年 1 月,卫计委《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明确有限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题、营利性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通过制定实施卫生规划、切实将社会办医纳入规划范围、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加大发展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
2015 年 3 月 30 日,国家卫计委发布《2015-2020 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将公立医院的职能定位为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等诊疗作用以及教学培养作用,推动社会办医的基础医疗、高端医疗等建设,社会办医的床位量由 2013 年的每千人 0.52 张提升为 1.5 张,预计年复合增速为 16%,这一举措为民营医疗机构提供了极好的发展环境。同时,《规划纲要》还提出要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做好老年人慢病管理及康复管理,支持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发展社区养老,为涉及养老的民营医疗服务机构创造了发展空间。
十三、发行人竞争优势及行业地位
(一)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产销合一的盐业企业,全国产销合一具有优势的企业主要有发行人下属湖南盐业、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盐业总公司等企业。作为盐产品行业的龙头公司,在广东、广西、贵州也有部分省外市场,市场竞争实力强。
(二)竞争优势
1、渠道优势
公司作为湖南省内唯一的食盐、工业盐生产企业,凭借长期以来形成的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建立了覆盖全省的销售渠道,销售半径遍及全省并深入至省内各区、县乃至乡镇。公司大力推动渠道下沉,对渠道终端的掌控力不断增强,并开辟了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