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物业服务采购合同
编号: 110766511XX20220008
采购单位(甲方): 梧州市教育局
服务单位(乙方): 广西枭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甲方提供后勤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后勤管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二、后勤管理服务内容、地点∶
1.乙方可接收甲方现有的服务人员,也可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后勤管理服务人员,本协议涉及服务人员共计1人。
2.乙方派驻给甲方的服务人员,经甲、乙双方明确约定由乙方与后勤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3.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工作地点:梧州市教育局 。三、后勤管理服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后勤管理服务费用的构成∶
(1)服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甲方每月工资单为准(工资、加班费、补贴等)(标准不低于梧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兼职除外));
(2)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它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须按照当地实际缴费基数适时调整。
(3)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后勤管理费∶以甲、乙双方每月的实际结算明细为准(含税); 2.结算时间和方式∶
(1)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各项服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和服务人员工资表交与甲方核对;
(2)甲方应在每月月底最后一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后勤管理服务费用;
(3)乙方应在每月15日支付服务人员上月的工资。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后勤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必须开具正式服务费发票给甲方。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实际使用后勤管理服务人员时,必须明确告知其服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工资报酬等。
2.甲方应为后勤管理服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后勤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后勤管理服务费用。
4.甲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考核,甲方可对服务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如有违规的,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
6.甲方对服务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甲方因生产需要服务人员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发生加班的,甲方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服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乙方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遣返退回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退回乙方,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服务人员私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服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服务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7)款,甲方将服务人员退回给乙方的,应向乙方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退回本协议期间的乙方服务人员,如有,可按甲方违约处理。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乙方可接收甲方现有的服务人员,乙方在10天内办理完成服务人员的相关用工手
续。
2.甲方将实际产生的后勤管理服务相关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服务人员发
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服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乙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的事实告知服务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服务人员所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依据。
4.乙方全面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支付、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5.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服务人员档案。
6.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录用,体检和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7.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录用、退工、社会保险有关手续,处理劳务纠纷以及服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服务人员因在甲方工作期违反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服务工作的事宜。
8.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医疗期、死亡等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通报并配合乙方处理,乙方应按相关社会保险条例负责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如发生社会保障保险应支付的部分以外的其它费用的,则由甲方承担。
9.甲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服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乙方服务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乙方有权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甲方索赔。
10.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司法程序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甲方的确需要裁减用人或不能继续用人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甲方需裁减或不能用人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给服务人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乙方在办理后服务人员服务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甲方决定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
5.因甲方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提前30 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
6.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除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外(该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开支),还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签订地为梧州市长洲区。
八、其他事项∶
1.后勤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梧州市教育局经办人:
开户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xxxxxxxxxx00x统一社会代码:
乙方:广西枭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经办人:
开户银行:农行梧州灏景支行帐号:00000000000000000
电话:(0774)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0xxxxxx00x0x交易展示位
统一社会代码:91450400MA5KE9C60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