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110 學年度 學生工讀實務實習合約書(NO. ) 【範例】
立合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與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之規範,基於培訓科技專才,共同推展實習合作教學與實務訓練之互惠原則,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
一、實習合作職掌:
甲方(管理部門):依據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及有關勞動法令規定聘雇乙方學生,並負責工作分配、報到、訓練及協助輔導實習學生之生活言行。
乙方(研究發展處):承辦學生實習有關業務及聯繫,各系專業教師負責指導學生工讀實務實習。
二、合約期限:
1.實習期間自民國(下同)110 年 09 月 13 日至 111 年 09 月 8 日止,每日實習工作 小時。
2.每日工時、加班、休假及工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三、實習合作標的及交付項目:
工讀實務實習工作項目及名額如下所示:
1.工作項目安排依甲乙雙方共同訂定「學生工讀實務實習學習計畫」規劃,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
2.實習合作系別及學生人數如附件「工讀實務實習學生名冊」。四、實習地點及報到:
1.實習地點如附件「工讀實務實習學生名冊」。
2.乙方於實習前一個月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寄達甲方。
3.甲方於學生報到時,應立即給予職前安全衛生訓練,並派專人業師指導。五、實習薪資:
1.薪資以月薪計,每月給付新台幣 (下同) $ 元。
2.薪資以金融機構轉存方式直接發給乙方實習生。六、膳宿條件:
學生於實習期間所需膳宿條件,甲方應依其與乙方所簽訂之實習合約辦理,內容如下:
1. 住宿:(請勾選)
□免費提供住宿。 □提供住宿,收取每月/季 元。
□不提供住宿,自理。□不提供住宿,但提供住宿津貼補助 元。
2. 膳食:(請勾選)
□早□午□晚餐
□免費提供。□提供膳食,每餐收取 元。
□自理。 □不提供膳食,但提供膳食津貼補助每餐/月 元。七、輪班條件:(請勾選)
□無輪班
□有輪班並已告知實習學生,輪值時間為: 八、保險:
實習學生報到時,甲方應即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依法提撥勞工退休金,並按相
關法規規定負擔僱主負擔部分。九、實習學生輔導:
1.甲方實習單位應安排專業實務工作,訂定學習主題及教育訓練計畫,並指派專人指導,嚴格要求敬業精神與培訓專業實務技能,並適時灌輸「管理實務知識」。
2.甲方所安排之工作不得要求學生協助從事違法或不當行為。甲方如有違反,乙方得逕行終止本合約,乙方學生與甲方勞動關係亦告終止。
3.實習期間每位學生均由專業老師及實習單位主管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並於實習第一個月共同訂定「學生工讀實務實習學習計畫」作為學生實習工作學習之依據。
4.實習期間乙方每三個月定期安排輔導老師赴甲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工讀實務實習輔導、溝通、聯繫工作。xxxxx老師未定期訪視,請甲方單位主管協助告知乙方。
十、實習考核、轉介輔導及爭議協商:
1.實習期間共分為四階段:工讀實務實習(一)、工讀實務實習(二)、工讀實務實習
(三)、工讀實務實習(四),每階段為三個月。每階段需完成一份「工讀實務實習報
告」,印送xxxx老師、甲方實習單位主管各乙份,並作口頭報告,由老師、主管共同評核實習成績。經評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學分,合計學分數依各學院課程安排計 16 學分至
17 學分。
2.學生實習期間之考勤依甲方規定考核,每三個月須配合實習報告評核。
3.甲方認為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知會乙方研究發展處請輔導老師協助輔導,經xxxx未改善者,甲方得逕行依法終止勞動關係,由xx及輔導老師協助轉換至其他實習機構。如xxxx老師認為學生表現與甲方認知有差異或評估學生不適合繼續在甲方實習時,得與學生討論後,由各該學生逕行與甲方終止勞動關係。如乙方學生全部均與甲方終止勞動關係時,視同本合約書一併終止。
4.若學生與甲方產生爭議,乙方系科輔導老師應協助學生釐清爭議事實及原因,並依據實習合約及勞動相關法令與甲方協商並妥善處理。如乙方無法協調處理者,得由甲方與學生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5.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
6.甲方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或乙方認甲方工作環境有不適合學生之情形者,乙方及其學生有權逕行終止本合約及甲方與學生間之勞動關係。
十一、附則:
1.附件:「工讀實務實習學生名冊」。
2.本合約所有相關附件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具合約條款完全相同之效力,其他有關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3.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民法、勞動基準法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等相關法令,合約書未盡周詳之處,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
4.甲、乙雙方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合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十二、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公司印信
負責人印信
甲 方: 負責人: 地 址: 統一編號:
乙 方: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校 長:xxx
地 址: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 84 號統一編號:35701534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工讀實務實習學生名冊
編號 | 合作機構名稱 | 實習期間 | 110/9/13~111/9/8 | |||
合作機構基本資料 | ||||||
負責人 | 年營業額 | 統一編號 | ||||
員工人數 | 公司網址 | |||||
合約地址 | ||||||
合作機構簡介 | ||||||
合作機構服務內容 | ||||||
合作機構聯絡資訊 | ||||||
聯絡人 | 職稱 | |||||
聯絡電話 | ( ) 分機 | 電子郵件 |
工讀實務實習學生名冊 | |||||
合 作 系 別 | 學 生 姓 名 | 性 別 | 實 習 地 區 | 部 門 | 備 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