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资产转让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000000000000000
乙方(资产受让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00848
鉴于:
1、2012 年 11 月 7 日,甲乙双方就乙方受让甲方持有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矿业”)100%的股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以下简称“铜冠冶化分公司”)经营性资产事宜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
2、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2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庐江矿业、铜冠冶化分公司经营性资产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对《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资产转让具体价格进一步确认,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经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庐江矿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00,090.23 万元,铜冠冶化分公司经
营性资产评估价值为 139,227.95 万元,该等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
因此,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本次受让甲方持有庐江矿业 100%的股权、铜冠冶化分公司经营性资产的价格分别为 100,090.23 万元、
139,227.95 万元,受让总价为 239,318.18 万元。
二、除上述第一条对资产转让的具体价格进行确认外,《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相关部门审核或备案使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资产转让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资产受让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安徽省铜陵市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