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12328-1990); 2、《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12719-1991);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xxx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2 月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申报单位: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xxx
编制单位: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xx
总工程师:xxx xx负责人:xxx
编写人员:xxx、xx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信息表
矿山企业 | 企业名称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法人代表 | xx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
单位地址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 |||
矿山名称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 | |||
采矿许可证 | 新申请 持有√ 变更 | |||
以上情况请选择一种并打“√” | ||||
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 | 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x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
主要编制人员 | 姓名 | 职责 | 联系电话 | |
xxx | xx负责、主编 | |||
xxx | 主编、制图 | |||
审查申请 | 我单位已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保证方案中所引数据的真实性,同意按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对文本进行相应处理后进行公示,承诺按批准后的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请予以审查。 申请单位(矿山企业)盖章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目 录
前言 1
一、任务的由来 1
二、编制目的 1
三、编制依据 3
四、方案的适用年限 7
五、编制工作概况 7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12
一、矿山简介 12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16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18
四、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26
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 29
一、矿区自然地理 29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 30
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 38
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39
五、矿山及xx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 39
六、矿山及xx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 39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 41
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 41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43
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61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63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67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 67
二、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68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77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 77
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80
三、矿区土地复垦 82
四、含水层破坏修复 83
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 85
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86
七、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89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91
一、总体工作部署 91
二、阶段实施计划 91
三、近期年度工作安排 93
第七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95
一、经费估算依据 95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 96
三、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 107
四、 总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 113
第八章 保障措施和效益分析 115
一、组织保障 115
二、技术保障 117
三、资金保障 119
四、监管保障 123
五、效益分析 123
六、公众参与 125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134
一、结论 134
二、建议 136
附图:
图 号 | 图 名 | 比例尺 |
1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图 | 1:5000 |
2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 1:5000 |
3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预测 图 | 1:5000 |
4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区土地损毁预测图 | 1:5000 |
5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区土地复垦规划图 | 1:5000 |
6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部署图 | 1:5000 |
附表:
附表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附件
1、委托书
2、承诺书(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
3、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
4、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
5、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审查意见
6、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表(部分)
8、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野外调查卡片集
9、矿山现状照片集
前言
一、任务的由来
巴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统一规划要求,对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原库尔勒源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进行采矿权证变更,调整开采范围、开采规模和面积,为有效地对矿山环境进行保护与综合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矿产资源开采等生产建设项目因挖损、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国土资规 [2018]1 号)要求,矿山企业必须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和“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结合矿山生产工艺与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开展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为了确保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落到实处,受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本方案仅作为实施保护、监测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技术依据之一,不能替代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
二、编制目的
(一)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促进矿业健康有序发展。预防或减轻因矿产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不良影
响,达到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统一,坚持可持续发展。并按照
“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采取适当的复垦措施,尽量控制或减少对土地资源不必要的破坏,做到生产建设与土地复垦统一规划,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到生产建设中去,加强对土地的保护。本方案编制的主要目的:
1、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减少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矿山企业负担。
2、尽快实现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遏制、减少因矿产开采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矿山地质环境实施保护、监测和恢复治理提供技术依据。
3、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矿山开采造成的土地损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矿山开采实际情况,围绕矿山开采造成的土地损毁区域,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而使其恢复并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
4、为采矿权变更提供依据。
(二)任务
在充分收集、研究矿山地质环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综合调查,基本查明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和现状,查明主要的地质环境问题、矿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隐患,对矿山生产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制定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使因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程度降到最低,促进矿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实施保护、监测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提供技术依
据。查明矿山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损毁现状及分布、损毁土地类
别、数量、损毁时间、损毁程度;预测后续开采对土地的损毁,根据损毁现状和预测损毁情况综合制定土地复垦规划、统计复垦工程量并编制复垦预算,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预算等提供参考依据。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效益分析,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实施的保障措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图件。
三、编制依据
本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技术规定,同时参阅了相关的科研成果,主要依据有: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2004 年 8 月 28 日公布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9
号),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200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7、《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 592 号),2011 年 3 月 5 日公布并实施;
8、《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 号);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7 年 10 月 1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4 年 11 月 26 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正。
(二)规章及政策文件
1、《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4〕69 号),2004 年 3 月 25 日发布施行;
2、《小型露天采矿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9 号),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 号);
4、《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 89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 号);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2016 年 1
月 5 日国土资源部第 1 次部务会议修正);
6、《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6 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64 号);
8、《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2011 年 6 月 13 日;
9、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81 号);
10、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 号);
1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
(三)现行规程、规范
1、《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12328-1990);
2、《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12719-1991);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4、《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0133-1994);
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6);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00);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8、《地下水监测规范》(SL/T 183-2005);
9、《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10、《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20-2006);
11、《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
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
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
1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 号);
17、《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
18、《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
19、《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1044-2014);
20、《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TD/T 1049-2016);
2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2、《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
23、《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范》(DD2014-05)
24、《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
25、《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 32864 -2016);
2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27、《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 1120-2006;
2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
2011;
2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16 年 12 月。
30、《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4〕208 号)。
(四)相关基础技术类资料
1、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提交的《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提交的《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3、关于《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巴国土资储评[2018]174 号);
5、关于《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认定(巴国土资开审发[2018]36 号); 7、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签订的《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委托合同书。
8、采矿许可证(C6528002009127130048696);
9、矿方提供的矿山设计、建设和生产现状等资料。四、方案的适用年限
(一)生产服务年限
本矿山为延续矿山,根据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编制的《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方案》,该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 9 年 3 个月。
(二)方案的服务年限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9 年 3 个月,本着“边损毁、边复垦”的原则,确
定本项目的复垦工作在矿山开采完毕后 3 个月内完成;确定本方案的服
务年限为 9 年 6 个月,即从 2019 年 3 月-2028 年 9 月。
(三)方案的适用年限
由于矿山服务年限较长,考虑到矿山开采期间开发利用方案有可能进行调整,因此本方案每 5 年进行 1 次修订,本方案的适用年限为 5 年,
即 2019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五、编制工作概况
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接受本方案编制工作任务后,于 2019 年 1 月 3 日组织了由高级工程师 1 人,工程师 2 人,技术工 2 人组成的方案编制工作组,开展项目工作,完成的主要工作量见表 0-1。
(一)工作概况
方案编制是在进行大量的资料收集以及野外调研的基础上完成的,本方案的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收集资料集现场踏勘(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7 日)
(1)资料收集。广泛收集了评估区及xx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现状与权属、土壤和项目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野外调研。实地调查了评估区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地下水水位水质、地形地貌景观,土壤、水文、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土地利用情况、土地损毁情况等,并针对区域内裸地等主要地类进行土壤剖面挖 掘,实地拍摄影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并做文字记录。
(3)公众参与。采用座谈会、调查走访等方式,调查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国土、林业、水利、农业、环保等部门及相应的权益人,征求对土地复垦方向、复垦标准及复垦措施的意见。
表 0-1 主要工作量一览表
项目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收集资料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核 实报告(2018 年 9 月) | 份 | 1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方案(2018 年 11 月) | 份 | 1 | |
评审意见、备案证明等其它资料 | 份 | 3 | |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 | 地面调查面积 | km2 | 1.81831 |
调查线路 | km | 3.372 | |
水工环综合地质调查点 | 个 | 1 | |
地形地貌景观点 | 个 | 5 | |
现场拍照片/报告附照片 | 张 | 20/5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表 | 张 | 20/20 | |
主要成果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 份 | 份 | 1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 境问题现状图(1:5000) | 幅 | 1 |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区土地利 用现状图(1:5000) | 幅 | 1 |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 境问题预测图(1:5000) | 幅 | 1 |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区土地损 毁预测图(1:5000) | 幅 | 1 |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区土地复 垦规划图(1:5000) | 幅 | 1 | |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 境治理工程部署图(1:5000) | 幅 | 1 |
2、拟定初步方案(2019 年 1 月 8 日-1 月 14 日)
通过对收集资料的整理、现场地质环境调查,初步确定方案的服务年限,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土地损毁预测与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确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土地复垦标准及措施,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目标,确定主要治理工程措施,测算工程量,估算治理费用,初步确定土地复垦方案。
3、方案协调论证(2019 年 1 月 15 日-1 月 18 日)
对初步拟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广泛征询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愿,从组织、经济、技术、费用保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以及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
4、编制方案(2019 年 1 月 19 日-1 月 24 日)
根据方案协调论证结果,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标准、优化工程设计、估算工程量以及投资,细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排以及费用、技术和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编制详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报告图件编绘工作。
(二)工作质量评述
(1)收集资料
收集了已审批的《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区域地质图》、《地震烈度区划图》等,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
图》等,满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要求。
(2)野外工作
对调查区进行了踏勘、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土地资源调查。
踏勘:采用穿越法对矿区范围进行调查,查明评估区范围内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采用穿越法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对《储量核实报告》查明的矿床地质类型和工业类型、开采目标矿体的空间位置进行了核对;对矿区及xx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调查范围内的其他道路及相关建(构)筑物等与矿区的相关联系进行详细调查;根据收集的土地利用现状及总体规划资料,在现场进行核对,依据现状损毁土地范围及预测的拟损毁土地范围,划定复垦区范围。查明区内现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的以上野外工作取得的成果可靠,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要求。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公众参与调查
经过问卷调查,共调查公众 20 人,问卷调查者均为 18 岁以上的成年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 90%,干部占 10%,职工(工人)比例占 10%,农民比例占 80%,能够反映评价区内居民结构。
(4)资料整理
将收集的及野外调查工作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了整理,确定评估因素、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论,满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措
施。
以上资料整理的工作及评估方法正确,取得的成果可靠。
综述,本次工作收集资料充分;野外工作方法正确;工作精度满足
《方案》编制要求;《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客观、可信、满足委托要求。
方案中所用原始数据一部分来源于现场调查,一部分由矿山企业提供。引用数据来源于各种技术资料,引用资料均为评审通过的各类报 告。本方案义务人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保证本方案报审资料和编制资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等虚假内
容,本方案编制单位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保证本方案按照规定要求科学、客观、真实进行编制和报审。
本方案义务人xxx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和本方案编制单位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对本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一、矿山简介
(一)矿山交通位置
矿区位于库尔勒市东南 150°方向,直线距离约 9 千米处,距库尔勒市开发区仅 2 千米,隶属库尔勒市开发区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17'06",北纬:41°43'44"。矿区道路与开发区乐吾路直接相通,交通便利(见图 1-1)。
(二)矿山基本情况
图 1-1 交通位置图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为已开采多年老矿山,2011年 3 月巴州国土资源局向库尔勒源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库尔勒源胜工贸有限公司建筑用砂矿”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库尔勒源胜工贸有限公司建筑用砂矿;库尔勒市源胜建筑用砂矿多次进行了延续。
2017 年 12 月 18 日该采矿证变更为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
砂矿,采矿证号C6528002009127130048696(下称“原采矿权”),采矿权人为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3 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8748 平方千米;开采深度: 1082 米-1048 米标高;有效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8 日。
现状下,矿区内外分布有大小形状不规则的采坑 7 个,2009 年初至 2013 年 12 月,在矿区西北部形成 2 个采坑,编号为 1 号采坑(原一号老采坑)、3 号采坑(原二号老采坑), 平均开采深度约 2.5 米,开采标高 1069.7-1060.74 米;2014 年度矿山形成 2 个采坑,分别为 5 号采坑和
6 号采坑南部,开采深度 0.8-1.6 米,开采标高 1086.005-1070.170 米;
2015 年度矿山开采 4 号采坑,平均采深约 3 米,坑口平均高程 1059.50
米,坑底平均高程 1056.49 米;2016 年矿山沿 6 号采坑向西北方向开
采,平均开采深度 1.22 米,开采标高 1079.62-1077.04 米;2017 年在 3
号采坑的北部进行开采,形成 2 号采坑,平均开采深度约 3.0 米,开采
标高 1067.73-1062.11 米;2018 年在 6 号采坑的南部开采形成了 7 号采
坑,平均开采深度约 2.0 米,开采标高 1073.8—1069.1 米。各采坑开采情况如下:
1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西北部,形状呈不规则似哑铃状,长约 840
米,宽 50-410 米,总面积 14.97 万平方米,其中原采矿权开采境界内长
约 240 米,宽 27-170 米,面积 2.4 万平方米,平均采深约 3 米,动用资
源量 47.5 千立方米;新划定采矿权内面积 6.65 万平方米,平均采深约 3
米,动用资源量 129.7 千立方米;界外采坑面积 5.76 万平方米,平均采
深约 3 米,动用资源量 112.3 千立方米。
2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西部,1 号采坑南部,形状呈似椭圆形,长约
147 米,宽约 100 米,面积为 1.177 万平方米。开采标高 1062.11—
1067.73 米,采坑坑口平均标高 1066.59 米,采坑坑底平均标高为
1063.59 米,平均开采深度约 3.0 米,动用资源量 22.95 千立方米。
3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西部,2 号采坑南部,形状呈似椭圆状,长
330 米,宽 103-256 米,平均采深 2.5 米,面积约 5.68 万平方米,动用
资源量 92.2 千立方米。
4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西南部,为不规则长多边形采区,采区东西宽
约 28 米,南北长约 120 米,面积 3361 平方米,采区坑口平均高程
1059.50 米,坑底平均高程 1056.49 米,平均采深约 3 米,动用资源储量
6.6 千立方米。
5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东北部,新划定矿区的东南部,东西长 371
米,南北宽 350 米的不规则圆形,开采面积 75843 平方米,其中位于原
采矿权范围内 25445 平方米,界外 50398 平方米,平均开采深度 1.6
米,开采标高自 1086.005-1074.466 米,动用资源储量 78.9 千立方米,
其中位于原采矿权界内 26.5 千立方米,界外 52.4 千立方米。
6 号采坑位于高压线以东 56 米,原采矿权的东部,采坑总面积 73405
平方米,其中 2014 年开采形成东西长 202 米,南北宽 371 米的不规则半
椭圆形,开采面积 39821 平方米,平均开采深度 0.8 米,开采标高自
1077.701-1070.170 米,动用资源储量 20.7 千立方米。2016 年沿 2014
年采坑向西北方向开采,形成东西长 281 米,南北宽 143 米的不规则半
圆形。开采面积 33584 平方米,开采标高 1079.62-1077.04 米,采坑坑
口平均标高 1078.50 米,采坑坑底平均标高 1077.32 米,平均开采深度
1.22 米,动用资源储量 21.8 千立方米。
7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东南部,6 号采坑的南部,呈不规则长多边
形,东西宽约 100 米,南北长约 180 米,面积 16329 平方米,平均开采
深度约 2.0 米,开采标高 1073.8—1069.1 米,动用资源储量 21.2 千立方米。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下发的采矿证矿区由 4 个拐点圈定,矿权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 1-1。
表 1-1 采矿证范围拐点坐标
编号 | 西安 80 坐标系 | |
X | Y | |
J1 | 4622782.390 | 29440002.070 |
J2 | 4621769.100 | 29441096.170 |
J3 | 4621070.280 | 29440828.520 |
J4 | 4621928.670 | 29439997.270 |
2018 年 9 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该采矿权进行了重新划定,按最新规定核定了开采规模。新划定采矿权范围的东北边界有一定的变动,将原采矿权证内高压线压覆区、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8 年形成采区划出。调整后的采矿权范围见下表(表 1-2)。
表 1-2 拟变更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点号 | 西安 80 坐标(发证) | ||
X | Y | ||
A | 4622782.390 | 29440002.070 | |
B | 4621991.804 | 29442240.366 | |
C | 4621814.141 | 29441113.421 | |
D | 4622207.821 | 29439998.840 |
矿区面积:0.9672 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1112-1059 米标高;开采矿种:建筑用砂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规模:25 万立方米/年。
图 1-2 变更矿区范围叠合示意图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一)矿山资源储量
根据巴州国土资源局巴国土资储评[2018]174 号文,对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编制的《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评审通过矿区范围内资源量如下:
截止 2018 年 12 月 1 日,新划定采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333)+(122b)
可利用资源储量 1974.5 千立方米(矿石资源量 3037.7 千立方米)。其中:已动用(122b) 类可利用储量 396.2 千立方米(矿石量
609.6 千立方米)、采坑深部保有(333)类可利用资源量 72.0 千立方米
(矿石资源量 110.8 千立方米)、新增区域未动用保有(333)类可利用
资源量 1506.2 千立方米(矿石资源量 2317.3 千立方米)。
新划定采矿权范围共计保有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类可利用资源量 1578.3 千立方米(矿石资源量 2428.1 千立方米)。
(二)矿山服务年限、开采范围
根据《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建设规模为年产建筑用砂 25 万立方米,矿山服务年限 9
年 3 个月,开采深度 3 米,矿山矿石品种单一,产品方案为:2-40mm 建筑用砂、卵石。矿区面积 0.9672 平方千米,开采标高 1112-1059 米。
(三)矿山平面布局
矿山为延续变更矿山,采矿用地面积为 96.7195 公顷。矿山地面设施齐全,可满足今后矿山的开采需要,不再扩建。主要由采矿场、工业广场(加工场址)、矿部生活区、矿山道路组成。
1)规划采矿场
矿山开采破坏了开采境界内的地形、地貌。矿山闭坑后,在开采境界内形成一个地表长 2932 米,宽 550 米,最高开采标高 1112 米,最低开
采标高 1059 米,占地总面积 96.7195 公顷露天采矿场(见图 1-3,露天开采境界图)。
现状下,矿山存在 7 处露天采坑,采坑总面积 38.9773 公顷,其中新划定采矿权范围内有 1 号采坑南部、2 号采坑、3 号采坑北部和 5 号采坑北部 4 处,采坑面积 19.4766 公顷,且位于规划的采矿场范围内,需继
续开采;新划定采矿权范围外采坑面积 19.5007 公顷,不再开采,但矿山闭坑后需要进行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作。
2)工业广场(加工场址)
矿区设置工业广场 1 个,布置在矿区西北侧的 2、3 号老采坑之间,现状采坑中,占地面积约 2.9088 公顷;做选矿场地,用于成品料及废料临时堆放,输送及选矿加工设备等根据开采活动的推进按需要适当移
动。
3)矿部生活区
不需选址新建,沿用已建好的矿部生活区。位于矿区西南侧矿界外,矿部生活区已有办公室、宿舍、食堂、库房等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 700 平方米,占地面积约 6.2798 公顷。矿部生活区为临时性建筑,待矿区内砂石矿采完后拆除。
4)已建矿山道路
进矿公路由矿区西南面进入矿区,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已有矿山便道连接,满足矿山开拓运输需要,矿山道路宽 4 米,长约 1500 米,占地
面积约 0.6 公顷,道路为矿山三级道路,单车道,石料土路面。
图 1-3 露天开采境界图
(三)开采范围及对象
设计开采范围即为主管部门划定的采矿权范围,面积为 0.9672 平方千米;开采对象为划定采矿权范围内的建筑用砂、卵石矿体,开采标高为高程 1112~1059 米。开采范围与《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圈定的矿体一致。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铲车运输、前装机采矿。采坑深 3 米,边坡角小于 45°。
(四)采矿方法及生产工艺简介 1、开采方式
矿山开采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 2、采矿方法
采矿方法为装载机直接采装。
3、采矿工艺
开采时铲车位于开采工作面下部,以铲斗向前挖掘,铲车前进式采挖,至最终境界。
4、采场要素 采坑深度:3 米
工作面坡面角:小于 45°最高开采标高:+1112 米最低开采标高:+1059 米
最终境界:长 2932 米,宽 550 x 5、开拓运输方案
采用公路开拓、铲车直接运输。
(五)选矿工艺简介 1、选矿规模
矿山年开采原矿石量(松散)35 万立方米,年生产成品建筑砂石
(松散)22.75 万立方米,日筛分矿石量(松散)1296 立方米。 2、选矿工艺流程
矿山采用的选矿工艺流程:原矿仓→给料→滚筒筛分→分级输送→料堆→成品砂、石料,在振动筛上方设置“┷”形状喷水管对砂石料进行冲洗后,达到含泥量、泥块含量及松散堆积密度Ⅱ、Ⅲ类建筑用卵
(砾)石标准要求。 3、废料(尾矿)
矿石采出后经筛分生产粒径为 2~40 毫米的建筑用卵石,其余粒级成分均作废料处理,其中 40 毫米以上的卵石含量少,破碎加工不经济,直接回填采坑;2 毫米以下的颗粒泥质含量大,难以筛分水洗生产建筑用砂产品,用作复垦覆土回填平整采坑。
4、选矿产品
经震动筛筛分分级,以 2-5mm 、5-20 mm、20-40 mm 砂石料作为最终产品。
(六)防治水措施
矿区属大陆性干旱气候,区内降水量稀少;地处洪积扇前缘缓倾斜平地,地势东北高西南低,矿区地形排泄条件好,无地表水体通过。水源补给主要依靠大气降水。根据简易水文调查情况,资源量估算最低标高在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地表水和地下水对矿体开采影响较小,矿区的砂砾石层为强透水层,短时间内可自然疏干。雨季开采时在场内设置简易的排水沟、集水坑及抽水设备即可。矿区防治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⑴采场在开采过程中形成 3‰的反向坡度,利于雨水在采矿场的自然排泄。
⑵在采场内和运输道路两侧设置简易的排水沟、集水坑,将采场内积水及时排走,在雨季安排专人清理维护排水沟。
⑶在采场四周开采境界的上部设截水沟,将采场顶部积水引入矿区外部山沟自然排走。
⑷在工业场地周围设置简易的排水沟,及时将雨水排走,以防工业场地内积水,影响生产和工作。
(七)固体废弃物和废水排放 1、固体废弃物
(1)固体废弃物排放
矿区内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矿山废料及生活垃圾。
矿石采出后经筛分生产粒径为 2~40 毫米的建筑用卵石,其余粒级成分均作废料处理。
矿山生活垃圾主要为矿山人员丢弃的生活垃圾及小型取暖火炉排放的少量煤灰。
(2)废料排放量及处置方式
①废料排放及处置现状
根据《核实报告》,矿山累计动用(122b) 类可利用储量 780.9 千立方米(矿石量 1201.2 千立方米),其中原矿区范围内(122b) 类可利用储量 263.5 千立方米(矿石储量 405.2 千立方米),新划定采矿权
范围内可利用资源量 396.2 千立方米(矿石量 609.6 千立方米),越界
开采可利用资源量 121.2 千立方米(矿石量 186.4 千立方米),累计产
生废料 420.3 千立方米,回填于现状采坑中,面积 38.9773 公顷,回填
厚度一般 0—2.3 米,平均回填厚度约 1.08 米。采坑内废料尚有散乱堆放现象,呈半平整状态,采坑局部仍然存在大于 70°的高陡边坡,原复垦方案的落实情况不到位,未完全达到复垦目标(见照片 1-1、1-2)。
照片 1-1 现状采坑采坑废料回填现状 照片 1-2 现状采坑局部高陡边坡现状
②规划开采废料排放量及处置方式
续建矿山规划每年开采原矿石量 25 万立方米,资源可利用率 65%,即每年产生废料 8.75 万立方米,方案生产年限 9 年 3 个月内产生废料
80.5 万立方米。
处置方式:废料成分主要为泥土及砂、砾石,无有毒有害元素,与现状土地成分局部一致,且堆放于矿区采坑中,待矿山闭坑后用推土机推平回填露天采场。
(3)生活垃圾排放量及处置方式
①生活垃圾排放及处置现状
矿山满员 9 人,每月排放生活垃圾不足 1 立方米,集中统一临时堆放
于矿部生活区的一座 10 立方米的半封闭的垃圾池内,防止垃圾随风散
落,每月定期清理 1 次;矿山生活区已建防渗卫生厕所一座,每月 1 次定期清理污物,与生活垃圾一起拉运至库尔勒市建设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厂统一掩埋处理。
②规划矿区生活垃圾排放量及处置方式
排放量:续建矿山投产后,定员仍为 9 人,工作时间为 200 天/年,按平均每人每天排放生活垃圾(含少量煤灰)1.5 千克计算(生活垃圾按
0.5 吨/立方米计算),年排放量 5.40 立方米,矿山适用年限 9 年 3 个月月内共产生垃圾体积约 49.68 立方米。
处置方式:生活垃圾成分以厨余垃圾、塑料、纸类、玻璃、废弃电池为主,含有病原微生物、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矿部生活区现有 10 立方米半封闭垃圾池一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临时统一放置于垃圾
池内,防止垃圾随风散落,每月 1 次清理拉运至库尔勒市建设垃圾填埋
场统一掩埋处理。生活区修建防渗卫生厕所一座,清扫,月 1 次定期清理污物,拉运至库尔勒市建设垃圾填埋场统一掩埋处理。
2、废水
①矿山供水及废水处理现状
矿山生活用水由库尔勒市拉运,存储于矿部生活区一个 15 立方米的蓄水池内;生产用水主要从平原区农灌水渠拉运解决,矿山修建两座容
积为 100 立方米的水池,一座为清水池,一座为沉淀池,现状下选厂洗砂水由水泵从清水池抽水,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循环使用,循环利用率 75%,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主要是矿山生产人员日常生活排放的污水,来源于宿舍、食堂、浴室及厕所等,矿山定员 9 人,日排放量不足 0.5 立方米,集中排
放于生活区 20 立方米的专门防渗污水沉淀池内,自然沉淀、晾晒,每月定期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每次排放后清理池底污物,清运至垃圾池,与生活垃圾一起拉运至库尔勒市建设垃圾填埋场统一掩埋处理。
②规划矿区废水处理方式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最低开采标高为 1059 米,位于地下水位之上。露天采矿场内无涌水,无矿坑废水排放;选矿用水设备为震动筛,耗水量 10-20 立方米/时,洗砂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矿山闭坑后,将残留工业废水全部拉运至库尔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矿坑内排出的涌水主要为大气降水,无有毒有害物质,自然排出 后,自然蒸发,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采矿场和选矿场基本无工业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宿舍、食堂、浴室及厕所等,矿山投产后,定员为 9 人,工作时间为 200 天/年,按照平均每人用水 50 升/天,矿山每天生活用水量约 0.45 立方米,生活污水产生率 80%计算,每天产生污水量为 0.36 立方米,9 人年产生污水量为 72 立方米,矿山适用年限 9 年 3 个
月内共产生生活污水量约为 662.4 立方米。
处置措施: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有机污染物、有毒污染物(如合成洗涤剂)及生物污染物(如有害微生物)等,生活区设置有专门防渗污水沉淀池,将生活污水集中排放于沉淀池内,自然沉淀、晾晒,每月定期
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每次排放后清理池底污物,清运至垃圾池,与生活垃圾一起拉运至库尔勒市建设垃圾填埋场统一掩埋处理。
四、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一)矿山开采历史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为已开采多年老矿山,2011年 3 月巴州国土资源局向库尔勒源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库尔勒
源胜工贸有限公司建筑用砂矿”采矿许可证, 2017 年 12 月 18 日该采矿证变更为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2018 年 9 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该采矿权进行了重新划定,按最新规定核定了开采规模,新划定采矿权范围的东北边界有一定的变动,将原采矿权证内高压线压覆区、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8 年形成采区划出。
(二)矿山现状 1、矿山开采现状
目前,矿山正在办理延续变更手续,尚未继续开采。
现状下,矿区内外分布有大小形状不规则的采坑 7 个,2009 年初至 2013 年 12 月,在矿区西北部形成 2 个采坑,编号为 1 号采坑(原一号老采坑)、3 号采坑(原二号老采坑), 平均开采深度约 2.5 米,开采标高 1069.7-1060.74 米;2014 年度矿山形成 2 个采坑,分别为 5 号采坑和
6 号采坑南部,开采深度 0.8-1.6 米,开采标高 1086.005-1070.170 米;
2015 年度矿山开采 4 号采坑,平均采深约 3 米,坑口平均高程 1059.50
米,坑底平均高程 1056.49 米;2016 年矿山沿 6 号采坑向西北方向开
采,平均开采深度 1.22 米,开采标高 1079.62-1077.04 米;2017 年在 3
号采坑的北部进行开采,形成 2 号采坑,平均开采深度约 3.0 米,开采
标高 1067.73-1062.11 米;2018 年在 6 号采坑的南部开采形成了 7 号采
坑,平均开采深度约 2.0 米,开采标高 1073.8—1069.1 米。各采坑开采情况如下:
1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西北部,形状呈不规则似哑铃状,长约 840
米,宽 50-410 米,总面积 14.97 万平方米,其中原采矿权开采境界内长
约 240 米,宽 27-170 米,面积 2.4 万平方米,平均采深约 3 米,动用资
源量 47.5 千立方米;新划定采矿权内面积 6.65 万平方米,平均采深约 3
米,动用资源量 129.7 千立方米;界外采坑面积 5.76 万平方米,平均采
深约 3 米,动用资源量 112.3 千立方米。
2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西部,1 号采坑南部,形状呈似椭圆形,长约
147 米,宽约 100 米,面积为 1.177 万平方米。开采标高 1062.11—
1067.73 米,采坑坑口平均标高 1066.59 米,采坑坑底平均标高为
1063.59 米,平均开采深度约 3.0 米,动用资源量 22.95 千立方米。
3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西部,2 号采坑南部,形状呈似椭圆状,长
330 米,宽 103-256 米,平均采深 2.5 米,面积约 5.68 万平方米,动用
资源量 92.2 千立方米。
4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西南部,为不规则长多边形采区,采区东西宽
约 28 米,南北长约 120 米,面积 3361 平方米,采区坑口平均高程
1059.50 米,坑底平均高程 1056.49 米,平均采深约 3 米,动用资源储量
6.6 千立方米。
5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东北部,新划定矿区的东南部,东西长 371
米,南北宽 350 米的不规则圆形,开采面积 75843 平方米,其中位于原
采矿权范围内 25445 平方米,界外 50398 平方米,平均开采深度 1.6
米,开采标高自 1086.005-1074.466 米,动用资源储量 78.9 千立方米,
其中位于原采矿权界内 26.5 千立方米,界外 52.4 千立方米。
6 号采坑位于高压线以东 56 米,原采矿权的东部,采坑总面积 73405
平方米,其中 2014 年开采形成东西长 202 米,南北宽 371 米的不规则半
椭圆形,开采面积 39821 平方米,平均开采深度 0.8 米,开采标高自
1077.701-1070.170 米,动用资源储量 20.7 千立方米。2016 年沿 2014
年采坑向西北方向开采,形成东西长 281 米,南北宽 143 米的不规则半
圆形。开采面积 33584 平方米,开采标高 1079.62-1077.04 米,采坑坑
口平均标高 1078.50 米,采坑坑底平均标高 1077.32 米,平均开采深度
1.22 米,动用资源储量 21.8 千立方米。
7 号采坑位于原采矿权东南部,6 号采坑的南部,呈不规则长多边
形,东西宽约 100 米,南北长约 180 米,面积 16329 平方米,平均开采
深度约 2.0 米,开采标高 1073.8—1069.1 米,动用资源储量 21.2 千立方米。
作为开采多年的老矿山,地表已形成 7 个大小不一采坑,采坑总面积
38.9773 公顷,其中新划定矿区范围已形成采坑面积达 19.4766 公顷。采
坑深 1.6-3.0 米居多,个别采坑深度小于 1 米。矿山历年开采欠规范,现存采坑尚有大于 70°边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早年还存在越界开采现象。应对高边坡进行治理并在今后开采过程中杜绝越界开采事件发 生。
(三)相邻矿山分布与开采情况
据调查,在该矿山周围 3 千米范围内无其他矿山分布,不存在与本矿山开采相互影响的相邻矿山。
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
一、矿区自然地理
(一)气象
矿区为典型大陆性干旱气候,夏季炎热,干燥少雨多风,昼夜温差变化较大,年均降水量 57.4 毫米,年均蒸发量 2714.4 毫米,冬季寒冷,夏季酷暑,春秋两季气候温暖,气温 6~24℃,夏季平均气温 21.5~ 26.5℃,最高气温 43.1℃,冬季平均气温-1.7~7.5℃,冰冻期为每年的
11 月至来年 3 月,最大冻土深度为 1 米,最低气温-27℃,年均气温
11.7℃,降雪量较少,年均无霜期 231 天。风向常为西北风和西风,风力一般为 4~5 级,春季偶有沙尘暴。
(二)水文
据现场调查访问,矿区及xx无任何常年地表水体分布,仅有一些小的无水宽缓冲沟。
(三)地形地貌
矿区处于库xx塔格西部边缘与塔里木盆地衔接过渡地段,属山前冲洪积、残积戈壁滩地貌,地形较为平坦、坡度较小,总的地势是东北
高、西南低,矿区海拔高程为 1112~1059 米,为荒漠地貌景观。
矿山以往开采形成 7 处露天采坑,部分位于调整后的矿区范围外,露天采坑边坡坡度约 42-70°,与xx地形地貌不协调。
(四)植被
矿区范围内为第四系的洪冲积砂土、砂砾石层以及湖相沉积和风成堆积,植被不发育,周围无林地及耕地,具荒漠戈壁地貌景观。
(五)土壤
依据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矿区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开发利用规划及权属证明》,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确定矿区及其外围评估区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其他土地中裸地、土地利用规划类型为裸地、土地权属为国有。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
矿体赋存于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洪积层(Q3-4pl)中,矿层呈厚层状大面积分布,核实报告仅圈定了砂砾石矿层的一小部分。重新划定矿区范围是核销了南部原矿区范围近一半面积,在原范围基础上向其东北部进行了扩展。所圈定的矿体平面形态呈不规则的四边形,长约 2932 米,
宽约 551 米,总面积 0.9672 平方千米。
(一)地层岩性
洪积层(Q3-4pl)地表出露标高 1112-1062 米。根据资料收集和本次采 坑、冲沟调查,砂砾石矿体呈近水平产出, 厚度一般不小于 3 米,多在 1.6-3.0 米,个别采坑深度小于 1 米,矿层厚度有一定变化。洪积物主要由砾石、其次中-粗砂、粉砂、极少量粘土组成,粒径 0.1—62mm,呈松散状,无层理,大小混杂。砾石磨圆度较差-中等,大多呈浑圆状、扁平状、部分呈次棱角状,棱角状较少(见图 2-1)。
(二)矿区构造
矿区地层呈近水平状产出,新构造运动痕迹不明显。
(三)岩浆岩
矿区内未见有岩浆岩出露。
(四)构造复杂程度评价
本区大地构造位置处于矿区大地构造位置属塔里木板块北缘活动带库xx塔格早古生代前陆盆地西段,南接塔里木地块,区内也没发现较大的区域性断裂,矿区地层呈近水平状产出,新构造运动痕迹不明显,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活动性断裂活动记载。
1、新构造运动与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2015号)、《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矿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20g(见表 2-1),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值Ⅷ度,对应的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 0.40/S(图 2-2,2-3)。
地壳稳定性是地壳现代活动程度的综合反映,是由地球内力和外力作用共同决定的,它和地质灾害的发生密切相关。根据地壳结构、新生代地壳形变、现代构造应力场、地震震级、地震基本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指标,进行地壳稳定性划分(表 2-2),评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20g,抗震设防烈度值为Ⅱ度,矿区属区域地壳次不稳定区(Ⅲ),工程建设条件为中等适宜,须加强抗震和工程措施。
图 2-1 实测地质剖面图
表 2-1 Ⅱ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与地震烈度对照表
Ⅱ类场地地震 动峰值加速 度 | 0.04≤α xxx Ⅱ<0.09 | 0.09≤α xxx Ⅱ<0.19 | 0.19≤α xxx Ⅱ<0.38 | 0.38≤α xxx Ⅱ<0.75 | α maxⅡ≥ 0.75 |
地震烈度 | Ⅵ | Ⅶ | Ⅷ | Ⅸ | Ⅹ |
表 2-2 区域地壳稳定性分区和判别指标一览表
稳定性 | 地壳结构 | 新生代地壳 变形火山、地热 | 迭加断裂角 α | 布格异常梯度 Bs (105Ms·km 2) | 最大震级 | 基本烈度 | 地震动峰值加 速度 | 工程建设条件 |
稳定区 Ⅰ | 块状结 构,缺乏深大断裂或仅有基底断裂,地壳完整 性好 | 缺乏第四系断裂,大面积上升,第四纪地壳沉降速率< 0.1 毫米/年,缺乏第四纪火 山。 | 0- 10° 70- 90° | 比较均匀变化,缺乏梯度带 | M< 5.5 | ≤6° | ≤ 0.05 | 良好 |
基本稳定区 Ⅱ | 镶嵌结 构,深断裂连续分布,间距大,地壳较完整 | 存在第四纪断裂长度不大,第四纪地壳沉降速率 0.1- 0.4 毫米/年,缺乏第四纪火 山。 | 11- 24° 51- 70° | 地段性异常梯度带 Bs=0.5-2.0 | 5.5 ≤M ≤ 6.0 | 7° | 0.10- 0.15 | 适宜但需抗震设计 |
次不稳定区 Ⅲ | 块状结 构,深断裂成带出现,长度以大于百公里,地块呈条 形、菱形地壳破碎 | 发育晚更新世和全新世以来活动断裂,延伸长度大于百公里,存在近代活动断引起的米>6 级地震,第四纪地壳沉降速率大于 0.4 毫米/年,存在第四纪火山,温泉 带。 | 25- 50° | 区域性异常梯带 Bs=2.0- 3.0 | 6.0 ≤M ≤ 7.0 | 8-9° | 0.20- 0.40 | 中等适 宜,须加强抗震和工程 措施 |
不稳定区 Ⅳ | 区域性异常梯度带 Bs> 3.0 | M≥ 7.25 | ≥ 10° | ≥ 0.40 | 不适宜 |
资料来源:取自《区域地壳稳定性研究理论与方法》(地质出版社,1987)
矿区
图 2-2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
矿区
图 2-3 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
2、构造复杂程度评价
矿区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洪积层(Q3-4pl),近于水平层状,层理倾角<3°。未见有褶皱、断层分布,矿区内未发现侵入岩和喷出 岩。
综上所述,矿区地质构造简单。
(五)水文地质条件 1、区域水文地质概况
区域上位于天山山脉中段,塔里木板块北缘活动带库xx塔格早古生代前陆盆地西段,属山前冲洪积平原地貌,地形较平缓。区域地下水属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埋深 10~15 米,径流通畅,大气降水和山区冰雪融水为主要补给来源,补给条件差。区域内总体地形东北高、西南低,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不形成汇水区域,且矿区含水层富水性弱,大气降水可直接排出。
2、矿区水文地质
1)地下水类型
矿区及xx属冲洪积平原地貌,根据含水层岩性特征,矿区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洪积层松散岩类孔隙水、潜水。
2)含水层特征及富水性
含水层岩性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洪积松散砂砾石层,为透水层,富水性弱,矿层不含水。
3)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矿区年均大气降水较少,蒸发较大,无地表水体,矿区地下水则水位埋藏较深,主要接受大气降水与低山区间歇性洪水入渗补给,一般降水对地下水补给意义不大;排泄方式以侧向潜流为主,对矿体开采几乎没有影响。
综上所述,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类型为简单。
(四)工程地质
根据工程岩体结构控制工程岩体稳定性的观点,矿区内的岩土体工程地质岩组为第四系松散堆积层软弱岩组。主要岩性为砾、砂、粉砂,结构松散,厚度大于 10 米。多呈硬塑状态,对矿床开采影响较大。粒间仅有微小的联结力,孔隙度较大,具有透水性强、压缩性高、抗剪强度低等特性,稳定性一般。
据矿区地貌形态,采场基本上沿地形斜坡开采,采场形成向下凹陷,在北东部最大深度约 3 米的露天采坑。
采场矿层结构所决定的边坡类型为松散岩类边坡,边坡由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洪积物(Q 3-4pl)构成。
受开采地段地形地貌条件控制,采场西南面为采场的出口,基本不形成边坡,在采场北东面与南东、北西面可形成 0-3 米的缓坡,缓坡工程地质特征:边坡类型为松散软弱岩类砂质层边坡。
影响边坡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和边坡可能出现的破坏形式有砂质层密实度、大气降水对坡面的冲刷,是影响边坡稳定的主要不利因素,边坡一般会诱发小型垮塌,主要受坡面坡度的控制。边坡稳定性判断为不稳定型边坡。
通过上述边坡稳定性分析,露天采场的预计的 45°边坡角与砂体的安息角相当,是与开采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相适宜的。因边坡高度不超过 3 米,边坡垮塌对安全生产具较小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该砂矿为露天矿,是洪积形成的松散堆积体,矿体完整、稳定,目前开采场利用挖掘机、推土机直接露采,个别处边坡角在 75-80°,存在安全隐患,应该改进。开采深度内均为矿石,无需剥离。
综上,根据《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矿区内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地貌较简单,地质及构造较简单,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开采后工程地质条件基本未发生变化。
(五)矿体地质特征
矿床产于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洪积层(Q3-4pl)中,洪积物即矿 体,为主要开采对象,主要由砾石、其次中-粗砂、粉砂、极少量粘土
组成,呈松散状,易於筛分。砾石成分比较复杂,主要有各类中酸性岩浆岩、砂岩、硅质岩及少量片麻岩类、脉xx等。砾石分选性差,磨园度较差-中等,大多呈浑圆状、扁平状、部分呈次棱角状,棱角状极
少。矿石中砾石、砂含量在 65%左右。砂以中粗粒砂为主,细、粉砂较少,主要由xx、长石及少量岩屑组成。含量在 25%左右。
建筑工业用砂石料一般指直径小于 40mm 的砂石和砾石。本矿床依据市场需求确定 2-5mm、5~20mm、20~40mm 为建筑用砾石。矿石中砾径大于 40mm 的砾石作为废渣石处理。根据原普查报告资料及本次调查矿山实际开采测定数据,确定矿区范围内 2-5mm 和 5~20mm 建筑用砂分别占 10%和 25%,20~40mm 砾径的占到约 30%。由此确定矿区内资源可利用率为 65%。
矿石的自然类型为洪积型。矿石的工业类型为建筑用砂石矿。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
库尔勒市地处新疆腹心地带,是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州府,南北疆交通枢纽,基本形成了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航空、管道运输并举的现代化立体交通运输网络,是南北疆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也是该地区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常住人口为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回族为主,经济以农牧业、工矿业及石油开采为主,是中国经济百强县市之一。
矿区已布有电网,生产及生活物资由库尔勒市提供。矿山生活用水由库尔勒市拉运,存储于矿部生活区一个 15 立方米的蓄水池内;生产
用水主要从平原区农灌水渠拉运解决,矿山修建两座容积为 100 立方米的水池,一座为清水池,一座为沉淀池,选厂洗砂水循环使用,循环利用率 75%,可以满足生产需要。
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依据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矿区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开发利用规划及权属证明》,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 2007),确定矿区及其外围评估区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其他土地中裸地、土地利用规划类型为裸地(见表 2-3、附图 2)。
表 2-3 土地利用现状表
序 号 | 范围 | 地类 | 面积(hm2) | 占比(%) |
1 | 评估区 | 127-裸地 | 181.8310 | 100 |
2 | 划定矿区 | 127-裸地 | 96.72 | 53.19 |
(二)土地权属状况
依据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该矿《矿区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开发利用规划及权属证明》,矿区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土地无权属争议。
五、矿山及xx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
矿山及xx可能对地质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有采矿,据调查,该矿山周围 1 千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矿山分布,不存在与本矿山开采相互影响的相邻矿山。矿区内没有国家各类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区、旅游风景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
六、矿山及xx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
参照库尔勒市xx类似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功后的案例,其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主要为:采矿过程中对开采台阶坡面的修整、监测,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露天采坑及xx进行网围栏圈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及矿山道路的清理整平。通过以上工程措施,对矿区内地质灾害的发展进行了有效遏制,通过监测措施,对灾害的发生进行了有效的预防。同时展开水体土体监测工程,有效控制采矿工程对水土环境的污染情 况,从各个方面对矿山环境进行有效保护;矿山闭坑后,拆除地表矿建设施,拆除的废弃物回填露天采矿场,对露天采矿场进行削坡处理,消除地质灾害;并对场地进行平整,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基本恢复了原有地形地貌景观及原有土地类型,促进了采矿工程良性发展,提高工程经济、环境等各项效益,治理效果明显。
根据矿区自然条件和土地类型,矿区复垦区的复垦方向为裸地。参照类似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的成功经验,矿山土地复垦工程主要为:对露天采坑高陡边坡削坡,防止露天边坡崩落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废料回填采坑底部,并对其进行平整,与xx地形地貌相协 调;拆除工业广场、矿部生活区等地表矿建设施,拆除的废弃物回填露天采矿场,并平整场地,基本恢复原有地形地貌景观及原有土地类型。通过以上复垦措施,能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环境,矿区被破坏和压占的土地资源也能得到治理、恢复,地貌景观得以改善,能有效的控制矿业活动引发的水土流失,彻底改变矿区脏、乱、差的现状,不仅可以改善该区的生态环境,也可以改善矿区xx的环境质量,使整个矿山成为绿色生态矿山。该方案的落地实施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保护了矿区土地资源,有利于当地矿业经济及生态环境和谐、持续发展。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
(一)资料收集与分析
收集的主要资料有: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提交的《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乌鲁木齐xx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提交的《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关于《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巴国土资储评[2018]174 号);关于《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巴国土资开审发 [2018]36 号);矿方提供的矿山建设和生产现状等资料;项目区地形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同时收集矿区内现状开挖条件、区域气象及地震等资料,作为报告编写的辅助材料,通过综合分析、研究已有资料,完成了该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野外调查
为了全面了解项目区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情况,本项目分为地质灾害现状调查、水土影响调查、损毁土地调查、植被土壤调查等方面
(见表 3-1、照片 3-1~3-4)。
1、地质灾害调查包括查明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并对矿区范围内及xx对当地土地资源,地貌景观的影响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 查。
2、水土影响调查通过收集地质部门以往进行地质勘探工作时含水层资料,调查了矿区及其xx地下水出露情况,以评价露天开采对水土环境影响。
3、损毁土地调查,利用矿山开采总工程平面布置图,土地利用现状
图以及矿区遥感影像图,通过现场调查,对露天采坑、工业场地、矿山
道路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土地的损毁范围、损毁程度、损毁时间进行调查并确定xx地类。确保复垦工程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复垦方向是否符合当地政策要求。
4、植被土壤调查,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矿区范围内各地类组成,对不同地类的植被土壤进行调查,为复垦质量标准的确定提供依 据。
表 3-1 完成主要工作量
项 目 | 单 位 | 工 作 量 |
调查面积 | km2 | 1.81831 |
评估面积 | km2 | 1.81831 |
调查线路 | m | 3372.26 |
调查点 | 个 | 5 |
植被调查 | 处 | 1 |
照片 | 张 | 5 |
照片 3-1 露天采场 照片 3-2 工业广场
照片 3-3 土地现状 照片 3-4 矿部生活区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一)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 1、评估范围
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划定的矿区范围、现状及今后工程建设、采矿活动及其影响区范围,综合确定评估区范围。
露天采矿场、工业广场和矿山运输道路位于矿区之内,办公生活区位于矿区外部。
现状下,矿山存在 7 处露天采坑,采坑总面积 38.9773 公顷,部分
采坑位于矿区范围外。其中:新划定采矿权范围内有 1 号采坑南部、2
号采坑、3 号采坑北部和 5 号采坑北部 4 处,采坑面积 19.4766 公顷,位于规划的采矿场范围内,需继续开采;新划定采矿权范围外采坑面积 19.5007 公顷。
矿区属冲洪积平原地貌,地势平坦开阔,地形坡度小,沟谷不发育。现状条件下不存在威胁采矿安全的地质灾害。
矿山开采期间,由于开采深度较小,矿山露天采矿活动不易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对含水层破坏小,对土地资源和地形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影响范围为矿山布局范围。
依据以上分析条件,结合本次实地调查,综合确定评估范围。评估区以新划定采矿权范围为基础,包括原采矿区采坑及矿部生活区范围,总面积 1.81831 平方千米,评估区范围拐点坐标详见表 3‒1、图 3-1。
表 3‒1 评估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 直角坐标(西安 80) | |
X | Y | |
P1 | 4622989.89 | 29439995.39 |
P2 | 4621985.21 | 29442293.11 |
P3 | 4621804.14 | 29441207.27 |
P4 | 4621209.40 | 29440743.88 |
P5 | 4621296.80 | 29440607.61 |
P6 | 4621628.02 | 29440652.60 |
P7 | 4621892.08 | 29440804.72 |
P8 | 4622041.33 | 29440385.67 |
P9 | 4621210.59 | 29440167.53 |
P10 | 4621214.00 | 29439860.37 |
2、评估级别
图 3-1 评估区范围示意图
根据评估区重要程度、矿山建设规模与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评估级别确定为三级。主要依据如下:
(1)评估区重要程度
矿山劳动定员 15 人,集中居住在矿部生活区;区内交通以简易道路为主,无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及中型以上水利水电设施;矿山影响范围内无各级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点)、重要或较重要水源地;矿山占用土地类型为其他土地中裸地。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中,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表
(见下表 3‒2),确定本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一般区。
(2)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评估区总体属冲洪积平原地貌,类型单一,地形较平缓,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为小于 3°,相对高差较小,矿区自地形地貌复杂条件简单;矿山采矿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无汇水面积,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不密切,采场内无涌水,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采场土质边坡较完整,边坡较稳定,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矿区地质构造简单,断裂构造较不发育,对采场充水影响较轻,矿区地质构造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少,危害小。
表 3‒2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表
重要区 | 较重要区 | 一般区 |
1.分布有 500 人以上的居民 集中居住区; | 1.分布有 200~500 人的 居民集中居住区; | 1.居民居住分散,居民集 中居住区人口在 200 人以下; |
2.分布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中型以上水利、电力 工程或其他重要建筑设施; | 2.分布有二级公路、小型水利、电力工程或其他较重要 建筑设施; | 2.无重要交通要道或建筑设施; |
3.矿区紧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含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 等)或重要旅游景区(点); | 3.紧邻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或重要旅游景区(点); | 3.远离各级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点); |
4.有重要水源地; | 4.有较重要水源地; | 4.无较重要水源地; |
5. 破坏耕地、园地,面积大 于 10hm2; | 5.破坏其他林地、草地, 面积 5 hm2~10hm2; | 5.破坏其它类型土地,面积 小于 5hm2; |
注: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采取按上一级别优先的原则确定,只要有一条符合者即为该级别。 |
据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见下表 3‒3),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
(3)矿山生产建设规模
本矿山为建筑用砂矿,根据《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 号)中附件“矿山(建筑用砂、砖瓦粘土)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见下表 3‒4),确定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生产规模为 25
万立方米/年,根据表 3-4 确定,该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属中型。
(4)评估级别
综上所述,评估区重要程度为一般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属中型,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中“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表”(见下表 3‒5),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等级为三级。
(5)评估内容 1 )现状评估
在充分收集矿山相关资料及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和水土污染的破坏情况进行了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依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表 3-6)确定。
表 3‒3 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复 杂 | 中 等 | 简 单 |
采矿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下,采场汇水面积大,采场进水边界条件复杂,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密切,地下水补给、径流条件好,采场正常涌水量大于 10000 立方米/d,采矿活动和疏干排水容易导致区域主要含水层破 坏; | 采矿矿层(体)局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采场汇水面积较 大,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较密切,采场正常涌水量 3000~10000 立方米/d,采矿活动和疏干排水比较容易导致矿区周围主要含水层影响或破坏; | 采矿矿层(体)局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上,采场汇水面积小,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不密切,采场正常涌水量小于 3000 立方米/d,采矿和疏干排水不易导致矿区周围主要含水层的影响或 破坏; |
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破碎结 构、散体结构为主,软弱结构面、不良地质层发育,存在饱水软弱岩层或松散软弱岩层,含水砂层多,分布广,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厚度大于 10 米,稳固性差,采场岩石边坡风化破碎或土层松软,边坡外倾软弱结构面或危岩发育,易导致边坡失稳; | 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薄到厚层状结构为主,软弱结构面、不良地质层发育中等,存在饱水软弱岩层和含水砂层,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厚度 5~10 米,稳固性较差,采场岩石边坡风化较破碎,边坡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或危岩,局部可能产生边坡失稳; | 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巨厚层状‒块状整体结构为主,软弱结构面、不良工程地质层不发育,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厚度小于 5 米,稳固性较好,采场岩石边坡岩石较完整到完整,土层 薄,边坡基本不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或危岩,边坡较稳 定; |
地质构造复杂。矿层围岩岩层产状变化大,断裂构造发育或有活动断裂,导水裂隙切割矿层(体)围岩、覆岩和主要含水层(带)或沟通地表水体,导水性强,对采场 充水影响大; | 地质构造较复杂。矿层围岩岩层产状变化较大,断裂构造较发育,切割矿层(体)围岩、覆岩和主要含水层(带),导水性差,对采场充水影响较大; | 地质构造较简单。矿层围岩岩层产状变化小,断裂构造较不发育,断裂未切割矿层(体)围岩、覆岩,对采场充水影响较轻; |
现状条件下原生地质灾害发育,或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 多,危害大; | 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较多,危害较大; | 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少,危 害小; |
采场面积及采坑深度大,边坡不稳定,易产生地质灾害; | 采场面积及采坑深度较大,边坡较不稳定,较易产生地质灾 害; | 采场面积及采坑深度 小,边坡较稳定,不易产生 地质灾害; |
地貌单元类型多,微地貌形态复杂,地形起伏变化大,不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大于 35°,相对高差大,高坡方向岩层倾向与采坑斜坡多为同向; | 地貌单元类型较多,微地貌形态较复杂,地形起伏变化中 等,自然排水条件一般,地形坡度一般为 20°~35°,相对高差较大,高坡方向岩层倾向与采坑 斜坡多为斜交; | 地貌单元类型单一,微地貌形态简单,地形较平 缓,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小于 20°,相对高差较小,高坡方向岩层倾向 与采坑斜坡多为反向坡; |
注:采取就上原则,只要有一条满足某一级别,应定为该级别。 |
表 3‒4 矿山(建筑用砂、砖瓦粘土)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
矿种类别 | 计量单位 | 年生产量 | 备注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建筑用砖瓦粘土 | 万立方米 | ≥30 | 30~6 | <6 | 矿石 |
表 3‒5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表
评估区重要程度 |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 |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 ||
复杂 | 中等 | 简单 | ||
重要区 | 大型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中型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
小型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
较重要区 | 大型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中型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
小型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一般区 | 大型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中型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小型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本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内容包括:
①评估区地质灾害现状;
②评估区含水层破坏情况;
③评估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情况;
④评估区水土环境污染情况。 2 )预测评估
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矿山类型和矿山确定的开采范围、深 度、规模和废石的处置方式等,结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预测矿业活动可能产生、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内容包括:
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②矿业活动导致地下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预测评估;
③矿业活动导致地形地貌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程度预测评估和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或破坏的类型、规模和程度预测评估;
④矿区水土环境污染预测评估。
(二)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1、矿山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已有资料,采用地质历史分析法、工程地质类比法和计算法等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按灾害种类分别进行评估。先进行稳定性评价,再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中对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划分,结合实际调查的地质灾害灾情与威胁对象、财产损失,对其危险程度进行分级评价,最后根据按大、中等、小三级对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
(1)崩塌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矿区处于山前冲洪积平原区,地形起伏不大,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程为 1112-1062 米,坡度约为 1-3°,评估区土体表层整体完整性好,坡面较平整,不连续结构面少,节理、裂隙不发育。评估区内现状无崩塌发生,现状评估崩塌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表 3‒6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
影响程度 分级 | 地质灾害 | 含水层 | 地形地貌景观 | 土地资源 |
严 重 | 地质灾害规模大、发生的可能性大。影响到的城市、乡镇、重要行政 村、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程设施及各类保护区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500 万元, 受威胁人数大于 100 人。 | 矿床充水导致主要含水层结构破坏,产生导水通道。矿井 (采场)正常涌水量大于 10000立方米/d。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矿区及周围主要含水层 (带)水位大幅下降,或呈疏干状态,地表水体漏失严重。不同含水层(组)串通、导致水质恶化。影响集中水源地供水,矿区 及周围生产、生活供水困难。 | 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 大。对各类自然保护 区、人文景观、风景旅游区、城市周围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 | 占用破坏基本农田。占用破坏耕地面积>2 hm。占用破坏其他林地或草地面积>4 hm。占用破坏荒地或未开发利用土地>20 hm。 |
较严重 | 地质灾害规模中等、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影响到村庄、居民聚居地、一般交通线和较重要工程设施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500 万 元,受威胁人数 10~100 人。 | 矿井(采场)正常涌水量 3000~10000 立方米/d。矿区及周围主要含水层(带)水位下降幅度较大,地下水呈半疏干状 态。矿区及周围地表水体漏失较严重。影响矿区及周围部分生 产、生活供水。 | 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大。对各类自然保护 区、人文景观、风景旅游区、城市周围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 严重。 | 占用破坏耕地面积≤2 hm。占用破坏其他林地或草地面积 2‒4 hm。占用破坏荒地或未开发利用土地 10‒20 hm。 |
较 轻 | 地质灾害规模小、发生的可能性小。影响到分散性居民区、一般性小规模建筑及设施。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受威胁人数小 于 10 人。 | 矿井(采场)正常涌水量小于 3000 立方米/d,矿区及周围主要含水层(带)水位下降幅度小。矿区及周围地表水体未漏 失。未影响矿区及周围生产、生活供水。 | 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 小。对各类自然保护 区、人文景观、风景旅游区、城市周围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 轻。 | 占用破坏其他林地或草地≤ 2 hm。占用破坏荒地或未开发利用土地面积≤ 10hm。 |
注:若综合评估,分级确定采取上一级别优先的原则,只要有一项要素符合某一级别,应定为该级别。 |
现状下,矿山存在 7 处露天采坑,部分采坑位于矿区范围外,部分
位于矿区范围内。露天采坑边坡高度 1.6-3.0 米居多,边坡坡度一般 42-45°,由于矿山历年开采欠规范,现存采坑边坡局部坡度较陡(大于 70°),现状下虽未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处于相对较稳定状态,危害程度较小,危险性较小,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应对高边坡进行治理。
矿山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整体位于地形平坦处,地形坡度 1‒ 3°,建筑物以砖混结构为主,在施工过程中仅局部地段需整平场地,无大的挖方、填方及切坡工程,没有形成高的人工边坡,也没有改变现有斜坡的形态和稳定状态;矿山运输道路依地形修建,均位于平坦地 带,不存在切坡工程,现状条件下,上述区域崩塌地质灾害不发育。
(2)滑坡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评估区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评估区内土体结构完整,完整性好,无软弱夹层,不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现状下,矿山存在 7 处露天采坑,部分采坑位于矿区范围外,部分
位于矿区范围内。露天采坑边坡高度 1.6-3.0 米居多,边坡坡度一般 42-45°,由于矿山历年开采欠规范,现存采坑局部边坡坡度较陡(大于 70°),现状下虽未发生滑坡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较小,危险性较小,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应对高边坡进行治理。
已建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等整体位于地形平坦处,地形坡度 1‒ 3°,建筑物以砖混结构为主,在施工过程中仅局部地段需整平场地,无大的挖方、填方及切坡工程,没有形成高陡的人工边坡,也没有改变斜坡的形态和稳定状态,矿山运输道路依地形修建,均位于平坦地带,不存在切坡,没有形成高陡的人工边坡,现状条件下,上述区域滑坡地质灾害不发育。
(3)泥石流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评估区属山前冲洪积平原地貌,地形平坦,沟谷不发育,且该区气候干燥、降水量稀少,松散物源少,发生泥石流的地质条件不充分,在外业调查中也未见泥石流痕迹,现状泥石流灾害不发育。现状评估泥石流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4)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矿山没有进行地下开采工作,不会形成地下采空区,且评估区内地下水含水层富水性弱,没有破坏含水层结构和改变地下水流量,发生地下岩溶的水力条件不充分。现状评估地面塌陷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5)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评估区内为含水层富水性弱,不存在地下水开采活动。矿区内也无石油、天然气矿藏,不存在抽取石油、天然气的活动。发生地面沉降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不充分,现状评估地面沉降灾害的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6)地裂缝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评估区内地质构造简单,无断裂构造,发生地裂缝灾害的条件不充分。现状评估地裂缝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综上所述,据表 3‒6,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3、矿山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1)崩塌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不发育,矿山今后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铲车运输、前装机采矿,采矿工艺简单。
矿山闭坑后,在开采境界内形成一个长约 2932 米,宽约 550 米的露
天采坑,采场底部标高 1059 米。在今后的开采活动中,采矿沿地形坡度平缓推进,采矿坡面角控制在 45°内,开采深度 3 米。矿山在开采过程中,随着矿体的被采掘,边坡在受采矿活动以及自然因素的影响下,其结构完整性和稳定性将进一步降低,有可能在采坑边缘引发局部崩 塌,但其规模性较小,预计危害人数小于 10 人,危害财产小于 100 万元,预测评估崩塌灾害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危害程度小。
评估区内其它区域,现状评估无崩塌发生,今后采矿活动基本不改变现状条件,不易引发崩塌灾害,预测评估崩塌灾害危险性小,危害程度“较轻”。
(2)滑坡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矿山闭坑后,在开采境界内形成一个长约 2932 米,宽约 550 米的露天采坑,采坑坡面角控制在 45°内,开采深度 3 米,局部不稳定区域存在小型滑坡隐患,但其规模性较小,预计危害人数小于 10 人,危害财
产小于 100 万元,预测评估滑坡灾害危险性小,危害程度小。
办公生活区、工业广场等均位于地形平坦处,地形坡度 1‒3°,建筑物以砖混结构为主,在施工过程中仅局部地段需整平场地,无大的挖方、填方及切坡工程,不会形成高陡的人工边坡,也不易改变现有斜坡的形态和稳定状态,预测评估以上矿建设施区域不易引发滑坡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矿山运输道路依地形修建,均位于平坦地带,不存在切坡,不会形成高陡的人工边坡,也不易改变现有斜坡的形态和稳定状态,预测评估矿山道路不易引发滑坡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3)泥石流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矿区位于山前冲洪积平原地带,地势平坦,沟谷不发育,矿区内无地表水源,没有产生泥石流的物源及水源,预测采矿活动不易引发泥石流灾害的发生。预测评估区泥石流危险性小,危害程度小。
(4)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矿山投产后,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不进行地下开采工作,不会形成地下采空区,发生采空区地面塌陷的条件不充分;评估区内地下水含水层富水性弱,地下水流量小且水位变动不大,露天开采也不会破坏含水层结构和改变地下水流量,发生地下岩溶的水力条件不充分。预测评估矿山开采不易引发地面塌陷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5)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评估区内为含水层富水性弱,矿山生产生活用水主要外运,评估区内不存在地下水开采活动。矿区内也无石油、天然气矿藏,不存在抽取
石油、天然气的活动。发生地面沉降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不充分,预测评估地面沉降灾害的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6)地裂缝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评估区内地质构造简单,无断裂构造,发生地裂缝灾害的条件不充分。矿山采矿活动不会改变地裂缝灾害的形成条件及影响因素,采矿活动不易引发或加剧地裂缝灾害,预测评估地裂缝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4、采矿活动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矿山开采不易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发生,危害程度 小,危险性小;矿山采矿活动不易遭受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危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矿山开采不易引发或加剧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采矿活动不会遭受上述地质灾害的危害。
5、评估结论
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无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 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危险性小。预测采矿活动不会引发泥石 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及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但有可能在采坑边缘引发局部崩塌、滑坡,因其规模性较小,故矿山在建设及开采过程中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危害程度小。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 2011)附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表 3-6),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三)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1、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
矿山为露天采矿,未进行地下开采活动,矿区内及附近无开采地下水活动,对地下含水层结构无破坏,未影响到矿区及周围生产生活供水。
2、矿区含水层破坏预测分析
矿山生产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排入生活区 20 立方米的专门防渗污水沉淀池内,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含水层水质产生影响;矿山的开采仅改变采场范围内大气降雨的汇水形状和面积,不会影响地下水的补给、水量、水质及径流方式。周围没有村庄,也无水源地,矿业活动不会对xx村庄居民生活用水产生影响。矿区地下水水位埋深 10~15 米,开采的矿体位于地下水位之上,区内无常年地表水系,采矿活动不会破坏地下含水层,引起矿区及周围地表水体漏失。
3、含水层破坏影响程度评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评估区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四)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评估与预测 1、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分析
评估区内及xx无地质遗迹和各类自然保护区,附近也没有重要的交通及其他工程建设。
现状下,已有露天采坑总面积 38.9773 公顷,深 1.6-3.0 米居多,
个别采坑深度小于 1 米,损毁土地面积较大,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严重。该采坑部分位于矿区范围内,部分位于矿区范围内。其中新划定矿区范围已形成采坑面积达 19.4766 公顷,上述区域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程度严重。
工业广场压占土地面积 2.9088 公顷,在施工过程中仅局部地段需整平场地,无大的挖方、填方及切坡工程;矿部生活区压占土地面积约 6.2798 公顷,建筑物多以砖混结构为主,无挖方、填方及切坡工程;矿山运输道路面积 6000 平方米(0.6 公顷),依地形修建,均位于平坦地带,无大的挖填方、切坡工程,对土地损毁程度较轻,上述区域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程度较严重。
2、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测分析
评估区及xx范围内无各类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风景旅游区,不存在对其影响及破坏;今后对地形地貌景观产生破坏的主要为各类采矿工程建设,露天采矿场、矿部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矿山道路等,其中:
今后露天开采将形成的露天采坑占地面积 1132265 平方米
(113.2265 公顷),露天采坑无足够回填料进行回填,无法恢复原始的地形地貌景观(可恢复至与xx地形地貌景观基本相适宜),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及破坏程度严重。
工业广场位于矿区西南部,2 号、3 号采坑之间,面积 2.9088 公 顷,做选矿场地,同时用于成品料及废料临时堆放,输送及选矿加工设备等可根据随开采活动的推进按需要适当移动。工业广场无大的挖方、填方及切坡工程,建设规模较小,易于恢复原有地形地貌景观,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程度较严重。
矿部生活区面积 6.2798 公顷,位于矿区外西南部的平坦开阔场地,建筑物多以砖混结构为主,对土地破坏较轻,基本保持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建设规模小,易于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程度较严重。
矿山道路面积 6000 平方米(0.6 公顷),依地形修建,均位于平坦地带,无大的挖填方、切坡工程,对土地破坏较轻,基本保持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程度较轻。
3、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评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评估区内矿部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矿山道路等地表工程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 “较严重”,露天采矿场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五)矿区水土污染现状评估与预测 1、水环境污染现状分析
本次矿区内水环境污染分析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地下/地表水水质分析、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水质分析。
(1)地下/地表水质分析
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矿区无地表水体,也未见地下水露头。矿山开采活动,对矿区地下水水质的改变很小。并未造成地下水水质恶化,对地下水污染影响较轻。
(2)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水质分析
矿山露天采矿场位于地下水位之上,无涌水,无矿坑废水排放;选矿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矿山闭坑后,将残留工业废水全部拉运至库尔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矿坑内排出的涌水主要为大气降水,无有毒有害物质,自然排出后,自然蒸发,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采矿场和选矿场基本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0.36 立方米/天,用水量少,排入专门防渗污水沉淀池内,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区域内水环境产生影响,对水环境污染影响程度较轻。
2、土壤污染现状分析
矿山活动对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无污染,对土壤污染影响程度较轻。矿区无土壤污染危害风险。
3、矿区水土环境污染预测分析
矿山以后进行生产活动,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含泥沙的废水,无有毒污染物,矿山生产年限 9 年 3 个月,生产年限长,生产废水循环利
用;矿山人员 9 人,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0.36 立方米/天,用水量少,排入专门防渗污水沉淀池,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矿区水土环境造成污染。
综合分析预测矿区水土环境污染影响程度较轻。 4、矿区水土环境污染影响评价
矿山活动对区域内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及土壤环境污染影响较小,综合判定对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
现状评估小结
1、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不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2、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含水层的破坏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3、现状条件下,已有露天采坑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程度严重,其它地表矿建设施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程度较严重。
4、现状条件下,矿山以往采矿活动对水土污染影响较轻。
5、综上所述,根据上述现状单要素评估结果,确定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分区划分为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严重区面积 38.9773 公顷,分布范
围为现状露天采坑区域;较严重区面积 142.8537 公顷,分布范围为除
较严重区外的其它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破坏现状评估分区见表 3- 7。
表 3-7 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破坏现状分区说明表
分区名称 | 分布范围 | 面积 (hm2) | 所占比例 | 分区评述 |
严重区 | 现状露天采坑 | 38.9773 | 21.44% | 现状下,评估区内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其它各类地质灾害不发育;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含水层、水土污染 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
较严重区 | 较严重区外的其他区域 | 142.8537 | 78.56% | 各类地质灾害不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含水 层、水土污染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
预测评估小结
1、方案适用期内地质灾害影响为较轻区,位于评估区全部区域,面积约为 181.8310hm2。
2、方案适用期内采矿活动对含水层影响程度为较轻区,位于评估区全部区域,面积 181.8310hm2。
3、方案适用期内,采矿对地形地貌影响分为两个区:①影响严重区,位于规划露天采矿场及现状采场区域,影响面积约 113.2265hm2;
②影响较严重区,位于评估区其他区域,面积 68.6045hm2。 4、预测评估区采矿活动对水土污染程度较轻。
5、综上所述,评估区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与破坏分为两个区,即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区、较严重区,严重区由方案适用期的露天采矿场区域(包括规划露天采矿场 74.2492 hm2 及现状露天采坑面积
38.9773 hm2)来确定,面积 113.2265hm2;其余区域为较严重区,面积
68.6045hm2。
表 3-8 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破坏预测分区表
分区名称 | 分布范围 | 面积 (hm2) | 所占比例 | 分区评述 |
严重区 | 现状露天采坑 | 38.9773 | 62.27% | 区内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其它各类地质灾害不发育;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含水层、水土污染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
规划露天采场 | 74.2492 | |||
较严重区 | 严重区外的其他区域 | 68.6045 | 37.73% | 各类地质灾害不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含水 层、水土污染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
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一)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 1、项目区对土地的损毁类型
因本矿为延续矿山,前期已进行了部分采矿活动,形成 38.9773hm2的采坑,其损毁形式为挖损,其他区域均为原始地貌,未来拟损毁形式为挖损和压占。
2、项目区土地损毁时序分析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对于项目生产工艺的描述,矿山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在开采过程中造成土地损毁的主要环节为生活区、工业广场、露天采场。矿山土地损毁时序与矿山建设、矿体开采顺序密切相关。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生产工艺流程,确定在矿山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土地的损毁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1)矿区基建期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开拓系统等场地的建设会对土地产生一定的压占。
(2)生产期矿石的开采及废石堆放等对地形地貌景观的损毁,一定程度上造成该地区土地的损毁。生产期造成土地损毁的环节主要是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对土地的压占、矿山开采挖损的土地等。
综上所述,矿山损毁土地时序为: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露天采场(表 3-8)。
3-8 矿山土地损毁时序表
损毁对象 | 损毁时间 | 损毁面积 | 损毁形式 | 现状 |
矿部生活区 | 2019.3-2028.6 | 6.2798hm2 | 压占 | 正在使用 |
工业广场 | 2019.3-2028.6 | 2.9088hm2 | 压占 | 正在使用 |
露天采场 | 2019 年 3 月以前 | 38.9773hm2 | 挖损 | 正在使用 |
2019.3-2028.6 | 74.2492hm2 | 挖损 | 即将使用 |
(二)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与矿方提供的资料,经统计本矿山已损毁土地面积 45.8571hm²,损毁土地现状情况如下,见表 3-9。
1、已挖损损毁土地现状
现状下,矿山存在 7 处露天采坑,挖损损毁土地资源总面积
38.9773 公顷(该采坑部分位于矿区范围内,部分位于矿区范围外。其
中新划定采矿权范围内有 1 号采坑南部、2 号采坑、3 号采坑北部和 5
号采坑北部 4 处,采坑面积 19.4766 公顷,且位于规划的采矿场范围
内,需继续开采;新划定采矿权范围外采坑面积 19.5007 公顷,不再开采,但矿山闭坑后需要进行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作)。损毁的土地类型均为裸地,对原有土地损毁程度为中度。
表 3-9 已损毁土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损毁形式 | 损毁单元 | 损毁 土地类型 | 地类代码 | 损毁面积(hm²) | 损毁情况 | 备注 |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合计 | ||||||
挖损 损毁 | 现状露天采坑 | 裸地 | 127 | 38.9773 | 38.9773 | 已损毁 | |||
压占损毁 | 工业广场 | 裸地 | 127 | 2.9088 | - | 已损毁 | 位于现状 采坑中 | ||
矿部生活区 | 裸地 | 127 | 6.2798 | 6.2798 | 已损毁 |
矿山道路 | 裸地 | 127 | 0.6 | 0.6 | 已损毁 | ||||
小计 | - | - | 6.8798 | - | - | ||||
合计 | - | - | 6.8798 | 38.9773 | 45.8571 | - |
2、已压占损毁土地现状
已有工业广场,位于矿区北部,占地面积 2.9088 公顷,位于 2 号、
3 号采坑内,已计入采坑面积;已有矿部生活区位于矿区西部和南部,
占地面积 6.2798 公顷;已有矿山道路面积 0.6 公顷,面积共计 6.8798公顷。上述区域损毁的土地类型均为裸地,对原有土地损毁程度均为较严重。
(三)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未来矿山开采,届时,矿区范围内 74.2492 公顷的土地资源面积将会被损毁,损毁的土地类型为裸地,损毁程度为中度。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1、分区原则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产生具有自然、社会和资源三重属性,因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的原则是:首先,坚持“以人为
本”,必须把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评估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放在第一位,要尽可能地减少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与损失,其次,坚持“以建设工程安全为本”,力争确保区内重点工程建设、运营安全,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
2、分区方法
在对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影响和破坏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和防治难易程度,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进行分区。选取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现状与预测评估结果作为分区指标,利用叠加法进行分区,分区标准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附录 F:“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表”之规定进行(见表 3-10)。
表 3-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表
现状评估 | 预测评估 | ||
严重 | 较严重 | 较轻 | |
严重 | 重点区 | 重点区 | 重点区 |
较严重 | 重点区 | 次重点区 | 次重点区 |
较轻 | 重点区 | 次重点区 | 一般区 |
3、分区评述
综合考虑,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原则,在确定单因素分区的基础上,按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综合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结合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具体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展变化趋势,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性、矿山地质环境的可恢复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全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和次重点防治区
(Ⅱ)。现分述如下(见表 3-11):
(1)重点防治区(Ⅰ)
为规划露天采矿场区域(包括现状露天采坑区域),面积 113.2265公顷。预测矿山地质环境主要问题:露天采矿场的开采改变了原始地形地貌,对原始地形地貌影响程度较严重。
防治措施:1、沿露天采坑区外围设置铁丝围栏、警示牌。2、采矿过程中保持边坡稳定。3、矿山闭坑后,对露天采坑进行削坡处理,将场地压实平整,基本恢复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
(2)次重点防治区(Ⅱ)
评估区内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划分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次重点防治区,面积 68.6045 公顷。
①工业广场(Ⅱ1):面积 2.9088 公顷,可能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
类型为压占土地资源。主要防治措施为:
采矿期间保护矿区卫生环境,杜绝随地大小便;禁止乱堆乱倒垃 圾,矿山闭坑后将地面设施全部拆除,废弃物回填采场,对场地表面进行平整处理;基本恢复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
②矿部生活区(Ⅱ2):面积为 6.2798 公顷,可能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类型为压占土地资源。主要防治措施为:
采矿期间保护矿区卫生环境,杜绝随地大小便;禁止乱堆乱倒垃 圾,将生活区的垃圾倒入垃圾箱内。矿山闭坑后将地面设施全部拆除,废弃物回填采场,对场地表面进行平整处理;基本恢复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
③矿山道路(Ⅱ4):占地总面积 0.6 公顷,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为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主要防治措施为:矿山开采期间防止撒落,保持矿山道路区域整洁,闭坑后矿山道路基本保持原有地形地貌格局,作为土地复垦工作的交通主干线,留待后用。
④其它区域(Ⅱ5)
该区主要分布在矿区范围以外,面积 61.7247 公顷,保持原生地貌景观,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主要防治措施:矿山生产期间,禁止随意破坏该区域的地质环境。严禁在此区内进行采矿、矿山设施建设、堆放废渣、排放废水等,保护原有的地形地貌,闭坑后无治理恢复工程。
表 3-11 各设施(场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一览表
分区 | 设施场地 | 面积(hm2) 占比(%)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 | ||
各设施面积 | 总面积 | 现状评估 | 预测评估 | ||
重点区 (Ⅰ) | 露天采矿场(Ⅰ) | 113.2265 62.27 | 113.2265 62.27 | 较严重 | 较严重 |
次重点防治区(Ⅱ) | 工业广场(Ⅱ1) | 2.9088 采坑内 | 68.6045 37.73 | 较轻 | 较轻 |
矿部生活区(Ⅱ2) | 6.2798 3.45 |
矿山道路(Ⅱ4) | 0.6 0.33 | ||||
其它区域(Ⅱ5) | 61.7247 33.95 |
(二)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复垦挖损面积 113.2265 公顷(包
括规划露天采矿场 74.2492 公顷及现状露天采坑面积 38.9773 公顷),以及占压面积矿部生活区(6.2798 公顷),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总面积为 119.5063 公顷。工业广场(2.9088 公顷)位于现状采坑内;矿山道路(0.6 公顷)留作为区域交通便道,不进行土地复垦,面积
0.6 公顷。
(三)土地类型与权属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复垦面积 119.5063 公顷。土地类型为裸地,土地权属为库尔勒市国有土地。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
(一)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资料,开展系统的矿山环境地质调查,查明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在此基础上借鉴其它矿区比较成熟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实施各项治理工程,防治各类地质灾害,恢复矿山地质生态环境。
该矿为露天开采,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系统、水土污染影响及破坏程度轻微,其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露天开采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及对土地资源的损毁,以及矿山开挖形成的不稳定斜坡等。矿山在今后的开采活动中,采矿沿地形坡度平缓推进,采矿坡面角控制在 45°内,采坑深度不大于 3 米,采坑边坡角度和深度不大,通过露天采坑削坡、回填整治、监测工程等措施的实施,地质灾害较容易消除,较容易达到治理恢复后的露天采坑区域基本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又能通过土地复垦工 程,达到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的目的。
由于本次实施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与土地复垦工程都是类型单一,施工方便,简单可行的工程措施,施工难度较低,而我区拥有众多从事此类工工作的专业技术队伍,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技术上较为可行。
(二)经济可行性分析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将会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改善。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责任原则,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执行工作由本矿山全权负责并组织实施,是法律明确基本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矿山企业作为法治责任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总投资为 260.39 万元,企业的税后年利润为
290.97×9.2 年=2676.92 万元,矿山从经济上可保证矿山地质换保护与土地复垦可行性,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投资费用由矿山企业全部承担。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估算总投资为 145.0 万元,矿山年生产矿石 25 万
立方米(松散量为 35 万立方米,原状松散系数为 1.4),生产成品砂石料 16.25 万
立方米(松散量 22.75 万立方米),直接销往当地建筑市场,年销售收入为 595 万
元万元,矿山采、选矿总成本为 131.97 万元,企业的年税前利润为 463.03 万元,税后利润为 290.97 万元左右,投资净利润率为 200.7%,说明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为了保证本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了在组织上和技术上严格把关外,还必须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建设单位应将治理费从生产费用中列支,防止挤占、挪用或截留,要做到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合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确保经费投资额度、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综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济完全可行。
(三)生态环境协调性分析
矿山露天开采活动严重损毁了原来的地貌,完全挖损了原始地表,矿部生活区压占了原始地表,形成不同程度的挖损与压占,使水土流失加重,矿区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损毁,所以对损毁区域进行复垦是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矿山土地类型为裸地,地表植被不发育,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体现在地表露天采坑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上,矿山可通过合理有效的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以防二次破坏,对该区生态环境造成不可恢复的损害。
1.生物多样性
项目实施之后将有效遏制项目区及xx环境的恶化,在合理管护的基础上能够最终实现植物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与稳定性。
2.水土保持
采矿后水土流失较原地貌加重,水土流失增加。经过科学地对损毁土地进行保护与治理,可显著减少水土流失,从而改善水、土地和动植物生态环境。
3.对空气质量和局部小气候的影响
该建筑用砂矿对空气质量和局部小气候的影响是较轻微的,矿山闭坑后这一轻微影响也不复存在,xx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将恢复之前的水平。
二、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一)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复垦区面积共计 119.5063 公顷,土地利用类型为裸地,复垦区内无耕地存在,不涉及农田。土地权属为库尔勒市国有土地。
(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1、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1)评价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其他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在确定待复垦土地的适宜性时,不仅要考虑被评价土地的自然条件和损毁状况,还应考虑区域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牧业规划,统筹考虑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矿区的生产建设发展,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浪费土地资源。
2)因地制宜原则
土地利用受周围环境条件制约,土地利用方式必须有与环境特征相适应的配套设施。根据被损毁前后土地拥有的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确定合理的利用方向。复垦后的土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基础上,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
3)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相结合原则
对于复垦区被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既要考虑它的自然属性(如土壤、气候、地貌、损毁程度等),又要考虑它的社会属性(如业主意愿、社会需求和资金等),二者相结合确定复垦利用方向。
4)主导限制因素与综合xx原则
影响损毁土地复垦利用的因素很多,如土源、坡度、土壤肥力以及排灌条件 等。根据项目区自然环境、土地利用和土地损毁情况,分析影响损毁土地复垦利用的主导性限制因素,同时也应兼顾其他限制因素。
5)综合效益最佳原则
在确定土地的复垦方向时,应首先考虑其最佳综合效益,选择最佳的利用方 向,根据土地状况是否适宜复垦为某种用途的土地,或以最小的费用投入取得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同时应注意发挥整体效益。
6)动态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
复垦土地损毁是一个动态过程,复垦土地的适宜性也随损毁等级与过程而变 化,具有动态性,在进行复垦土地的适宜性评价时,应考虑矿区工农业发展的前 景、科技进步以及生产和生活水平所带来的社会需求方面的变化,确定复垦土地的
开发利用方向。复垦后的土地应既能满足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需要,又能满足人类对土地的需求,应保证生态安全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7)经济可行与技术合理性原则
矿山闭坑后,露天采矿场内回填料为选矿废料、建筑垃圾、削坡产生的岩土体废料,回填成本较低,露天采矿场回填、平整后可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
土地复垦所需的费用应在保证复垦目标完整、复垦效果达到复垦标准的前提 下,兼顾土地复垦成本,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复垦技术应能满足复垦工作顺利开展、复垦效果达到复垦质量的要求。
(2)评价依据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就是评定拟损毁土地在复垦后的用途以及适宜程度,它是进行土地利用决策,确定土地利用方向的基本依据。进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就是在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土地利用状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综合考虑土地损毁分析结果、公众参与意见以及xx类似项目的复垦经验等,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确定复垦利用方向。
本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主要根据是:
——矿区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
——矿区土地损毁评估结果;
——其他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 2.复垦方向的初步确定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是以特定复垦方向为前提。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从矿山实际出发,通过对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和公众意愿的分析,确定初步复垦方向。
(1)政策因素分析
矿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矿区开发与保 护、开采与复垦相结合,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并与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综合考虑待复垦区内的实际情况和采矿拟损毁程度后,确定待复垦区的大体复垦方向为:裸地。
(2)公众意愿分析
各级专家领导的意见以及矿区公众的意见和态度对复垦适宜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方案编制过程中,遵循公众全面参与、全程参与的原则,
为使评价工作更明主化、公众化,特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本项目编制单位技术人员在矿山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访了矿区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与土地权属人,就复垦方向、复垦目标等进行了交流与讨论。他们一致认为复垦目标合理可行,因此公众对于土地复垦持肯定的态度。
得到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后大致如下:
——注重复垦区的生态修复,与周围景观一致;
——复垦后使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
(3)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分析
矿区处于山前冲洪积平原区,地形起伏不大,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程为 1112-1062 米,坡度约为 1-3°。矿区范围内无居民、无植被,具荒漠地貌景观。矿区为典型大陆性干旱气候,夏季炎热,干燥少雨,偶有暴雨,总日照数 2990 小 时,无霜期平均 210 天,年平均气温 11.4℃,最低为 28℃,年平均降水量 58.6 毫米,年最大蒸发为 2788.2 毫米,主导风向东北风矿区为典型大陆性干旱气候,夏季
炎热,干燥少雨多风,昼夜温差变化较大,年均降水量 57.4 毫米,年均蒸发量
2714.4 毫米,冬季寒冷,夏季酷暑,春秋两季气候温暖,气温 6~24℃,夏季平均气温 21.5~26.5℃,最高气温 43.1℃,冬季平均气温-1.7~7.5℃,冰冻期为每年的 11 月至来年 3 月,最大冻土深度为 1 米,最低气温-27℃,年均气温 11.7℃,降雪量较少,年均无霜期 231 天。风向常为西北风和西风,风力一般为 4~5 级,春季偶有沙尘暴。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裸地。因此对于矿山开采损毁的土地复垦方向为裸地。
矿山开采导致的地表挖损与压占也使得大量土地受损。项目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矿区开发与保护、开采和复垦相结合,恢复原有土地状态,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与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本方案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的干旱实际情况,不利于植被生长,因此项目区土地复垦方向主要复垦为裸地。综上分析,项目区所在位置生态环境脆弱,本方案土地复垦尽最大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保证区域生态环境不恶化,保持水土,涵养土源,保护当地脆弱的生态系统。因此复垦初步方向考虑恢复成裸地。
3.评价单元划分
本方案主要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评价的基础图件,考虑土地损毁程度,然后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别情况,综合分析被叠置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联系来进行划
分。结合矿山已破坏和拟破坏土地情况、各破坏土地面积叠加情况以及破坏土地的拟复垦情况,本矿山共分为 2 个土地复垦区,分别为露天采矿场土地复垦区(A)、办公生活区土地复垦区(B),矿山道路留作区域交通便道使用,方便地质、矿产、灾害勘察等,矿山道路损毁的土地不纳入复垦责任范围,面积 0.6 公顷。土地复垦分区见表 4‒1。
表 4‒1 土地复垦分区表
代码 | 分区名称 | 面积(公顷) |
A | 露天采矿场土地复垦区 | 113.2265 |
B | 矿部生活区土地复垦区 | 6.2798 |
合 计 | 119.5063 |
4.评价方法的选择
1)复垦土地的主要限制因素与农林牧业等级标准
土地主要限制因素是土地评级的依据。根据《土地复垦技术标
准》,限制农林牧生产主要因素有地形坡度、土壤母质、覆土厚度、排水条件、非均匀沉降、污染程度和土壤有机质。根据以上限制因素的分析指标,将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等级确定为 4 级标准:1 级表示土地属性最适宜,2 级表示中等适宜,3 级表示不太适宜,N 表示不适宜(表 4
‒2)。
2)参评因素的选择
根据实地调查,矿山属冲洪积平原地貌,海拔 1112~1062 米,总体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形平坦开阔,排水条件较好;评估区内气候干 旱,降雨量小,蒸发量大,无地表水系;评估区地层岩性为上古近系-下新近系玛萨盖特组粘土质粉砂层,xx为荒地,土地利用类型为裸地
(编码 127),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
结合评估区内实际条件,评估区土地复垦选取的主要限制因素为坡度、土壤母质、灌排水条件、非均匀沉降、污染程度、土壤有机质等 6项指标。结合矿山土地复垦单元和各类参评因素,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如下表 4‒3。
3)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
依据矿山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得到各待复垦土地单元的类参评因素数据(见表 4‒3)。根据各项指标数据,结合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主要限制因素与农林牧评级指标表 4‒2,可以得出各复垦分区各参评因素对应的评价等级(见表 4‒4)。
表 4‒2 主要限制因素与农林牧评级指标
限制因素及分析指标 | 耕地评价 | 林地评价 | 牧草地评价 | |
坡度 | <3 | 1 | 1 | 1 |
4~7 | 2 | 1 | 1 | |
8~15 | 3 | 1 | 1 | |
16~25 | N | 2 或 1 | 2 | |
26~35 | N | 2 | 3 | |
>35 | N | 3 或 2 | N 或 3 | |
土壤母质 | 壤土 | 1 | 影响不大 | 影响不大 |
粘土、砂壤土 | 2 | 影响不大 | 影响不大 | |
砂土 | 3 | 影响不大 | 影响不大 | |
砂砾质 | N | N 或 3 | 影响不大 | |
覆土厚度 (毫米) | ≥100 | 1 | 1 | 影响不大 |
99~50 | 2 | 1 | 影响不大 | |
49~30 | 3 | 2 或 3 | 影响不大 | |
29~10 | N | 2 或 N | 影响不大 | |
<10 | N | 3 | 影响不大 | |
灌排水条件 | 不淹没或偶然淹没,灌排水条件较好 | 1 | 1 | 1 |
季节性短期淹没,灌排水条件一般 | 2 | 2 | 2 | |
季节性长期淹没,灌排水条件较差 | 3 | 3 | 3 或不 | |
长期淹没,无灌排水条件 | N | N | N | |
非均匀沉降 | 无 | 1 | 1 | 1 |
轻度 | 2 或 3 | 1 | 2 | |
中度 | N | 2 或 3 | 3 | |
重度 | N | 3 | 3 | |
污染程度 | 无 | 1 | 1 | 1 |
轻度 | 2 或 3 | 1 | 2 | |
中度 | N | 2 | 2 | |
重度 | N | 3 | 3 | |
土壤有机质(g.千 | >10 | 1 | 1 | 1 |
10‒6 | 2‒3 | 1 | 1 |
克) | <6 | 3 或 N | 2 或 3 | 2 或 3 |
表 4‒3 待复垦土地单元的参评价因素综合表
土地复垦分区 | 评价因素 | |||||
地形 坡度 | 土壤 母质 | 灌排水条件 | 非均匀 沉降 | 污染 程度 | 土壤有机质 (x.xx) | |
露天采矿场土地复垦区 (A) | 1-3° | 砂砾质 | 不淹没, 灌排水条件较好 | 无 | 无 | <6 |
办公生活区土地复垦区 (B) | 1‒3° | 砂砾质 | 不淹没, 灌排水条件较好 | 无 | 无 | <6 |
5、最终复垦方向的确定及复垦单元的划分
结合各复垦分区参评因素的评价等级表 4‒4,得出每个复垦分区的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见表 4‒5),土地复垦限制因素主要为土壤有机质。
结合各复垦分区评价结果进行论述如下:
(1)露天采矿场土地复垦区(A):面积 113.2265 公顷。露天采矿
场土地破坏方式为挖损。土地破坏后地表形成露天采坑,深度约 3 米,工作台阶坡面角<45°。由于矿体为水平分层开采,坑底地形较平坦,不淹没,灌排水条件较好;土壤母质为砂砾质,有机质含量低,土地未污染。该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等级为“N”或“3”,不适宜复垦为耕地,不太适宜复垦为林地和牧草地。综合评价土地复垦方向为回填、平整后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土地复垦类型为裸地。
(2)办公生活区土地复垦区(B):面积 6.2798 公顷,土地破坏方式为压占。闭坑后将区内建筑物拆除、材料外运,垃圾回填采坑。平整后,场地地形坡度 1‒3°,场地内不淹没或偶然淹没,排水条件较好;土壤母质为砂砾质,有机质含量低,土地未污染。该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等级为“N”或“3”,不适宜复垦为耕地,不太适宜复垦为林地和牧草地。综合评价土地复垦方向为平整后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土地
复垦类型为裸地。
表 4‒4 待复垦土地单元各因素评级结果
土地 复垦分区 | 复垦 土地类型 | 评价因素 | 评价结果 | ||||||
坡度 | 土壤母质 | 覆土厚度 (cm) | 排水条件 | 非均匀沉降 | 污染程度 | 土壤有机质(x.xx) | |||
露天采矿场土地复垦区 (A) | 耕地 | 1 | 2 | 1 | 1 | 1 | 1 | 3 或 N | N |
林地 | 1 | 影响不大 | 1 | 1 | 1 | 1 | 2 或 3 | 3 或 N | |
牧草地 | 1 | 影响不大 | 影响不大 | 1 | 1 | 1 | 2 或 3 | 3 或 N | |
办公生活区土地复垦区 (B) | 耕地 | 1 | 2 | 1 | 1 | 1 | 1 | 3 或 N | N |
林地 | 1 | 影响不大 | 1 | 1 | 1 | 1 | 2 或 3 | 3 或 N | |
牧草地 | 1 | 影响不大 | 影响不大 | 1 | 1 | 1 | 2 或 3 | 3 或 N |
表 4‒5 矿山复垦对象各评价单元的评价情况表
复垦单元分区 | 面积 (公顷) | 土地 破坏方式 | 适宜性评价等级 | 复垦类型 |
露天采矿场 土地复垦区(A) | 113.2265 | 挖 损 | 不适宜复垦为耕地,不太适宜复垦为林地和牧草地 | 裸地 |
办公生活区 土地复垦区(B) | 6.2798 | 压 占 | 不适宜复垦为耕地,不太 适宜复垦为林地和牧草地 | 裸地 |
(三)水土资源xx分析 1.土资源xx分析
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开采闭坑后将在开采境界内形成一个长约 2932 米,宽约 550 米,采深约 3 米,总面积 113.2265hm2 的露天采坑,产生废料 80.5 万立方米;开采过程中对高陡边坡削坡形成坡量 23863 立方米的废料。废料成分主要为泥土及砂、砾石,无有毒有害元素,且与现状土地成分基本一致,以废料回填平整压实复垦后,回填平均厚度约 0.73 米,复垦方向为裸地,闭坑后消除采坑边坡地质灾害隐患,尽可能保持与xx地貌相协调。
2.水资源xx分析
本项目复垦地类主要为裸地,不涉及耕地、林地、草地,不涉及灌溉工程。
(四)土地复垦质量要求
1、露天采矿场土地复垦标准
1)首先应保证露天采场安全,控制污染和水土流失,杜绝地质灾害发生;
2)利用废料及建筑垃圾等回填采坑,应分层压实,进行土地平整,禁止形成局部凸起或凹陷;
3)因地制宜,复垦后土地利用类型为裸地,且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
2、地表设施土地复垦标准
地表设施包括办公生活区、工业广场二部分,复垦标准如下: 1)首先应保证安全,杜绝地质灾害发生;
2)建筑物拆除后,可利用材料外运,建筑垃圾运至露天采矿场回填处理;
3)清理打扫场地,平整后土地地面坡度<2°,确保无积水,禁止形成局部凸起或凹陷;
4)复垦后土地利用类型为裸地,且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
(一)目标任务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目标
1)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
2)评估区含水层破坏得到有效预防;
3)评估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得到有效预防;
4)评估区水土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任务
1)露天采场采矿活动不引发崩塌、滑坡;
2)评估区降雨期地表汇水得到有效排泄;
3)不发生设计范围之外的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4)水土环境不发生污染。
5)落实边开采边复垦。
6)严格落实矿山开发过程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7)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2、土地复垦预防目标任务
(1)土地复垦预防目标 1)减少矿山土地损毁;
2)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地;
3)减少土地的扰动破坏。
(2)土地复垦预防任务 1)禁止越界损毁土地。
2)严格落实边开采边复垦基本任务。
(二)主要技术措施
1、矿山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矿山地质灾害主要表现在露天开采造成部分地段形成陡坡,存在不稳定斜坡灾害。根据矿区地质灾害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工程治理措施,具体预防措施如下:
(1)监测、警示工程:
矿山开采后加强对露天采场的巡视,防治人、畜进入。在露天采场及xx外围设置铁丝围栏和警示牌,并采取人工巡查、目视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预防人身伤害。
2、地形地貌景观保护预防措施
露天采矿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开挖采场边坡,禁止超过设计边坡稳定角;随时监测各帮边坡稳定性,采坑各帮出现裂隙增多、岩石破碎等小规模崩塌、滑坡隐患时,及时清理边坡破碎土石,若出现大规模的崩滑灾害时,应及时疏散采场内施工人员和设备,对产生崩塌、滑坡处进行勘察,在地质灾害专项勘察、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治理工程。
3、土地破坏预防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矿山的开采及建设不可避免的破坏了原有的植被。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以减少地表扰动面积和对植被的破坏;对水土保持影响较大的工程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
(2)降低对土地损毁的程度
规范化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毁。在满足矿山开采需求的条件下,尽量采取对土地损毁程度小的采矿方法,而且要在采矿过程中不断创造新技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
4、水土环境污染预防措施
(1)该矿山为续建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沉淀循环的方式继续用于工业生产,实现了矿区水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
(2)矿区外排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所规定的限值,以免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3)掌握各类废水的排放情况,定期监测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在矿区内设立地下水监测点,定期取样进行分析测试,一旦水质发生问题,矿山生产单位应积极采取工程措施和其他补救措施确保地下水水质不受破坏。
5、含水层保护措施
矿山设计开采的矿体位于地下水位之上,不会对含水层造成破坏。矿山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开采,不得越界,以免开挖过深,对含水层造成破坏。
(三)主要工作量
1、矿山地质保护工程
1)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容易形成高陡边坡,局部引发小型崩塌、滑坡,对采矿人员及设备安全造成危害,因此在开采过程中必须及时进行削坡处理,消除隐患;此项工程开发方案已设计,纳入矿山采矿成本 中,本方案不再重复设计。
2)在规划露天采矿场(包括现状露天采坑区域)外围 1-5 米处布置
7114 米铁丝围栏及 12 个警示牌,防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对其造成危害。
3)本方案采用用地范围包括露天采矿场 113.2265 公顷,工业广场
2.9088 公顷,矿部生活区 6.2798 公顷,矿山道路 0.6 公顷,采矿过程中,严格控制采矿活动用地范围,不得随意压占和破坏和采矿活动无关区域的土地资源。
2、水土污染保护工程
矿山生产年限 9 年 3 个月,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含泥沙的废水,无有毒污染物,生产废水循环利用,采矿场和选矿设施基本无工业废水排 放;矿坑内排出的涌水主要为大气降水,排出的大气降水无有毒有害物质,自然排出后,自然蒸发;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宿舍、食堂、浴室及厕所等,矿山投产后,定员为 9 人,工作时间为 200 天/年,按照平均
每人用水 50 升/天,矿山每天生活用水量约 0.45 立方米,生活污水产
生率 80%计算,每天产生污水量为 0.36 立方米,9 人年产生污水量为 72
立方米,矿山适用年限 9 年 3 个月内共产生生活污水量约为 662.4 立方
米。在矿部生活区建有专门的防渗污水沉淀池一座,容积 20 立方米,生活污水排入专门防渗污水沉淀池内,每月定期清理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项设施工程已纳入矿山采矿成本中。
矿山投产后,设计定员为 9 人,工作时间为 200 天/年,按平均每人每天排放生活垃圾(含少量煤灰)1.5 千克计算(生活垃圾按 0.5 吨/立方米计算),年排放量 5.40 立方米,矿山适用年限 9 年 3 个月月内共
产生垃圾体积约 49.68 立方米。生活垃圾成分以厨余垃圾、塑料、纸 类、玻璃、废弃电池为主,含有病原微生物、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矿部生活区设置约 10 立方米半封闭垃圾池一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安排人员每周两次清理打扫矿区内零散的垃圾,将生活垃圾临时放置于生活区内垃圾池内,防止垃圾随风散落,每月 1 次清理拉运至库尔勒市建设垃圾填埋场统一掩埋处理。此项工程已纳入矿山采矿成本中。生活区修建防渗卫生厕所一座,定期清扫,每月 1 次清理污物与生活垃圾一起拉运至库尔勒市建设垃圾填埋场统一掩埋处理,并对厕所防渗情况进行检测。矿山适用年限 9 年 3 个月内共检查 114 次。
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一)目标任务 1、目标
通过治理工程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因矿产开发引发的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灾害,有效保护受灾害威胁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对矿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造成危害。在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的同 时,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减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努力创建绿色矿山,使矿业经济科学、和谐、持续发展。
2、任务
(1)通过设立围栏和警示牌工程,防止人员跌入造成伤亡。
(2)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局部地段易引发小型崩塌、滑坡灾害,对采矿人员及设备安全造成危害,因此在开采过程中必须及时进行削坡处理,以消除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
(二)工程设计
在进行矿山开采时,崩塌/滑坡防治的重点部位为露天采场边坡,对崩塌/滑坡易发区主要采取削坡、放坡进行防治。
未来进行矿业活动(采矿活动等)诱发及遭受崩塌/滑坡后,主要采取削坡整平及减载等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增加重力xx条件,使其恢复稳定。
露天采场及xx外围布置铁丝防护围栏及警示牌;拆除工业场地及生活区建筑物,拉运至露天采坑进行回填;对边坡进行削坡处理,同时掩埋回填的建筑废料;场地平整。
(三)技术措施
在露天采矿场外围 1-5 米处设置铁丝围栏和警示牌,主要是为了防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对其造成危害。铁丝围栏及警示牌规格:铁丝
围栏总架设地面高度 1.4 米、采用单股四横道架设,普通镀锌铁丝、规
格 13 号直径 2.5mm,另每隔 5 米一根围栏混凝土立柱,每四个混凝土立柱有一个斜支撑混凝土立柱,混凝土立柱规格:200×15×15mm3;警示牌为铁质,牌面规格:长 0.6 米×宽 0.5 米、厚 0.03 米,支撑杆长 1.2米,牌面用汉语及维吾尔族语言写有“露天采坑区,危险”、 “危
险,禁止通行”等警示语。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容易形成高陡边坡,局部预测会引发小型崩塌、滑坡,对采矿人员及设备安全造成危害,因此在开采过程中必须及时进行削坡处理,削坡至 45°以下,以消除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
(四)主要工程量
本次设计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工作量详见表 5-1。 1、设置铁丝网围栏和警示牌
在露天采矿场外围 1-5 米处共设置 7114 米铁丝围栏及 12 个警示牌。铁丝围栏共需铁丝长度约 31300 米(7114*1.1*4 米),按
38.56Kg/Km 计算约 1.207 吨;每隔 5 米一根围栏混凝土立柱,每四个混凝土立柱有一个斜支撑混凝土立柱,共需 1779(1423+356)根。
2、矿山开采过程中,对露天采矿场边坡的削坡处理工程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复垦方案中的工程,此项工程纳入矿山采矿成本,不纳入本方案的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
表 5-1 方案适用期(2019-202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一览表
项目编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设立铁丝网围栏 | 100 x | 71.14 | |
2 | 设立警示牌 | 个 | 12 | |
3 | 设立垃圾箱 | 个 | 2 |
三、矿区土地复垦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 119.5063hm2,复垦责任范围内的土地除矿山道路外均进行复垦,复垦总面积为 119.5063hm2,复垦率为 100%。根据项目确定的复垦责任范围,确定了拟复垦土地的面积情况,并通过复垦适宜性评价,明确了各个复垦单元的复垦方向。
(二)工程设计 1、露天采矿场
1)矿山闭坑后,将废料、拆除的建筑垃圾回填至开采形成的露天采坑内,用挖掘机拉运回填。
2)废料、拆除的建筑垃圾回填完毕后,对未回填的露天采坑边坡进行削坡处理,削坡后的边坡坡度小于 45°,采用推土机清除露天采场边坡的危土和浮土,直接回填至露天采坑。
3)废料、拆除的建筑垃圾回填、削坡工程完毕后,平整回填后的场地,对场地内的较大起伏和坡度进行推高和填低,使其基本水平或其坡度在允许范围内,以利于雨季排水,保留边坡坡度控制在 45°以内,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可基本恢复地形地貌景观和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2、矿部生活区
矿山闭坑后撤出所有有用设备,拆除建筑物、将废弃物运往采区,进行回填处理,对边坡进行削坡处理,同时掩埋回填的建筑废料,然后将原有建筑场地进行平整,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基本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三)技术措施
主要工程技术措施为地面设施的拆除工程及坡面与采场平整工程,尽快恢复与xx地形地貌相协调的使用功能。
(四)主要工程量
本次设计的复垦工作量详见表 5-2。
1、露天采矿场
1)废料回填露天采坑
矿山每年开采原矿石量 25 万立方米,资源可利用率 65%,即每年产生废料 8.75 万立方米,方案生产年限 9 年 3 个月内产生废料 80.5 万立方米,废料成分主要为泥土及砂、砾石,无有毒有害元素,均堆放于矿区采坑中,废料堆高小于 3 米,边坡小于 45°,矿山闭坑后用推土机推平回填露天采坑,基本无大的运输距离。
2)建筑垃圾回填露天采坑
矿部生活区建筑物面积 700 平方米,预计砌体拆除工程量为 2000 立方米,回填工程量 3600 立方米(松方,松散系数 1.8),全部用于回填就近的露天采坑,用推土机推平,运距在 800 米内。
3)露天采坑削坡
矿山闭坑后,矿山开采形成的露天采坑面积 113.2265 公顷,采坑边坡坡度 45°。废弃物回填完毕后,需要采用推土机对采坑边坡进行削坡处理,挖机开采形成了较陡的露天采矿场采坑边坡,总长度约 8338 x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中,库尔勒盛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最终境界剖面图),削坡后的坡度约 45°,按原坡 70°粗略估算,最大削坡量约为 23863 立方米(8338*(1/2*3*3*(1-tg(90-70°))))(以实际清除工程量为主),也全部用于回填露天采坑,用推土机推平。
矿山开采过程中,对露天采矿场边坡的削坡处理工程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复垦方案中的工程,此项工程纳入矿山采矿成本,本方案仅设计回填工程。
4)场地平整
上述两项工程完毕后,对整个回填后的露天采坑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工作,预计平整面积 113.2265 公顷。
2、矿部生活区
1)建筑垃圾拆除回填
矿部生活区建筑物面积 700 平方米,预计砌体拆除工程量为 3600 立方米(松方,预计建筑垃圾实方约为 2000 立方米,松散系数 1.8),全部用于回填就近的露天采坑,用推土机推平,运距在 800 米内。
2)场地平整
矿部生活区面积共计 6.2798 公顷,对场地进行平整,平整面积
6.2798 公顷。
表 5-2 复垦工程量汇总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一 | 土壤重构 | ||
(一) | 露天采矿场 | ||
1 | 废料回填 | 100 立方米 | 8050.00 |
2 | 砌体拆除 | 100 立方米 | 20.00 |
3 | 建筑垃圾回填 | 100 立方米 | 36.00 |
4 | 露天采矿场削坡回填 | 100 平方米 | 238.63 |
5 | 场地平整 | 100 平方米 | 11322.65 |
(二) | 矿部生活区 | ||
1 | 场地平整 | 100 平方米 | 627.98 |
二 | 土地复垦监测 | ||
1 | 土地损毁情况监测 | 次 | 19 |
2 | 土地复垦效果监测 | 次 | 6 |
四、含水层破坏修复
本矿山为露天凹陷开采,开采矿种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洪积层(Q3-4pl)松散砂砾石层建筑用砂矿,开采标高为:1112-1059 米,拟开采矿层均位于地下水位以上,矿区内及附近无地下水出露,未对含水层造成破坏。矿石加工用水量较少,且循环使用,闭坑后废水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矿部生活区生活废水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本方案不做含水层破坏修复设计工程。
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
矿山生产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含泥沙的废水,无有毒污染物,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采矿场和选矿设施基本无工业废水排放,闭坑后废水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集中排入专门防渗污水沉淀内,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矿山活动对区域内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及土壤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对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方案不设水土环境修复工程。
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是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监督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监测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准确的掌握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情况,研究采矿与矿山地质环境变化的关系和规律,预测矿山环境发展趋势,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以消除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服务期内,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主要针对矿区地质灾害及生产造成的水土污染进行监测。具体任务为:对采坑、开采边坡进行监测,防止发生大面积滑动,造成人员、财产及设备损失。
(二)监测设计
根据《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规定,针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对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重点是对采坑及其xx灾害隐患及水土污染源进行监测,随时检查监测采坑、开采边坡的稳定性及生活垃圾的治理排放情况。
(三)技术措施
采取人工定期巡查法的方法,重点观察边坡顶部地表裂缝张开、错动和前缘岩土体局部坍塌、鼓胀、剪出等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汛期、雨季、预报期、防治工程施工期等情况下应加大监测频率,加大巡视力度。
(四)主要工作量
本次设计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主要工作量见表 5-3。 1、露天采矿场崩塌、滑坡监测
矿区内不布设固定的监测点,采用人工定期巡查法的方法,主要监测露天采矿场边坡稳定情况,发现高陡边坡和浮石,及时处理,对巡 查、观测要有记录,向有关部门汇报。当出现崩塌隐患时,应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并疏散受威胁人员和财产。
监测频率每周 1 次,降雨和融雪期间加密监测,矿山方案适用期 9
年 6 个月内共监测 495 次。 2、含水层破坏的监测
本矿山为露天凹陷开采,开采矿种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洪积层(Q3-4pl)松散砂砾石层建筑用砂矿,开采标高为:1112-1059 米,拟开采矿层均位于地下水位以上,开采活动未对含水层造成破坏;矿区内及附近无地下水出露,矿石加工用水量较少,且循环使用,闭坑后废水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矿部生活区生活废水拉运至库尔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方案不做含水层破坏监测工程设计。
3、水土污染监测工作量
由于该矿石无有害物质组分以及生活废水排放极少,根据矿山及xx实际情况,拟在矿区可能的水土污染源(设施)防渗污水沉淀池布设监测点 1 个,通过人工观察、检查,每月对其设施完好及渗漏情况,进
行观察、记录,及时维护,矿山方案适用期 9 年 6 个月内共监测次数为
114 次。
4、防护设施监测
采用人工巡视检查的方式,对设置的围栏、警示牌的完好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设施的维护工作,监测频率为每月一次,雨季适当加密,矿山方案适用期 9 年 6 个月内共监测次数为 114 次。
表 5-3 矿山主要监测工程量估算一览表
监测项目 | 监测区域 | 监测点数量 | 监测频率 | 监测总次数 | 监测方法 | 备 注 |
崩塌、滑坡监测 | 露天采场 | 0 | 每周 1 次 | 495 | 人工巡查法 | 汛期、雨季、预报期、防治工程施工期等情况下应 |
水土污染监测 | 污水沉淀池 | 1 个 | 每月 1 次 | 114 | 人工现场观察 | 加大监测频率,加大巡视 |
防护围栏等防 | 采场xx | 1 个 | 每月 1 次 | 114 | 人工巡查法 | 力度。 |
护设施 |
七、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一)目标任务 1、监测目标任务
1)对复垦责任范围内损毁的所有对象进行监测,及时跟踪土地损毁情况,摸清损毁土地面积、地类和损毁程度。
2)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3)对复垦的配套设施进行监测,便于及时发现复垦质量不达标区域,采取补救措施,从而提高复垦效果和质量。
2、管护目标任务
管护是复垦的最后程序,管护的目标是使矿山地质环境与xx生态环境相协调,达到与区位条件相适应的环境功能。考虑到本项目复垦方向为裸地,不需要专门进行管护。
(二)措施和内容 1、土地损毁监测
由于矿山开采形成露天采场等,导致地形地貌发生变化,在开采过程中对矿山地形地貌进行持续监测,以便于整个复垦区的原始地形地貌进行对比。对比土地利用状况原始数据,监测项目区土壤信息情况变化情况等。
1)监测方法:采用水准测量对地表采坑进行测量,利用 1980 年黄海高程系,作业前对仪器和标尺进行检查和测定。测量采用中丝法读
数,直读数据,观测采用后-后-前-前顺序,精度达到三等,观测中误差<25mm/km。
2)水准基准点的布设和建立:水准基准点是进行地面变形监测的起算基准点。设计在矿区外部的道路上设置两个水准基准点,采用二等水准基准测定其高程,对控制点应定期检测其稳定性。
2、复垦效果监测
主要对露天采矿场区域、矿部生活区域的土地复垦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方法为样方随机调查法,在治理期及管护期内各监测 1 次,共计 2次。
(三)主要工程量
土地损毁及复垦效果监测点的布置。在区内设置观测点 2 个。变形观测点与基准点构成沉降监测网,按四等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测量。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及时监测。水准基准点监测频率为每年进行 2 次,地表变形监测频率为每年进行 2 次;监测时间为整个采矿期
9 年 3 个月内,监测次数 19 次,工程测量 38 个点/次。观测记录要准确可靠,并及时整理观测资料,并与预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表 5-4 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工程量一览表
防治措施 | 项目名称 | 单位 | 露天采场 |
监测措施 | 观测点布设 | 个 | 2 |
全站仪观测点观测次(变形) | 点/次 | 38 |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一、总体工作部署
坚持科学发展,全面规划,统筹安排,通过各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避免或减轻因矿产开发引发的地质灾害危害,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减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最大限度修复土地资源、地形地貌景观及生态环境,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土地复垦复绿化率达到标准要求,努力创建绿色矿山,使矿业经济科学、和谐、持续发展。
该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总体任务为:
矿山开采前,完成今后矿业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及隐患防治措施,完成、完善各类环保设施建设,对新建设施占用的土地合理规划,为今后土地复垦做好准备。
矿山开采期间,通过对矿山环境及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监测,有效防止环境恶化、尽量减轻矿业开发对环境的影响,防止地质灾害对矿山人员及设备造成伤害。
终止采矿时,进行全面治理恢复,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按照
《土地复垦规定》的要求,对矿业活动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等场地复垦后,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状态;露天采坑场地复垦后,恢复至与周边地貌形态基本相适 宜。
二、阶段实施计划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年限为 9 年 3 个月,本《方案》
适用年限 9 年 3 个月,5 年后进行修编。